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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實習報告合集9篇

實習1.33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院的實習報告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法院的實習報告合集9篇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二個月的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二個月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着同時也痛苦着。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着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裏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裏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着法官,要跟法官説説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裏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説,據李法官説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説,聽他們説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泄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裏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説希望我們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繫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裏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裏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説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裏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説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

在被告沒有電話或電話聯繫不上時通常採用郵寄送達。而在應訴階段的郵寄送達並不能直接將一系列的材料根開庭傳票寄給當事人,害怕當事人收不到,而實際上是郵寄一張傳票給他讓他到法庭領取要發給他的材料。

在送達過程中,有一個當事人在臨沂給他打電話他説他來拿傳票,但是到了約好的時間沒來,給他寄信也沒有來,只能委託臨沂的法院代為送達訴訟文書了。在我結束時這個送達還沒有回執,可見送達之難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當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員,聯繫很困難,從現實意義上也不肯能直接送達給他,只能將傳票(傳他到庭領取訴訟文書)委託他的單位給他了。

通過自己的實際操作發現送達真的是一個很困難的事,在離開前聽説四方法院要將送達改為寄快遞,這樣能減輕法院工作的強度也能讓案件儘快進入到審判階段。

審理篇之調解

拿到一個案子先看一下訴狀,看看矛盾在那。在調解過程中同樣要注意讓他們説,他們説得越多調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中我也就調解過一次,並且沒有成功。

那天早上我到了法庭,書記員董姐給了我一份卷宗,讓我試着調解一下。到了調解室先看了看原告問了一下他的意思,然後按照庭長叫得再聽原告説的同時不經意的看看被告,從他的神色來判斷調解結案的可能性。原告説完問了一些被告的意思,雙方分歧太大了我試着讓他們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不果,又用了一下夫哦區的感情來試着讓他們能讓步,還是不行。我只能放棄。

通過這次不成功的調解經歷我的感悟是: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的年齡很重要,從某種角度説年齡就意味着經歷,豐富的生活經歷與社會閲歷有利於解決婚姻家庭問題,也能幫助法官更全面地看問題,站在真正公正的角度來處理問題。這是我們這種還沒走入社會的學生所無法達到的一種境界。

審判之開庭篇

八週真正的去旁聽開庭只有兩次,都是繼承糾紛的案子。在婚姻家庭法庭所以旁聽的機會並不多,涉及家庭隱私的一般不能旁聽,當事人也不願意有人旁聽。

看着親兄弟姐妹在圍着父母留下的財產在法庭上減免心裏很不好受。聽着當事人陳訴竟然有中向庫的衝動。看着法官在審判席上沒有一點表情流露,聽完當事人陳訴後歸納爭議焦點。自己太年輕的想法又出現在腦海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程序跟教科書上的一樣。不同的事我覺得在現實的審判中殘酷一些,剛好我旁聽的案子放了被繼承人生前的留言,原告們哭成一團,審判長不得不宣告休庭。

旁聽了兩個案子後我發現:其實在整個案件過程中決定勝負的是證據,而律師在其中並沒有太大作用。而且一些律師在代理過程中不時主動的促城市太想好的方向發展。讓我感到作為一個法律人任務任重而道遠。

宣判篇

相對於前面的工作而言宣判通常要簡單的多,在宣判後將判決書給了當事人還要詢問她是否服判是否上訴?在他表示要上訴時還得告訴她上訴的途徑,地點,即使當事人表示不上訴還是地告訴她上訴的期限途徑地點。因為上訴是他的權利,即是他在宣判時表示不上訴再上訴期內上訴是他的權利。

寫在後面的話

中很感謝自己能遇到一位好的庭長,他像一位老師一樣教育我們,將他的經驗傳授給我們,也像一位父親一樣關心我們。記得到法庭的第三個星期廳長給了我一個不急於審理的案件讓我去琢磨,從寫財產保全裁定到去查封財產去銀行查尋當事人的存款都放手給我讓我鍛鍊。當我將裁定寫好後庭長給我改正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他説:“做法律工作的就是要嚴謹,法律文書裏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着法律的神聖不容有錯。”在中他不斷地指出我不足之處,並給我改進的建議。當然也很感謝四方法院民事第三庭的法官書記員們在的八週裏給我的幫助,從訂捲到宣判一步一步的教我,當我做錯事耐心的幫我改進在我做好事給我鼓勵。能在這樣一個法庭使我在走出社會前得到很好的學習與鍛鍊。

