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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颱風應急預案7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預防颱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7篇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1

由於學校地勢低窪,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統差,每逢大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嚴重(水深達30cm―50cm)。為了及時、妥善地處置暴雨天氣的校園積水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一)一般情況(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後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後,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繫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樓層蹲點領導到位:一樓xx;二樓xx;三樓xx。

4、雨晴後,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衞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區政府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防禦颱風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國家防總《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洪條例》、《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北侖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羣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3防汛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是本行政區防颱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1.4.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一切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當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服從上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船舶及時回港避風;

(3)山塘、水庫、海塘、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範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並及時向公眾發佈颱風信息。

(7)大工業、大項目建設開發地塊與周邊行政村、單位的結合部。

(8)其他需要重點防範和處置的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寧波市北侖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當地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由當地黨委、政府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防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3其它防汛指揮機構

大工業、大項目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按照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4區防指組成

區防指成員由區人武部、區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建築工務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經濟與發展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城管局、區旅遊局、區衞生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貿易與糧食局、區供銷社、區供電局、區電信局、移動公司、保險部門、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等組成。

2.5區防指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和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審定和批准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制運用計劃等;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負責發佈全區汛情通告,宣佈進入和解除緊急防汛期;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防汛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汛規範化、現代化。健全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解決日常經費,常年開展工作。

2.6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人武部:組織指揮區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負責組織協調駐侖部隊、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協助區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組織民兵和應急小分隊的應急演練。

(2)區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據《北侖區水利工程管理職責》有關要求,負責所轄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水工程的修復。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並參加防汛防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區發展和改革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防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省、市、區重點工程和其他工礦企業的防汛防旱工作,協調基礎設施災後重建。

(6)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對校舍危房(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場所)的檢查,密切注意颱風期間在校師生或參加其他活動師生的動態,確保人身安全。

(7)區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妥善處理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搶險救災行動的道路通行,實施交通管制;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安全轉移。

(8)區監察局:負責防汛防旱紀律執行和工作效能的監督檢查。

(9)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旱、澇、台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各級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籌措防汛救災資金,落實防汛防旱專項救災資金,及時下撥防汛救災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

(1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協助區、街道、鄉鎮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公佈區域內地質災害的易發區,制定落實地質災害的防禦預案。

(12)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築、住宅和房地產等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落實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指導沿海和山區農村房屋建設規劃和質量控制;提供建設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3)區建築工務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防汛救災工作,制定落實在建工程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1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區管部分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等城市公共設施的防汛防颱工作;制定落實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提供城區災害損失情況。

(15)區交通局:負責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實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汛防颱監督管理;及時搶修水毀交通設施,確保防汛搶險、防疫、救濟救助人員、物資、設備的安全及時運送;制定落實防汛防颱救災工作預案。

(16)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業災情;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抗災柴油等物資安排;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和水產養殖户防汛防颱工作,負責漁民防汛防颱救災減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在台風影響期間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返港避風、水產養殖户安全撤離等工作;提供水產養殖和漁船損害等災害損失情況。

(17)區衞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衞生系統和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8)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市、區防指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社會公佈發佈氣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加強防汛防颱抗旱等知識的媒體宣傳教育;負責編輯防汛抗台圖片錄像資料。

(19)區供電局:負責排澇、抗旱、搶險用電的供應和電力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及時調度解決抗災救災電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搶險救災指揮機關的正常用電,落實應急電源;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0)區貿易與糧食局:負責落實防災救災成品糧的儲備、供應和調撥,保障市場供應;指導貿易與糧食系統防汛防颱工作。

(21)區旅遊局:負責旅遊景點、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系統開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從事旅遊工作人員和遊客的防災減災意識。

(22)區電信局、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颱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防汛防颱指揮通信聯絡暢通。

(23)區供銷社:負責全區供銷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供應工作,提供供銷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4)保險部門:負責做好各自投保單位和居民受災損失理賠工作;在洪水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和居民做好各類財產的防災工作,並積極開展防汛保險。

(25)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根據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佈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26)新礎⒋蟠、小港、霞浦、柴橋街道辦事處、白峯鎮、春曉鎮、梅山鄉政府:根據各自的防汛工作職能,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7辦事機構

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負責區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響颱風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按照台風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

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市,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颱風及次生災害監測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提供颱風、降雨、洪水、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海塘、堤防和其它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山洪災害預警員落實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4.4防颱檢查

4.4.1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當在台汛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防颱檢查,發現防颱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設、供電、交通、建築工務、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颱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區建設、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船隻、病險水利工程等調查,並登記造冊,報同級防指備案。

4.5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5.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台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根據可能受颱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5.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收到氣象、水文部門的降雨信息後,應立即向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發出警報。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後,應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處置預警。

4.5.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有關街道、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的巡查預警員,在台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眾,並報街道、鄉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4.5.4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5.5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按規定權限,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羣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5.6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水文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督促有關部門確定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5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綜合海洋、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禦能力等因素,分為ⅰ、ⅱ、ⅲ、ⅳ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ⅰ級應急響應由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防指副指揮或指揮批准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或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啟動。

