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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防汛應急預案(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全市防汛應急預案(精選11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精選11篇)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充分利用現有防汛排澇條件,做好市區防洪、防汛排澇及極端氣象條件下的暴風雨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防汛搶險、防汛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德州市中心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內抗洪、防汛排澇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災害包括極端氣象條件下的內澇災害,客水影響下的洪澇災害,河道漫堤、管湧、決口引起的次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市區防汛排澇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2.市區防汛排澇以防為主,防、排、搶相結合的原則。

3.市區防汛堅持依法管理,駐德部隊、軍分區民兵預備役、武警、公安消防主要承擔防汛搶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五)應急預案體系。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體系是在德州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德州市政府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體系框架內,由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縣(市、區)城市防汛排澇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構成。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城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副市長擔任,負責城市防汛排澇應急指揮調度的全面工作,進行總的協調和指揮。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德城區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市政府應急辦主任、市水利局局長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城市防汛排澇應急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搶險以及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兼任。主要職責:

1.執行市城市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排澇搶險指令,為指揮部提供汛情信息和數據。

2.組織協調各責任單位、部門搞好防汛排澇及應急搶險工作。

3.及時修訂《德州市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編制預案演練計劃,組織預案演練,督導區級預案演練。

4.督導各責任單位,組建防汛搶險專業隊伍,搞好防汛物資儲備,建立搶險隊伍、物資儲備檔案。

5.加強值班制度,及時調度城區汛情、災情。

6.指導、監督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及各責任部門,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防汛排澇工作體系。

7.負責城市防汛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上報工作。

8.組織城市防汛排澇技術研究和有關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9.組織汛期洪澇災害損失評估和善後工作。

10.編制城市防汛指揮機構成員通訊錄並及時調整,發至成員單位,確保聯絡暢通。

(二)成員單位及職責。城市防汛排澇搶險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應急辦、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用事業局、德州軍分區、預備役旅、武警支隊、消防支隊、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市氣象局、德州供電公司、漳衞南德州河務局、市人壽公司、市財險公司。成員單位職責分別是:

1.市委宣傳部:客觀報道災情,穩定民心;大力宣傳防汛英模人物,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及時發佈防汛預警,宣傳洪澇災害安全常識、自救知識;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

2.市政府應急辦:及時掌握髮生事故災難的信息,為實施救援爭取時間;適時建議市領導啟動預案;協助市領導跨縣市區調集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按照市領導的要求爭取省及國家的支持;按照市領導的要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新聞發佈及善後工作。

3.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保障洪澇災害現場通信暢通;組織生產防汛物資企業,按照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加快生產防汛物資。

4.市民政局:設立受災羣眾避難場所,及時疏散受災羣眾,備好備足救災物資,根據受災羣眾疏散地點,做好民生物資供應。

5.市公安局:負責汛期應急搶險的交通秩序,確保搶險隊伍運送防汛物資設備車輛暢通無阻;負責汛期城市道路安全運行,根據汛情變化及時實施交通管制;做好災區及避難場所安全保衞工作。

6.市財政局:經市政府批准,負責及時籌集、安排防汛應急搶險及救災資金。

7.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立防汛應急專業隊伍,積極參與市區防汛應急搶險;負責汛期建築工地安全施工和應急搶險、救護;負責低窪地段危舊房屋檢查登記和加固;負責住房災後重建計劃的制定。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物資、裝備、救援人員的運送;負責防汛排澇特種運輸、作業車輛的徵用;負責城市公交安全運行。

9.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市區河道幹、支流泄洪,減輕市區洪澇災害壓力。

10.市衞生局:做好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對應急疏散人員臨時居住地進行及時消毒、檢疫;對退汛、退洪區進行大面積消毒;防止疫情發生,做好受災羣眾醫療救護。

11.市城管執法局:在職責範圍內,制定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組織演練;建立防汛搶險專業隊伍,組織防汛搶險專業隊伍培訓;搞好城市防汛搶險物資的儲備、管理、調撥使用;負責市區防汛排澇設施依法管理,負責市級管理的泵站、涵閘、排水管涵、溝渠、應急搶險、救助、強排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按照事權劃分督導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及相關單位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管涵、搶險強排設備等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積極參與防汛排澇應急搶險活動。

12.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汛期市區供水、供氣安全;組建培訓應急專業搶險隊伍,應對雷電、洪水、汛澇帶來的燃氣漏氣、爆燃,飲用水污染等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

13.德州軍分區、預備役旅:負責市區重要地段洪澇災害應急搶險;汛期應急搶險隊伍的組織和調用;市區受災羣眾的應急救援;德州市應急指揮車輛的管理使用,實施汛期應急搶險指揮。

14.市武警支隊: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要求,搞好重點險情的救援,搜救受災被困人員;積極維護災區安全秩序。

15.市消防支隊: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要求,負責重點險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6.德城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轄區防汛排澇檢查;組織本級《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組織預案演練;建立本級防汛搶險隊伍,組織培訓;負責本級管理的穿堤泵(涵)、應急強排設備、應急搶險設備、應急救助設備、救生器材、安置場所;負責本級城市防汛搶險物資儲備、管理、調撥使用;負責轄區防汛排澇設施依法管理,按照事權劃分負責本級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排水管涵、應急搶險、救助、強排設備的管理維護,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負責核實上報轄區城區防汛排澇事故情況;做好轄區災後損失評估及恢復重建。

17.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及時發佈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提供城區雨情。

18.德州供電公司:保障防汛應急用電,確保避難場所災民用電;及時維修電路故障;備足供電應急物資。

19.漳衞南德州河務局:加強汛期市區內漳衞河堤防檢查,發現危險堤段及時搶險並通報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確保大堤安全。

20.市人壽公司、市財險公司:做好汛期洪澇災害的損失評估,及時予以理賠。

三、現場指揮部及職責根據防汛排澇形勢需要,由城市防汛指揮部組織相關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或分管副祕書長擔任,指揮部下設應急搶險組、搜索救援組、專家組、綜合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社會穩定組、善後處理組。

(一)應急搶險組: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其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德州軍分區、預備役旅、德城區、經濟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市區低窪地段、地下設施積水實施強排,組織搶運貴重物品;對市區倒塌房屋被困羣眾實施救援;對市區河堤進行搶修,防止漫堤、管湧、決口;視市區洪澇災害情況,向指揮部提出建議,沿市區河道支流泄洪。

