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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工地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颱風工地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颱風工地應急預案

颱風工地應急預案1

為做好我工地的防颱風工作,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區建設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項目部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 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建築工地遭受颱風襲擊或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 組織機構及主管職責

項目部設立建築工地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項目經理朱家華

副組長:項目部副經理戴錦權、技術負責人周豐平

成員:項目部安全辦公室張華、質安員蔡寶斌、施工員張建虎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建築工程的防颱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 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颱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三) 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建築工地,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四) 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 預案實施

(一) 收到氣象台發佈消息,預計有可能受颱風影響:

1、 建築工地項目經理部下達防颱風通知,項目部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 項目經理部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 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時:

1、 項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 項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升降機是否牢固,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穩固,臨時工棚是否安全等,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 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台發佈緊急警報時:

1、 項目部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 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 項目經理部組織人員巡視工地,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4、 颱風期間,發生建築工地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四、 颱風過後

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解除時,項目部應檢查受損情況,並向分公司和總公司上報,對於工地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颱風工地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目的

為提高學院整體防汛防颱和抗風險本事,確保迅速、高效、規範、有序地開展防汛防颱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颱風、暴雨、雷電、洪澇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生命和學院財產安全,保證教學、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x市防汛條例》、《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x市城市防洪排水規劃》、《x市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學院所轄校區、各部門應對台風、暴雨、雷電、洪澇等自然災害的防範及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原則。防汛防颱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類次生、衍生災害,把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控制到最低。

2)堅持"統一領導,條塊結合"的原則。防汛防颱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各校區、各部門防汛防颱工作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督促和指導,同時理解本區域防汛部門的統一領導。

3)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防汛防颱工作堅持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認真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準備,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不斷完善組織體系,遇到突發事件要結合日常防範措施,科學組織、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4)堅持"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原則。學院防汛防颱領導小組要加強協調指導,建立應急處置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緊急情景,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迅速到位,職責明確,正確應對,協調一致,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最初,將損失減小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院防汛防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由學校後保處、辦公室、學生處、經濟貿易系、健康安全系、公共管理系、人文藝術系等處室系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組長全面負責,副組長協助組長進行各項組織協調、統籌管理工作,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現場防汛防颱的各種情景,做好各項防禦和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溝通、佈置、處置以及指導、部署下屬進行防汛防颱工作。

2、應急聯動機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決"的原則,學院防汛防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與市、區各有關委、辦、職能部門以及各校區,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各校區、各部門有職責配合學院積極參與防汛防颱的應對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努力做好各項防範和應急工作,完成任務,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防汛防颱期間根據情景隨時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幹部值班,相關人員到場,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和代崗,密切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傳達,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堅持上下各級各類通訊暢通;

2、後保處、物業公司、綠化、食堂等部門要將所有房屋和學校環境設施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要高度關注排水防澇、高空墜物、雷擊、地陷倒塌、漏電觸電等情景的出現,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學校的防汛防颱狀況。

3、成立防汛防颱搶險隊,對突發事件進行緊急搶險救助。

4、緊急情景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户外和學校活動,關掉危房,對水電氣等重要設施設備進行重點安全保護,並進行人員緊急疏散轉移避險。

5、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部門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將現場防範情景和防範動態報防汛防颱領導小組;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6、緊急做好各類物資供應工作。後保處、辦公室在汛期負責採購、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和師生的生活必需品。

7、把學生安全和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組織學生參加搶險,遇險時首先搶救人員。

8、防汛防颱警報解除後,立即補充各類防汛搶險物資,加固設備,以備隨時之需。並及時總結汛期的'經驗教訓,提高防變本事,完善措施,改善工作。

四、防汛防颱不一樣時期的應急預案資料

1、四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發佈的藍色預警信號的響應要求,我院防汛防颱機構和各負責人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執行市教委的四級響應提示,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值班領導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或災情,及時下達臨時緊急處置指令,並迅速向上級領導彙報。做好防汛值班記錄,檢查學院各部門防汛值班到崗到位情景。

2、三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發佈的黃色預警信號的響應要求,我院防汛防颱工作領導組成員和防汛防颱搶險隊全部到位。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及時向全院師生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雷情。同時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織防汛搶險隊伍緊急排查、快速處置,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三級響應提示,並落實好搶險物資器材和生活必需品,嚴陣以待。各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及時彙報汛期最新動態。

3、二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發佈的橙色預警信號的響應要求,當遭受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佈緊急警報時,我院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將立即召開防汛防颱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快速行動。此時把防汛防颱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將按防汛指揮網絡構成指揮體系,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則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高度戒備。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二級響應提示,加強24小時值班,加強對重點場所和設施設備的看護防範,並強化各部門之間的聯繫和協助。強調"一個聲音,統一行動".

