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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崗交流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輪崗交流方案

輪崗交流方案1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國小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採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範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國小(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鑑於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後確定。

(2)中心國小(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並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範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係和工資關係。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係均在原任教學校。

輪崗交流方案2

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着眼於鍛鍊培養幹部,增強幹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着眼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遊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於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於各項工作規範化,有利於優化幹部結構,有利於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幹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範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幹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幹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後,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幹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佈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幹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後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後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幹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後,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幹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並予以公佈。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佈後,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幹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後,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3

為切實加強我單位中層幹部隊伍建設,轉變幹部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意見》(平人字[20xx]26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對我單位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幹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輪崗交流原則:以部門內部輪崗交流為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堅持任職迴避。

我局作為這次輪崗交流的重點單位,負責人財物管理、執紀執法、項目(經費)審批、資金管理、證照核發、招投標等崗位的中層幹部為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但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其他崗位中層幹部,實際輪崗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於符合輪崗交流條件人數的30%。

二、現有中層幹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範圍的人員情況

農業局現有行政中層幹部4人,符合輪崗交流範圍和條件的2人,政工科科長、婦委會主任兩個崗位,因婦委會主任崗位沒適合人選,擬交流政工科科長崗位1人;事業中層幹部18人,符合輪崗交流範圍和條件的5人,果樹站站長、農廣校校長2個崗位因年齡原因需調整不予交流,局長助理在原單位(植保站)工作滿五年以上但無合適崗位不予交流,擬交流2人,佔符合輪崗交流範圍和條件人員的42.9%。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學習宣傳,制定方案(3月19-3月21日)

根據市委組織部、人社局輪崗交流實施意見的要求,吃透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單位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並上報審批。

2、組織實施(3月22日-3月30日)

根據批覆的意見,確定輪崗交流的人選和崗位,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幹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做好任免備案工作。

3、總結(4月2日-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後,認真做好總結,報組織部、人社局備案。

四、組織領導

1、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把輪崗交流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2、精心組織實施。根據批覆的輪崗交流方案,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幹部參加輪崗交流。精心安排,規範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公正環境。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瞭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3、嚴肅組織紀律。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幹部進行排擠和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幹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就地免職。

輪崗交流方案4

為進一步建立幹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願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國小範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範圍及對象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願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週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中學、各國小(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

教導主任)

②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願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國中教師申請到國小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國小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願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後,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願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國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後,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於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於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於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國中與國小、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國小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 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並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後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並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並於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並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並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5

切實加強我局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多崗位培養鍛鍊幹部,提高中層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提高工作效率,根據《關於做好全縣機關中層幹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建組〔20xx〕21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對我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市組織工作會議和縣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堅持組織決定和個人意願相結合、交流人數與崗位數量相一致、工作能力與崗位需求相匹配的原則,健全科學規範、合理流動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機關幹部多方位交流、全方位歷練,促進中層幹部整體素質提高,激發機關中層幹部隊伍活力,為全縣xx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組織保證。

二、交流對象

經排查,我局機關現有中層正職x人任職都已滿x年,按文件要求都應交流,分別為:xxx(組織人事科科長)、xxx(辦公室主任)、xxx(綜合計劃科科長)、xxx(財務審計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7月上旬)

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排出初步名單,研究制定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後組織實施。

2、集體討論決定(7月中旬)

在充分醖釀溝通的基礎上,召開黨委會,集體研究幹部交流事項。

3、材料審批及實施(7月下旬)

將方案和交流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備案,待通過後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4、工作總結(8月上旬)

對幹部交流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形成專題材料,報縣委組織部。

5、健全制度規範(長期)

建立中層幹部交流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每年年初排出符合交流條件的機關中層幹部人選,科學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1、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到做好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上來,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

2、精心組織實施。局將按上級的要求精心安排,規範操作,確保這次調整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