這次對我自己以前對法院的認識有一個顛覆,對法官認識也是一個新的認識。是一個很好地將理論與實際相聯的方法。通過我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法律在現實中的運用,瞭解了《民事訴訟法》,也鍛鍊了自己的個人能力。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實習時間: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18日

實習地點:xx市人民法院

實習單位和部門: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實習內容:整理卷宗,登記案件信息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實習過程與體會

20xx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雖説是短短一個月的實習但是卻讓我感受頗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離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瑣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記案件信息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也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節,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填寫完成後都會讓書記員幫我檢查並指出錯誤。剛開始我也很慌亂,翻過來翻過去,自己都有些亂了,但這是熟能生巧的活,幹得多了也就熟練了。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看着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層法院的案件比較多所以經常有旁聽的機會,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紮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參加了幾次庭審,對於庭審過程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平常只是侷限於書本的知識並沒有真正觸及庭審,即使是模擬開庭也始終不能與真正的庭審相提並論,這讓我從抽象的理論真正與實踐得到了結合,很受啟發。

做庭審筆錄是一項比較艱鉅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庭長為了鍛鍊我,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記錄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剛上手時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庭長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後我找到庭長為我指導,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點是理論功底欠缺還有就是缺乏鍛鍊。有了這次經驗我也敢於挑重擔了,開始記錄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對於其中的法言法語我不是很瞭解,所以只能課下做功課,瞭解相關的法條,加強自己的理論基礎。最讓我感到難忘的是庭長讓我擬寫判決書,剛剛參加的庭審就派上用場了,庭長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並給了我幾份模板讓我參照。前邊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發揮的是: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據,必須謹慎措辭,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寫完以後我交給庭長,庭長仔細閲讀後給我指出了不足之處,並給我講了寫判決書的精華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審理報告也是如此,這次庭長只是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貓畫虎地寫,有了寫判決書的經歷再寫審理報告不再感覺那麼棘手。雖然兩者不能全盤套用,但是畢竟有相似之處,對於文字措辭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寫完了審理報告,交給庭長,他説有些進步,這對於我來説是極大地鼓勵。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其中有些門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簡練得當又要有理有據,當然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練就的。

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為一個實習生,我們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沒人誰會去督促你該怎麼樣做,只能靠自己在細小的工作上積累經驗。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清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實了許多法官律師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僅能學到專業知識和做人的道理更讓我知道了人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都説走法律行業是條不歸路,但我想中國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將到來,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中國的'法制建設進程也在不斷前進,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國的法律界就會有更高水平的發展。

問題與不足

當然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問題,不僅需要在理論上更加紮實地探索而且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熟練積累經驗。由於理論與實際脱節,更多的是需要我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我想隨着年齡的增長和閲歷的增加我會慢慢成熟起來。同樣,我也發現了法院存在的問題。

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

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

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

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

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

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目的:

通過在人民法院的專業實習,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深了我們對所學課程知識的理解,使我們對中國的法律規範與司法實踐有了一次全面的認識,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

二、實習時間:

xx年4月13日到20xx年6月03日

三、實習地點:

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事二庭

四、實習內容: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離婚案件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等案件。

工作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會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

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擬草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應訴手續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學到的東西確實讓我受益匪淺。

送達法律文書:送達法律文書中,應訴手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包括傳票、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地址確認書、民事答辯狀,風險提示書等。一份應訴手續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當事人解釋很久,因為在那些不太懂法律的當事人眼中,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單方面認為簽字就代表他們承認了訴狀的訴由,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而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我們只有給當事人耐心的説明應訴手續的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開庭傳票和法院參加訴訟的通知,並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結果,有什麼理由和問題可以在開庭的時候當庭説明。

