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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學院發生、流行,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院安全穩定,根據《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廳的部署安排,把持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學院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把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預防為主、妥善處置”的方針,科學統籌、全時監管、羣防羣治、嚴防死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完善突發疫情事件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應對和處置突發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為全體師生提供一個安全、有序、放心的學習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處置。

學院一旦發現新冠肺炎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學院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學院黨支部書記、院長第一時間坐鎮指揮,立即上報,快速果斷處置,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並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二)及時發現,預防為本。

落實每日健康打卡,行程卡查驗,體温檢測等措施;認真開展身體健康和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工作,注重信息收集和全面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遲報。

(三)聯防聯控,有效救治。

突發新冠肺炎疫情後,學院迅速與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聯繫,啟動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形成快速有效的處置工作流程,落實“早隔離”“早治療”措施。

(四)分級負責,壓實責任。

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和“所在單位(部門)管理”的原則,壓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紮實細緻做好突發疫情處置工作。

三、應急準備

(一)健全工作專班。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學院疫情防控指揮部優化設置綜合協調組(學院黨支部書記、院長)、教師管理組(全體輔導員、教師)、學生管理組(學生黨員、團總支學生會)等。

(二)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及時通報信息,加強風險研判,查漏補缺,形成合力。各工作組要嚴肅工作紀律,自覺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堅決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工作任務。建立重點工作清單制度,做到日清日結,推動各工作組落實責任閉環,強化措施閉環,夯實工作閉環。

(三)落實條件保障。學院加強對各班級疫情防控工作的條件保障、隊伍建設和工作督導;把應急物資納入統一保障範圍,確保學院足量儲備防護、檢測和消殺等用品,同時做好飲食、交通、宿舍、(臨時)隔離(留觀)室等相關後勤保障工作,做好黨員幹部防疫志願者等防疫工作人力資源保障。

(四)做好宣傳動員。學院各班級學生應通過專題會議的形式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專項活動,做到全員覆蓋、人人皆知。學院網站和微信發佈相關方案、制度和要求,學院微信宣傳平台應轉載推送。全院師生服從管控規定、支持防控工作。

(五)加強個人自查。全校師生員工應關注個人身體狀況,重點關注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疑似症狀,若出現以上疑似症狀應及時到就近定點醫院就診;若醫院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病例,在配合醫療機構治療的同時,教職工應如實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反饋情況,各單位(部門)向學校報告情況;學生如實向所在班級輔導員反饋情況,各班級通過向學生處報告情況。同時無禁忌症、符合接種條件的師生員工應儘快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六)開展應急演練。學院要組織教職工進行應急演練,針對性地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演練,發現和解決細節性、關鍵性問題,確保一旦發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各環節快速響應和應急措施到位,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

(七)加強活動管理。在疫情期間,學院非必要不舉辦和承接聚集性活動、講座報告,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培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學院外志願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確需舉辦的重大活動需按照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制訂相應疫情防控方案,嚴格落實審批制度。

(八)加強檔案和保密管理。疫情文件資料傳遞、簽收、閲讀、使用、保管、清退和銷燬等各環節,要做好詳細登記,並長期保存備查。涉密文件嚴禁擅自擴大傳閲範圍,複製涉密文件要履行報批手續,複製的文件視同原件管理。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形成的資料要及時交由學院黨政辦公室收集歸檔,做到應收盡收,應歸盡歸,確保檔案齊全完整和實體信息安全。歸檔文件材料須為原件。

四、應急處置具體流程

(一)發現校內疑似症狀人員處置

1.校內出現可疑症狀,若教師員工出現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症狀,教職工應第一時間(30分鐘之內)向學院綜合協調組(學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報告,並聯系學校醫務室進行核酸檢測,配合學院醫務室處置就診;若學生出現上述症狀,學生班級所在晨午晚檢或班級負責人第一時間向所在班級輔導員報告,輔導員馬上應第一時間(30分鐘之內)向學院綜合協調組(學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報告,學院及時向學校報告,並聯系後勤處,配合學校醫務室進行處置就診;如拒不報告或隱瞞實情,學院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如造成後果,將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2.由學校醫務室醫生對出現疑似症狀人員進行初步診斷,醫務室醫生認為高度疑似必須馬上送醫的,應第一時間告知後勤處報告社區;學校醫務室聯繫後勤處與定點醫院協定好醫院專車,將出現疑似症狀人員運送定點醫院診斷治療。出現疑似症狀學生所在班級,必須安排專人陪同送診。

3.學院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屬地衞生健康部門要求,全力落實各項報告、隔離等防控工作措施。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並在專業部門指導下做好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等應急處置。

4.當發現同一班級、同一宿舍一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症狀的疑似感染病例,應立即對與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學習的接觸者進行排查,及時進行風險告知,提醒其主動做好個人防護,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如出現疑似症狀,要及時報告學校安排就醫。