5.1ⅰ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會議。部署颱風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同時,發佈人員梯度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區委、區政府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颱工作。

區防辦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調度,組織有關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指導重要江河和重點區域洪水調度,調配區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佈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召開防禦颱風緊急會議,防汛、水利、人武部、氣象、建設、民政、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城管、交通、建築工務、教育、供電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部署防颱搶險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協同街道、鄉鎮加強水庫、海塘、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大監測力度、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區防指及有關部門。漁船就近避風,船上人員及沿海(岸)養殖人員撤離上岸;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救災工作。人武部、街道、鄉鎮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區防指。

5.3ⅲ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副指揮或防辦主任主持會商,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建設、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工作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對風情、雨情、水情、災情的預測、預報,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其它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市防指。

5.3.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發佈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颱情況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5.4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等部門領導進崗、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工作,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

水利部門重點做好水庫、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協同街道、鄉鎮做好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工作;農林(海洋與漁業)部門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

5.4.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街道、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颱風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黨委或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信息發佈與新聞報道

(1)防颱抗災等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2)一般防颱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或區委宣傳部發布;汛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佈;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3)新聞媒體須及時向公眾發佈有關防汛、氣象、水文、海洋、地質等相關信息,報道內容須經區委宣傳部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審核。

(4)新聞媒體應做好搶險救災、災後恢復生產及先進事例的報道宣傳工作。

5.7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視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2)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區防指、人武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防颱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颱抗災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門負責水情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做好水情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系統的實時升級、備份工作,確保信息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台搶險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當地黨委、政府要做好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成的應急搶險隊伍的協調保障工作。在抗洪搶險期間,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應當組建專業搶險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應當組織羣眾參加抗洪救災工作。

(3)應急隊伍調動:一是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調動。三是駐軍部隊的調動,由區防指提出要求,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險情、災情緊急的情況下,區防指提出搶險救助請求,駐軍部隊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

6.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儲備和管理,並統一調配。

(2)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潮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按當地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必要時可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6.4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經發、民政、水利、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1)健全和完善區防指與省、市防指之間的遠程會商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省、市、區三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計算機網絡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等信息實現共享,為防颱抗洪決策提供依據。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建設、民政、農林、教育、文化等部門協助下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颱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抗災人員、救災物資和車輛調配,負責颱風影響期間渡口的安全。

6.10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區發改、經發、民政、交通、衞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宣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颱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防颱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水利部門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工作。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3)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4)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5)農業部門負責水害災區羣眾的恢復生產工作。指導做好排漬除鹹,洗苗追肥,田間管理等,開展生產自救。

(6)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校舍修復、正常復課等工作。

(8)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9)通信、水文等部門分別負責對遭受毀壞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設施的修復工作,儘快恢復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及時總結防颱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根據颱風、洪水災害中暴露的問題,改進和加強預防洪澇災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區防辦及時掌握抗台救災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彙報。

7.1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2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3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並將總結材料報區防辦。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牽頭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區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預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報區防辦備案。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颱應急預案,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預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3

一、雨季施工應急預案

1、組織建立雨季施工組織機構

在雨季施工時間,項目部和項目各施工段分區組織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救災隊。注意氣象預報,做好防範工作。如有險情,立即組織搶險,儘量將損失減少到最小,並能在最短的時間裏恢復生產。

防汛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搶險救災隊由項目副經理任隊長,成員包括項目部各部室人員。

2、雨季期間防汛制度

(1)加強和氣象站聯繫,密切關注雨期天氣情況。

(2)雨季期間,工班設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發現意外情況立即向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彙報。

(3)雨季施工期間,加強對各種防汛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將隱患消滅在發生前,確保施工安全。

(4)下雨時,設專人對施工場地內及周圍的管道,排水系統進行監視,發現問題須立即上報處理。

3、雨期施工預控措施

(1)雨期施工主要應做好防雨、防雷、防電、防汛等工作。

(2)雨期施工前要根據雨期施工項目編制雨期施工措施,所需材料要在雨期施工前準備好。

(3)做好施工人員的雨期施工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施工現場準備工作的全面檢查,包括臨時設施、臨電、機械設備等項工作。

(4)檢查施工現場及生產生活基地的排水設施,疏通各種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證雨天排水通暢。

(5)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預報後,及時遮蓋施工物資材料、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等,以保證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暴雨出現時,立即停止場內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裝作業、焊接作業以及其他有危險性的施工作業;施工車輛暫停行駛;切斷高壓電源,關閉現場發電、用電設備。

(6)雨季防雷措施:場區內電站、發電房等處於雷擊區的機械設備全部裝設防雷保護設施,防止雷電擊毀設備、擊傷人員。防雷保護設施應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並定期檢查。雷電出現時,立即停止場內電器設備操作、焊接作業以及其他有危險性的施工作業。

