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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合10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對我們來説並不陌生,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合10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一、前言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着嚴謹的運作體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聖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時間,我去了xx法院進行專業實習,這次很認真的踏踏實實在法院實習,一來是為了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多一些閲歷;二來是為了將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看看理論在將來我們步入社會之後到底能有多大用處;三來也是為了更加深入瞭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後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們通過法律實踐,瞭解社會,接觸實際,鞏固專業理論知識和提高實際操作技能,達到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鍊,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這次實習要求我們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審前的準備工作,旁聽民事訴訟的審理,並在法院相關人員的安排指導下,參與庭審的準備、組織、庭審筆錄的製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程序階段中的具體工作;熟悉執行程序中的具體工作,實際體會“執行難”,思考“執行難”的癥結;看看法院實際工作中所使用的各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格式、要求和寫作技巧。

本次實習幫了書記員的忙,完成了學院交給的任務,同時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屬基層人民法院,現位於中關村科技園區xx園欣苑一號。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約352人,每年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執行案件約三萬餘件。為公正而高效的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xx法院一直從法院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以及法院辦公環境建設等方面不懈努力。20xx年底,充分體現着“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會化”的新審判辦公大樓的落成並交付使用,標誌着:在經歷了五十年不懈奮鬥,並取得了輝煌成就後,xx法院又將從一個堅實的基礎上起步,為下一個五十年的輝煌而努力奮鬥。

我們實習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廳42法庭書記員辦公室,42法庭有兩個書記員兩個法官。書記員主要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完成審判和執行中的輔助性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到立案庭領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結案台帳上進行登記;

2、負責案件開庭記錄、詢問調查記錄、合議庭合議記錄、宣判記錄、執行記錄等各種記錄工作;

3、負責打印、校對法律文書;

4、負責送達各種法律文書;

5、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

6、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及時報送立案庭登記;

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

8、負責案件報結,報結前應填寫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報結案件移交表”,製作結案文書軟盤,將預收訴訟費用轉實收或提交立案庭辦理減免緩審批手續;

9、負責審判庭衞生清理;

10、完成調研信息宣傳任務;

11、庭長、法官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導我們的書記員教給了我們很多法院有關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達法律文書、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卷宗的歸檔工作,對民事訴訟程序作了較深入及系統的瞭解。同時指導我們的書記員也對我們提出了一些要求:製作筆錄應格式規範、內容完整、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段落分明、核對準確無誤;整理、裝訂案卷應材料齊全、順序規範、裝訂牢固、乾淨整齊;保持審判庭環境清潔,做到無灰塵、紙屑、煙蒂及其它雜物;庭審前閲讀案卷,瞭解案情,佈置好法庭,宣佈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並向審判長報告;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符合要求等等。

我們實習學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對這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工作一開始充滿好奇,但是開始做起來的時候發現很麻煩很瑣碎。原來書記員的工作看起來不起眼,但是卻很是重要,並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細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應該注意的事項,這些是書記員跟我們特別強調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個月)歸檔應核對以下信息來確定,一審結案的以送達日期、撤訴筆錄日期等為準,如判決書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達回證日期時2月1日,歸檔日是4月30日,即應認定為在三個月內歸檔,蓋合格歸檔章。有二審的需看二審退卷函,以函上日期為準。切勿不核對日期就在備考表上蓋合格章或寫“廳內檢查,超期歸檔”;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辦理公告的判決須在判決公告期的三個月後才能歸檔,也就是説從辦理公告後,共有六個月時間歸檔;

第三,所有的在筆錄上的人都要在最後一頁簽字(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到庭當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議庭開庭筆錄上應有該合議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的簽名;

第四,卷皮書寫規範,一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以何種方式結案,判決(非判決書)、調解還是撤訴(僅此三種)。二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改判(維持一審判決中的部分,撤銷或改變部分)、維持(駁回起訴維持原判)、撤訴或是調解(四種)。如是撤訴結案的,應在填寫卷宗目錄時寫明是撤訴詢問筆錄而非僅僅寫詢問筆錄。

第五,卷底頁封存證物光盤之封條上應寫漢字大寫日期;

第六,裝光盤的證物袋上應註明來源,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籤宣判筆錄時注意要求當事人將筆錄上要求的到庭當事人信息填完整,整卷時要補齊;

第八,卷宗目錄上空格處應用斜線劃滿,以示結束;

第九,頁碼編的不夠清楚,修改不徹底。有些數字寫錯了,只能用膠帶改錯,切記不是所有的數字寫錯了都可以在原數碼上重寫來遮蓋;

第十,選擇適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鉛筆字跡應擦乾淨。60頁到80頁用中卷皮,往往選的過大,二審文書中縫處的釘需要取下來;

十一、卷宗目錄右下方的附證物()袋處填寫規範,沒有證物用橫槓劃掉,如有證物光盤則須在()內用大寫標出數量;

十二、如遇到證物中有公證書附光盤(即光盤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的情況,須在附證物()袋處填寫清楚該光盤在第**頁,例:本卷宗連面帶底共計(100)頁,附證物(壹)袋,在第35頁。

