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院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略)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2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衞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創建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並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杜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四、應急組織體系
單位:生活飲用水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後勤管理處
五、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一)信息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必須立即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衞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臨時供水,發佈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污染的水。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開發區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古雷一水廠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水務公司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預防措施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一水廠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強加水廠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自來水公司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李 濤
副組長:李瑛劉洪偉劉懷美王發永
成員:夏 冬刁志學陳士強李榮江楊中義
張子全石 信魏 超王成霞楊禎祥王 旭
劉寶英 劉 靜宋均偉孫百明吳慶國趙寶美
2、組長主要職責 :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衞生管理員納洪忠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並逐一認真落實 , 達到實效。
2、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5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後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後,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後,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着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於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儘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安全衞生管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啟貴
副組長:羅玉權楊興華
成員:陳正楊忠興王啟亮謝洪才
報告:羅玉權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不在校園內蔓延。
三、預防措施
1、組建機構,統一領導。
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強監督。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衞生要求,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強化教育,防患於未然。
加強師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衞生安全及水源性 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飲水衞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 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學校安全負責人報告,並於2小時內向上級和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2、學校教師將在第一時間送中毒學生到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衞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6、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對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性環境事件對工作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使用在本院區域範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由院長、主管業務、環保的副院長及院辦、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保衞科、總務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組成,下設應急辦公室(設置在院辦)總體負責應急工作,並由總務科、器材科協助。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張院長
副組長:劉副院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李歆
成員:李維香、劉斌、湯洪順、徐新臨、李宗波、劉慶緒、張國楨、孫力、單軍、閆麗霞、楊洪、馬起豔
(二)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示,組織救援工作。
2、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的`報送。
3、保衞科: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衞、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工作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5、器材科、總務科: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6、信息科:負責網絡信息的暢通及大屏幕的宣傳工作。
7、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工作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預案體系及響應報告
(一)信息的監測與報告:
1、信息的監測:指揮領導小組的成員根據各自職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負責醫院區域環境事件的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報告: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遇有突發性環境事件隱患及特殊情況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在收到各相關部門上報的信息後立即彙總,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各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或經羣眾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等其他途徑得到的重大環境事件隱患,必須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對重大環境事件隱患,無論屬於哪個部門主管,發現後應立即嚮應急辦公室報告並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各部門應在上報信息的同時,指派有關工作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源頭進行控制,以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
(三)預警支持系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其職責範圍,建立信息員制度,負責日常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歸類建檔工作,保障信息的傳遞高效快捷。
(四)預警發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醫院區域內環境的預警,由應急辦公室發佈。
(五)響應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報告環境事件,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2)對羣眾舉報的突發性環境事件,無論屬於哪個部門主管的,由接報部門立即嚮應急辦公室報告。
(3)發生環境事件,應當自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嚮應急辦公室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對污染事態進行控制,報告中應明確表述出事發生的地點、時間、類型及初步預測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處理進程等,做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2、響應程序
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領導小組宣佈啟動本預案,召集小組各部門成員趕赴現場,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原因、工作人員傷亡情況,涉及或影響的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的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理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隨時報告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情況。
(六)信息發佈與通報
1、信息發佈:
應急辦公室及時、準確、全面發佈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要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2、事件通報:
應急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通報環境事件的情況,做好防範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七)指揮與協商:
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開始運轉,組織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應急處理工作人員,設備及物資及時到達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八)應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根據危害程度範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儘快弄清事件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造成的污染範圍等第一手資料,將綜合情況彙總後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准後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處置程序和規範組織實施,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區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封鎖事件現場。嚴禁一切無關工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件危險區域,開闢應急處理專業工作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件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件的技術特點和事件類別,採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並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工作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工作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員的傷亡,減少事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件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環保部門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危害的範圍或區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件現場,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件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採取技術措施進行事件後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信息發佈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影響、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發佈的原則、內容以及審查程序,由信息宣傳組發佈。
(十)應急結束
應急領導指揮小組根據事件處理和控制情況,宣佈結束應急狀態。
(十一)善後處置
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做好受影響區域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有關部門儘快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員安置、補償,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產生的污染物進行認真收集、清理。
(十二)環境事件災害調查評估
應急就援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事件災害調查隊伍。調查工作人員由相關技術及管理工作人員組成。
災害發生後,調查隊伍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受災程度、災害過程有關環境保護資料等;聽取有關部門對預防和減輕環境事件所造成災害的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並寫出清查報告。
(十三)獎勵與責任
1、對環境事件災害應急行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3、環境事件發生後,應積極主動地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四、應急培訓及應急演練
(一)應急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通過培訓提高醫務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養一支訓練有素、作風優良的應急救援隊伍,使應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滿意,令社會滿意。
2、培訓方法:通過院內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3、培訓內容: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科對在崗、在職的醫護工作人員進行急救技能和護理急救技術的培訓以及六部洗手法、職業暴露等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衞科對全院在崗工作人員進行消費安全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二)考核計劃:
1、醫政科對全體醫生進行考核;
2、護理部對全體護理工作人員考核;
3、保衞科對全員消防知識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員傳染病知識的考核。
五、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8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衞計委《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衞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供水範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並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後,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團委、後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後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後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採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後勤處、保衞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佈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後信息發佈、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範,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佈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並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後勤保障組。由後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衞生部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繫人的通訊錄。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及人數,參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四級。即: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30—99人,但無人員死亡的;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為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Ⅱ級):事件危害嚴重,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Ⅰ級):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學校根據上述分級標準,提出事件等級意見,報政府機關認定。沒有達到以上事件分級標準的,校內按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件處置,適用本預案。
