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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導讀:2017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計劃招收國小教育(師範)40人,學前教育(師範)40人,報名時間為3月1日-3月11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我省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優化師範類專業人才選拔機制,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與規定,結合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2061。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與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組建考務、招生錄取、安全保衞、後勤保障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選拔對象:選拔身心健康、素質全面、專業意向明確、適教樂教的優秀學生。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招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選考科目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專業名稱招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選考科目要求與省考試院網站公佈的是否一致收費標準(元/學年)
國小教育(師範)普通類40三年物理、歷史、技術一致6000
學前教育(師範)普通類40三年不限一致6900

  第五章 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和報名方法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3月11日。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為“B”等(含)以上;

3.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學考成績均須C等(含)以上;

5.只能報考一個專業。

第十六條 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根據網上提示“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

①《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考生本人簽名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②學考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證明(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③身份證複印件;

④大學聯考報名證複印件。

3.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郵寄:浙江省金華市婺州街1188號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繫電話:0579-82265035,郵編:321007。請考生在郵寄申請材料時請使用EMS郵政特快專遞,截止日期3月13日(以當地郵戳為準)。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第六章 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繳費規定與現場確認

第十七條 學考折算成績計算:以學考成績等第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為300分。具體等第折算分數為:

學考等第ABC其他
折算成績3025180

備註:1.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等第以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信息為準,對於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大學聯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我校不予承認,計為0分。2.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考生實際取得的成績為準。3.往屆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併,取其等第折算後的平均值。

第十八條 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以考生學考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確定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名單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佈在學校招生網。

第十九條 網絡繳費:已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不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方式統一採用網絡繳費,詳見招生網公告,不接受現金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3日18:00。

第二十條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3月24日9:00--17:00

現場確認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

現場確認內容:領取准考證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七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入圍名單

第二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信息如下:

測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

測試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測試方式:面試

測試內容:

1.國小教育:主要考核考生的儀表儀態、口頭表達、書寫展示、思維品質、特長展示等。

2.學前教育:主要考核考生的儀表儀態、口頭表達、專業素養與潛質、特長展示等。

相關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公佈的2017年國小教育、學前教育專業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細則。

成績評定: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二條 考試結束一週後,考生可通過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三位一體”系統查詢成績。

第二十三條 我校將按各專業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80%(有小數部分按進一法計算)確定各專業的入圍名單並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四條 錄取方法:

1.志願填報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進行。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院校志願欄填報我校志願,在第一專業志願欄填報已入圍專業,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學校按照招生計劃數“1:1”確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考成績(見第十七條,最後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大學聯考總分、學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語語種: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九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

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户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頂替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大學聯考(高職單考單招)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條 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招生網址:

諮詢電話:0579-8226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