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大學聯考

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導讀: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通過自主招生選拔錄取100名考生(招生計劃5%),網上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4月4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科學選才,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思想品德優秀、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人才,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進一步探索新形勢下高校招生改革,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繼續進行本科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品質優秀、身心健康、社會責任感強、素質全面,具有明顯財經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高中階段獲得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優先: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化學、物理)省賽區一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數學、語文(作文)、英語競賽中獲其中任意兩個不同學科省級二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財經素養大賽二等獎(含)以上者。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報名程序

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註冊帳號,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我校,報考類型選擇“普通自主”,並填報專業志願(可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填報)。

網上報名需掃描上傳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

②複印高中階段獲得的相關獲獎證書。

③撰寫個人申請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經所在中學審核並進行公示。

注:考生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後無需寄送書面材料至我校。

  二、繳費及下載准考證

我校將成立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審核領導小組,安排學科專家對報名材料初審,並根據學生在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其他各類獲獎情況等優中選優,確定參加測試名單。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考生於5月4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論,通過審核考生於5月5日至5月20日登錄報名系統繳納測試費用(100元/人;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財預[2003]104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

繳費完成後於5月25日至6月10日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

  三、測試

(一)筆試

1.測試內容:數學,英語

2.測試時間:2017年6月11日

3.測試地點:上海財經大學

考生請於6月13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筆試結果,我校將按照自主招生計劃的150%確定面試名單。

(二)面試

1.測試內容:綜合評價考量學生的整體素質、身心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主要從科學素養、經管潛質、綜合能力等三個方面進行考量。

2.測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

3.測試地點:上海財經大學

注:測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參加面試考生如因經濟條件相對困難等原因,並能提供相應證明,可向我校招辦提出交通、住宿補貼申請,我校將酌情予以補貼。

  四、選拔錄取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通過自主招生選拔錄取100名考生(招生計劃5%),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招生人數
會計10
財務管理4
金融學7
保險學(保險精算)3
工商管理類10
經濟學類14
法學類6
財政學類5
投資學2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2
公共管理類4
新聞學3
社會學3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5
電子商務5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3
統計學類10
數學類4
 合計100

注:上海、浙江兩地僅限選考物理的考生可填報統計學類專業;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B。

我校招生專業(類)介紹、培養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公示考生將給予A、B二檔錄取優惠政策。

(二)選拔規則

我校按照考生筆試和麪試計算綜合成績(總分500分,其中數學100分,英語100分,面試300分),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排序確定自主招生擬錄取人選及錄取專業。專業(類)錄取時按照33111的級差錄取(即第二、三志願的考生每檔減3分與前一志願的考生排隊錄取,之後各個志願均減1分與前一志願的考生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按數學、英語筆試成績排序。我校將於6月22日前公佈自主招生入圍資格考生名單。

(三)志願填報要求及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大學聯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及我校指定專業,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並按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檔次適用範圍優惠政策
A檔全國大學聯考成績不低於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B檔上海、浙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該生源省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20分(含)以上
B檔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區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擬投檔線下60分(含)以內,且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注:我校根據考生參加我校測試綜合成績排序劃線,排名前40%的考生給予A檔錄取優惠政策;其餘考生給予B檔錄取優惠政策。

  五、諮詢

電話:021-65904372

郵箱:

網址:

  六、組織與監督

我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

學校建立完善監督機制,監督舉報渠道對社會公開。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生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處理和問責程序, 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 嚴肅處理,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機關處理。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我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

監督電話:021-65903870

郵箱:

  七、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