這些要求看着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曾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後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書記員教我們的第二項是熟悉處理一個案件的整個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分為四大塊:收發案件材料、開庭、寫判決核判決、整卷移上訴移鑑定及整卷歸檔。

一、新收案件來之後,將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鉛筆寫上案號與原被告姓名。同時電話通知被告攜帶證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證複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單位,要求前來領取應訴材料的人攜帶並向法院提交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列明委託權限>及受託人身份證明<如受託人為律師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師證複印件,如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證複印件>)來院領取應訴材料(應訴材料包括起訴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並要求被告簽署送達回證及地址確認書。如電話通知不到,可先後採取郵寄、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或委託外地法院送達及公告的方式送達。[如在送達應訴材料時忘記收取委託手續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可在證據交換時要求當事人補交]

二、證據交換,要求雙方當事人分別提交兩份證據材料的複印件,一份入卷,別一份送達對方當事人,並製作證據交換筆錄要求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證據交換的同時,如可以確定安排開庭時間,可以直接向當事人送達傳票,如不能確定待確定開庭時間後另行通知當事人並郵寄開庭傳票。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時間總是那麼的匆匆,轉眼間,我日夜期盼的暑假就要遠離我而去了。一想,這個暑假豈不是大學生涯中最後一個開心的暑假。這個暑假本想幹一番事業的。但一回到家,那温馨的氣氛就不覺得讓自己懶惰地享受起來。朋友親戚的談風笑語,香噴噴的美味佳餚,還有那既熟悉又温馨的小房間……這些都不盡地讓自己懶惰起來。什麼英語的挑戰計劃,古典名著的閲讀計劃,法條案例的分析計劃統統都被拋之腦後,煙消雲散。

還好我對自己比較瞭解,也頗有自知之明。在學校就拜託爸爸幫我找個實習的單位,拜託了人家到時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都擺脱人家了,到時候不去多不禮貌啊。

七月十號下午我準時回到了日夜期盼的家,做了24小時火車的疲憊再加上考試期間的開夜車。回到家一連讓我在家睡了好幾天。休息了幾天之後,我就要像以前一樣去看那些疼愛我關心我的長輩。一天去一家,去了還要在那裏吃飯玩一下。就這樣轉眼間就到了17號。令我沒想到的是19號就要我去法院實習。就這樣匆匆忙忙18號我就北上,幸好到北京時已是下午,要不然我當天就要到法院去報到實習了。謝天謝地還讓我休息調整的時間,有些心理準備。可是直到這時我才知道我要去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而不是區級的基層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啊!

第二天就要去報到了,到了法院的門口就體驗到了法院的莊嚴與雄威。二中院並不是隨便誰都能進的,就連這裏的工作人員進出入都要出示證件。後來才知道這裏站崗的門衞只認證件不認人。你要是沒有證件就要到接待處辦理手續,並經過嚴格的檢驗才能進入。這樣進出入的程序繁瑣但很有秩序。

第二天的九點我們就到了,雖然跟人約好是九點半。求人辦事總不能讓別人等我們。過了不一會熊偉叔叔就從裏面出來接我們了。真沒想到進去以後還要經辦一系列的手續。幸好我帶着學校的介紹信,還好辦一些。沒想到在這裏實習還真不容易。首先要找院長,經院長批准同意並簽字。找了正院長了,在找副院長,然後還需要看看那個庭裏需要實習生,然後再找廳長批准簽字。真沒想到這還沒有完,到了庭裏以後再看看那個合議庭裏需要實習生,我還比較幸運到了李老師的庭裏,李老師就欣然地接受了我。真不知道要是每個庭裏都沒人接受我怎麼辦。感謝上帝啊!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座落在豐台區,在豐台區方莊橋路北500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管北京市豐台區、朝陽區 懷柔區、東城西城、通州、宣武等九個區的上訴案件以及主要的重大的一審案件和涉外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主要有六個民庭、兩個刑庭、以及一個行政庭。每個庭裏又根據受理案件的件數和性質分為若干合議庭。合議庭又有大有小。例如我實習所在的民六庭就是一個大庭。共有九個合議庭,合議庭根據人員的配置和受理案件的性質又有大有小。我所在的那個合議庭算是大的了,有一個審判長、兩個審判員、三個書記員。也許你會奇怪這樣的人員配置。因為二中院主要接收二審的上訴案件,而一般情況下二審案件主要是以談話的方式近行。一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就能搞定。只有重大的二審案件或合議庭認為有必要的案件才三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一般情況下只是一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審理案件。

由於我實習的時間比較短只有一個月 ,正好又碰上有一個審判員和一個書記員休假,所以在我實習的時間裏沒有機會參加一審案件的開庭。主要旁聽的二審案件,雖然是二審不過還蠻精彩的。這裏的工作時間為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中間十一點半到下午一點是午飯和休息時間,基本都在單位吃。他們吃飯是自助,按指紋。而我們這些實習的就要在小餐廳裏自己解決了。