(二)搜索救援組:由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衞生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市區因房屋倒塌受傷羣眾、洪水被困羣眾進行搜救,轉移受災羣眾至安全地帶,對受傷羣眾進行救治。

(三)專家組:由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組織氣象、水文、堤防、爆破、河道工程、市政工程等專家參加。主要職責:指導對重點地段的搶險,充分利用高科技、現代化手段防洪;根據氣象預報和水文記載,預測可能發生的汛情及次生災害,拿出科學意見,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四)綜合保障組: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德州供電公司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根據搶險需求,確保各種應急物資、設備的供應;保障搶險現場、受災羣眾用電、通訊;保障避難場所受災羣眾生活。

(五)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局牽頭,其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對房屋倒塌受傷羣眾實施救治;對受災羣眾安置場所實施消毒,防止疫情發生。

(六)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及時發佈氣象預警信息,廣泛宣傳洪澇災害安全常識,自救互救知識;客觀報道汛情、市政府實施救援措施,穩定民心;大力宣傳救災英模人物和先進事蹟,動員廣大市民參與救援。

(七)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維護城區社會秩序,疏導車輛通行,確保市區受災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八)善後處理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經信委、市公用事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開發區、保險公司等部門分管負責人蔘加。主要職責:及時恢復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交通等功能;及時安置受災羣眾住房,恢復市民正常生活;組織評估受災損失,及時受理受災羣眾財產保險理賠工作;及時撥付恢復重建資金,積極爭取上級災後重建資金。

四、預防與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彙總本部門或本系統關於雨情、汛情、災情的信息,並負責各自職責區域內風險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對常規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徵兆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市城防指,並通報相關部門。

(二)預警。

1.預警級別劃分。市城防指負責汛情預警級別的確定。根據氣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資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預警的發佈可以針對本市全境,也可以針對某一區域。預警啟動條件:

(1)藍色汛情預警(Ⅳ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藍色預警。

收到暴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城區道路、鐵路地道橋、低窪地區出現短時積水。

(2)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黃色預警。

收到大暴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城區道路、鐵路地道橋、低窪地區短時嚴重積水阻斷通行。

(3)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橙色預警。

收到特大暴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區部分區域出現短時嚴重內澇;市區內主要排洪河道行洪,24小時降雨達到或超過150毫米並伴有連續降雨天氣,市內溝渠、坑塘已無調蓄空間,可能造成市區嚴重內澇災害。

(4)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紅色預警。

收到特大暴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2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0毫米以上且降雨持續,市區部分低窪區域出現嚴重積水,並波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24小時降雨已達200毫米並出現連續降雨天氣,區域內溝渠、坑塘已無調蓄空間,區域內主要河道泄洪並可能出現溢堤、潰堤等重大險情,可能造成市區嚴重洪澇災害。

2.預警發佈。

(1)預警信息。

汛情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隨着汛情演變,市城防指組織實時會商,對險情波及的範圍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判斷,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應的預警級別。

(2)發佈程序。藍色汛情預警(Ⅳ級)、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城防指請示,經市城防指指揮或副指揮簽發後發佈。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城防指請示,經市城防指指揮簽發後發佈。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由市城防辦負責向市防指請示,經市防指指揮或委託市城防指指揮簽發後發佈。

(3)發佈方式。預警級別的確定、調整和解除,由市城防辦組織市委宣傳部、氣象局、交警、經信委等成員單位及各區防汛機構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城市防汛預警信息應採取多種發佈途徑,市氣象局具體負責預警信息發佈的組織實施。市委宣傳部、經信委等部門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廣播、電視、短信、信息網絡、電子顯示屏、內部有線等方式進行發佈;交警、人防等部門通過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發佈;電信運營商在接到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後,必須立即向預警區域內的手機用户傳播;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沿街單位及市公共場所電子屏的傳播;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出租車電子屏的傳播;市公安局負責“交通之聲”的傳播;市商務局負責流通企業電子屏的傳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社區的傳播。

3.預警響應。預警信息發佈後,城市各級防汛機構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要求,立即到達各自崗位,做好應急準備。藍色汛情預警(Ⅳ級):

各成員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通暢;相關成員單位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險情並及時報告;環衞部門及時清掃道路,建築施工單位要加強工地防護,防止泥沙衝入排水設施;城市低窪地區、交通幹線及重點橋涵、地下空間、城區河道等重點防汛部位搶險人員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提醒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及時掌握預警信息,宣傳避免、減輕洪災澇災的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黃色汛情預警(Ⅲ級):

在藍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重點防汛部門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報告;市城防指根據情況,調度和督察重點防汛部位的應急準備情況;市城防指與各主要成員單位開通異地會商系統,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於開通狀態;各區防汛機構做好羣眾安全避險準備,搶險人員按照防汛搶險預案,加強對重點防汛部位搶險救護準備;新聞單位加強社會宣傳,對汛情信息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建議市民減少外出,儘量避免在低窪地帶或地下通道停留。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

成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指揮人員、搶險人員全部上崗上位,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在一線待命;市城管執法局、水利局負責同志到現場督促指導搶險排澇工作;停止户外的集會、體育、娛樂、商業等活動;各區防汛機構及時組織重大險情區域羣眾安全避險轉移;相關單位密切監視危險化學品存儲場所等重點要害部位,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就近妥善安置;做好軍地聯合搶險的準備;建議市民留在家中,不在危險場所停留避雨。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橙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各單位及駐德部隊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救災工作,確保重點防汛部位安全;除政府部門和直接保障城市運行的企事業單位外,學校及其他單位視情況採取停課、停產、停工、停業等緊急措施;緊急疏散低窪地區居民及大型公共場所公眾;沿路臨街各單位無償提供避雨、避險場所,開放停車場;建議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險,注意收聽有關防汛信息。

五、應急響應

防汛應急行動依據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實行分級響應。市城防指負責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汛情應急(Ⅳ級)響應、較大汛情應急(Ⅲ級)響應、重大汛情應急(Ⅱ級)響應、特別重大汛情應急(Ⅰ級)響應四個級別。

