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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局防颱防汛的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保證我縣漁業系統防颱防汛工作有序開展,保障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漁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縣防汛防颱應急預案》精神,結合我縣漁業系統防颱防汛工作實際,特制定防颱防汛預案。

漁業局防颱防汛的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是一個典型的內陸魚米之鄉,雖近年來傳統的捕撈業明顯地萎宿,但其漁業養殖產業得到迅猛的發展。目前,縣有19個漁業專業村組、社(場),漁業總人口6020人,其中捕撈漁民1091人,養殖漁民1350人,機動漁船563艘,非機動漁船261艘,固定捕撈場所277處,流動捕撈漁船351艘,漁業養殖總面積7.8萬畝。漁民生活“連家漁船”集居停泊點比較典型的有2處(大雲、西塘)。羣眾性自然漁港15處,分散在各(街道)漁業村組。

地處沿海地帶,每年受1-3個颱風影響。由於我縣區域離海面尚有幾十公里距離,故根據颱風的特徵和以往實況,對我縣影響的颱風一般風力在10級左右,最大時可達12級,過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過300毫米。這樣的颱風災害對漁業生產秩序和漁民生命財產安全都造成了威脅。

二、工作職責和組織領導

(一)工作職責

作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其防颱防汛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下,全力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漁民的防颱防汛通知、漁民安全撤離以及災後漁業生產自救的指導,保證漁業經濟的持續發展和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本着人員無傷亡、極大程度地減少災情損失的原則,我們應做好:

1、及時通知漁業船舶停止捕撈、航行,安全回港避風;

2、指導養殖户做好水產養殖設施的加固與防禦,從業人員的安全撤離;

3、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羣眾性自然漁港漁船的固定、生活漁船人員轍離;

4、指導災後漁民生活自救,落實恢復生產措施,維護漁區社會的災後穩定。

5、局機關工作人員與財產的安全渡汛。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防颱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颱防汛指揮組,局長任總指揮,副局長任副總指揮,並有局辦公室、漁政科、船檢科、執法大隊、推廣站、資產科以及下屬二個漁政中心站負責人組成防颱防汛指揮組成員。下設辦公室、二個工作小組、搶險突擊隊、物資保障組、宣傳報導組、生產自救組等,分別有各科、室、站負責人擔承隊長或組長。

三、工作程序與步驟

根據颱風的特點規律,本局將有步驟地啟動防颱防汛組織機構的各項功能,逐步落實防颱防汛工作措施。

1、颱風預警。根據颱風走勢和官方預警級別,利用電視台、農民信箱等途徑及時向漁業人員發出颱風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擊檢查。颱風初次預警後,立即組織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隱患,同時瞭解薄弱環節,完善防颱防汛應急措施。

3、宣傳教育。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漁民羣眾的防颱防汛的自救防護意識。

4、人員轍離。在台風預警到達最高級別時,協助當地政府採取有效措施,轍離、安置處在安全隱患場所的從業人員。

5、信息通暢。保持上下信息暢通,隨時聽從縣防颱防汛總指揮部的搶險人員的調動,做好和相關部門的相互協作。

6、災後自救。開展災後調查研究和羣眾的思想工作,組織、發動、協助羣眾開展生活生產自救,並在技術、資金上支持災民,幫助迅速恢復漁業生產。

四、防颱防汛重點

全縣分二個重點片區,分別是魏塘站管轄區域、西塘站管轄區域,具體重點防範工作是:

1、全縣560艘漁船及277處固定作業場所的.人員財產的安全防範。

2、外塘漁業養殖設施的加固防毀和管理人員的安全保障,重點是500畝以上的汾河、夏墓蕩、蔣家漾、北許漾等外蕩養殖水域。

3、對羣眾性自然漁港採取防範保護措施,協助各鎮(街道)做好“連家”生活漁船財產保護以及人員轍離工作。

五、應急措施

在整個颱風從初次預警到解除警報,保證領導一線指揮、搶險人員隨時待命、抗災物資充足,漁政艇、車輛始終處於待命狀態。

1、重要漁業養殖場所發生危險時,及時組織人員搶險,並隨時保證物資的供應。

2、三艘漁政艇、三輛汽車、40多名工作人員隨時做好台前、台中、台後的預防、搶險和災後自救工作。

3、對一些老弱病殘和個別不願轍離危房危船的,協助當地政府採取強制措施轍離。

4、協助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其他搶險救災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颱風警報後,本局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恪守職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保證值班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2、台前必檢制度。颱風預警期間,及時組織人員到各漁區,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嚴格的排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防颱防汛方案。

3、漁船“定人聯船”制度。“定人聯船”是本局在實行漁業安全生產和漁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項有效措施,同樣在防颱防汛工作中也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全縣560艘機動漁船和150艘非機動漁船,有14位漁政工作人員分別聯絡管理,簽訂責任狀,並實行積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證漁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搶險救護人員自身的安全防護措施十分重要,抗災人員應配備防滑膠鞋,雨衣、手套等必備用具,臨水搶險時,搶險人員必須穿戴救生衣,同時保證車船的行駛安全。

七、災後恢復措施

1、颱風過後,本局將及時組織災後自救組工作人員深入災區核實情況,向上級遞交災情報告。

2、組織發動漁民羣眾開展生產生活自救,協助地方政府對受災人員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組織漁業技術人員,深入受災的養殖漁區,開展科技諮詢,指導服務,出主意,想實招,採取應急補救措施,減少災害給漁業生產帶來的損失。

4、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災後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漁業互保規定的人員,有人身意外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局組織相關人員迅速開展理賠工作,保證賠償款的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