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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着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佔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採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81516124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並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並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並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採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並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衞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羣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脱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塗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併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並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採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鬆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於1次。

7附件

(略)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從全局的高度、戰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的原則,快速、緊急、有效地處置出現的突發性事故。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思想,做到幼兒園安全底數清楚,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幼兒園幼兒安全。

二、成立領導組。

1、xx中心幼兒園防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教師及家長

2、園長是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防工作負總責,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安全規劃、明細的實施方案等全方位部署,是防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負責防工作的具體管理、按時督查、隨時抽查和上傳下達工作,建立指導、排查、督查機制,做到了有計劃、有總結、有檢查、有反饋、有通報,並負責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總務會計負責防洪、防工作所需人、財、物等保障機制的落實;各成員是防洪、防工作直接責任人,負責對每一個幼兒在園的.每一個時段的安全實施監控,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同時規定所有班級教師均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間接責任人,對相應班級的安全管理工作負連帶責任。

三、工作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班一定要高度認識防洪、防事件預防工作及嚴禁幼兒私自下河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險情早排查、預案早制定、責任早落實、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實巡查人員、設備、器具,將動員和工作部署、檢查、處置預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

2、加強教育,規範管理。

要增強幼兒規避危險的意識,教育幼兒不在危險地段滯留;要通過致家長的公開信、開家長會等方式,讓家長知道教育部門和幼兒園已有明確規定,嚴禁幼兒私自下河洗澡,以加強配合,共同做好幼兒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幼兒上、放學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幼兒園要對教師和幼兒作一次防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教師和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並且對突發性的洪水有防範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隱患,加強監控。

各班要加安全檢查的力度,有針對性的檢查重點區域,發現的`問題要緊急處置。對幼兒上學、放學回家途中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對存在着嚴重安全隱患的,要經常派人檢查,同時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緊急掌握情報,以便提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幼兒生命安全。

4、教育幼兒不要在水池魚池四周打鬧及在河邊玩耍。

5、對幼兒進行正面教育。

6、要教育幼兒儘量不下河洗澡(游泳),洗澡要有組織和安全措施,必須在家長的監護下才能洗澡,且必須在設施規範的游泳池洗澡。

7、嚴禁幼兒私自下水洗澡(游泳)。

8、要讓家長明確自己的職責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增強學校的應急處置能力:

(1)幼兒萬一發生事件,幼兒園將通過專門的組織機構,採取積極果斷措施,緊急與家長聯繫,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醫院,用最好的醫生,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一旦出現傷亡事件,幼兒園將緊急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並對事件做出妥善處理。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更好的應對突發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使我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護,使學校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使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可能發生的人員傷害及死亡或經濟損失嚴重的應急救援工作:

1、師生人身安全傷害事故。

2、重大火災事故。

3、化學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線路短路、漏電及建設設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盜竊、搶劫事故。

6、校園周邊發生的不可預測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則: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儘可能地減少財產損失。

3、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

4、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組織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xx

組員:xx、xx

2、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保障、事故應急處理、通訊物資保障、醫療救護等四個專項工作組。

四、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職責:

1、突發性事件發生時啟動本預案,組織有關部門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據實際情況對事故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3、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做好穩定秩序和人員傷亡的善後處理工作。

5、事故發生後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6、檢查督促各班級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安全保障組:由教導處、少先隊組成。負責事故的現場和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等工作。

2、事故處理應急組:由後勤負責。採取一切措施,對人員進行疏散,防止災害的進一步的擴大。

3、通訊物資保障組:由校長和後勤負責。負責救援物資的保障工作,確保通訊暢通,負責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急救部門報告。

4、醫療救護組:由辦公室和醫務室負責。負責組織緊急救援隊伍,提供簡單的藥品及簡單的包紮、搶救、轉運傷員工作。

五、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突發的安全事故,必須將事故的部位、時間、地點、簡單情況、傷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算及所採取的應急措施,報告區教委及相關部門,同時啟動相應的救援預案。

