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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簡章

導讀: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人數為56人,均為理工類,報名時間為4月15日至4月30日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以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工作,以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户籍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招生對象: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地區按省級招生部門公佈地區為準。

申請條件: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成績優良。

  二、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人數為56人,均為理工類。浙江省生源考生專業選考科目為物理。招生專業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招生計劃數
資源勘查工程11
工商管理類1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1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11
石油工程6
油氣儲運工程6
合計56

注: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佈的.最終招生計劃為準。

  三、報名流程

1.申報方式:考生於2017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前,登錄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招生報名平台(),按系統使用説明進行註冊後,根據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經本人簽字、所在中學校長簽字、蓋學校公章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完成網上報名。

考生只允許從我校普通自主招生和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中選報一項,否則將按普通自主招生對待。考生限報1所學校。

2.考生根據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專業限報3個專業。

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其中成績信息、綜合信息由畢業高中審核,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申請表”、身份證、户口本、學科競賽獲獎證書等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通過系統提交。

紙質材料須2017年5月1日前(以寄出的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收(郵政編碼:102249)。信封請註明“高校專項”。

請將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申請表(含個人陳述報告),通過報名系統生成並打印,本人簽字、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個人陳述報告要求:500字左右,重點闡述個人成長經歷,感興趣的專業領域、進入高校之後的設想等;

(2)考生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

(3)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户口本複印件(首頁、户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頁及考生本人頁);

(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所在中學蓋章);

(5)相關支撐材料:獲獎證書複印件等(所在中學蓋章);

(6)考生所在中學須提供推薦材料,並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必須由推薦人親筆簽名,註明聯繫方式,加蓋中學公章。

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以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網上報名材料和完整的紙質報名材料缺一不可。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招辦根據招生章程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2.專家評審:經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户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家依據考生在校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個人陳述以及學科競賽獲獎項等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3.入圍資格認定: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評審成績,按不超過計劃數的3倍擇優擬定考生名單,並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

4.名單公示:2017年5月30日前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網上查詢結果。最終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5.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入圍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應按照生源省級招生機構要求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填報到相應批次中,根據所公佈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專業計劃填報專業。未按照要求填報志願的,視為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6.錄取方式:入圍考生大學聯考實際考分達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體檢合格,學校將根據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進行專業錄取,計劃錄滿為止。對於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專項計劃調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浙江省按生源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含)以上。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2.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監督電話:010-89733105

3.若考生在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資格。若考生所在中學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該中學下一年度推薦資格,並按教育部36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10)89733245,傳真:(010)89733079

學校網址:

本科招生網址(含專業介紹):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

郵政編碼:102249

  七、本招生簡章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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