Ⅳ級響應由市城防辦報市城防指副指揮批准;當汛情、災情發生變化,需要由Ⅳ級響應升級到Ⅲ級響應時,由市城防指副指揮批准後啟動響應;當災情繼續擴大或發生防汛突發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級響應升級到Ⅱ級響應時,由市城防指指揮批准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需要由Ⅱ級響應升級到Ⅰ級響應時,由市防指指揮批准後按照響應應急程序成立臨時指揮部,啟動Ⅰ級響應並由市防指組織指揮全市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對於突發的區域性暴雨情況,由市城防指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區城防指啟動區級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區城防指也可根據區域內氣象變化或相關信息資料,啟動區域應急響應,到崗到位進行指揮調度,並將處置結果及時上報市城防指。各部門根據部門應急預案及時響應。

按照指揮部要求,三區及相關單位管理的泵站、涵閘、節制閘、河道、溝渠、管涵要隨時開啟,搶險強排設備、設施運行。

六、響應結束

當重大險情基本消除、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視情況,終止應急響應。

Ⅲ級以下由市城防指決定或報請市城防指指揮批准同意,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公佈。

Ⅱ級防汛應急行動結束後,由市城防指指揮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發布。

Ⅰ級防汛應急行動結束後,由市防指指揮簽署終止令,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發布。

七、善後處置

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所需資金由市財政部門負責安排。

八、獎懲制度

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在城市防汛過程中消極怠工、貽誤戰機、完成任務不徹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嚴重失職、部門聯動不及時、互相推諉扯皮、沒有及時採取積極防範應急救援措施,給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行政問責,問題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九、預案管理

(一)本預案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審查。

(三)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市城管執法局負責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2

為切實做好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要求,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資到位、措施到位,確保發生險情時能夠快速處置,及時搶險,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汛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某某同志兼辦公室主任。

三、各部門防汛工作職責

(一)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實施防汛組織、協調工作。

2、監督檢查防汛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協調對市政府分配的縣區(xx縣)及庫區(薄山水庫)防汛工作的督導檢查。

4、負責防汛工作情況收集、信息報送以及上情下傳和下情上傳。

(二)市公路局

1、負責國道、省道公路防汛搶險工作。

2、督察各縣(區)對存在防汛隱患、排水不暢的幹線公路路段進行排查和預防性整治。

3、負責督察各縣(區)幹線公路管理機構防汛物資、器材的準備情況,檢查指導各縣(區)幹線公路防汛搶險隊伍和預案的建立情況。

4、負責幹線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橋樑水毀等情況的搶修組織工作。

5、負責幹線公路系統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三)市運管局

1、負責道路運輸搶險救災預案的制定工作和搶險救災道路運輸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督察各縣(區)搶險救災運輸隊伍的建立,落實搶險救災車輛和搶險救災裝卸隊伍。

3、負責道路運輸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四)市農村處

1、負責農村公路防汛搶險工作。

2、督察各縣(區)對存在防汛隱患、排水不暢的農村公路路段進行排查和預防性整治。

3、負責督察各縣(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防汛物資、器材的準備情況,檢查指導各縣(區)農村公路防汛搶險隊伍和預案的建立情況。

4、負責農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橋樑水毀等情況的搶修組織工作。

5、負責農村公路系統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局

1、負責監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運輸企業落實汛期的各項要求。

2、負責水上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和搶險救援船舶的落實。

3、負責渡口渡橋達到封渡要求時,監督落實停航。

4、負責監督落實汛期渡橋的拆除及各類碼頭躉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並採取可靠的繫泊、錨泊定位。

5、負責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運輸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六)市質監站

1、負責防汛期間在建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

2、負責督促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法人制訂汛期人員、物資、設備的轉移預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變化,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材料和設備的安全。

3、負責汛期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七)市地方鐵路總公司

1、負責地方鐵路的設施、裝備的汛期安全監管,重點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

2、負責本行業的防汛預案制定,建立本單位防汛組織、防汛隊伍。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變化,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材料和設備的安全。

3、負責汛期本單位的防汛信息上報工作。

四、防汛搶險處置方案

幹線公路或農村公路發生水毀通行中斷、影響道路通行的搶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道路水毀情況,需要毗鄰縣(區)交通運輸部門協助的,當地交通運輸部門應向市局報告,由市局負責協調、解決。

(一)幹線公路及縣鄉公路發生水毀中斷:

1、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有關負責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瞭解水毀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組織搶險工作。水毀情況要及時向市局報告。

2、發生重大道路水毀情況,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能獨立處理的,要向當地政府彙報,請求社會支援。如果需要毗鄰縣(區)交通部門協助的,向市局報告,市局協調毗鄰縣(區)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全力以赴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同時要發佈通告,制定繞行方案。

4、搶險進度情況,要及時向市局報告。

(二)道路運輸搶險救災:

1、根據當地政府防汛搶險工作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迅速組織、落實運輸車輛和裝卸人員、裝卸機具,保證救災人員、物資運輸。

2、當地運力緊張需要毗鄰縣(區)交通運輸部門協助時,向市局報告,市局協調毗鄰縣(區)進行支援。

3、道路運輸搶險救災情況,要及時向市局報告。

五、防汛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汛期,一線巡邏人員和各級信息聯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各級防汛辦公室應設有專線電話,防汛領導小組所有成員要24小時隨時保持通信暢通,確保信息暢通,並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記錄制度。

(二)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保障: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直交通運輸系統有關單位均要建立防汛應急隊伍。市直交通系統組建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樊衞華為總指揮,副局長魯武漢、靖玉彬,總工程師任民為副總指揮的抗洪搶險突擊隊,下設5個抗洪搶險突擊分隊:

第一分隊為應急分隊。由市局機關和市路政管理處30人組成。具體職責為:負責市區主要交通設施保護工作及道路保通工作,並作為各類防汛搶險工作預備隊。

第二分隊為幹線公路搶險保通分隊。由市公路局50人組成。具體職責為:負責全市幹線公路汛期保暢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縣區公路局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揮部的防汛搶險工作。

第三分隊為搶險運輸分隊。由市運管局50人組成,主要職責為:負責汛期人員、物資運輸的組織和協調工作。運管局組織防汛搶險運輸車隊,貨車20輛,運力不少於 500 噸,客車20輛,運力不少於 600 人,必要時負責運送救災物資和搶險人員。