2、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搶救受傷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做好現場保護。

3、有關當事人必須積極的配合相關調查人員的調查,絕對不能隱瞞事實真相,更不能弄虛作假和提供偽證,否則,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4、做好校內外一切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及安撫工作。

六、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

1、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履行正當的報批手續。

2、組織大型活動必須事前做好安全預案。

3、開展活動的場地及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動堅決不組織。

七、責任追究:

1、不服從命令和指揮,臨陣脱逃的。

2、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突發事故情況的。

4、阻礙援救人員執行任務或對救援人員造成危害的。

對上述責任人員應做出相應的行政處分、治安處罰或報請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6、信息發佈

7、後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指導思想以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思想,按照“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的原則,有效預防、妥善處置可能發生的突發安全事件,確保班級安全。

一、預案範圍

1、樓道擁擠、擠造成的傷亡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5、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6、寢室內發生的安全事故;

7、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事故。

8、重點時段的安全事故;

二、機構及職責。

1.組織、協調相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學生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班級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2、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3、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原則

1、避免傷亡事件原則:事件處置過程中應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2、快速反應原則:在事件過程中必須做到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第一時間果斷處理。

3、疏導性原則:堅持疏導為主,防止激化矛盾,嚴格區別對待一般學生、羣眾和不法分子。 4、儘可能減少損失原則。

5、無條件配合原則:一切聽從領導小組指揮,服從大局,絕不允許出現互相推諉、拖拉、扯皮現象。

四、預防方案的實施

1、要高度重視,把穩定工作做為重中之重,抓緊抓好,確保班級平安。

2、要認真做好排查工作,高度關注重點人員動態,細緻耐心地做好他們的思想引導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範圍

1.3.1適用區域範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於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於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築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築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説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後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蔘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範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並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範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衞,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後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准的現場拍攝、採訪。負責信息發佈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採購、調撥、儲存,並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協調社會關係,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託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於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佈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並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台、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佈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並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範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佈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台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後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採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後,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併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並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信息發佈、治安保衞、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後,項目部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儘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羣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准,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佈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後,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

6、信息發佈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佈事故信息,嚴禁誇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後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後,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儘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xxx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築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羣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動員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後,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瞭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准後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後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藉故躲避,臨陣脱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範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後,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衞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衞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範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於6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瞭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並採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燬;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佈,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説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衞生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牀症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為在最短時間內有效地撲滅和處理髮生在辦公、施工現場的火災、觸電、急性中毒和創傷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影響,防止事故擴大,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體系要求及應急準備與相應的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1.項目部成立應急小組,由項目部經理任組長,負責防颱防汛應急工作。安全員任副組長,項目經理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各自工程現場的具體防颱防汛的應急指揮、組織與實施,公司安技處為主管部門,負責防颱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並相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

2.工程現場應設現場搶救、傷員救護應急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組建。

二、報警

1.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自己的力量可以撲滅),發現者應先報告項目經理處置.

2.火勢比較大,靠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總經理.

3.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自己的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總經理.

4.施工現場發生事故,發現者應先報告項目經理處置,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應急救援人員立即進行搶救.

5.項目經理要立即將現場傷亡情況報告公司安技處/總經理.

6.如需將傷員立即送醫院搶救,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安技處、總經理.

三、應急電話

安保部:JYJYJY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四、應急設備

1.泡沫滅火器、消防斧、鍬、水桶、砂。辦公樓設置泡沫滅火器。

2.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杆、絕緣木梯;

3.鎬頭、撬槓、鐵鍬、木方等;

4.防毒面具等;

5.衞生藥品箱:繃帶、酒精、止血帶等放置在醫藥箱內。

6.運輸設備:擔架。

五、救援要求

1.當事故發生時,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組長,並由組長髮布命令,各專業組負責人分別組織各自的組員,於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並按各自的分工進行救援工作.

