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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災專項應急預案範文

1 事故風險分析

井下火災專項應急預案範文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處理火災的基本原則

1)控制煙霧的蔓延,防止火災擴大。

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防止因火風壓引起風流逆轉。

3)有利於人員撤退和保護救護人員安全。

4)創造有利的滅火途徑。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使用CO作為早期識別煤炭自燃的指標氣體,利用KJ66N安全監控系統,CO變化異常,及時進行早期預警。

使用束管監測系統,連續監測井下空氣成分的變化,利用抽氣泵將井下測點氣體經過束管抽到井上,經氣體選取器依次將不同測點的氣樣送往色譜儀進行分析。

綜放工作面採空區氣體情況,利用埋設的束管對採空區的氣體進行監測,每天至少測定一組數據。

採煤面停採回撤期間,利用埋設的束管加強對採空區氣體監測,每天至少測定兩組數據。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採空區密閉前的氣體濃度、氣温及水温。

採空區密閉內氣體濃度每週至少進行一次氣體取樣分析,並檢查密閉牆的完好狀態及漏風情況。

4.1.2 事故預防措施

外因火災預防措施

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必須嚴格執行“一焊一審批”制度。施工前由瓦斯檢查員檢測作業地點附近的CH4濃度,並在施工地點灑水,準備好滅火器、沙箱及做好其他電焊前準備工作,尤其是施焊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膠帶輸送機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防跑偏裝置、温度、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共六種防滅火保護。強化這些保護的定期檢查和日常巡查,確保可靠運行。

礦井供電線路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下配電電網必須設置並正確計算和選擇短路、過負荷和斷相保護裝置。加強日常維護檢查和巡迴檢查,定期進行預防性電氣試驗,確保靈敏可靠。連採機拖拽電纜不準超過200m,電纜盤放必須8字形盤放,圈數不準超過10圈。

井下各主要機電硐室必須裝設防火鐵門。機電硐室及機頭機尾、變電所、配電點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的運輸,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包括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的存放,都必須裝在蓋嚴的鐵桶內。使用後剩餘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礦井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1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保證井上、下消防材料庫材料儲備

地面消防材料庫位於1190平台工業廣場,井下消防材料庫位於輔助運輸大巷一號聯絡巷南50米處。消防材料庫內的材料、工具品種和數量見附件三,並由通風準備隊每旬檢查和更新。材料工具非處理事故不得使用,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須及時補齊。防火材料、器材和設施必須嚴格管理,保證需要時能發揮作用。礦每季度由礦長組織礦山救護隊、安全監察部、通風準備隊、機電管理部分別對井上、下消防系統、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內因火災預防措施

礦井應開展火災的早期預測預報工作。綜放工作面束管監測系統必須完好,做到連續監測採空區有害氣體成份,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向採空區內注氮、注漿量。當綜放工作面出現以下情況時必須加大注氮、注漿量:

1)採空區氣温超過26℃或每天温度上升1℃;

2)採空區水温度超過26℃;

3)工作面局部地方出現發火預兆,如焦油或煤油味;

4)工作面因故停產時間超過5天;

5)工作面撤架時間超過15天;

6)採空區CO含量超過0.004%或工作面上隅角CO含量連續3次超過0.003%。

每週至少對採空區防火牆、廢棄巷道、採煤工作面上隅角、迴風巷以及其它可能發熱地點的氣體成分、密閉內外壓差、氣温、水温以及漏風情況等觀測預報1次,並建立火災預測預報管理台賬。

回採工作面回採時應儘可能少留底煤,將頂煤放乾淨。採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將工作面浮煤留至採空區。採煤工作面在回採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綜放工作面回採過程中,應採用在進風隅角設置擋風簾,減少向採空區漏風。

由於不連溝煤礦回採工藝為大采高放頂煤回採,在回採過程中,地測部門隨時觀測地面塌陷情況,發現地表有裂隙或出現塌陷大坑時要及時組織地表回填,防止漏風。

已經報廢或無用的井巷應及時封閉,巷道浮煤應及時清理。

建立健全各項防滅火制度,加強職工技術和業務培訓,提高廣大職工的防滅火意識和能力。

巷道掘進時應加強頂板管理,對高冒處、沿空側進行防火處理。沿空掘巷的沿空側破碎區存在漏風通道,沿空側及頂板需進行噴漿堵漏處理,堵漏材料、噴漿質量必須滿足專項設計要求。