我實習可以分為三部曲:一辦公室篇,二法庭篇,三外出篇。

一辦公室篇。其實在實習的大部分時間如果沒有什麼案子的話我主要在辦公室裏呆着。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一)幫忙打印或修改判決書、起訴狀、裁決等法律文書。這對一般人來説可沒什麼,可對我這個打字文盲來説就沒這麼簡單了。沒辦法只好儘自己最大努力,犧牲吃飯和休息時間來解決了,再怎麼累也要完成任務啊!要不然可不是光自己丟臉的事了。誰讓自己平時不多練習呢,這也算教訓了。其實也不光打字的問題,還要特別注意不能出差錯。什麼原告啊、被告啊、法定代表人啊、委託代理人啊、上訴人啊、被上訴人啊等等一點差錯都不能出。我真體會到了法律工作的嚴謹性。就算你碰到多麼拗口的句子,你都不能擅自改動,因為那是當事人自己的心聲。不瞞您説有的句子真是又長又拗口,也許是我才疏學淺還不太懂法言法語。看來無論怎樣都要加倍努力了。

(二)除了幫忙打字以外就是幫忙跑腿了。去複印蓋章。一般一份法律文書除了雙方當事人一人一份以外要令外加加十份。這十份是這樣分配的,其中有四份要和原審也就是一審案件放到一起退回到原審法院。另外六份就要放入二審的卷宗備案。複印時並不是一份法律文書,往往是好幾份一起復印。每個法律文書都要複印十幾份,甚至有的要複印二十幾份,而且每份多則六七業少也兩三業,複印完後還要裝訂好,我一時傻了眼,浩大的工作量啊!直到跑到二樓(我在十一樓)我才知道我的擔心是沒必要的。現在是科技時代嗎!原來我只需要登記一下,把案號和份數以及書記員的名字登記一下即可。至於複印的事,交給機器就可以了。那間房子大概有五間房子那麼大。那機器就有四間房子那麼長。原來只需要用電腦操作,機器會自動的按文書的頁數給分類裝好,我只需要在那登記等幾分鐘就可以。複印完以後就該去四樓蓋章了。法院的章可是不能亂動的,沒蓋一個章都要交成批表,經檢查。一個大大的沉沉的金章拿在手裏,很有分量的感覺。蓋章既要清楚又要正,不能蓋歪。否則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這幾個字也是歪的,有損法律的權威。為了蓋章時簡單一些章上有個標記,只要標記朝上,蓋出來的章就不會歪。

(三)在就是在辦公室裏給當事人打電話了。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交訴訟費,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領判決,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開庭。其實打電話也蠻好玩的,體會一下世間人情。有的當事人會認真的聽你的通知並很有禮貌的紀錄下來;有的要刨根問底,問問你讓他到法院幹什麼,是開庭還是領判決,後來才知道他們一般要是知道是來領判決他們就不來了,在家等着讓法院給寄去。啊,人們!有的更好玩,一聽是法院什麼也不説乾脆就把電話給掛了,省事。任你怎麼焦急的在那裏打,最後他連接也不接了。最令我不明白的是這些人裏竟然有很多是上訴人,你説要是被上訴人的話不接電話不願來開庭還可以理解。你説上訴人也拒法院之門外,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要不當初還上訴什麼呢。

(四)這項工作是法院最繁重但也是法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了——整理案卷。這裏的每一個案卷多則關係到一個人的命運少也關係到一個人的快樂生活。所以要確保每個案宗都要完整地保護好。案宗的整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按一定的順序給編排頁碼,還要把每個表格的內容給準確無誤地遞給填寫好,什麼原審的法院名稱,案號,案件性質,二審的案號,案件性質,承辦人,原審的原告被告,二審的上訴人被上訴人等等這些都不能出錯。一但出錯後果不堪設想。在案宗的整理過程中千萬不能因為繁重複雜而馬馬虎虎掉以輕心。每個案卷改填的表格都要認認真真仔仔細細的填好,按照一定的順序仔細的編碼整理,裏面的文書要確定是本案件的,並且要保證文書都以蓋章核對。法律文書在蓋章確定有效之前都要認真的核對,只有核對無誤後才可以發給當事人。在核對是要一個子一個字的核對,別説應該按照應有的格式了,就連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能有錯。在發出後發現有錯的就要召回,重新作出。因為這不僅僅是法院的面子問題,更重要的是它象徵着法律的莊嚴與威信。核對法律文書並也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因為有的法律文書達幾十頁之多。不過你千萬不要煩,此時正是訓練你細心和耐心的大好時機。文書的核對,案件的整理這項工作雖然複雜繁重,但卻有着深遠的意義,無論是對當事人,法院還是法律的進步與發展來講都是如此。

二法庭篇。我實習的時間不長又由於是在中級人民法院,所以在這段時間我主要參加的是與二審上訴有關的開庭工作。初次來這裏的人肯定會驚歎,這裏的法庭之多。大大小小的法庭加起來共有三十多個呢,這還不包括談話室。三十幾個法庭中有一個大法庭,兩個中型的法庭,其餘的基本上都是規格不同的小法庭。在法庭的工作大概也分為以下幾個:

一,是開庭審理前的證據上交及其他有關內容。在這段時間裏,我遇到過幾次開庭前進行質證的情況。在這其中就體現出了不同律師的不同的法律素質。有的律師會把有關證據分門別類的裝訂好,並且製作一個證據目錄簡單地説明證據的來源及要説明的問題,有必要還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不光這些還準備了一些備份提供給法院和對方當事人。但是有些律師或當事人就沒有做這麼好了。不是證據龐雜沒有條理就是根本就沒有準備備份,要不就是證據還沒有去調查準備只是知道或向法院説明情況。這樣不僅給自己帶來麻煩需要再到法院和對方當事人那裏跑一趟,也給對方當事人和法院帶來了本可以避免的麻煩拖延了時間降低了效率。

二,是法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最能展現律師實力的時候了。律師的發言不僅僅看得是否流利,而最重要的是看你的發言是否準確到位,是否與本案有關,是否切中了本案的主要問題和關鍵點。否則你的發言一定會被法官禁止,被法官嘲笑。法官是沒有哪個耐心聽你東拉西扯的,即便你的口才非常好也是如此。法官只聽與本案有關的,並且只聽切中本案關鍵問題的話語。所以去法院,要確保你的話言簡意賅,而不是像去演講一樣,滔滔不絕,繪聲繪色。其實法官也主要在這一部分中搜集材料,查清本案的真相。在這中,我深切地體會到作為一名法官不僅僅需要的是熟練的法律知識,而且需要廣泛的社會實踐知識和實踐經驗,而且要有敏鋭的觀察力和洞察力。在聽了各方的陳述後,你要分清誰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誰説的那句話是對的,那句話又是錯的;誰的話該信誰的話不該信。作為一個優秀的法官你要知道遇到什麼樣的人,該説什麼樣的'話,該怎麼問,怎樣才能得到自己想要得信息;要有明確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斷能力,在聽完雙方的陳述後要把本案的來龍去脈基本清晰,指導雙方到底在為什麼而爭,在爭什麼,法院怎樣判才是合理的。我真的深切地體會到自己的渺小和無知。發現自己離作為一個真正的合格的優秀的法律人的距離還很遠很遠。一個真正的或者説一個合格的法律人,需要精通的不僅僅是有關法律的問題,也不僅僅需要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除此之外還要精通社會學,心理學,歷史以及廣泛而豐富的社會實踐經驗。

三外出篇。在這實習中的一個月中,我雖有幸只出去了一次,但我還是要提一下,因為這次實在是受益匪淺。我是和一名書記員去朝陽區的一個交警支隊那裏去調查證據瞭解有關情況。去調查的這個案子本身沒有什麼特別的。但我到交警支隊那裏,聽他們談話了卻瞭解了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我從中發現發生交通事故的,除了一般的醉酒駕車除外。最多的受害者就是兩類人:一,老年人。二,就是那些外地的進京打工的人。我覺得老年人還可以理解,他們畢竟年紀大了,行動等各方面的動作都比較慢,容易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是第二類就是“外來進京的打工人員”,他們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就很難讓人明白,一般外來進京的打工人員都是年輕力壯的,怎麼會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呢?是不是他們對城裏的複雜的交通路線和交通規則換不太瞭解,畢竟北京的交通是在使複雜而繁忙。是不是他們換不太瞭解違反交通規則而帶來的後果,那不僅僅是會被交警罰款的問題,而是自己的生命健康問題。如果是由於這個問題的話,那麼應該由誰來給他們填補這個常識的空缺呢?誰應該來承擔這個責任?這又是誰的職責呢?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對方經濟條件比較好並且也買了保險的話,那受害者還可以得到些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是打工的本來經濟條件就很差而且也沒有給汽車買保險,那受害者就比較慘了,只能自認倒黴。因為這樣即使最後到了法院勝訴了也沒有辦法執行,對方根本就沒有什麼可執行的財產。我們能做的只有同情。

在這實習期間雖然有些辛苦,但我過的還是非常愉快的。認識了很多很好的朋友,和他們一起分享他們的故事,分享他們的歡樂和煩惱,分享他們的體會和經歷。而且對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些瞭解雖然談不上深入。對律師工作也有了一些瞭解,知道什麼樣的律師才是一個合格的律師。更重要的是在這中,自己有了很多體會和感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欠缺那方面的知識,該往哪方面努力,該怎樣準備自己的未來。

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感謝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能給我這樣的一次難得的機會,感謝民六庭裏的那些法官叔叔和書記員姐姐,感謝他們這些天來對我的照顧和鼓勵。我真的感謝這次實習的經歷,它是我在人生旅途中還沒正式踏入社會前的一筆難得的社會財富。

感謝!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實習部門:民庭

實習目的:

1. 通過實習從而學會學以所用,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2. 通過對真實案例和整個案件的研究和參與,從而使自己對法律的瞭解和認識更加深刻。

3. 通過法院實習,明確作為法律人的責任,增強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3、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説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我是在民庭裏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説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説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x年x月x日