接待當事人:在XX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的三個月當中,沒有太多感受到書本上的嚴格司法程序以及邏輯嚴密的理論剖析,而是更多地身處社會實在的法律環境中,接觸的是復繁的社會事實,錯雜的利益糾葛。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當事人來詢問與瞭解,無論是與當事人面對面交談,還是電話聯繫,接待來訪的當事人都是我在民事庭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內容。當事人有些難纏,有些令人憐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鬧當法官們遇上這些令人頭痛的當事人時,敏鋭的判斷力和自身的魄力非常關鍵,這些素質都是需要長期經驗積累才能具備的。而我則要心平氣和的善待當事人,畢竟有辦法誰都不想走上法庭來解決問題,而工作人員的一句"您好,請稍等"往往就能平復當事人焦躁煩悶的心情。

學習首先是向法官們學習,學習他們的敬業精神,對工作沒有任何怨言;學習他們熱情耐心地工作態度,對待當事人的抱怨和委屈能靜心聆聽,然後動之以情、勸之以法;學習他們靈活地運用法律理論解決當事人的糾紛,讓部分民事案件得以高效和解結案。通過這段時間在工作過程中的細心觀察,我最大的收穫並不是學到了多少知識,而是這種具體的操作所帶給我的啟發,讓我清楚的知道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還讓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其實並不容易,要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員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它不僅要求法律工作人員應具備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素質,還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人生閲歷以及敏鋭的觀察能力。因為在實踐的案件中,當事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編造一些有利於自己的謊言與證據,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對案件情況有比較深入的認識,有比較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並具有將理論與現實相聯繫的能力,而不能機械地照搬法條。這種各方面的能力都是靠着常年的工作經驗與實踐得來的,而這些正是我所欠缺的,是需要我好好學習與運用的。

其次是向書記員們學習。書記員是法庭中擔任記錄的工作人員,他們承載了每一個案子的審查送達、庭審記錄、結案歸檔的工作,如果説法官們付出的是腦力與經驗,那書記員付出的就是汗水與勤勞。可以説每一個書記員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可他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煩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我學習的!我這次在法院的工作就是書記員平時需要乾的工作,每當碰到難纏的不講理的當事人,書記員們總是要耐心的講解與勸導,實習期間我看到過有被當事人氣哭的書記員,但他們只是背過身擦乾眼淚,繼續着他們引以為傲的工作,這種精神是我必須學習的。每當一個案子結束的時候,就是每個書記員最忙的時候,因為每個案子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問題,必須認真小心對待,所以書記員們這個時候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容許自己出一絲的失誤,而他們這種一絲不苟的精神,更是我要認真學習與對待的。

  五、實習總結

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期間,我拓展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了社會的競爭力的強大,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想,在即將面臨着畢業走進社會,不知道自己拿什麼去迎接外面越來越激烈的競爭而不斷地彷徨的時候,實習無疑是給了我一個過渡及適應的機會。向法院的工作人員學習,自我增值才是不被社會淘汰的最有效辦法。在僅有的幾個月的大學生活裏,以及畢業以後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個不斷自我增值的法律人!我會謹記你們的教導,在未來的學習與工作中,不斷充實自己,完善自己。

最後,要特別感謝給我提供這次實習機會的學校老師們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關心我的法官與書記們,謝謝你們悉心的照顧與不厭其煩的指導!我也會懷抱着這段充實美好而充實的實習經歷在今後的學習工作的道路上面越走越遠,走向自己的未來,走出屬於我自己的精彩!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習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説真是受益匪淺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濱湖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實習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民法官是多麼的令人驕傲,在這裏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敍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製造機動車公司(公司名稱不是記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來代替了)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係,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製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週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為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20xx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20xx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並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並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户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偽,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後給予答覆。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説,被告拿出的證據並不充分,法官亦認為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並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為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儘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後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説的走下過場。不過從案件的側面來説,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説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姓 名: xxxx

院 系: xxxx專 業: xxxx 班 級: xxxxx 實習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

實習天數:x 天

實踐時間: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彙報人:xxx

關於在xxx人民法院從事書記員的實習

報告

 一 、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新城區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新城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着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新城區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第六庭、行政審判庭、交通法庭、速裁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繫不可分離,共同為新城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二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二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婚姻家庭與繼承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民事侵權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通》《債權法》《勞動法》《婚姻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等。民二庭辦案以調解、判決結案,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傳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庭上速錄等。實習時間,學習到了很多工作,在以後的時間裏會進一步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卷宗歸檔。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閲,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立案信息表、起訴狀、當事人聯繫表、繳款收據、訴訟材料收據、當事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