第四分隊為市農村公路搶險保通分隊。由市農村處30人組成,具體職責為:負責全市農村道路的防汛搶險指導保通工作。

第五分隊為庫區搶險分隊。由市海事局20人組成,具體職責為:負責薄山湖水庫發生汛情時,組織船隻對上游羣眾的疏散轉移工作。

2、應急裝備保障:各級交通公路部門所有目前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機械,均作為應急保障設備,由各單位交通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和調配。一線搶險人員根據需要配備救生衣及其他必需品,上述用品提前購買,並留足備用。

3、應急物資的儲備:各單位根據各自的搶險任務、人數,配置一定數量的草袋、編織袋、鋼絲籠、斷道警示牌、鋼纖、大錘、鍬、鎬、撬槓、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繩等防汛器材,同時要提前聯繫預設砂、石料源。

如發生重大災害,上述應急保障尚不能滿足需要時,應及時從社會調用。

六、工作要求

(一)6月10日前,完善防汛預案,補充儲備搶險物資,檢修防汛器材,做好汛前準備工作。

2、防汛期間要堅持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記錄,保持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發生災情、險情,及時向市局報告。

3、防汛工作要做到人員、經費、措施、設備、物資的“五落實”,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汛前做好檢查和準備工作,防微杜漸,消除隱患。要服從調度,一旦出現災情,各單位人員應在市局防汛搶險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卓有成效的防汛救災工作。

4、洪澇災害後,要針對搶險救災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採取改進措施,做到有備無患,防患於未然。同時,要認真做好防汛工作總結。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3

為切實做好我委防汛抗洪救災工作,根據市防指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經委黨組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思路,強化措施,落實責任,以最實作風最嚴紀律,努力把災害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全力以赴打贏防汛抗災攻堅戰。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市發改委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防汛搶險、災後重建、應急保障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

副組長:

責任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農經科,各相關科室和二級機構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負責辦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及時掌握汛情信息,安排汛期人員值班;統籌協調經開區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汛期值班檢查和巡查;其他臨時性應急工作。

(二)成立3個防汛工作組和1個防汛搶險應急分隊,負責防汛搶險工作的具體落實,具體成員和職責如下:

1、汛情監測組

責任領導:

責任科室:

聯 絡 員:

成 員:

負責聯繫市防汛辦、經開區,及時掌握汛情信息、汛情信號,承擔應急值班等工作。

2、後勤保障組

責任領導:

責任科室:

聯 絡 員:

成 員:

負責汛期期間的後勤保障(購置防汛急需物品、防汛車輛調度、工作用餐等)和應急值班等工作。

3、災後重建組

責任領導:

責任科室:投資科、農經科、價調辦、基礎科

聯 絡 員:

成 員:

負責配合經開區開展災後重建工作,協助指導經開區制定災後重建方案;協調爭取各級各部門救災資金和項目支持;負責應急值班等工作。

4、防汛搶險應急分隊

為提高汛期防汛搶險處置能力,應對可能出現的重大洪澇災情,成立市發改委“防汛搶險應急分隊”,配合市防指和經開區處置突發險情和災情,完成應急任務。

隊 長:韓保新

成 員:詳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委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對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各工作組,督促各項工作抓落實。各責任科室和二級機構要高度重視防汛工作,忠誠履職、服從大局、嚴守紀律,根據汛期值班工作安排,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好責任和措施,確保防汛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國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颱風暴潮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流域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負責領導、組織全國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國家防總辦公室設在水利部。國家防總主要職責是擬訂國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等,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禦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國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國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長江、黃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設立流域防汛總指揮部,負責指揮所管轄範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總指揮部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流域管理機構的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流域管理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水利部門所屬的各流域管理機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流域、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有防洪任務的大中型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國家防總,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4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

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4小時內上報到國家防總。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4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國家防總,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墒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預案、颱風暴潮防禦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蓄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禦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蓄滯洪區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湖泊、水庫、灘塗、人工水道、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中央氣象台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省級及其以下有關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做好未來趨勢預報,並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並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範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沿海地區,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3.2.6蓄滯洪區預警

(1)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應擬訂羣眾安全轉移方案。

(2)蓄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運用蓄滯洪區,當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羣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

3.2.7乾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地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蓄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乾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禦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禦江河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3.3.3抗旱預案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國務院和國家防總或流域防汛指揮機構負責關係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必要時,視情況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總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4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6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7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2 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5)多個省(區、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發生極度乾旱。

4.2.2 Ⅰ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會商,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動國務院批准的防禦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並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國家防總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並在24小時內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國家防總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每天在中央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報》,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措施。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國家防總辦公室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羣眾。衞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衞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防汛指揮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3)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乾旱或一省(區、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個大城市發生嚴重乾旱,或大中城市發生極度乾旱。

4.3.2 II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並在24小時內派出由防總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國家防總辦公室不定期在中央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幫助醫療救護。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況,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行使相關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加強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相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 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2)一省(區、市)發生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或小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中度以上的乾旱災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發生中度乾旱;

(7)一座大型城市發生嚴重乾旱。

4.4.2 Ⅲ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祕書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辦公室在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地方防汛抗旱。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旱)情監視,加強洪水預測預報,做好相關工程調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協助防汛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防汛抗旱工作,並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家防總。省級防汛指揮機構在省級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衞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4.5 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2)數省(區、市)同時發生輕度乾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4.5.2 Ⅳ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情、旱情監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並將情況及時報國家防總辦公室。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採取相應防守措施或組織抗旱;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並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辦公室。

4.6信息報送和處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4.6.3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審批後,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4.6.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6.5國家防總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國務院,並及時續報。

4.7指揮和調度

4.7.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7.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7.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8搶險救災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4.8.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4.8.3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部隊等實施。

4.8.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9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9.1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9.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9.3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4.9.6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4.10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0.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10.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1信息發佈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國家防總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國家防辦會同民政部審核和發佈。

4.11.3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投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4.11.4地方信息發佈: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佈。

4.12應急結束

4.12.1當洪水災害、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宣佈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4.12.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5.1.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