今天是正式開始實習的第一天,也是我們離開北京的日子。同學們紛紛起早檢查有無遺漏的行李,9點鐘準時出發。11點半在北京西站集合。火車晚點,卻並未影響大家的興致。我感覺到青春真好,沒有經常在車站看到的疲憊和倦意,沒有迷茫的眼神,有的只是那種陽光和活力,甜甜的笑容,足以影響周圍的每一個人。文法的三個專業中,我們是第一個出發的,也算是為文法學院07級暑期專業實習拉開一個完美的序幕吧!火車在六點左右到達聊城車站,一個很安逸的小城市,少了北京的喧譁和嘈雜,多了一份寧靜和無憂無慮。法院派車來接我們,把我們接到賓館。那是一個比我們想象中好一百倍的賓館,給了我們三人套間。我想,應該沒有哪個專業會比我們的條件更棒了吧!雖然沒有多好,但是至少不會讓我們在外面受苦,非常感謝學校學院給我們的實習提供這麼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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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在聊城中院新審判大樓前隆重舉行北京科技大學實踐教學基地揭牌儀式。聊城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北京科技大學客座教授吳聲,以及北科大文法學院黨委書記張穎、文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侯登華、黨支部書記兼副主任張家盛出席儀式,聊城中院幹警和北京科技大學部分師生參加。這次揭牌儀式標誌着聊城中院成為北京科技大學在山東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學實踐基地的單位。在揭牌儀式中吳聲副院長致辭,向參加儀式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表示熱烈的歡迎,並指出聊城中院與北科大學合作建立北科大實踐教學基地是兩家單位共同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它的成立有利於充分發揮北科大的教學實踐優勢和聊城中院的實踐優勢,促進北科大教學科研水平和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也為聊城中院的審判實踐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託,為雙方之間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平台,也為雙方之間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條重要渠道。

揭牌儀式結束後,我們觀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紹短片,隨後參觀了科技化法庭,親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項工作特別是信息化建設的先進性。通過實地參觀進一步拉近了法學理論知識與法院審判實踐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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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參觀“三碗不過崗”的景陽岡及陽谷縣人民法院、景陽岡人民法庭。景陽岡人民法庭位於陽谷縣張秋鎮,轄區面積24平方公里,轄區人口16萬。法庭現有幹警15人,本科學歷10人,專科學歷5人。法庭配備警車3輛、微機16台、監控設備和安檢門各1套,激光打印機、電子簽章機、傳真機各1台,是陽谷縣人民法院建設的第一個科技化法庭。景陽岡人民法庭的前身是範海人民法庭,更名後的景陽岡人民法庭始建於XX年。審判辦公樓建築面積1280平方米,內設大、中、小三個審判庭,達到了“規模化、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現代化”的標準,被省高院評為“五化”法庭。先後被省高院、市中院、縣委、縣政府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模範法庭”、“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縣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一個小小的人民法庭可以獲得如此之多的榮譽稱號令我們十分震撼,其實對我國的法制建設做出貢獻不在於所處崗位的高低大小,而是在於用怎樣的態度去對待。如果端正法律人的做事態度,相信僅僅是最普通的人民法庭,也可以成就一番事業,還當地居民百姓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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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着對於“天下第一泉”的嚮往,我們來到了泉城濟南。趵突泉公園始建於1956年,其名勝古蹟,文化內涵極為豐富,是具有南北方園林藝術特點的最有代表性的山水園林。今日之趵突泉正越來越為世人所矚目,便有了“遊濟南不遊趵突,不成遊也”之盛譽。趵突泉位居濟南七十二名泉之首,被譽為“天下第一泉”,也是最早見於古代文獻的濟南名泉。趵突泉是泉城濟南的象徵與標誌,與千佛山、大明湖並稱為濟南三大名勝。 趵突泉是公園內的主景,泉分三股湧出平地,泉水澄澈清洌。泉的四周有大塊砌石,環以扶欄,可憑欄俯視池內三泉噴湧的奇景。在趵突泉附近,散佈着金線泉、漱玉泉、洗缽泉、柳絮泉、皇華泉、杜康泉、白龍泉等三十多個名泉,構成了趵突泉泉羣。歷代文化名人諸如曾鞏、蘇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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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第一次真正的坐到審判庭旁聽席的位置上來聽取民事案件的審理,今天開庭審理的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擔保合同糾紛案。原告一方是一個合作信用社,被告則是兩家公司(信發集團、浩申公司),及聊城市國資委,還有6個自然人(未到庭)。在審判正式開始前,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權限,之後宣佈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審理流程,確認是否迴避,隨即開展法庭調查。在原告遞交起了訴狀,被告遞交答辯狀之後,法官總結了案件爭議焦點:1、原告訴訟是否存在錯誤;2、信發集團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3、聊城市國資委是否將浩申公司資產轉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擔連帶責任?4、本案是否應當中止審理?在提出這四個爭議問題之後,原告進行舉證,被告質證。最後,由當事人做最後陳述,法官宣佈休庭。