人手續、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答辯狀、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稿、審理報告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裏資料都想以上所説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裏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只有不斷學習。

掃面案卷,是針對上訴的案卷,在上一步排好順序的前提下,附上移送函,移送函需要案卷首頁和最後一頁都附上,另外還要有上訴狀、通知對方的送達回證。掃卷將排好順序的卷宗,一頁一頁掃面成電子版。一般的順序是先掃描正卷,再掃副卷。將掃好的卷宗,移送到立案庭,由立案庭走機要送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需要登記在上訴卷登記本上,只要移送到其他部門或庭室,就需要相關庭室接收人員簽字確認。

因為我們是民事庭,只有上訴的卷宗需要掃描電子版,其他的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或者調解,只要在訂好卷宗的基礎上進行加蓋歸檔章,然後登記在冊,歸檔之前要進行卷宗檢查,看合議筆錄是否全部簽字,開庭筆錄是否全部簽字,再進行歸檔就行了,歸檔日期是每週的週四。

2、製作詢問筆、調解筆錄、調解協議。

這個工作要跟着法官進行,詢問筆錄,幾乎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製作,在筆錄紙上按照起訴狀或者開庭筆錄的內容,填寫當事人信息,個人按照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住址的順序填寫。企業需要寫好企業全稱,住所地,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後面填寫委託代理人信息,是律師的話,直接寫律師名字,後面寫律所的名字。如果委託代理人是公民,和當事人公民的填寫順序一樣。然後記錄法官或者審判員問的問題,當事人回答的內容。一般需要精簡概括當事人的回答。在當事人、書記員、法官後在詢問筆錄上簽字即可。

調解筆錄當事人的信息和上面一樣,不同的是法官先讓當事人雙方説出調解方案,之後法官再根據當事人的意願,説出折中的調解方案,看當事人是否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無論同意與否,只要進行了調解工作,都需要製作調解筆錄。

調解協議是在上一步,當事人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的基礎上籤訂的,只要將調解達成的內容分條寫在調解協議上,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就可以了,後續需要法院製作調解書。

3、開庭的速錄。

開庭的速錄需要有速度和準確性,瞭解庭審現場的順序。首先書記員需要提前到場核實當事人信息,宣佈法庭秩序,要求法官或者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場。在開庭筆錄上錄入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的情況,根據起訴狀寫好訴訟請求。根據法官或者審判員的主導,記錄當庭的問題和情況。第一步是宣讀起訴狀明確訴訟請求。第二步是舉證質證,記錄雙方當事人的證據,擬證明的問題,記錄對方當事人質證的意見。第三步是法庭調查,記錄法官的問題,當事人的回答要點。第四步是法庭辯論,記錄辯論的意見,法官對爭議焦點的總結。最後是法庭陳述,陳述後記錄是否有補充,沒有的話法官會宣佈休庭,當事人閲筆錄無誤後簽字。

4、法律文書的製作、宣判、通知當事人簽收調解書。

法律文書的製作,最簡單的是製作調解書,寫好案件的號碼,記錄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贅述案件的來源和經過,最後根據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將其變成調解書的內容。調解書有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的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捺印後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是予以確認。普通程序的是雙方當事人簽收後,調解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類簡單文書就是裁定書,其中有轉普裁定,保全、查封。扣押裁定,解封裁定,撤訴裁定等。其寫法和調解書一樣,就是把調解協議的內容變成裁定的內容即可。

判決書的部分是由我來寫,寫好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原告訴稱的內容根據起訴狀來寫,用法言法語來表述,要精簡幹練,寫好原告訴求。被告辯稱根據答辯狀或者開庭筆錄來寫。證據也是根據開庭筆錄來寫,寫明證據的證明問題,法院對證據是否採信,其中要看證據的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最難寫的是經審理查明,需要既要簡單,又要層次分明,這個部分需要反覆琢磨才能寫好。本院認為的內容,就是法官寫了,當然,對於前面書記員寫的文書前半部分,法官需要把關的。

出文書時,先出文書稿,在分管院長或者庭長簽發後,才可以出正式的文書,文書發給當事人的是正反面打印的文書,單面打印的文書,留作附卷。文書出來後,加蓋騎縫校對章、核對無誤章、加蓋法院院印。