在抗旱期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5.2.3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蓄滯洪區分洪時,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乾旱頻繁發生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用。

嚴重缺水城市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8資金保障

(1)中央財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用於補助遭受特大水旱災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搶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2)國家設立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於大江大河重點治理工程維護和建設,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減災。

5.3技術保障

建設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形成覆蓋國家防總、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5.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習,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

6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救災

6.1.1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6.1.2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1.3當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蓄滯洪區補償

全國重點蓄滯洪區分洪運用後,按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進行補償。其他蓄滯洪區由地方人民政府參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補償。

6.5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7.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7.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7.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7.1.6一般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較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於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輕度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達31%-5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21%-40%。

7.1.12嚴重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1%-8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7.1.13特大幹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於60%。

7.1.14城市乾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於突發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壞,導致城市實際供水能力低於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實際供水能力低於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7.1.15城市輕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現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7.1.16城市中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現明顯的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7.1.17城市重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現明顯缺水現象,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7.1.18城市極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現極為嚴重的缺水局面或發電供水危機,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極大影響。

7.1.19大型城市:指非農業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

7.1.20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國家防總辦公室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江河、地區和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積極開展國際間的防汛抗旱減災交流,借鑑發達國家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國家防總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5

為加強對杭州地鐵2號線二期工程SG2-21標工程施工現場雨季防汛工作的管理,保證防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監理組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現場防汛管理小組:組長(總監理工程師):龍國友

副組長(總監代表):姜飛、張平社、李長付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張長樸、張廣育、穆耿、苟小華、竇順錄、蔡慶陽、趙珍珍等

2、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審查施工防汛應急預案;對施工單位防汛提出意見和建議。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

副組長: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分別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各車站應急物資的準備情況;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現場重點項目的檢查。

組員:趙珍珍通過各種渠道、各類媒體收集台、汛信息。組員:張廣育根據汛情及險情的需要,組織並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開展監測監控,並及時上報監測監控結果。

其他組員:根據防颱防汛管理小組的統一安排,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協助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應急措施及對現場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及時向管理小組組長彙報防汛工作情況。

二、汛期信息收集

1、信息來源:監理公司、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杭州地鐵公司。

2、信息媒體:通訊、廣播、電視、傳真等。

三、防汛應急措施

1、汛前的防護準備工作:多方渠道收集汛期信息,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做好防汛工作。

2、值班制度:汛期間,總監(或總監代表)必須現場值班;平常時間以安全監理工程師為主,其他監理人員配合輪流值班。

3、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

①防汛應急預案、物資備置落實情況。

②防汛人員組織落實。

③大臨設施及大型設備機械有抗風防護措施,固定牢靠。

④各出入口、豎井及材料輸送口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安全防護措施落實。

⑤現場高空懸掛物固定、高層臨邊物料堆放防風措施落實和分散物料清理工作落實。

⑥現場排水系統措施落實。

⑦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措施。

4、發生汛險情或災難時的應急處理:

①及時向監理公司、業主單位報告,並每隔半小時通報一次情況。

②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③落實施工單位按防汛預案組織搶險救護。

④有組織的保證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做好救護保障工作。

⑤做好工程資料的封存。

四、通訊聯絡防汛辦公室:

救護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報警電話:110

現場值班電話(監理部辦公室):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6

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工作,有力配合我縣、鎮防汛工作順利進行,保證學校汛期安全,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財產損失,維護安全穩定,根據縣、鎮20xx年防汛工作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總體要求

南楊樓學防汛救災工作,在大楊集鎮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防汛指揮部各項規定,強化責任,狠抓落實,有力配合我鎮防汛工作順利進行。學校防汛工作服從教育系統防汛指揮部的指揮,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下級服從上級的工作原則,實行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任務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我校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在虞城縣大楊集鎮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建立學校防汛搶險救災指揮組、搶險突擊隊、應急物資籌措及供給組、信息宣傳組。

(一)指揮組

1.人員組成

總指揮:李富春校長負責全面指揮

副總指揮:王賀敏總務主任負責應急物資籌措及供給

李會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信息宣傳

張修瑞安保負責人負責搶險突擊

成員: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

(1)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在鎮防汛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汛責任。

(2)組織汛情預警。學校建立預警機制,學校接到預警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搶險。

(3)加大汛前檢查。開展經常性的基礎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提高防汛設施標準,確保防汛設施的正常性能。指導各班級加強對師生防汛抗災常識教育,認真及時組織防汛抗災演練。

(4)組織指揮全校做好防汛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5)災害性天氣發生時,指揮組按照分工立即進入受災現場,指導做好師生撤離等工作。

(6)對學校進行受災調查統計,及時動態,上報縣、鎮有關部門。

(7)保持學校的通訊暢通,及時進行工作部署。

(二)信息宣傳組

1.人員組成

組長:李會

2副組長:劉秋麗

成員: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

(1)在汛期來臨之前做好一次防汛自我保護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負責領導小組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領導小組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閲、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佈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閲、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諮詢、採訪等,搞好宣傳報道,及時報道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湧現出的先進個人,全面反映搶險救災工作;完成指揮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應急物資籌措及供給組

1.人員組成

組長:王賀敏總務主任

副組長:孫愛民成員: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

負責學校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指揮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各階段救災工作操作規程

(一)災害預警時的工作

1.發現災害徵兆後,抓緊做好應對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防汛指揮組加強值班,信息宣傳組負責做好信息聯絡工作,確保與縣、鎮防汛指揮部信息暢通。應急物資籌措及供給組配置必需的救災物品。全體教師做好搶險準備工作。

2.接險情預報後,指揮組立即轉入24小時值班狀況,值班領導、值班員、保證24小時在位,全體教師隨時待命。

(二)災害發生時的工作

1.災害發生後,全體教師立即進入受災現場,成立現場保衞、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並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做好人員轉移和財產保護工作。如有學生上課的情況下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並將師生有秩序地組織轉移至安全場所,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2.每1小時向鎮指揮組上報汛情及工作動態,必要時向所在地有關部門請求人員、物資及技術支援。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上報鎮、縣防汛指揮部,必要向縣有關部門請求人員、物資及技術支援。

3.妥善安置受災師生、組織有效的後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和自身條件,開放學校教室、禮堂等校舍,安置當地受災居民。