採空區周圍必須採取均壓措施,減少漏風,生產接續儘量避免採空區兩側同時回採或一側回採一側掘進,防止破壞均壓狀態,併合理選擇綜放工作面進、迴風路線。

4.1.3 預警條件

內因火災預警條件

未落實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停採線、密閉等漏風。

巷道中空氣温度升高,出現霧氣或巷道壁(煤壁)“掛汗”。

巷道中能夠聞到煤油、汽油、松節油味或焦油味。

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氣温度較高。

人體有不舒服感。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外因火災預警條件

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規定鋪設或者鋪設質量不符合要求。

膠帶輸送機巷道未安裝煙霧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

井下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膠帶輸送機硐室、採掘工作面未配備滅火器材,或者配備的型號、規格、數量不符合規定。

機電設備出現嚴重過熱,機電硐室等場所出現煙霧。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處置措施

6.1.1 外因火災應急處置措施

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的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及時報告礦調度室。

火區現場的區隊長、班組長應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危險區,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

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並通知有關人員,礦值班長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之前,應立即會同礦山救護隊、生產技術部主任、通風準備隊長和機電管理部主任、機電隊長等根據具體情況,組織營救災區人員和滅火工作。

根據火區情況,確定礦井通風制度,在通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內的硐室及進風大巷着火時,可採用礦井反風和使用風流短路的措施;礦井內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採取調整通風系統、減少風量、局部反風等措施,使火區有害氣體直接進入迴風巷;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火情或滅火時,必須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及其它有害氣體、風流風向和風量情況,還必須採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在現場無法撲滅的情況下,由班組長、安全監察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佩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按避災路線撤離危險區到新鮮風流中,直至地面。

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准用不導電滅火器材滅火。

對於油料着火不能使用噴水滅火,應使用砂子、乾粉等滅火材料。

用水滅火時,要從火源的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滅火人員要站在上風側。

礦井發生火災時要正常控制風流,必須保證人員安全撤出,縮小火煙蔓延範圍,以降低損失,可以採取下列方法:

火源附近進風側修築臨時防火密閉,控制進風量,降低火風壓和火煙的生成,再採取積極的滅火方法,迅速滅火或控制火情。

火災發生在分支風流,特別是救人時期,滅火階段不能採取局部通風機減風或停風措施,必要時還可以加大火區風量,以穩定風流,利於挽救遇險人員。

儘可能利用火源附近巷道,將煙氣直接引入到總迴風巷排至地面。

火災發生在採區內,首先注意防止風流逆轉,一般不採取減風措施,並根據瓦斯積聚的可能性,自然風壓和火風壓的大小及其作用方向等具體情況做出正確判斷,擬定合理的風流調節方法。

機電硐室發生火災時,要關閉防火門或構築臨時密閉隔離風流。

當採用直接滅火法不能奏效時,必須迅速將火區封閉,然後採取其它有效的滅火措施進行滅火。

封閉火區時,要儘量縮小封閉範圍,減小火區氧氣的積存量,封閉時儘可能撤除器材、設備,以免腐蝕損壞。

封閉火區的順序和火區的管理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6.2.2 內因火災應急處置措施

1)採空區或井巷風流中出現CO,其發生量呈上升趨勢,風流中CO2發生量呈上升趨勢。

2)煤炭、圍巖及空氣和水的温度上升,温度升高有時出現霧氣,巷道內有煤焦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人處於發火區時有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現象。

4)發現上述現象之一就説明附近煤炭有自燃現象。

5)發現自燃現象後,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值班礦領導及通風準備隊,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人員。

6)發現自燃徵兆後,應立即查找漏風通道,判斷火區位置,同時應打鑽查明火源準確位置。

7)確定火源後,要採取消除火源、向高温點注漿、壓注凝膠阻化劑、注氮等手段,使高温點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隱患。

8)對發火地點應採取均壓措施,減少向發火地點供氧。

9)當其它措施無效時,應採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10) 啟封火區時,應制定嚴格的防火制度,嚴防火區復燃。

發現自燃徵兆後,應採取積極手段控制發火,應設立火區CO監測點,利用束管對火區進行連續監測並進行取氣樣化驗分析。

6.2.3 現場避災、自救和互救

當井下發生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變影響的區域,每個工作人員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行為原則:

1)及時報告災情:事故附近人員應儘量瞭解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各種辦法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相關人員瞭解災情。講清時間、地點、遇險人數等,看到的異常現象(火煙、飛塵等),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衝擊等,不可隨意推斷,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2)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和損失。

3)安全撤離:撤退方向按避災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離。

不具備搶救條件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退時,注意防護。

4)妥善避災: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通路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妥善避災。避災過程中,努力改善和維持自身的生存條件,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5)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6)在進風側時,迎風撤;在迴風側時,迅速配用自救器,儘快轉入進風側。注意連續爆炸的威脅。

7)撤退困難,儘快進入支護完好的硐室、壓風自救裝置地點進行躲避。

8)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6.3 避災路線:

6.3.1 正常通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3.2 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3.3 反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迴風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6.3.4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採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調度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調度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調用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設備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運輸保障

礦調度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為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