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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同濟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導讀:2017年同濟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計劃招收建築學專業人數為20人,報名時間為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同濟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我校將在2017年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生源。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選考科目

專業計劃選考科目
建築學20物理、歷史、技術

  三、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2.學業水平測試所有科目為C等(含)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3.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

1.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同濟大學浙江學院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並打印《同濟大學浙江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

3.申報材料遞交: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無需郵寄書面材料,但須將申請表(校長簽字蓋章)、本人身份證、所列比賽獲獎證書拍照後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名稱必須清楚表明材料內容)。

請考生留好備份,必要時學校向考生索取書面材料作為審核依據。

  五、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佈。

2.綜合測試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3月25日-26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地點:同濟大學浙江學院

(2)綜合測試內容

綜合測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具體內容如下:

筆試:素描(考生需自備HB、2B、4B鉛筆;橡皮;卷筆刀和簽字筆)。

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筆試合格者可以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的思維能力、想象創造能力和專業素養。

(3)綜合測試成績與入圍條件

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的70%和麪試成績的30%組成(筆試、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記載)。按綜合測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的綜合測試合格者可以入圍。

3.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和成績查詢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入圍考生可通過我校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公示結束後,學校將入圍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

2.學校初審:2017年3月7日-3月14日;

3.公佈初審名單:2017年3月15日;

4.繳費時間:2017年3月15日-17日(具體收費方式詳見《報名注意事項》);

5.綜合測試:2017年3月25日-26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6.公佈入圍學生名單:2017年3月27日;

7.入圍名單公示:2017年3月28日-4月6日。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志願時須將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填為第一院校志願,所填報的專業須和入圍名單中的專業一致。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

+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

+大學聯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3分(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科目中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2.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八、收費標準

通過初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九、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3-82878218。

3.考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户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幫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4.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十、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商務大道168號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4051

聯繫電話:0573-82878016/82878536

傳真號碼:0573-82316672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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