(三)災情穩定後的工作

1.及時做好善後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後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2.立即開展查災核損工作,進行緊急救助工作。

3.切實做好受災校舍建設工作。做好受災校舍統計、核定,並建立受災校舍和恢復修建台帳;確定修建對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災校舍恢復建設。

4.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責任追究

為保障防汛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因指揮不當、消極應付和拒不執行防汛調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7

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加強我校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理汛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第一時間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全力消除事故發生後連帶隱患及次生災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因汛情所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搶險救災指揮中心及職責

(一)指揮中心人員組成及職責

1、人員組成

總指揮:張志輝副總指揮:李會坤

成員:王俊樓、李豔麗、張智榮、高龍梅

2、工作職責

(1)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股室責任包乾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汛責任。

(2)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應急預案,遇到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搶險。

(3)加大防汛設施設備投入,不斷提高基礎設施標準和質量。經常性開展防汛基礎設施的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汛設施的正常性能。各校應加強對師生開展防汛抗災常識教育,認真及時組織防汛抗災演練。

(4)各成員要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宿及學校汛期安全信息零報告制度,並做好記錄。各學校領導要確保信息暢通,電話暢通。同時各學校還要成立防汛搶險應急突擊隊,有專人負責。

(6)保持與上級通訊暢通,及時進行工作彙報。

(二)專業工作小組及職責

1、組織協調組

組長:張志輝成員:李豔麗

工作職責: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議,為指揮中心決策提供參考;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教育系統應急救援工作與縣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全面瞭解掌握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通信聯絡(宣傳)組

組長:李會坤

成員:高龍梅

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領導小組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閲、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佈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閲、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諮詢、採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應急救援組

組長:張智榮

成員:張偉南,趙秋芸

工作職責: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4、後勤保障組

組長:王俊樓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各階段救災工作操作規程

(一)災害預警時的工作

1、發現災害徵兆後,抓緊做好應對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報道組負責做好信息聯絡工作,確保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學校災害信息暢通。救災後勤保障和應急救災機動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災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員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預警後,及時集中人員,進行防汛動員,佈置任務,明確職責,做好防汛各項準備工作。

3、接防汛防颱緊急警報後,指揮中心所有人員進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實行晝夜值班;保持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學校的聯繫;防汛指揮中心指派有關人員到達災區一線。

(二)災害發生時的工作

1、災害發生後,成立現場保衞、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成員要根據安排前往參與指揮、調度。

2、防洪措施無法抵禦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主要是搶救受傷人員、轉移身處險境人員、保護學校財產、排除校內積水等,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3、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做好人員轉移和財產保護工作。

4、災害發生後,學校、班級停止開展各類活動,通過廣播、校訊通等多種形式告知師生,並有秩序地組織轉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擠踩踏事故發生。

5、組織有效的後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災情穩定後的工作

1、及時做好善後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後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2、各組要立即開展查災核損工作,協助指導學校對災區師生進行緊急救助工作,協調學校落實防汛生活救助經費。確保師生有住所、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的飲用水、有傷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3、切實做好受災校舍建設工作。指導各災區做好受災校舍統計、核定,並建立受災校舍和恢復修建台帳;確定修建對象,制定受災校舍恢復建設計劃和恢復建設資金預算。

4、督促受災學校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8

夏季暴雨季節即將來臨,雷雨天氣也將增多,為防止出現雷擊傷人事件和洪水災害,確保學校防雷、防洪、抗汛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教育局有關工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我校防雷、防洪、抗汛工作在縣教育系統防洪抗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防雷、防洪、抗汛領導小組由校長劉新敏(電話:13832312668)任組長,副校長趙雙平任副組長,趙存建、王佔峯、馮永發、許佔喜、聶國立、馮鎮山、韓書利、吳中義、房軍田、王玉芳、王進民、李景須、焦西平、張昭宇、劉志芳、王榮愛、王立國、王志偉、趙建賓、孫偉強、李同國、王雲濤、李金山、郝永建、趙文平、劉煥中、聶連珠、趙振良、牛偉強、李海如為成員。總務處兼防洪抗汛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為指揮部,李海如同志為聯絡員。

2、主要職責

⑴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⑵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學校師生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 ⑷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全校師生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

二、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要統一協調,形成合力,切實做好預防工作。校長是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本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本學校實際,早動手、早安排、早準備,積極落實防治工作。並明確各自職責,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通,隨時保持通信暢通。

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按照有關防雷、防洪、防汛的要求,學校安全員負責關注近期天氣預報,並及時向全校師生通報。防止突發災害。對危牆、危廁、危房等重要部位要設立警示標誌並給予及時維修;及時清理水溝,保持水流暢通。

3、切實落實洪水防治措施。學校防洪減災領導小組要及時同上級部門取得聯繫,對學校洪水災害的危險性進行預測,對危險程度做出評價、預測。在暴雨活動期間,要儘量避免組織大型師生集會及活動;在考試期間全力防範,確保考試順利進行。一旦發生災情,要及時上報,及早啟動防洪水應急預案,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開展學校房屋,周邊地貌調查,科學制定洪水災害防治措施。在學校防洪減災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互通情報,確保信息暢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掌握天氣情況。要根據已查出的危險點、隱患點落實防災預案和羣策羣防網絡,為制定防洪水災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確的依據。

5、發生雷雨天氣時,總務處負責切斷電源並拔掉有線電視、網線等。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利用廣播、集會、班會、專題講座等形式對師生進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積極開展防洪減災的基本知識、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災意識和防災知識水平。並在全校範圍內作一次防雷知識宣傳,確保每位師生都知曉防雷基本常識。同時要加強對師生的思想疏導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確保正常教學秩序。

7、完善各項制度,增強應急反應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各部門要實行值班、帶班制度,對危險地帶進行巡迴檢查,落實預防措施,總務處儲備一些防雷、防洪、防訊應急物資,並認真檢查了校舍的避雷接地裝置。變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

三、防雷、防洪、防汛應急措施:

1、接到上級防雷、防洪、防汛指示或發生災情後,學校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雷、防洪、防汛工作。各有關人員隨時準備執行防雷、防洪、防汛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區全面進行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雷、防洪、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學校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防雷、防洪、防汛的物資準備。