下午我們與立案庭李庭長進行了一場關於審判工作全貌的座談會,分別介紹了審判權在法院的運行情況、對審判權的監督並從實踐角度提出了一些學習的建議。我們把看到的和自己學到的知識理論聯繫起來,進行總結和對比,看看自己在什麼地方有誤區,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實際的意義差多少差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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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認識了一位與眾不同的庭長——臨清縣人民法院、老趙莊人民法庭的庭長柏勇,他帶我們參觀了一個數字化基層法庭。這個面向廣大農民羣眾的法庭裏實現了“六個同步”:庭審實況同步展現;庭審筆錄在當事人液晶顯示屏上同步展現;庭審過程同步刻錄;庭審實況網上同步直播;法庭信息資源的同步共享;庭審光盤和審判材料的同步送達。臨清市人民法院歷來重視少年審判工作,根據上級法院通知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並擴大了案件的受理範圍。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少年審判庭審理。該院在開展少年刑事審判工作中,特別注重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主要從以下六方面開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調查,為庭審教育做準備,為是否適用非監禁刑提供參考。二、使用圓桌審判,緩和庭審氣氛。三、庭審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曉理、動情。四、法官寄語,真誠喚醒良知,期盼浪子回頭。五、延伸幫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氣,走向新生。六、宣講法律,提出建議,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撐起一片綠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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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參觀的法院是高唐縣人民法院,下轄四處人民法院,法庭建設全部達到省法院“五化法庭”標準。近年來,該法院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高效地履行審判職責。注重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突出案件的社會效果。實行案件流程管理,重視質量辦鐵案。切實關注民生,追求司法和諧,落實司法為民,不斷加強法院的服務功能,採取巡迴審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儘可能減少人民羣眾接近司法的負擔、困難。在注重司法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營造廉潔公正的司法氛圍。

這樣一個標準化建設的法院讓我們看到了中國法制建設的成功,並不斷走向成熟。法律和社會現實之間的錯綜複雜的關係,往往在基層法院中有更為直接、生動鮮明的反映和體現,在這裏,原生狀態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層法院無時無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檢驗。在解決形形色色的矛盾糾紛時同時也擔負着法治社會的建設及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時也是法律制定及法學研究的直接材料來源地。我們不能忽視基層法院的建設,應該讓基層法院成為普法進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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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們實習的最後一天,細想想這幾天收穫了很多東西,而那些東西是我們在課本上學不到的。感謝學校的幫助,我才有了這次去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的機會,讓我在實踐中增長了知識,開闊了視野,指導了我學習的方向,鼓舞了我學習的動力。在這一週的實習期間,在張家盛老師以及其他各位老師的幫助指導下,我從中學到了很多工作中處理問題的方法,也瞭解到了法院民事審判庭的一般工作程序。期間我旁聽了一次庭審,而且有幸與立案庭的李庭長進行座談會,這正好是與我所學專業比較接近的問題,我從中既增長了很多法學知識,也發現了我所學的法學知識的不足,指導了我今後學習中的努力方向。我覺得我在聽審中收穫挺大的,在聽的過程中發現了很多平時遺漏和遺忘了的知識,聽完通過諮詢老師而對那些知識有了更加深刻對印象。通過這次實習,使我對法院對工作不再那麼陌生,讓我對法院有了更加清晰對認識。這一週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實習單位:xx市蔡甸區人民法院

實習資料:瞭解基層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基層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分類歸檔、查閲卷宗

實習時間:

20xx年2月,我來到xx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為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潛力。透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潛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着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必須能夠很快適應那裏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文件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齊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明白麪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説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能夠熟悉一下那裏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羣眾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齊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狀況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就應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透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為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期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為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着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裏更是清晰地記載着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為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為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着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齊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必須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説,作為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就應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就應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就應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齊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説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狀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資料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潛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着有關庭審的狀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20xx年2月19日審理的一齊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潛力。下面有關該案的狀況做一簡介。

該案案情:

被告租賃原告的門面房從事服裝經營,雙方與20xx年1月8日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將到期,請求騰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生意一向不景氣,尚有超多的服裝庫存滯銷,期望原告能夠寬限至農曆年底,原告應允。至20xx年農曆年底,原告催被告騰房,被告説因到年關此刻生意剛有回升,期望能夠續期,待庫存服裝再銷售一部分後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寬限一個月,但沒有同意續簽合同。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騰房時遭拒絕,遂向該法院起訴。

本案適用民事簡易程序審理。開庭前因被告未明確表示同意調解,經法官勸解並申明厲害關係後仍未明示同意調解,於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審。庭審中,原告帶給了相應的證據請求法院裁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並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後的適用費用。被告對此均無異議,也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庫存貨物的不合理辯求。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調解。針對被告目前所處的狀況,國內的經濟形勢,告訴原告期望他能夠再給予其必須的寬限其,同時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針對原告為下崗工人,生活艱難以及當前消費水平偏高的狀況,要求被告能夠相應的提高房屋租賃費用。最後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調解,並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瞭,根據所查清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法官完全能夠依法做出不利於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卻能結合案件事實與當前雙方所處的狀況,平衡雙方的利益,從而使得本案的當事人皆大歡喜,併產生好的社會效果。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本案雖然是一個案情簡單的民事糾紛,但卻能夠體現出法官在新的形勢下認識和把握大局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潛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潛力,以及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潛力。該案由此可見一斑!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潛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時間真的過的很快,轉瞬間,我的實習也快結束了,想想剛開始的擔憂、木訥和犯過的錯誤,心裏不禁的啞然一笑,經過一個多月的相處,我和這裏的每一個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們教會了我很多,讓我實踐了一些在其它地方無法實踐到的經驗。雖然時間短暫,但帶給我的充實感和滿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直認為我的書記官專業會讓我的實習更有意義,但現實和理想總是有差距的。家鄉的法院還沒有普及亞偉速錄,我的亞偉速錄機也因此不能發揮它的作用,我一直以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可以應付法院的工作,但當我試着打法院的判決書時卻發現步履維艱,習慣於平時的文章練習,一下子接觸這樣的文字,真的讓我緊張了一陣。也使我更深刻的體會到“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這短暫的一個多月時間裏,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中我還擔任的書記員的工作,雖然我的亞偉速錄機沒有派上用場,而且還是手寫記錄,但我卻覺得是如此的幸運,因為有他們的信任,我才有機會擔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識在這裏得到了擴展和深化,對立案的程序也有了深刻的瞭解。

