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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80名,全部為理科計劃,報名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大學概況

南京理工大學是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全國重點大學,由創建於1953年的新中國軍工科技最高學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簡稱“哈軍工”)分建而成。學校以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社會進步為使命,致力於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現有國家重點學科9個,江蘇省優勢學科6個,江蘇省一級重點學科7個,工信部重點學科7個,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四個學科進入ESI國際學科領域全球排名前1%,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兵器與裝備、電子與信息、化工與材料三大優勢學科羣。學校始終堅持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 60多年來,累計為國家培養輸送了16萬餘名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其中12人當選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許多人成為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政府部門的領導和骨幹,先後被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並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就業先進工作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我校2017年面向農村户籍學生開展專項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80名,全部為理科計劃。

  二、招生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且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申請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申請考生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身心健康,品學兼優,數學或物理成績突出。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報名流程:申請人請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註冊賬號後登錄系統,按系統內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進行網上報名。

注意事項: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請按以下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應材料:

(1)在“填報志願—選專業”中申請機械類、化工與製藥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自動化類、材料類其中之一,此志願僅為我校採集考生專業報考意向,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考生報名情況,確定最終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並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佈,請考生在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期間按各省要求進行專業志願填報,其中,在實行大學聯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必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見附錄)。

(2)在“填報志願—附加材料—身份證”中上傳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照片。

(3)在“填報志願—附加材料—户口本”中上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户口本首頁、户主頁及本人頁。

(4)在“填報志願—附加材料—大學聯考報名信息表”中上傳加蓋中學公章的《大學聯考報名信息表》。

(5)在“填報志願—綜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明自身特長的相關材料。

(6)志願填報完成後,下載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自行打印並由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在系統中上傳經學籍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後的所有申請表掃描件或照片,完成報名。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户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其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於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等網站上公示。

2、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後,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我校將從大學聯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考生分配專業。

注: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區、市),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五、有關説明

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新生入學後學校將組織複查,對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立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與保送生招生工作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七、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南京市孝陵衞200號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14

網址:

微博:

諮詢電話:400-110-2882 025-84315260 84315761 傳真:025-84432546

監督電話: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準。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附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要求

申請專業上海市浙江省
機械類物理物理、化學
化工與製藥類物理物理、化學、生物
電子信息類物理物理
計算機類物理物理、化學
自動化物理物理
材料類物理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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