7、全體教職工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迅速參加學校的搶險救災工作。

⑴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汛區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⑵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發生破壞性汛情後滋生其它災害。

⑶迅速開展以搶險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困、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安全區救護站搶救。

⑷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8、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及時通知衞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9、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在安全區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包括教育教學秩序,全力維護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

10、本預案從20xx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9

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我校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文件(國管辦房地[20xx]22號)《關於進行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安全檢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和市防汛指揮部統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工作指導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級領導部門和北京市防汛指揮部門統一領導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救助為輔”的方針,切實做好防汛前的準備工作。在發生汛情時,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團結協作、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原則,組織全校人員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減輕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二、防汛工作組織機構

1、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防汛的組織和領導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校長李志祥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楊賓、副校長趙顯利

小組成員:校辦、黨辦、宣傳部、保衞部、學生工作部、團委、校工會、研究生院、教務處、科技處、人事處、財務處、實驗室設備處、基建處、後勤管理辦公室、校醫院、總務後勤部、膳食部、老幹部處、居管會等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組成。

2、學校防汛工作辦公室

學校防汛工作辦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全校防汛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防汛工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

主任:校辦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黨辦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辦公室電話:

3、學院和機關部門防汛工作小組

各學院和機關黨委、直屬單位黨委、後勤集團黨委、產業黨總支所屬系統以及校團委設立相應的防汛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學院和機關各部門系統的防汛工作小組組長由行政或黨的第一負責人擔任。

4、校防汛搶險隊

成立校防汛搶險隊,執行防汛工作中的具體工作和緊急任務。搶險隊由有關部門領導、技術人員和總務後勤部的修繕、水、電、氣、通信部門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等50人組成。

校搶險隊隊長:後勤集團黨委書記李盼興

副隊長:修建裝潢中心主任劉樹琛、能源動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學生防汛搶險隊

成立學生防汛搶險隊,執行防汛工作中的具體工作和緊急任務。學生防汛搶險隊由各學院的學生50人組成。

學生搶險隊隊長:學生工作處處長劉明奇

副隊長:團委書記張啟鴻

6、防汛救護隊

成立校防汛救護隊,負責防汛現場人員的救護和傷、病人員的轉送和安置工作。救護隊由校醫院領導和醫護人員15人組成。

救護隊隊長:校醫院院長成筱鵬

副隊長:校醫院副院長潘曉平

7、防汛治安保衞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衞組,負責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治安保衞組由保衞處領導、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組成。

治安保衞組組長:保衞處處長李漢軍

副組長:保衞處副處長劉景勝

8、防汛後勤保障組

成立校防汛後勤保障組,負責救災物資、救災人員、傷病員的運送轉運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後勤保障組由校辦、後勤管理辦公室、團委、居管會、總務後勤部、膳食部等部門人員組成。

後勤保障組組長:後勤管理辦公室主任巫後新

副組長:總務後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張書信

三、組織機構職責

1、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①執行上級領導和防汛工作指揮部門佈置的工作和任務;

②傳達上級防汛工作指揮部門發佈的汛情預報、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學校防汛工作的準備情況和進展情況,對各部門的防汛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④召集有關部門對汛情形勢進行研究和分析,做出決策,交有關部門執行。

2、防汛工作辦公室職責

①在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全校防汛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②宣傳上級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學知識和救生基本常識,宣傳和報道防汛工作中的先進事蹟;

③建立健全學校防汛救災各項制度、辦法和工作程序;

④負責學校防汛救災基本數據的統計彙總工作;

⑤負責與上級防汛救災指揮部門的聯繫、聯絡工作,並開展防汛救災情況的收集、上報工作;

⑥傳達上級發佈的汛情預報、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據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安排,及時下達領導小組做出的各項決策;

⑧現場監測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

⑨統一安排、調運搶險救災的物資設備和人員;

⑩負責接待上級領導的視察、檢查及羣眾來訪。

3、學院和機關各部門防汛工作小組職責

①執行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工作和下達的任務;

②負責本單位的防汛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③負責制定本單位的防汛工作應急預案,做好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領導小組安排和佈置,做好本單位人員和學生的宣傳工作,掌握和穩定羣眾情緒,不信謠傳,並及時向防汛工作辦公室彙報工作進展情況;

⑤蒐集和掌握有關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資料,並及時向校防汛工作辦公室彙報。

4、校防汛搶險隊職責

①落實和執行校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具體工作和緊急任務;

②負責全校房屋、設施的搶險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險情,救護受傷人員,搜救失蹤人員;

④搶救國家財產、文物、機要檔案資料等;

⑤在汛期確保排水道路的通暢,確保水、電、氣、通信的安全運行;

⑥負責日常的汛情、災情監測和檢查工作。

5、學生防汛搶險隊職責

①執行校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工作和任務;

②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生活區的搶險和安全工作,執行學校的其他搶險救災任務;

③救護和轉送受傷人員,搜救失蹤人員;

④參加搶救國家財產、文物、機要檔案資料等。

6、防汛救護隊職責

①執行校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工作和任務;

②負責組織防汛救災現場人員的救護和傷、病人員的轉送和安置工作;

③負責全校的消毒、食品檢測、水源淨化等工作,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及蔓延;

④負責組織急救藥品、醫療器械的供應;

⑤巡迴檢查教學區、住宅區、學生生活區、學、幼兒園等地區和單位,發現傷、病人員和疫情立即上報,並實施救治和進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衞組職責

①執行校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工作和任務;

②在汛期負責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確保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③加強巡邏、警戒,維護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強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門和危險部位的安全保衞工作;

⑤維護校內交通秩序,組織消防力量以備急需;

⑥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在防汛救災期間的違法犯罪活動,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

8、防汛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執行校防汛工作辦公室佈置的工作和任務;

②在汛期負責車輛的調配以及救災物資、救災人員的運送和傷病員的轉運、安置工作;

③做好搶險隊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儲備一定數量的糧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搶險救災物資,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應工作。

⑤做好飲食衞生安全工作,防止羣體性疫病的發生。

四、防汛重點部位

校內的能源、通訊、金融(銀行、財務處)、食堂和餐飲點、超市和商業網點、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關教學科研設備和各種生活設施、城內平房為防汛重點單位和地區。

