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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導讀:2017年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招生總計劃數為50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22日-3月8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高校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探索創新本科人才培養模式,2017年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總計劃數為50名。招生專業及各專業計劃數如下:

錄取批次科類招生專業計劃數(人)備註
第二批提前錄取理科水利水電工程10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5
測繪工程10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5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5
土木工程5
軟件工程5
文科商務英語5英語大學聯考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

  二.報考對象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考成績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其中A等3門及以上),其餘均為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共10門(往屆高中生,從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取其等第高的1門計入,且另一門必須為C等及以上,下同)。

2.學考成績均為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並具有以下專項特長之一者(均限高中階段獲得):

(1)科技創新類: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2)文學和語言特長類: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以第一作者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3)藝術特長類: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限個人項目);或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4)體育特長類: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

每位考生可填報二個專業,但必須同時符合二個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書面評審確定考生入圍測試專業。

2.材料遞交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郵編:310018),並在信封上註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報名材料寄到情況,報名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表;

(4)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5)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選考科目證明;

(6)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本章程公佈的科技創新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證明材料複印件;

(7)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我校及專業的理由和優勢,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寫或打印均可)。

書面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報名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進行書面複審,確定各招生專業入圍綜合測試名單,並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佈。

(1)符合本章程公佈的科技創新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相關專項特長的考生,經審核通過的直接入圍其填報的第一專業綜合測試名單。

(2)其餘考生根據其填報專業的先後順序,按其學考折算成績(學考折算成績按A等計10分、B等計5分,其他等級不計分,滿分為100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綜合測試專業,各專業綜合測試人數為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最後一名學考折算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考成績A等、B等科目數確定,若再相同則一併入圍綜合測試名單。

若報名人數未達到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圍綜合測試名單。

3.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各專業綜合測試分組和測試順序由抽籤決定。

綜合測試重點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等,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符合本章程公佈的科技創新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任一專項特長的考生,其綜合測試成績可另計入素質特長分10分,素質特長分最高不超過20分,綜合測試成績總分不超過100分。

綜合測試結束後,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生專業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本人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後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志願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類大學聯考。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願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

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本人蔘加綜合測試的專業相一致。

2.成績核算

綜合成績按“學考折算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

3.錄取

學校根據各專業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大學聯考總分、學考折算成績。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若專業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招生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專業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招計劃。

5.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6.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時間安排(具體以學校招生網站上公佈的時間為準)

1.網上報名:2017年2月22日-3月8日;

2.材料郵寄: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8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2017年3月17日起;

4. 綜合測試:2017年3月25-26日;

5.綜合測試結果查詢:綜合測試結束一週後,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

  八.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並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九.其他

1.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後方為有效;未經浙江省考試院認定的,須提供當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

2.本校教學語種:英語。

3.學校選拔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擇優錄取。選拔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925685。

4.考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的報名申請材料並遵守相關考試規定。對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户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5.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18。

聯繫電話:0571-86929123

電子郵箱:

招生主頁: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