2.事故報告組按規定分別向公司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並準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和組織事故處理..嚴重的事故由公司負責參與事故調查與處理..

3.辦公室如發生火災則由組長、副組長等協助,參照以上的方法處理。

六、急救方法

1.火災急救

(1)發現人在發現火災後要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瞭解起火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併發布命令組織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撤離和撲救,必要時撥打119報警,並馬上寶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馬上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並宏觀控制情況,按計劃進行應急救援活動和開展善後處理。

2.觸電急救

(1)立即脱離電源: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杆等移開電源,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

(2)

傷員心跳驟停:口對口或口對鼻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可用心臟體外擠壓法,直至心肺復甦或確定死亡為止;

(3)局部電灼傷:將創面消毒包紮,注射破傷風抗菌素。

3.創傷急救

(1)止血:採用壓迫止血法、質押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彈性止血帶止血法止血。

(2)包紮: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得以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紮。當肢體骨折時,可藉助繃帶包紮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

(3)搬運

①當傷員有骨折時,宜在止血包紮固定後搬運,防止骨折處因搬運振動而移位;

②在搬運嚴重創傷並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卧運送,頭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途中要儘量避免震盪;

③在搬運高空墜落傷員時,若疑有脊椎受傷可能的,一定要使傷員平卧雜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或單肩背運傷員。這樣會使傷員的軀幹過分屈曲或伸展,使已受傷的脊椎移位,甚至斷裂造成癱瘓或導致死亡。

4.急性中毒急救

救護人員應設法儘快使中毒人員脱離中毒現場,並根據中毒的途徑和性質不同,採取以下相應的措施急救:

(1)皮膚污染、體表接觸毒物:應脱去污染的衣物並用大量的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髮以及指甲等,對不溶於水的毒物用適宜的溶劑進行清洗;

(2)吸入毒物(有毒氣體):應立即使中毒人員脱離現場,在搶救和救治時應加強通風及吸氧;

(3)食入中毒:對一般神志清醒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毫升,用舌板刺激咽後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覆,直到吐出清亮物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志不清者,則可給予洗胃,一般宜在送醫院後進行。

七、注意事項

1.救火人應注意自我保護,使用滅火器材救火時應站在上風位置。

2.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3.必須穿越濃煙逃走時,應儘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用濕毛巾或濕布捂住口鼻,或貼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時,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5.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温,呼救待援。

6.人工呼吸、心臟體外擠壓法搶救要事先進行練習,並在實施時要堅持到底。

7.護送傷員的人員,應向醫生詳細介紹受傷情況。

8.高處墜落的傷員,即使當時神志清醒,但若伴有頭疼、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也要勸其住院嚴密觀察,以防發生危險。

9.對胸部受傷的傷員,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誤診,影響救治。

10.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卧、少動,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及時止血、爆炸、固定傷肢,儘快送醫院搶救治療。

11.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脱離現場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生的場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用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繫安全繩,並由場外人控制、應急,如有條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12.在事故處理後,要儘快清理好事故現場,最大限度的減少環境污染。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本預案適用於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組織機構

xx墾殖場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副場長)

副組長:xx(黨委委員)

成員:xx

二、處置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xx(副場長,手機:xx)、xx(信息督察員,手機:xx)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發地所在分場(社區)負責人負責通知羣眾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儘快脱離接觸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醫療檢驗查明原因。

(二)醫療救護。xx(黨委委員,手機xx)、艾新德(衞生院院長,手機:xx)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並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長,手機:xx)施愛勤(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手機:xx)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羣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佈信息。胡強(副場長,手機:xx)負責制定信息發佈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佈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五)後期處置。(副場長,手機:xx)陳志堅(黨政辦主任,手機:xx)樂燕青(財政所所長,手機:xx)李小星(民政所所長,手機:xx)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常務副場長,手機:xx)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並指定人員負責信息收集、彙總和報送工作。各分場(社區)根據預案的規定,具體制定相應工作方案。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場黨委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衞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衞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衞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鬆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羣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儘可能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羣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後,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繫。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儘可能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後,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發佈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後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裏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裏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採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裏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築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於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範,內外建築設備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築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築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築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築業處處長