在平時的工作裏,經我手填寫的案件表格和打判決書、閲看的每份卷宗中,發現出現次數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這讓我感觸很大,記得剛開始實習時,我跟着審判長去開庭旁聽,面對着七個未成年漠然於無助的臉孔,我的心情是無法不沉重的。在將近五個小時的庭審中,見證了這些未成年孩子的無知與叛逆,更令我難過的是庭審最後的一幕。七個被告人或者我更願意説是七個孩子,齊刷刷的站在他們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極盡家裏的努力為他們的兒子請律師辯護,希望可以以此爭取從輕處罰。讓我驚愕的是一位母親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淚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裏痛改前非、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那種無奈與心酸讓我再也無法平靜,我快速離開了法庭,因為我怕再多呆一會,我的眼淚會完全崩潰。剛開始,我不知道我的傷心是因為什麼,可現在我明白了,那是對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這些孩子中,他們的家庭讓人同情,但他們的行為卻更讓人痛心。我想,面對着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們似乎應該做些什麼,社會和家庭也應該擔負起更大的責任並且用行動改善這種局面,拯救祖國的孩子。

這個假期,讓我過的充實而又有意義。在刑事庭實習的過程中,我一點一點的發現,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給人的形象與我們在庭審中看到的嚴肅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們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絲毫的嚴肅、拘板的氣息,而是一種隨和親切的氛圍,辦公室裏每天都充滿着歡樂。他們的平易近人和庭審中的公正拘謹也讓我深深明白,作為一位法官身上的擔子和責任,也讓我學到了很多為人處事的道理。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世故味濃,關係貫穿工作的社會裏,要做到處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於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們,從他們身上讓我明白作為社會中的一員,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麼簡單。

除了開庭筆錄、打判決書和審理報告、整理文件、填寫材料、做審委會筆錄、還要把文件送到檢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這些工作我幾乎都已着手過,只可惜,我做的並不專業,當然,好與不好就不應該是我自己評價的了。

匆匆歲月,流走在筆尖的光陰卻不多,很高興,我能用筆記錄下這一切。我沒有華麗的詞藻,但我的文字足夠真誠。記得影片《阿甘正傳》的最後,母親意味深長的對阿甘説了這樣一句話:“上帝給你的不多,但你把它發揮到了。”如此哲理的話,讓我對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認知。沒錯,我們只需把上帝給我們的,把它發揮得,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這次的實習一樣。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羣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用户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户室內温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温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採暖人沒有單位。隨着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採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於改制、重組,

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願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其一,隨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後,部分職工用户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脱節現象。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户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費。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用户自願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湧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我在刑庭實習最大的專業性的收穫就是感受到了認定事實對於案件審理的重要性。法官們,尤其是刑庭法官對於什麼是法律,基本沒有太大的認識分歧,而且重複性的對於法律的適用基本讓他們熟知需用的法律是哪些;對於具體某個案件來説,更為重要的是案件事實怎樣認定,也就是證明標準那些問題了。法官合議時會就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和被告人供述的事實進行比較,然後羅列各方的各種支持證據和意見,然後統一認定定案的案件事實及其證據。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説,在法院裏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説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這個假期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説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説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助從理論上説,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

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説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説不上),説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本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裏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説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

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一篇小小的實習心得可能無法完全寫出自己的的感受和想法,通篇下來可能也沒有最想表達的中心,但這種回顧和思考是很好的,也就先説這麼多吧。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9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班上組織去xx省高級人民法院旁聽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內容已經記不清了,可是當時庭審結束,法官説過的一句話卻讓我記憶猶新,“整個案件的審理如同做菜,前面還有買菜、洗菜等,你們看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開庭只是一個小的步驟,如舉證責任分配、合議等是你們看不到的,歡迎各位來民庭實習”。可能他把審案比作做菜有些不恰當,然而道理卻是相通的。

帶着這句話,我來到xx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了一個月。民二庭負責合同和商事糾紛案件,區別於審理民事侵權和婚姻類糾紛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負責審查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審查,根據是否符合民訴法第200條所列13款情形駁回再審申請或指定再審。一般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後,往往已經查明瞭事實,適用法律正確,因此即便當事人申請再審,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駁回再審申請。