4、一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發佈的紅色(最高)預警信號的響應要求,遇特大暴風雨和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院將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一級響應提示,一級戰備,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全力投入搶險工作,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將組織專門力量,對學院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景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有關人員緊急到位、到崗,確保學院排澇設施全過程、滿負荷運轉,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並在任何情景下,以保護生命作為第一原則。當遇到暴風雨襲擊發生險情時,學院將及時把師生疏散轉移到安全地點,並緊急報告上級部門。如發生災情,將根據情景,迅速聯繫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搶救、轉移和救災工作。

五、後期處置

汛期過後,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搶險物資補充工作。根據物資消耗情景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並整理整頓剩餘物資,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2、環境整治和損毀設施修復。結合常規維護維修工作,對在汛期中損毀的設施設備和環境進行清查、整治和維修,儘快修復。

3、保險工作。及時處理各類保險事務,鼓勵和增加新的保險。

4、防汛防颱經驗總結工作。全面分析、評估和總結汛期的各項防範和應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搶本事,成文上報,為今後工作打好基礎。

5、培訓和演練工作。進取組織參加各級防汛專業培訓,定期舉行各類應急演練,強化應急本事,改善應急響應,加強隊伍建設。

6、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對汛期內各種工作的信息如實上報,同時向全院通報防汛防颱工作情景。

颱風工地應急預案3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預案,通過對應急分隊的培訓和實操訓練,加強管理服務區域內防洪搶險的能力,在險情發生時更有效及時地排除,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防洪、防颱風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二、職責:

管理處主任為防洪、防颱風搶險總指揮;

管理處主管為副總指揮,負責設備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搶險組的全面工作;

環境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後勤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負責信息的準確傳達,協調;

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為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隊員。

三、小組職責劃分:

3.1搶險組:由安全主辦和未當班的所有安全員組成

3.1.1採取一切措施對險情進行處理;

3.1.2負責防洪沙袋填裝,搬運及堆砌;

3.1.3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排除險情。

3.1.4人員分工

未當班的兩名中心崗負責裝沙袋;

未當班的兩名二號、三號、四號崗負責運沙袋;

未當班的兩名六號、八號負責現場堆砌沙袋及採取其它措施進行搶險;

安全主辦帶領搶險組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類搶險工作。

3.2設備組:由管理處主管和管理處兩名技術員組成

3.2.1負責各類水泵及供電設備的開啟;

3.2.2對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3.2.3對現場設備進行緊急維修。

3.3後勤組:由環境主辦、家政服務員、救生員、前台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組成

3.3.1保障各類救災物資的正常供給;

3.3.2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3.3.3積極協助其它小組工作;

3.3.4人員分工

未當班兩名五號崗負責後勤物資保障;

前台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負責疏散羣眾和搶救傷員,把傷員轉移到安全位置並及時報市急救中心;

救生員和家政服務員負責財產搶救。

3.4當班人員

4.1.1當班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通知中心及當班班長;

4.1.2中心值班員接到信息後採取緊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當班人員及時排出險情;

4.1.3中心值班員應於第一時間通知管理處經理和管理處主管及安全主辦;

4.1.4中心值班員須向當班各崗位進行情況通報;

4.1.5現場崗位應做好秩序維護及人員車輛疏導;

4.1.6中心值班員應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必要時尋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風來臨之前,管理處各崗位需仔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排除險情,情況嚴重的及時向上級彙報。

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有成員在搶險的過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颱風工地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漁業防颱風應急響應,積極應對台風災害,保證漁業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颱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為主、行業為輔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啟動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響應、落實漁業防颱風各項應急工作任務。

1.3.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在處置颱風災害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首選保障漁民羣眾生命安全且對財產損害較小的措施。

1.3.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加強與本級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繫協作,加強系統上下的溝通協調,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發生颱風災害及其次生海洋災害時海洋與漁業系統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漁業災後恢復生產。

根據本預案啟動的應急響應主要用於規範市級的防災抗災行動,縣、鄉各級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防汛部門的部署,自主決定啟動或者調整(終止)應急響應的時間和等級。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成立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市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防災減災處。

2.2市局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局長(副調研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副調研員)和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副組長。

成員: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派駐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分管副主任、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人。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局防災減災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兼任。

2.3組織機構職責

2.3.1市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漁業防颱風工作,研究和通報本系統防颱風的重大事項,督促和檢查漁業防颱風工作。

⑵確定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應急響應方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防指報告漁業防颱風工作,向災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⑶指導和協調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本系統力量對受災地區進行支持,負責漁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補助項目、資金和物資的分配。

2.3.2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負責市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組織漁業防颱風會商、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及時傳達市防指和市局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項漁業防颱風措施的落實。

⑵在台風發生期間,負責落實應急值班;掌握、報告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工作和全市漁船進港、漁排人員轉移等情況;負責收集統計和分析全市漁業受災情況,並向市防指、省廳報告。