下一步就是通知當事人領取文書,判決書需要簽訂宣判筆錄、送達回證,告知其上訴權利和期限。調解書和裁定書,只需簽訂送達回證即可。

5、其他程序性工作

其他程序性工作就是幫助當事人或者律師去複印卷宗,因特殊事情給法官安排另行開庭時間和地點,通知當事人和律師領取開庭傳票。填寫當事人的鑑定申請,移交鑑定室。接聽並解答辦公室當事人和律師詢問的電話。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目前我還在新城區法院繼續擔任書記員,工作期間是快樂和愉快的,也難免遇到各種問題,首先,遇到各種問題就要虛心求教,不斷去問和學習。其次是理論和實踐不是一個概念,實踐的東西更直觀、具體和具有可行性。期間,體會到法院有以下不足之處: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是: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眾所周知,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經過一個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實習,我確實學到了許多在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並獲得許多感悟。

在此,我談談我的所見所聞及所想。

負責。法官糾紛的裁判者,只有肩負起公平正義的責任,法律的正義才可能和得以實現。在中院,每個法官都是很忙的,他們是以正義為追求的目標,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如一個寫審理報告的細節就折射出他們負責的高尚品質。一天我在一個辦公室裏看見一位法官翻了一會卷宗,然後在電腦上修改一些東西,繼而翻一會卷宗,又修改不過他臉上顯出繁忙而又自然的表情。而後我試着去表示幫忙,加入了他的寫審理報告的工作中。這是一個涉及共犯、累犯、漏罪的數罪併罰的搶劫案,同時也有學理上存在而暫時不適用於實務的連續犯。並且用到搶劫交通工具作為逃跑工具而計入搶劫數額的司法解釋。案件可謂是較複雜的。法官是仔細閲卷宗,惟恐有一點小小的疏漏,並在審理報告中有條理而且要求最準確地表述案件的始末。

接下來的幾天,我和他一起寫審查報告,並不斷的修改。當時我就很想問他,很多細節你都不必考慮也沒人發現的。但突然一愕,這就是法律人固有的高尚啊。

敬業。這事發生在兩位民事律師身上。作為聽眾我坐在法庭的羣眾席上聽審。審判區中兩位律師是表情嚴肅而平和,但兩者的措辭都很犀利,有直刺對方證據要害的攻勢。這是一個互相交換證據的簡易程序。只有一個法官在場。

兩位律師給人一種精通法律且雄辯的感覺。兩者語言流暢,術語用得較頻繁而又不生澀。因為雙方的證據較多,他們互相舉證和辯論都用了很多時間,當時法官和雙方當事人都顯得很疲憊的樣子,但兩為律師的興致越來越高象是享用一頓美食。最後法官還是發話了,建議大家休息一下,然後大家都往法庭外走走。剛開始兩位律師還很和好地交談。過了一會,法庭外卻傳來激烈的爭吵聲,顯然是律師還在辯論着剛才的案件。不一會兒,法官終於控制不住休息的場面,只能又走回法庭,笑了笑,衝我們説:“這兩律師真是”我補充説:“敬業。”

有人説學校就是一個知識懂得倉庫,我們再裏面汲取並儲存自己的知識。確實等到走上法庭的時候,要用到的課本和課堂的知識的時候,就知道原來自己還有很多知識沒掌握,很多知識沒有精通熟練。

再者,在實習的這段時間接觸的司法程序,使我感覺中國的法制,至少是刑法對犯罪嫌疑人權利的保護還是較完善的。

總之,在一個的實習中,我以親身經歷的形式體驗和熟悉了刑法的程序,瞭解了法院刑事庭具體怎樣運作的。同時法院裏老師教給了我許多的知識。這必將是我學習生涯的寶貴實踐經驗。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時光荏苒,轉眼間大學生活已經度過了兩個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隨之而來的還有我們的實習。這次實習我們班共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被派往五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我們組被派往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雖然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法學,但考慮到有一定的專業相關性,比如關於勞動糾紛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還是有一定的意義的。希望通過這次實習學習更多的專業相關知識、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增強社會適應能力,而這些往往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