3、嚴肅組織紀律。所有交流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6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於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後考核合格,第二年可採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後考核合格,可繼續在城區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後回原鄉鎮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安排城區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幹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彙總造冊(附件4)於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村教師到城區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需求,教育局組織鄉鎮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鄉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週歲以下、有培養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於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城區中國小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週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幹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複印件,電子學歷註冊備案表裝訂後統一交學校審核,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願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並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幹示範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範作用,並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學期末將考核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牽頭,在片區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學區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採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並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國小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彙總上報片區,由片區彙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內緊缺學科範圍,由所在片區牽頭,將片區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統一彙總於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並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並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註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後,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國小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核和職稱考核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城區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並把以上工作作為對相關人員考核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後,各片區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彙總(附件4),以片區為單位於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區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核。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考核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各校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後、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並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在規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輪崗交流方案7

為了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幹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着力推進我區幹部隊伍建設,為開發區的全面發展打好堅實的組織基礎。黨委決定,委機關中層幹部實行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實行競爭上崗。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幹部隊伍建設,努力做到年青幹部的培養與幹部隊伍結構優化相結合,統籌機關與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相結合,開發區工作特色與內在要求相結合,堅持“勤學、善謀、創新、實幹”的用人導向,以完善幹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機制、激勵機制、淘汰機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工作熱情,增強幹部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努力選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發展上有潛力的幹部隊伍,以適應開發區跨越式發展對高素質幹部隊伍建設的需求。

二、基本原則

這次委機關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競爭上崗工作,要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為依據,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幹部人事工作的正確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堅持按《條例》選人用人,注重羣眾參與和羣眾的公認度,同時把用人的民主認同與黨委集體的決策結合起來;

2、輪崗交流原則。進一步擴大幹部橫向交流、機關與基層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強幹部統籌發展的意識、胸懷全局的意識、團結協作的意識。

3、量才錄用,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以實績評價幹部,造就幹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注重實績和實踐來評價幹部,努力減少領導幹部以個人好惡用人的不良傾向。

4、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原則。要使年齡、文化、性別結構、現任與後備幹部結構更趨合理,機關活力更強,效能進一步提高。

5、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注重專業化、知識化。

三、職位範圍

(一)輪崗交流的職位範圍:不小於職位的30%。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範圍:(見附表)

正職4個,副職9個,各佔30%和60%。

四、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道德修養;

2、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和文化、科學、業務知識,具有較好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職位職責,完成目標與任務;

4、連續三年考核“稱職”以上,身體健康;

5、具備競爭職位所需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二)職位條件

1、正科級領導職務的職位條件

(1)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顧全大局,團結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於把握工作重點,解決疑難問題;

(2)一般應任副科級行政領導職務兩年以上;

(3)新任正科級者,年齡須在男45週歲(1959年1月1日後出生);女40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以下,學歷大專以上;原正科級(含行政非領導職務或中級職稱以上)者競爭轉任正科級職位的,年齡須在男53週歲(1951年1月1日後出生),女50週歲(1954年1月1日後出生)以下,學歷應在大專以上。個別工作表現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和文化條件。

2、副科級領導職務的職位條件

(1)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所競爭職位的業務知識和相關知識,組織完成室處局長(主任)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新任副科級職位的,年齡男、女均須在40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以下,學歷大專以上;原副科級(含行政非領導職務)或中級職稱以上者競爭轉任副科級職位的,年齡一般須在男50週歲(1954年1月1日後出生),女45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以下,學歷應在大專以上。個別工作表現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和文化條件。

(三)報名資格條件

凡申請科級職位競爭的,開發區委機關、鄉、鎮、街道國家公務員符合上述職位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競爭;在管委會機關工作的企事業編制人員符合上述職位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競爭。

五、輪崗交流與競爭程序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

1、成立輪崗交流與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建立工作班子;

2、確定輪崗交流的幅度,確定競爭上崗的職位;

3、擬定工作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同意;

4、召開動員大會,進行思想發動。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

1、公佈職位。公佈輪崗交流、競爭上崗的職位、報名條件。

2、公開報名。根據競爭上崗的職位和條件,採用個人自薦、羣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名,填寫《湖州開發區競爭科級職位申請(推薦)表》。