然而,我始終覺得審判監督程序存在不足。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往往是實質審查,幾乎相當於又一次審理,只是不開庭,仍舊會詢問雙方當事人,調查案件事實。駁回了當然好説,關鍵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實質性的情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將會指定再審(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判決被撤銷,案件重新回到二審模式。理論上指定的再審是一次全新的審理,但是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會覺得高院已經支持了其訴求,接下來的再審也應當符合其訴求(當然事實也確是如此,高院會發給指定再審的法院一份函,指明該案應注意的問題),要符合這一點,案件就必須是實質性錯誤。因此,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幾乎不可能因為程序上的問題而指定再審。

以前我覺得調解是非常不符合現代法治,應當摒棄,然而接觸到真正的案件後卻覺得現階段很難拋棄。法院積極採用調解方式結案是雙刃劍,好處是確實能很快化解糾紛,節約大量社會資源(二審、再審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時法院不必採取繁瑣的程序,當事人訴訟費亦減半)。調解帶來的是短暫性的、對個案的好處,犧牲的卻是司法的權威。有些案件反覆審理近XX年,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至都超過了訴訟請求,而最後也經常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很多調解就是雙方各讓一步,一方利益受損,本質是不符合公平正義的。那些久拖不決的案件最後就不能出現一個權威而且公正的判決來定紛止爭?調解用的越多,權威就更難建立,一份真正公道的判決都可能讓雙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雙方都不服,都提出再審申請)。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即具有終極性,可是終極性又在哪裏呢?這裏我不只是説調解,而是指這一類殺雞取卵的做法,如信訪制度。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然而實際運用中這條所謂原則更像一句口號。對於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證據。接觸的兩邊當事人人往往各説各的,似乎都是對方的錯,完全是兩個版本。在實際接觸到的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爭議焦點在貨物單價上。原告一方只有為打官司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錄的電話錄音,內容為被告一方公司員工從老闆處聽説的一個價格,再無其他證據。一審、二審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即以該價格作為單價計算總貨款。然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若干證據的規定》第7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根據上述條款若要有足夠的證明力需要其他證據佐證該電話錄音,並且該電話錄音的對象也並非直接的交易相對人,內心實在無法採信該證據證明的價格(不自覺地自由心證)。因此,根據民訴法第200條第二款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撤銷原審判決,指定再審。就本案而言,若原告(賣方)能提供市場價格的參考,若高於或等於本案價格,均能大大支撐起訴求。

另一委託糾紛案件中我們認為一審、二審均認定法律關係錯誤,以此撤銷了原審判決。該案還存在另外2個爭議焦點:一是一張欠“票”,“票”看着又像條,寫明xx元,另欠x萬元發票。本案中確實存在既欠票(增值税發票),又有欠錢的情況,而“票”和“條”實在無法辨認。一方認為是欠條,欠xx現金和x萬元發票,不然怎會寫另欠;另一方認為是欠票,另欠只是強調的是另一筆整數票。從字面上解釋,二者均有道理。但從字條的來源上看,委託方以欠條的形式支付貨物的差價給受委託方,同時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而過去5年的貨物單價均在x到x之間(支付的差價無非在x到x之間),因此有理由相信這是這一張欠票,貨物單價*貨物數量=發票額。另一爭議點是訴訟費的計算。一審中一方提出了反訴,若本訴和反訴合併審理,訴訟費應當分別減半(不需要申請減半)。而一審判決並未減半,二審以其當事人未申請減半而維持了一審。事實上二審一定知道一審法院計算錯誤,但又以錯誤的理由維持了錯誤,其實是引出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不足。其並未給出一個合理的救濟途徑,其第43條規定:“當事人不得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提起上訴。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複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複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根據上述規定,訴訟費計算錯誤時應當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而此項救濟權利太弱,無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此案中當事人一併在二審中提出了訴訟費的問題,但二審既然維持了一審的實體判決,也就無從更改訴訟費的分擔問題,因為訴訟費並不是判決的一項,沒有法律依據更改訴訟費。同樣在在審審請審查中,如果實體並沒有錯誤,也只能駁回其再審申請。

實習結束之時,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莊嚴的審判樓,威武的獅子。短短的一個月中,法院大門口不曾有一天沒有上訪羣眾,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僅僅是每天進出的法官。跪拜在門口哭訴的婦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腦海裏,能扶起你的不是一雙手,不是法院,而是整個社會、整個國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0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二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二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未能多加深入,在以後的時間裏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在一個月的實習裏,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結案檔案歸檔,整理卷宗。我幫助了檔案室將10年執行卷,11年民一卷宗,12年刑事卷宗全部歸檔。一邊將檔案歸檔,一邊熟悉現在法院的電子系統,這對我瞭解法院業務起了很大的幫助。在檔案室裏有各個庭報上來的最新結案的卷宗,邊歸檔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2)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3)旁聽案件。在工作中我有比較多的機會去各個法庭旁聽。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並不那麼拘謹,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等等。因此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鑑於以上的總結,對於以後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後民二庭庭長跟我説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侷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範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

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和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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