雖然這次的實習時間只有一個月,除去雙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這短短的二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們辦公室裏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這一個月來就由她們來指導我的實習工作。剛來到辦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師請教了關於法院的基本狀況,瞭解到由於金水區算是鄭州市管轄範圍比較大的一個區,因此金水區法院平時的工作較其他法院會比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幾千數之多,民一庭主要負責像離婚之類的民事糾紛,民二庭則是負責處理經濟糾紛,而我們行政庭則是負責處理行政糾紛,也就是我們説的“民告官”,此外還有處理申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的職能,這樣的性質也決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較清閒;除此之外審判庭還有刑事庭和少年庭,還有負責執行的執行局及法警隊,其他職能部門還有負責立案申請及審查的立案庭、審理監察的審監庭、負責處理信訪案件的信訪科以及從事技術鑑定的技術科等,此外金水區法院下屬的還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這就是金水區法院大致的組織職能,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這些對於法院的基本狀況在沒有來到這裏實習之前是完全不瞭解的,這次實習的確使我受益匪淺。

在行政庭裏,必須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這裏的工作並不是那麼忙,但還是感到充實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起訴書、票據、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材料、答辯狀、法院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上訴狀、上訴移送函、上級法院的判決書及回覆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

這項工作看起來是一個簡單體力勞動,但是,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書記員文老師手把手教導,我秉着不懂就問的精神,向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缺少票據是怎麼回事?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文老師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時總是粘的皺巴巴的,不過所謂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這也不成問題了。

(二)打印文書、送達文書

打印文書同樣要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發給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一般都是當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來領,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

(三)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行政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行政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因為行政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多數為某人狀告某局(廳)或者某單位的行政不作為案件,這就應該是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申訴的平台,在審理過程中就要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為老百姓着想。這就要求法官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應該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擬寫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也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除此之外,有時需要自己擬寫這些筆錄,由於筆錄一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説的原話,是作為證據的,不能對其進行概括總結,因此,這項工作其實也就是在開庭時將當事人的話記錄下來,而一般上法院對於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開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電腦上寫好,這是比較簡單的,因此這項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運用電腦編排這些文字中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五)擬寫判決書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體力上的勞動的話,那麼擬寫判決書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的一項工作了。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寫,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的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由於這個內容是專業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還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師擬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擬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後姚老師認真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在實習過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認真翻看過整理成冊的卷宗,結合自己專業,發現其中確實是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關於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比如有關於社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勞動者入職以來雙倍工資、罰款和每日工資3%的滯納金,還有勞動者狀告某單位未履行繳納五險一金義務的案件、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的案件,以及各種關於工傷的案件等等,對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着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着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我覺得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着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關於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要從一次外出送達説起,實習的某天,有個當事人過來讓我們幫他送達判決書,他是殘聯的,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依照法律規定殘疾人應該被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這是對殘疾人的一種就業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當地殘聯繳費,而他狀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這種中介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員工,這要怎麼來計算成為了一個問題。由此也引發了我對另外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該由誰來承擔?他們的權益要如何來維護?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的一種用工模式。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互分離。勞務派遣公司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活動,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式賺取利潤。它有兩個最大的特點與其它概念相區別: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與勞務中介、勞務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不承包項目,這與勞務承包不同。

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範的情況下,勞務派遣運作中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社保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焦點。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現實中大部分被派遣勞動者還是不能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問題

通過資料收集與總結,發現較多勞務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問題有以下幾個:

1、勞務派遣公司社保業務外包影響到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繳納,侵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入保和變更辦理不及時。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諾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三個月後為其補繳社保,但是否及時有效地補繳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註銷辦理不及時。如果不及時辦理減員手續,新的用人單位將無法辦理參保增員手續。如果由此影響勞動者在新單位參保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監察力度不夠從而形成應付勞動監察,實際工作卻不斷拖延的現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5、勞動者個人信息易於泄露,侵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實務操作中的違規做法。在社保實務操作中最為普遍的違規做法就是要求勞動者承諾“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

(二)以上社保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營地位不明確,經營的業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

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的登記註冊,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無詳細規定。

3、混業經營問題,造成大規模裁員,甚至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

4、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具體問題就有勞動合同問題、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和其它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等。