3、資格審查。由輪崗交流和競爭上崗工作班子依據職位條件,對自薦和被推薦者進行資格初審,並報黨委確定參加競爭上崗人員名單,張榜公佈。

4、演講。凡參加職位競爭的同志在一定範圍內進行競爭演講,介紹自己經歷、德才情況及工作設想。

5、民主測評。對參加職位競爭的人員進行民主測評。

6、組織考察。根據競爭人員的德才表現、演講成績和民主測評等情況,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進行考察。

7、決定任命。按幹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幹部的任用,並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8、辦理聘任手續,公佈聘任文件,聘任期限為兩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這次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競爭上崗工作,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併成立領導小組,董立新同志為組長,楊宇澄、邵玲珍同志為副組長,成員由郭益揚、俞章輝、張曉春、周朝喜、王華興同志組成,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統一思想。這次輪崗交流與競爭上崗,要注意把中層年度述職測評與本科室評價相結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來與青年幹部的選拔培養結合起來,注重平穩過度,把委中層幹部調整與明年基層換屆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廣大幹部職工要積極響應黨委號召,支持這次活動,熱心參與這次活動。

3、嚴明紀律。廣大幹部羣眾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每個同志要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自己,公道正派。

輪崗交流方案8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國小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瞭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鑑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於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係、工資關係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並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並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9

為了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頒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等法規性文件,按照《中共湖州市委關於黨政領導幹部交流輪崗的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現就局機關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分級負責地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班子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加快湖州外向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幹部交流輪崗的有關要求和原則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主要分為任職時間較長的常規性輪崗交流、多崗位鍛鍊幹部的培養性輪崗交流、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調整性輪崗交流、工作需要的輪崗交流等四種類型。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應遵循黨管幹部、民主集中的原則,統籌兼顧、積極穩妥的原則,逐步實施、分步到位的原則,公開公平、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法迴避、按章辦事的原則。

三、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的對象:

(一)為優化處室結構而需要輪崗的局中層正、副職幹部,應逐步安排輪崗交流;

(二)具有發展潛力,需進行多崗位鍛鍊的優秀年輕幹部,應適時安排輪崗交流;

(三)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正、副科級幹部,應有步驟的安排輪崗交流。

四、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一)局組宣人事處擬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報局黨委研究審定,並按照局黨委確定的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二)召開局機關幹部職工大會,進行動員教育;

(三)填寫《局機關中層幹部(輪崗)崗位推薦表》;

(四)局黨委研究決定交流人員任免;

(五)輪崗交流乾部中,需要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批准和備案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幹部交流輪崗的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輪崗交流應在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進行,嚴禁超編進人,嚴禁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

4、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要求,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結合我鎮實際,就做好我鎮的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從嚴治黨為指導,優化幹部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加快璜土城鄉一體化建設、助推江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黨管幹部的原則。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

2、適才適用的原則。根據幹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性格特徵、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進行通盤考慮,儘可能將幹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則。輪崗交流應保持單位和部門整體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4、編制控制原則。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編進人或超職數配備幹部。

5、迴避的原則。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輪崗交流到同一部門或有直接領導隸屬關係的部門。

三、輪崗交流範圍

1、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同一部門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5年的部門負責人原則上輪崗;在同一部門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10年的部門負責人必須輪崗(統計截止時間為20xx年4月30日);

2、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的;

3、年齡離退職不滿二年的(男年滿52週歲,女年滿50週歲),或因身體健康等特殊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暫緩輪崗;

4、在輪崗交流的基礎上,鼓勵距退職年齡(市規定退職年齡)不滿兩年的人員自願申請提前退職,退職後按正常退職規定執行。

四、輪崗交流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

1、成立組織。為確保此次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鎮成立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為黨委副書記,成員為組、紀、宣、統委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織科,組織委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2、宣傳發動。各部門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提前做好輪崗交流的宣傳發動工作,使幹部輪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

1、民主推薦。採取自薦與推薦相結合。

2、制定方案。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方案。

3、民主測評。將方案報主要領導審閲後,經黨委會研究確定輪崗崗位及人選,並進行民主測評。

4、黨委決定。將輪崗崗位及人選測評情況提交黨委會研究,確定輪崗崗位及人員,並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佈後,由鎮主要領導同輪崗人員進行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