⑶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防颱抗災救災相關信息的收集、歸檔,組織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市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在市局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原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開展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1)防災減災處:承擔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辦公室:負責通知、督促局屬事業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收集、報告局屬事業單位部署、落實防颱風工作情況和受災情況;負責防颱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通過局門户網站發佈防颱風信息;負責防颱風的後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規與規劃處:制定漁業防颱風工作中防災減災和漁業受災救助政策。

(4)資源環境保護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5)海域和海島管理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6)漁船漁港管理處:負責指導全市漁船進港避風工作;協助做好避風漁港和漁業船舶應對台風災害的風險評估。

(7)水產產業處:負責指導全市漁業系統開展各類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除險加固和養殖水產品搶收等工作;提出災後漁業恢復生產意見並組織落實。

(8)外經處科技處:負責全市回國遠洋漁船防颱風工作。

(9)局應急指揮中心:協助做好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防颱風期間的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負責通過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平台發送防颱風信息。

(10)駐局監察室: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抓好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對進港避風漁船的監督檢查;協調指揮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參與搶險救助工作;做好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的防颱避風工作。

(12)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密切監視颱風發展動態,及時接收並轉發海洋災害預警報;負責提供防颱風暴潮和海浪災害會商材料並參加市防指的有關決策會商;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和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參與災後水產苗種和魚藥的組織調劑工作。

(13)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災後漁業互助保險的理賠工作,颱風過後立即開展勘驗定損,受災理賠,幫助入會參保的漁民儘快恢復生產。

3.應急響應

按颱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3.1Ⅳ級響應

3.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Ⅳ級響應

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1.2應急響應行動

⑴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位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

⑵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4小時應急值班,加強與市氣象部門、市防汛辦的聯繫,密切注意颱風動向,及時收發和報送信息。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台)做好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報,向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台風消息。

⑸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統計出海漁船與人員數量,並與漁船上的人員保持聯繫,通知做好防颱風準備。

3.2Ⅲ響應

3.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Ⅲ級響應

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2.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對台風可能影響的海域作出防颱風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迅速開展應對工作。

⑸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台)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⑹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值班,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及時掌握颱風動態和各地漁業防颱抗災工作情況,並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⑺市局領導小組適時成立防颱抗災工作組,赴台風影響重點縣(市)區,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颱風防禦工作。

⑻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3Ⅱ級響應

3.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Ⅱ級響應

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3.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台)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成員單位抓好防颱抗災措施的落實。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海上漁船返港就近進港避風、漁排和進港漁船人員的撤離及漁排加固、漁船錨固等工作:

①在台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通知在海上作業的漁船全部返港,就近進港避風;

②在台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漁排上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撤離;

③在10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44.1千瓦(60馬力)以下的漁船和漁排上人員撤離;

④在12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110.3千瓦(150馬力)以下漁船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110.3千瓦以上漁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餘人員全部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防禦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市局領導小組。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排人員撤離、漁船進港、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保持通訊暢通。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4Ⅰ級響應

3.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Ⅰ級響應

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颱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4.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廳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台)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漁船錨固和人員的撤離等工作。在14級以上風力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漁船上人員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報告。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按照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在保證執法船隻和人員的安全情況下,隨時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按市防指的調整或終止通知為準。

⒋災後處置

⑴根據受災情況,市局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抗災救災善後具體事宜。

⑵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決定向災區派遣救災指導工作組,各組人員應於當天或次日赴災區瞭解核查災情,指導幫助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落實災後補救措施,促進生產儘快恢復。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防指。

⑶局防災減災處應儘快統計出各地漁業受災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指和省廳。局水產產業處及時提出救災、恢復生產補助項目、資金和物資安排的建議方案。

⑷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災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同時,提交災後評估報告,制訂善後工作計劃。

⑸根據災區需要,及時協調市內外有關部門,組織水產種苗、漁藥、飼料等漁用物資的調劑,做好漁業生產的恢復重建工作。

⑹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要積極組織人員及時奔赴災區,做好已參加漁業互助保險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5應急保障

5.1資金與物資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與物資,用於颱風災害的應急準備和搶險救災工作。

5.2觀測與預報保障

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台)加強對台風動態的監視,保障海上觀測網正常運行,及時發佈海洋災害預警報,確保信息網絡的暢通,及時開展災後調查,為防災減災提供技術支持。

5.3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漁業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防颱風應急工作中的電話(傳真)、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加強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提高漁船防災減災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強颱風災害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

5.4宣傳與培訓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媒介,加強颱風、風暴潮、海浪等自然災害知識宣傳,尤其是加強漁排養殖和漁船捕撈生產的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3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稱颱風,為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等各類熱帶氣旋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