(三)勞務派遣公司社保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於解決勞務派遣公司的社保問題,應當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讓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1、勞務派遣許可審批制度。鑑於勞務派遣業涉及到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開辦勞務派遣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實行年審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在堅持適度競爭的原則下,通過實行行政許可和控制進入門檻,合理控制勞務派遣機構的數量。

2、不同經營對象、經營領域的勞務派遣公司設置不同的註冊資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則,必須堅持分業經營,勞務派遣機構不得同時經營勞務承包、勞務中介和勞務代理。同時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審核,人員專業素質的審核等。

3、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如制定勞務派遣業的税收制度。規定以勞務費扣除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以外的收入為税基,實行較低税率。儘快制定勞務派遣企業工商登記的類別,使其法律單位明確。涉及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税收問題,應改進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制度和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繳費憑證。

4、加強對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對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員單位(包括家庭)。針對家政服務點多面廣現有的勞動保護監察力量手段不夠的情況,可考慮通過對派遣公司的專管員、督導員進行勞動法律政策培訓,使其持證上崗的方式,讓其擔當一部分監督職能,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勞務派遣市場準入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工商和税務部門設置一套對勞務派遣機構的審核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淘汰不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從而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採取靈活的社會保險政策。如在勞動力市場管制放開的情況下,對不同就業形式的差別政策對勞務派遣有重要影響。勞動立法、勞動制度和政策對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高,對非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低,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就會越高。勞務派遣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正式職工正常繳費,臨時勞務派遣人員參照其他規定繳費。針對流動就業者的情況,應該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帳户。

三、關於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時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我看到的一個案件,是一個工傷保險的案件,一個59歲的老清潔工在工作中受傷,根據法律要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保護,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那麼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一系列勞動糾紛該如何解決也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目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引發訴訟較多,案件處理時對法律適用的問題存在一定爭議,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如離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了,則有關勞動合同應當終止。目前常見的問題是,很多勞動者處於“退”而不“休”的狀態,在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和才能,由此,他們也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麼他們的合同效力應當如何確定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頒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難題,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無論有關勞動者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他的合同都應在他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日終止,這是法定終止條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樣,此類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就更加明確了。因此,對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後勞動仲裁部門不能受理,離退休人員應直接通過訴訟解決。綜上,《勞動合同法》針對的勞動者,已經不包括退休後工作的人員,這些當事人和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

因此建議離退休人員,在參加工作前不妨與單位簽訂僱傭或者勞務合同,明確並細化工資、福利、獎金等具體內容,並把加班費、休息日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發生糾紛後,退休人員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維權了。

而退休人員再就業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首先需要認定該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如構成勞動關係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不構成勞動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圍,故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務工中受到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而應由用人單位對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這方面有這樣三個條例我們需要了解:一、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二、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實習結語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實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判決書,瞭解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脱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專業知識不紮實,對於專業知識的學習有待於加強。

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認識到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一、實習目的

學院鼓勵我們本科生利用暑期時間進入法院、檢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師事務所,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機關的主要職能部門以及日常事務,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熟悉案件從起訴到審結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開拓視野。

“實踐是檢驗真的唯一標準”,為了積極響應學院號召,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專業法學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學以致用,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實習。

同時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法學理論與法律實務的不契合之處,現實法庭狀況與模擬法庭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增長見識,豐富經驗,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同時儘早進入法律工作環境,為以後的法律理論學校尋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為真正的優秀的合格的法科學生。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我此次在邢台縣人民法院實習。邢台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裏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三、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衞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裏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9

實習人:

專業:法學

法學實習地點:保定唐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年級:20xx級法學x班xx號

關鍵詞

家庭暴力離婚訴訟

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

首先,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大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暴力,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暴力行為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繫,妻子的外遇行為與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聯繫,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於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為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並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着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為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法院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並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並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説,配偶的威脅與暴力,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後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為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法院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時反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為在法院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衝突,夫妻反目動起殺唸的很多,現實生活裏的夫妻相殘大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持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唐縣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為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為了聯盟關係,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反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悦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係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律師辯護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範。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為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為一名邪教痴迷練習者,因為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藉此櫱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系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鑑定中關於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合議庭多次討論後,該犯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於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邪教組織,因為這些人痴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歎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着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懼進,與社會和民眾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侷限。在學校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裏,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並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為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後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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