6、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後,輪崗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交接,並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崗位職責。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此次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在鎮黨委的領導下進行,鎮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組織部門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紀委和督查辦負責對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並儘快辦理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因輪崗需要涉及其他條線中層任職變化的,必須服從輪崗工作需要,自覺積極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時要注意做好相關檔案的保密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做好農村工作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農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村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農村基層法制更加完備,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幹部羣眾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至20xx年底,全鎮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實現達標率100%。

三、基本標準

(一)村民自治組織健全,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村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民主選舉規範有序,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範,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羣眾滿意;

(三)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等制度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民主管理紮實細緻,村幹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村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幹部依法接受村民監督,定期報告工作,接受羣眾評議,村務公開制度健全,羣眾滿意率達到20xx法治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以上,沒有發生因村級賬目不清、村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羣眾上訪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幹部遵紀守法,依法依章辦事,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八)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農村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

(九)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不斷髮展,村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圍繞上述九條標準切實抓好“民主法治示範村”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的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

2、有一個法制課室(可與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會場所同設);

3、有一個法制圖書閲覽室(或在農村文化圖書閲覽室設法制圖書專櫃);

4、有一個法制宣傳欄;

5、有一個村務公開欄;

6、有一支法制宣傳骨幹隊伍。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鎮委、鎮政府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段曉軍任組長,政法書記張榮玲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陳建龍(黨委祕書)、張麗媛(行政祕書)、蘇志芳(婦女主任)張燕(團委書記)、劉永鋒(司法所所長)、劉嬋(綜治幹事)、申羣山(紀檢幹事)擔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鎮 “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永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學習宣傳“關於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論述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講話》內容。

(二)認真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三)完善村民選舉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制度。認真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14號)和《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正做到民主選舉。

(四)完善民主議事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規範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決策的範圍、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制訂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把村級各項事務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六)完善村務公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繼續貫切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辦發[1998]9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幹部制度。

(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不斷增強農村幹部羣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按照我鎮“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緊緊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農村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憲法、農業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條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廣大農村幹部羣眾依法辦事能力,加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輪崗交流方案12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幹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着"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幹部交流輪崗

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幹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乾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幹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幹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鍊幹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範圍對象,對全縣幹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幹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5月30日止)、親屬關係、幹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並組織政工幹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幹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乾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幹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幹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幹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於“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佈和上牆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羣眾監督,上牆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並針對各種思想反映採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後,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羣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羣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幹部管理科綜合後統一上報縣委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幹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隻供給單位提交幹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幹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幹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幹部認真填寫《xx縣幹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後,即可組織實施。

1、幹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幹部,方案提交縣委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准後,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後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並介紹情況。

2、幹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後,即可組織實施。

輪崗交流方案13

為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幹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後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幹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徵求幹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14

根據《關於東麗區中國小教師校級領導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津麗教〔20xx〕17號)和《市教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師函〔20xx〕14號)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幹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佈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幹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範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國小(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係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餘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幹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後回原學校工作。20xx-2022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幹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幹教師情況,骨幹教師稱號的範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幹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餘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彙總後,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係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23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後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幹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幹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註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註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幹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23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餘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歡迎來到專業的女性資訊平台!

輪崗交流方案15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推進縣(市、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魯教師發〔20xx〕1號),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等三部門《關於推進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魯教師發〔20xx〕2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魯發﹝20xx﹞44號)以及《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於中國小縣管校聘改革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滕教體發﹝20xx﹞20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結合我校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範、均衡發展”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國小教職工“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着力構建科學、規範、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實施範圍和條件

(一)教師競聘上崗人員範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教師交流輪崗人員範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在我校連續任教超過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專任教師,原則上應當交流輪崗。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應交流教師總數的20%。

農村教師已經在城區學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則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區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要求繼續交流到城區工作的,不再享受農村崗位津貼。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參與交流輪崗。處於孕期、哺乳期(小孩一週歲以內)或因病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並經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後,暫不交流。

三、實施辦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請

在學校競崗之前,個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請。

(1)申請人數超過指標人數,學校根據教學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組研究確定外出支教人員。