五、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維護管理員和後勤處生活飲用水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生活飲用水服務網點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機制。對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改、早解決。
後勤處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報告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後勤處辦公室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生活飲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後勤處辦公室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應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後,報學校領導簽發;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通報。
(4)責任報告單位(人)
學校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從事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行使職責的學校後勤處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鑑定結論,事件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並報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
1.學校後勤處根據需要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件現場,瞭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
2.學校後勤處辦公室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後勤處、各相關單位、事件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響應程序
1.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進行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件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應急行動組,按預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應急行動組就位。
3.學校後勤處辦公室重點圍繞醫療救護、事件調查、事態控制和新聞發佈等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
4.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意見及時分析判斷,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三)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四)調查和總結
1.安全保衞組在善後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生活飲用水經營服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9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X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衞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華建國聯繫乾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華建國聯繫乾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的目的
為做好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對飲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對國家財產、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損失。
第三條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四條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協調配合。
第五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鎮區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本預案適用於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報、預警、處置、善後等工作。
污染事故主要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飲用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導致腹瀉病、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價鉻、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引發乾旱、洪水、季節性斷流、蓄意投毒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成立江塘鄉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鄉長李宗青
副總指揮:鄉分管負責人袁金毛
鄉環保負責人殷章林
成員單位:鄉財政所王永華
鄉衞生院朋禮智
鄉應急辦查全華
鄉公安派出所陽前鋒
鄉環保所石嵐芳
鄉水利站劉躍東
鄉自來水廠韋正平
第七條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政府,辦公室主任由環保負責人兼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鄉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
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統一指揮事件現場的求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2)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發佈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和處置命令,啟動相關預案或採取其他措施;
(3)負責指揮、調度以及調動警力、民兵及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封閉和對交通實行管制等強制措施。
第八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鄉公安派出所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負責對事件涉嫌犯罪的偵查、鑑定、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等工作,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確保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目的地。
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鄉財政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鄉水利站配合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鄉衞生院負責組織協調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鄉環保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原因的調查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以及飲用水源水質的監測工作。
自來水廠負責調度和保障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當地羣眾的飲用水供應工作。
第九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鄉環境監察、衞生防疫部門和自來水廠組成。
第三章預報和預警
第十條預報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對周邊環境、自然災害、污染源綜合巡查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1)自來水廠加強對水源保護區的巡查,嚴格做好入廠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鄉環保所要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地表水及上游點源、面源污染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飲用水源水質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預測並報告飲用水源水質發展趨勢和污染物變化情況,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鄉衞生院要加強督察,並建立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衞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加強應急檢驗能力;
(4)鄉環保會同相關部門一起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適當位置,逐步建立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對水源污染事件進行預報。
第十一條預警分類
根據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蘭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第十二條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1)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有人員因此死亡或大批人員中毒現象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鎮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人員中毒或大批人員感覺不適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3)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有部分人感覺身體不適,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4)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水源不能飲用,使鎮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報告
(1)報告方式:事發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報告內容: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報告可採取電話、傳真、人員直接報告等形式。
(3)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對事件情況進行甄別、核實。並立即向鄉政府報告,並根據鄉政府的指令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並向社會公佈。主要負責人和值班電話要24小時暢通,保證能隨時聯繫。
第十五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並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由鄉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
第十七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應急響應程序
鄉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並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後,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實施,併成立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鄉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鄉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對口上報相關部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鄉政府和相關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並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太湖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九條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一)分析查找原因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二)編制總結報告
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須於10個工作日內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
涉及飲用水源地一般環境事件和較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組織、邀請有關專業人員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地特大、重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逐級上報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會同上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二十條鄉政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二十一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採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1
一、應急預案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衞生保健教師)、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2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採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採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採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並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淨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繫組織衞生的純淨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紹興市**國小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3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趙忠鋒
副組長:任志強 馬世章 解河品 於春娟
成員:艾常青 趙連東李春民 王建元姚景虎
韓玉傑 李剛健級部主任和班主任、柳兆強
2、組長主要職責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級部門及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
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三、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飲用水衞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4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證校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的.原則高效處置,及時處置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校園內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
1.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xx
成員:徐xx
3.善後處理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四、應急處置
1、水管員每日巡視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視檢查水質時發現有異常現象時(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應立即報告後勤集團辦公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要立即到現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後勤集團總經理,啟動應急方案。
2.集團總經理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經請示上級同意,依法立即、如實向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往現場並封鎖現場,切斷污染水源,等待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同時集團辦公室立即通知校區各單位,停止使用飲用水並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
4.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到達現場後,積極配合迅速展開現場調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瞭解污染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切實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嚴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進行實施,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7.立即組織做好校區各單位思想穩定工作,保持校區良好秩序。
8.組織召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會議,召集有關人員佈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後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辦負責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後工作。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15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所以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藥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彙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着“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着,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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