五、防汛主要任務

1、汛前做好防汛調查和普查工作,對學校的防汛現狀要做到心中有數。

2、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危險房屋、施工工地、各種管線、人防工事、各種設施,要責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消除隱患,達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馬上進行整改的,要制定一個在?醒辭櫚那榭魷碌撓狽槳負痛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對防汛隊伍進行培訓,搶險、救護人員要掌握一定的搶險、救護知識和自身防護技能。

4、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工具的準備和儲備工作,特別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儲備要充足,以保證教學、科研工作和學生、教職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運行。

5、通信部門要對通信設施和線路進行維護和檢修,以保證在汛期通信線路的暢通。

6、在上級主管部門和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宣傳部門要做好防汛知識和汛情的宣傳工作。要通過各種渠道和媒體大力宣傳防汛、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

7、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緊急防汛通知後,迅速部署和指揮全校的防汛救災工作,並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隨時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8、在汛期,要及時向全校教職工發佈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發動教職工、學生和居民積極參與,進行自救和互救。對危險地區的設備、國家財產和居民進行轉移疏散,並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羣眾工作,穩定社會情緒,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誤傳、謠傳。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緊急防汛通知後,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工作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緊急防汛通知後,學院和機關各部門防汛工作小組進入24小時值班制度。

3、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外出必須請假。

4、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掌握最新防汛情況。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緊急通知或遇到緊急險情時,應及時向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彙報。

5、及時準確發佈各種防汛救災信息,不得瞞報、漏報。

6、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知識,發動羣眾積極參與防汛救災工作。

7、搶險隊、救護隊、治安保衞組在接到防汛指令後,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

8、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彙報我校防汛工作的進展情況。

七、附則

1、對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學校將給予表揚和表彰,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職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規和防汛救災紀律的,學校將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理。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3、在防汛救災工作結束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10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項目經理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防汛領導小組,在項目經理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各項防汛工作。

1、防汛小組組長白冰負責佈置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安排汛期期間的一切重大工作,確保項目的損失減到最小。

2、防汛小組副組長馬國紅負責貫徹防汛指揮部和防汛小組組長的指令,組織防汛小組組員有序撤退項目人員、重要物資和機械設備,並承擔抗洪義務。

3、防汛小組成員負責觀察汛情,及時向副組長、組長彙報,堅決貫徹防汛小組的有關指令,組織項目人員開展各項防汛工作。

二、報告程序

項目發現汛情後,應及時向項目防汛小組副組長彙報相關情況。初步判斷後,項目防汛小組組長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相關汛情,並根據指示開展相關防汛工作。

三、防汛重點

臨近河道的宿舍及倉庫、設備。下水管道防牆、臨時工棚的暗明排水溝防牆、各標段注意雷暴雨來臨前的大風危害,做好相關物資的收儲工作。

各工區注意監控河道雜物堵塞,宿舍後施工工地泥石流發生災情時及時組織展開抗災自救,另立即報告防汛辦公室。

四、加強汛期值班制度。

防汛期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認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做好值班記錄及上報下達工作,值班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並認真協調處理。並做到及時巡視、檢查。

五、認真做好防汛安全檢查工作。

做到全面部署,重點突出。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明確責任,有條件的必須在汛前整改完畢。汛期要加強安全巡查,對重點設施和一時未能徹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加強監控,及時發現險情並及時搶護,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六、抗洪、疏散

在汛期來臨時,為了最大效用的開展生產工作,在經過防汛指揮部的批准後,項目通過運用現有工程整修、加固和加高已有工程和修建臨時工程,來確保順利渡汛。

汛期期間,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統一安排,組織各部門相關人員成立汛情觀察組,設備保護組,設備撤退組,人員撤退組。

汛情觀察組主要由現場人員組成,在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按照防汛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及時觀察汛情。

設備保護組主要由機料部負責,在項目副經理的領導下,加強與汛情觀察組的聯絡,現場巡視暫時未拆除和正在拆除的項目重要物資機械,確保項目財產的安全。

設備撤退組由機料部牽頭,主要由項目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在項目副經理的領導下,利用項目現有車輛和外租車輛,及時有序地撤退項目重要物資機械。

人員撤退組主要由項目辦公室人員組成,在項目總工的領導下,按照項目防汛小組組長的安排,分批、有序地撤退項目人員。

全市防汛應急預案11

(一)編制目的

減輕洪水等災害造成的損失,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科學實施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

地防禦洪水,保障社會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決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

措施相結合;儘可能調動全社會—切積極因素,團結抗洪。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xx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應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各村(社區居)委會、鎮屬各企事業單位洪水事故。

1、在汛期來臨之前,對校舍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修繕。對供電線路全面檢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響供電。檢查疏通水道,防止積水對校舍造成損壞。

2、遇有大風和暴雨或連續陰雨天,防汛值班人員應每天巡視校舍,檢查有無漏雨或積、存水現象,現場處理應急事件。

3、各班班主任、各科室主任、教研組長放學前要檢查門窗、用電設施是否關好。

4、利用各種媒體認真做好宣傳,加強對師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5、汛期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隨時掌握汛情。

6、對學校周邊情況進行摸底,發現險情及時報告並做好疏散師生的準備。

7、及時瞭解老師、學生遲到、未到校的情況及原因,及時安排教師組織管理好已到校學生。

8、如學生在校期間驟來大雨、暴雨、雷雨,防汛應急小組及各職能小組立即到小會議室集合,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進入應急狀態,按崗位分工履行職責。

9、如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彙總情況並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1)通訊聯絡組:負責內外的通訊聯絡,隨時保持聯繫暢通。一旦發生洪水事故,立即聯繫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2)後勤物資保障組:按照鎮防洪防汛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做好防洪物資儲備、管理、供應工作。

(3)醫療救助組:負責在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協調各大醫院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4)安全保衞組:負責維護防洪搶險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災區社會治安。出現緊急情況時,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國家、居民財產和防汛救災物資,破壞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設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災的治安和保衞工作。

為了保證我國夏季出國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各留學生可以在上關注20xx夏季防汛應急預案和一些應對措施,從而根據自身的情況做出相應的準備。還會發布一些對於20xx夏季防汛應急預案關於留學生的一些防汛措施,大家可以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