(2)申請人數未超過指標人數,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申請教師優先確定為支教人員;如果外出支教申請的學科過於集中,則依據得分選拔支教人員。

(3)確定的支教人員,不再參與後續的競崗工作,學校優先向接收單位推薦。

(二)崗位設置

學校參照《山東省中國小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學校按照《《山東省中國小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政辦字[20xx]56 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實際設置崗位並公示。

(三)個人申請

未直聘人員,必須填報教師競聘上崗申請表。一線教師崗位原則上應與本學年度任教學科相符。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後決定。若某學科競聘出現空崗,如無該學科合格人員,相近學歷專業教師可申報。競崗者依照競崗順序依次競聘,每次只能競聘一個崗位。

(四)開展競聘

競崗順序為:一是直聘崗位,二是校內教學崗位競聘,三是支教交流崗位競聘,四是跨鎮交流崗位競聘,五是校內工勤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因產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備的醫院診斷證明、請假手續,已在教體局備案)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可直接安排學校設置的直聘崗位,經學校和教體局同意並公示後,簽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也可參加競聘上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崗位可進行調整。新分配教師直接聘用;二實小新校來支教的教師直接聘用。

2.校內競聘

根據競崗申請、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和任教學科確定。支教回來的教師參加競聘,原則上和支教前所帶學段、學科一致。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後決定。

如果出現空崗,第一輪競聘落選人員可以寫出申請繼續參加競聘。

競聘計分辦法:按照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及師德考核結果記分。

教學實績:A:3分;B:2分;C:1分;D:不計分

師德考核:優秀:1分;合格:0.5分

依據量化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如分數相同,支教回來的教師優先;再相同,依據本學年度考核分數高低確定上崗人員。

情況説明:

教學崗位設置不為整數的崗位處理辦法。在某學科崗位不為整數,出現有一位教師工作量不滿的現象時,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兼職職員、教輔任務。上一年度從事此項工作的教師優先。如果有教師出現特殊情況不能代課時,首先安排該兼職職教師代課。

依據本學年代課情況,原則上中學教師競聘中學崗位,國小教師競聘國小崗位,如果出現空崗,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請跨學段競聘,曾經在該學段任教的優先。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跨學段工作申請回原學段競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3.支教交流競聘

未能成功進行校內競聘人員根據支教學校空崗情況依據量化分數高低按順序選擇交流學校。

4.跨鎮(校)競聘

跨鎮(校)競聘按市教育和體育局有關精神執行。

5.校內工勤安排

工勤崗位安排原則:原教輔工勤人員,根據個人申請原則上安排到原崗位。如果前勤教師有特殊情況,工勤崗位教師應服從代課安排。

(五)簽訂合同

所有競聘上崗工作於9月1日前完成。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結合本單位崗位工作實際,完善具體條款和內容,明確聘用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競聘結果作為崗位分級競聘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要求

1.按照魯政辦發[20xx]56號及棗莊市教育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國小教師課時量的指導意見(試行)》(棗教字〔20xx〕30號)文件精神,嚴格設置班級數,執行教師最低課時量標準,並將完成最低課時量作為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必要條件,將課時量標準納入教師崗位目標任務,寫入聘用合同,對達不到規定課時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學年度進行轉崗或低聘。按照文件規定,教師兼職管理崗位的(如科室職員、功能室管理員、臨近5年退休的老教師新老結對指導年青教師等)課時量達到規定的三分之二,視為滿工作量,可以參加職評及分級聘任。

2.競崗成功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課時、年級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除了正常的上課外,早讀、午自習、課後服務等納入工作範疇。不服從安排的,按棄崗處理。

3.學校將競崗輪崗交流情況在公示欄中公示並上報市教育局,同時與支教單位對接。拒不參與支教輪崗的人員依據市局要求,按待崗處理,學校不予考核。

4.交流輪崗教師的交流期限,根據交流輪崗教師本人申請及學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最短不低於一年,在本輪交流期內不得申請再次與其他單位交流。

5.參加交流輪崗教師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且考核合格,可認定為交流經歷。期間年度考核、師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為不合格等次、參與有償補課、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有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交流經歷不予認定,並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標籤:輪崗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