二、颱風施工應急預案

1、做好防備

颱風季節隨時做好防颱風襲擊的準備。設專人關注天氣預報,做好記錄,並與市氣象台保持聯繫,如遇天氣變化及時報告,以便及時啟動應急措施。

2、成立防颱風小組

成立颱風期間搶險救災小組,人員和分工原則上同防颱風暴雨領導小組,另配備20人左右的搶險突擊隊,全體成員密切注意現場動態,遇有緊急情況,立刻投入現場進行搶救,使損失降到最低。

3、合理安排颱風期間施工

科學、合理安排颱風期間施工,當風力大於6級時,停止室外的施工作業,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備無患。

4、臨時設施防颱風措施

對施工現場辦公室、食堂、倉庫等臨設工程應進行全面詳細檢查,如有拉結不牢、排水不暢、漏雨、沉陷、變形等情況,立即採取措施進行加固處理,問題嚴重的暫停使用。颱風過後,組織人員隨時檢查,發現問題,重點搶修。

5、施工現場防颱風措施

颱風到來之前,對高聳獨立的'機械、腳手架、及未裝好的鋼筋、模板等用纜繩、鋼筋、鐵線等進行臨時加固,堆放在樓面、屋面的小型機具、零星材料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東西全部搬到建築物內。

6、吊裝機械防颱風措施

吊裝機械在台風來前停止作業,塔吊收起吊鈎,並將迴轉剎車鬆開,使其處於自由迴轉狀態;高空作業人員及時撤到安全地帶。

7、颱風過後及時處理措施

颱風過後立即組織人員分專業、分部位對模板、鋼筋尤其腳手架、電源線路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並報甲方、監理現場工程師批准後復工。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4

(一)各崗位責任分工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信息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後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設備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衞、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後恢復工作。

(二)防颱風防洪水及應急處理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颱風或暴雨警報信號通知後,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於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台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鬆脱物件,尤其是位於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對於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並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後備照明、方木(用於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並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8)智能化系統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9)檢查完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有處理不了的問題,應立即向領導報告。

3、在發生颱風、暴雨時,值班安保員對防風、防水浸關鍵區域和部位加強巡視,檢查門窗狀況,如發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趕至現場,並用板材臨時封堵。工程部維修人員集中待命,各層管理服務人員堅守崗位,如果有設備故障投訴以及發現事故隱患應採取緊急措施,及時予以解決。

4、各級工作人員協助維修技術人員做好排洪及排泄積水工作。

5、在台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防止犯罪案件的發生。

(三)災後處理

颱風、雷暴過後,工程部組織維修人中對所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並及時修復。保潔部檢查損毀的樹木情況,並加以恢復,努力將災患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物業經理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受災及損失情況。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防颱風、暴雨工作是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颱的處置能力,本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繫電話

組長:園長

組員:後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颱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颱風登陸前,對陽台、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颱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颱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傢俱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衞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築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築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颱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後,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颱工作進行部署,通報台汛動態,佈置防汛防颱、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6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項目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台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預防颱風應急預案7

根據學校《關於做好防禦颱風準備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儘量減少颱風造成的損失,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颱風前的預防措施(發佈白色或藍色颱風信號時)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颱風前的預防工作是簡單易行、切實有效的措施,各部門必須認真落實執行。

1、各部門下班離開辦公室、教室前,必須全面關閉、加固辦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鄰近公共場所的門窗;關閉電源、水源,如門窗已損壞無法加固應彙總學校後勤儘快派人維修。

2、實驗室、資料室的貴重儀器和重要資料應移至安全角落放穩墊高,防止被風吹落摔壞或被雨水損壞。重要部門的門窗應用舊報紙等軟材料填塞,防止暴風雨水灌入。

3、學校安全辦必須組織人員對宿舍和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並關閉、加固門窗,保證下水道通暢。

4、學校安全辦應在台風前將學校內懸掛的'各種宣傳品、裝飾物(如彩旗、橫幅等)進行清理拆除,並妥善保管。

5、後勤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校園的樹木、花卉以減少颱風造成的損失。

6、後勤應加強供水、供電、通訊設施及線路薄弱環節的巡查和檢修,對易受颱風破壞的供電、通訊設備採取保護措施。

7、安全辦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關閉加固各公共場所的門窗。

二、颱風已正面襲擊我市應採取的措施(發佈黃色或紅色颱風信號時)

颱風嚴重影響或正面襲擊我市時,防風工作的關鍵是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應圍繞這一重點:全校停課、禁止户外活動,防止拋落物損傷行人,非防風值班和搶險人員一律在宿舍、教室、辦公室就地休息,並做好住房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地的防風工作。

三、颱風信號解除後

1、學校後勤處、德育處、教學處應協助學校水電管理人員儘快對受颱風損壞的供水、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進行搶修,確保災後儘快復課。

2、全面瞭解災情,並上報校“三防”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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