(二)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處置

1.一旦被確認為新冠肺確診患者、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教職工應立即向學院報告,學院立即向學校報告。

2.向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報告省教育廳、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社區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如拒不報告或隱瞞實情,學院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如造成後果,將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3.學生由各班級輔導員負責;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所屬單位(部門)、安保處,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

4.封控隔離。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指示,後勤處負責,相關部門協助,及時封閉病例密切接觸區域或場所(寢室、教室、食堂等);視情況對學院進行全面封閉管理,只進不出。學校醫務室、後勤處對密切接觸者(一密、二密人員)安排專車迅速送到集中醫學隔離點進行隔離,對三密人員進行居家隔離。

5.消殺。各班級要對對密切接觸區域或場所進行環境消殺。

6.全員核酸檢測。服從學校安排,對學院所有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工作。

7.啟動對宿舍學生的線上教學工作。

8.為師生員工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導,並及時與家長或家屬溝通。

(三)收治醫院診斷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

1.對於醫院認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學院接到消息後,由學院綜合協調組(學院黨支部書記、院長)第一時間向學校相關部門報告。

2.學生患者由各班輔導員負責,教職工患者由學院負責,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掌握患者近14天內行程與活動軌跡。根據疫情發展的情況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對密接次密接人員、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一密人員)進行篩查流調。

3.根據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指示,醫務室、後勤處立即安排專車送密切接觸者到集中醫學隔離點進行隔離,根據要求協助防疫部門對重點場所進行環境採樣和核酸檢測。後勤處負責並對其宿舍、教室以及到過的其他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4.根據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學院的居住點、活動範圍、接觸人員情況等啟動封樓或封校。

5.根據學校安排和指導,啟動對學院所有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工作。

(四)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處置

1、患者一旦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學院接到消息後,應立即向學校等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

2、學院各班級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其經常出入的場所實施封閉管理,按規定對與其有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

3、學院各班級在疾控部門指導下按規定對與其有接觸人員的`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4、學院各班級根據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視情況採取班級停課、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啟動學院封樓封校預案。

(五)對隔離師生員工的管理

學院對隔離的師生員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導、宣教、關愛“五個到位”。師生員工病癒或按期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按規定完成居家健康監測與核酸檢測後,返校時要查驗由當地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證明,並對其提供必要的康復期指導與心理疏導。

五、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建立精準高效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機制,成立由負責人組成的流調工作小組。若學院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流調工作小組立即啟動流調工作,配合上級醫療機構做好病例發病情況、暴露史、接觸史等流行病學相關信息收集,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建立好相關工作台賬。

(一)若學生中出現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三類人員。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包括:到學院監控室查看監控視頻、線上詳細詢問、填寫流調信息登記表等。

(二)若教職工中出現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三類人員。由人事處負責,教職工所屬部門、安保處協助,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包括:到學院監控室查看監控視頻、線上詳細詢問、填寫流調信息登記表等。

六、信息發佈與宣傳引導

(一)實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院負責每日定時向學校報告。

(二)學院發生疫情後,學院應根據疫情事件的發生、發展、處置進程等,對每一起疫情事件都必須作初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絕不允許遲報、漏報、瞞報。

(三)信息發佈。嚴控信息發佈,學院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發布疫情信息,疫情信息由政府部門按照規定發佈。黨務工作部加強網絡輿情監測,積極引導輿論。做好師生的思想引導、心理疏導和教育管理,穩定師生思想情緒,關注關心集中隔離人員。

(四)健康教育。提醒廣大師生保持良好衞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掌握衞生知識,做好個人防護。

七、善後和恢復

(一)及時整改

根據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工作舉措,建立限時整改工作台賬,嚴防疫情復發。

(二)恢復秩序

在經過徹底消殺確保相關場所安全的前提下,經科學研判,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及時發佈公告,重啟因疫情暫停的教育教學活動。因疫情隔離或患病的師生,須恢復健康並經衞生健康部門確認無傳染性後方可返校返崗。

(三)調查追責

學院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發生、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肅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各班級(輔導員)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

2、未按學院要求履行報告,對學生晨午檢制度、因病缺勤登記及追蹤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環境衞生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

3、排查工作不到位或報告不真實,遲報、漏報、瞞報或授意他人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影響或後果的。

4、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後,不配合學院、衞生健康部門進行調查或者妨礙和拒絕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的。

5、對學院或上級衞生健康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時間進行整改的。

6、其他失職行為直接導致學院傳染病疫情發生的。

八、解除應急狀態

學院被判定為低風險地區,因出現疫情而劃分的封閉區、封控區、防護區三類防控區域全部解除,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全部“清零”,學院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嚴格落實人物地同防,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慎終如始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