成員:建築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築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築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並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衞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築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佈,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裏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託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諮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鑑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裏,並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説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並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於建築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於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於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並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繫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繫方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陝西省學校突發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 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 楊寶明 杜考田

成 員:魏永昌 屈長志 黃建虎 陳永林 劉紅軍 羅海信

郭永華 楊文昌 趙公信 張琴麗 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衞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衞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衞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打開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並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訂防範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一、校園治安保衞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少先隊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要立即報告學校值周領導。學校值周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周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縣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當地派出所備案。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⒈校外來人強行闖入,值周領導必須阻止,不得放行。

⒉來人已闖入校內,值周領導要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⒊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⑴迅速報警(110)。

⑵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⑶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⑷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或撥打急救答話120。

⑸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⒋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行兇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⒌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防火安全預案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預防和撲救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準備,一但發生火情,能夠迅速有效地予以撲滅,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以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工作,成員由護校隊人員組成。

(二)、配備的消防器材有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沙土等消防器材。

(三)防範預案(措施)

⑴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⑵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燈、蠟燭等)。

⑶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⑷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⑸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四)應急預案

1、處理程序: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3)在實施第(1)、(2)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搶救受傷人員,把傷人送進鎮醫院。

(5)當滅火工作結束後,由消防領導組織檢查剔除再場及附近餘火隱患,保證不能發生復燃,並安排好火災現場人員值班,確保萬無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教育局。

2、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③撲救電器用BC乾粉滅火器。

④撲救金屬要用ABC乾粉來火器。

3、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

⑤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五)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五、教學樓緊急疏散預案

1、教學樓突發緊急事故(如火災、地震等),發現者通知值班人員打開所有通道,當班教師要立即組織本班學生選取遠離事故發生點的通道有序地撤離教學樓。

2、教學樓突發緊急事故,當班教師為第一現場指揮人。負責本班學生控制、疏散和撤離工作,並自覺維護好各安全出口的學生撤離秩序。

3、各班主任老師及其他老師要迅速到場協助疏散和撤離,把撤離到安全地帶的學生組織起來,清點好人數,做好登記。對沒有撤離的學生要及時落實到位,並迅速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各年級班主任老師,要及時穩定好學生的秩序。

5、其他教師要自覺奔赴所有通道負責學生的疏散撤離秩序,防止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待學生疏散完畢後教師方可撤離現場。

6、學生都要撤離到遠離事故發生點的安全區域。

7、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學校安全負責人。報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並保護好現場。

8、對事故受傷師生要及時關醫院搶救。

9、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事處理工作。

(備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六、用電、用水安全預案

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為確保水、電能正常為教育教學服務,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制定嚴格的用電用水安全制度。線路有故障不能送電、水路有故障不能送水,當天的問題當天解決,小故障不過天,大故障不過夜,真正做到萬無一失。

2、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總務主任每週進行檢查,學校每月進行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部門,立即研究整改,防止事故發生。

(二)、預案的實施

⒈防範預案

⑴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⑵教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電水壺等。

⑶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⑷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⑸定期檢測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工作。

⒉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遇有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脱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⑵遇有突發性觸電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各教師一旦發現情況,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和所有教師迅速趕赴現場。

(3)如遇突發事件疏散時,各教師要立即將現場的學生及無關人員疏散到安全位置,並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4)事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善後處理事宜。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七、食品衞生安全預案

(一)防範預案

1、定期請鎮醫院醫務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輔導。

2、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4、校區定期督促食堂清理倉庫內的剩餘食品,防止學生誤食過期、黴變的食品。

(二)應急預案

1、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送往醫務室診療。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2、報告程序:

①所在班代課教師,學生要同時報告班主任。

②值周員。

③突發事件處理小組成員。

④校分管領導。

⑤校長。

⑥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鎮醫院。

③由後勤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④立即組織陪護人員隊伍,由領導安排本單位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⑤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校委會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八、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羣毆事件,學生髮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處理程序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將情況向校長報告。

2、先期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後,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時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並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後處理

先期處理之後,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指揮部彙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後工作。

(三)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髮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並立即實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後,應自即向學校領導彙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瞭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學生打架或羣歐事件的處理。

實行“首遇負責制”,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學生髮生打架或羣歐事件,立即勸阻,並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後,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拔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彙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後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儘早向目擊者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後向分管領導彙報,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彙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並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迅速撥打120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九、學生疾病或傳染病防治預案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學校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學生教師的人體健康,特制定本計劃。

(一)、預防

1.學校有效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衞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勤換衣服、洗頭洗澡、不亂扔果皮紙屑,充分發揮值周班衞生委員的監督作用,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2.加強學校環境衞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衞生設施,改善飲用水衞生條件。飲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衞生標準。加大對污水溝、廚房、廁所、垃圾堆及其他衞生死角治理力度,創建一個整潔衞生的學習環境。

3.學校配備設立專門的預防保健人員、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學校響應防疫站的號召,定期為學生接種疫苗。

5.學校食堂要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標準,建立嚴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鮮衞生,場所定期消毒並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員都要有健康證。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的危害。

6.對學校從事傳染病預防教學的人員,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根據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

7.任何人在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學校領導和有關主管人員和校醫報告。執行職務的主管人員發現甲類、乙類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向當地衞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二)、控制:

1.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2.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和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衞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立即組織力量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採取停課的緊急措施。

(三)、監督和責任

1.學校上下人人重視,層層把關,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

2.主管人員要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如果因為某人的責任引起傳染病大規模流行或引起相應後果的要受到學校或法律的相關處罰。

十、教室及教學區安全預案

(一)防範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教學區或生活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攔,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3、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台,並在醒目位置上貼安全警示標語。

4、定期檢查教室及宿舍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二)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往鎮醫院。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十一、體育課意外運動傷害應急預案

⒈防範預案

⑴要求體育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⑵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後實施新的活動項目。

⑶按規定學生跳箱、跳馬、長跑等課程項目必須事先做好防護工作。

⑷高温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⒉應急預案

⑴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症狀,立即將其送往校醫務室救治。

⑵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並給予補充水份。

⑶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⑷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十二、教師宿辦室安全應急預案

(一)安全措施

1、不要在宿辦室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

2、宿辦室不應讓非本單位工作人員長時間單獨滯留。

3、指定專門人員檢查宿辦室的各項防火、防盜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二)、教師宿辦室火險緊急處理預案

1、要了解和熟悉消防設施設置和分佈以及自己所在辦公室及周圍的環境。

2、遇到火險,如宿辦室有學生要及時疏散學生,同時有效控制火勢。當火勢失控時,要及時報警並迅速撤離。

3、要保護呼吸系統。逃生時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將口鼻捂嚴,否則會有中毒和被熱空氣灼傷呼吸系統軟組織窒息致死的危險。

4、要提倡利人利已。遇到不顧他人死活的行為和前擁後擠現象,要堅決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

(三)、教師宿辦室失盜緊急處理預案

1、及時報案。如發現門窗被破壞,宿辦室內櫥櫃、抽屜的鎖被撬壞,就可斷定宿舍已被盜,要立即向學校值周領及公安機關報案。

2、保護好現場。如果案件發生在宿辦室內,不要圍觀,更不能翻動室內的任何物品。對盜竊分子可能留下痕跡的門柄、窗户、門框等也不能觸摸,以免把無關人員的指紋留在上面,給勘查再場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如實回答前來勘查和調查的人員提出的各種問題。如被盜的時間、地點、發現被盜的情況;被盜物品的名稱、數量、特徵;保管和存放等問題。

4、積極向負責偵破案件的人員提供情況,反映線索,協助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