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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學校衞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中國小及幼兒園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衞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衞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改善學校衞生環境和教學衞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因而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以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高度重視學校的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突發食品衞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發生重大、較大、一般事件,由領導小組負責處置

二、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級部門提供的集體用營養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學校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級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三級:

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為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現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級,較大事件。為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級,一般事件,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

五、救助體系

1、學校根據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領導小組,出現安全事故時,由食品衞生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啟動學校重大食品衞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向縣教育局營養辦及鎮主要分管領導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六、工作要求

1、學校要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衞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要建立衞生掃除制度。

2、要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衞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要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專庫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記保管。嚴把食物採購關,要認真落實食堂管理制度,填寫出入庫單,堅持飯菜足額留樣。

7、要保持食堂衞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應急反應運行體系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值日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及時報告。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報中心學校備案,並有中心校報教育局,並當地政府和衞生疾控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施救。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3、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學校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4、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5、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6、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採樣。

7、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必要時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8、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9、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事故應急小組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八、其他

1、學校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採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

2、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預案由學校負責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衞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 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國小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繫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

成員: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

成員:

(2)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衞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羣體性 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防患於未然,避免在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來臨時,驚慌失措,造成新的、更大的損失,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緊急疏散領導組

組長:黃志宏

副組長:鄭世旺、張建林、李恆勝、杜尚玉

成員:王劍波任春華袁春普張愛標楊雄夏取權鍾輝張小紅邱長勇吳曉傑杜明剛李着江童興振各班班主任及各科室人員

二、緊急疏散實施的三個階段

1、宣傳發動階段

首先召開領導組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廣泛宣傳發動,進行部署;最後召開教研室會議進行具體分工,班主任召開本班學生會議,進行宣傳、佈置、落實。其間,學校通過致家長一封信、校內廣播、網上公告、宣傳專欄等多種形式宣傳發動,使學生、全體教職工及家長認識到緊急疏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組織實施階段

成立二個小組(指揮組、後勤組)和一個辦公室。指揮組負責每個樓層和每個班級的撤離順序,學校領導決定何時開始實行撤離;後勤組負責校園廣播和醫療保障,辦公室負責整個疏散演練的相關工作。

指揮組:李恆勝、王劍波、任春華、鍾輝、張小紅、邱長勇

杜明剛、李着江、童興振

後勤組:張建林、袁春普、吳曉傑、王雲、王太成、陳永生

學校突發事件學生緊急疏散預案[1/2]

辦公室:杜尚玉、張愛標、趙紅文、曾麗

説明:夏取權負責電鈴發號、鍾輝負責口哨發號、吳曉傑負責廣播發號、操場秩序負責楊雄、陳永生及其他科室人員。

3、總結提高階段

每次演練結束後,召開總結分析會,首先請班主任彙報有關工作,然後分析本次疏散的不足和成功之處,以便使以後的疏散演練,更加科學、合理。

三、緊急疏散的決定

緊急疏散是在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來臨時,為了避險,迅速將人員由危險場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動.實施緊急疏散難度較大,其行動自身也極具危險性,因此,不到緊要關頭不可實施,而必須實施時則應當機立斷。緊急疏散的決定由校長或副校長做出。

四、緊急疏散的信號及發佈

緊急疏散的信號有電鈴和哨聲兩種:在電源和電鈴系統可以使用時,宜採用電鈴信號,電鈴信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在電源或電鈴系統損壞或不便使用時,可採取哨音信號,哨音信號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信號的發佈由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長或副校長通知信號員、網管教師或體育教師實施,也可隨機指定人員實施,緊急疏散信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五、疏散通道劃分

1、上課班級的學生撤離順序:

(1)每班靠近前後門的座位兩個學生負責打開前後門。

(2)班級學生按先從第一組開始最後至最後一組依次離開教室,且分前後兩門同時撤離,若座位數為偶數,則一分為二,若座位數為奇數,則靠近樓梯口的多分一個座位,每班安排兩名教師,前門為班主任,後門為教師(當堂授課),指揮學生撤離。

(3)同樓層班級的撤離順序:(附示意圖)

①教學樓上:各班所走樓梯通道依次是:每層樓的東邊兩個教室東樓道,每層樓西邊的兩個教室走西樓道。班主任、教師跟在本班後面撤離,前一個班撤完後下一個班接着撤離。順序為從一層到七層依次撤離。(東邊杜明剛負責、西邊童興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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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實驗樓上:從501機房開始撤離,按照從靠近門口的學生依次是:走西樓道。班主任、教師跟在本班後面撤離,前一個班撤完後下一個班接着撤離。(李着江負責)

③行政樓上:從行政樓樓梯下(同樣先低層,後高層)。(張愛標負責)

④一樓班級:直接撤離到達指定場地。(任春華負責)

(4)對中間樓道,學生靠本班教室近的內側行走。

(5)不同樓層班級的撤離順序:按樓層順序(一、二、三…)下樓。

(6)由杜明剛負責在教學樓東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童興振負責在教學樓西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李着江老師負責在實訓樓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二層各班學生撤完,才可讓三樓學生下樓,依次進行。

(7)學生在下樓梯時,必須慢行。不得跑步下樓,防止擁擠、踩踏。

(8)學工處相關人員(王劍波、張小紅)在一樓負責指揮疏散。

2、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學生個體所在位置劃分,發生突發事件即在操場或其它安全地帶找到所在班級集合。

六、安全集結地域:(在田徑運動場有具體位置劃分)

學生撤出後,應儘量靠遠離建築物一側的道路,迅速向田徑運動場指定位置集結。撤出教學樓的學生,應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或部位,選擇路線前往廣場集結。到達安全集結地域後,各班應集中,各班班長和體育委員應主動招呼本班同學向一起集中。通過報數統計本班人數和損傷情況,並迅速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再報給年級主任,並採取相應措施關照學生。各年級主任報政教處彙總後向校長室報告學生撤離情況。

七、教職工任務分工

學校突發事件學生緊急疏散預案[2/2]

1、校領導、分工幹部帶領各班班主任等人員巡視各班級師生撤離情況。

2、所有教職工在指揮幫助學生撤離後,也要撤離到安全區域。

3、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領導要全面掌控情況,在命令發佈緊急疏散信號的同時,根據需要應及時撥打“119”、“120”、“110”等相應請求救援電話,並安排學工處一人專責迎接救護人員和車輛的到來。

4、班主任分別在教學樓上的分佈圖如下。

八、疏散要求

疏散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下樓到指 定位置集合。

1、聽到警報聲後,大家要沉着冷靜,聽從指揮。全校師生應立即有序地進行疏散,學生不在收拾任何物品,及時打開教室門,班主任應在指定位置指揮自己班的學生疏散。

2、在下樓梯時,學生應保持一路縱隊,儘量靠邊有序行進,不準相互擁擠,避免跌倒。如有跌倒,後面的一、兩名學生應快速將其扶起,其他同學要繞行,不準圍觀、擁擠。

3、疏散過程中,發生意外,如出現碰傷、扭傷等情況,應有老師進行救護,撤離到安全地帶後再找校醫對其治療。

4、到達安全點集合完畢,各班應由班長報告本班的學生人數,是否有受傷等情況。

5、疏散撤離的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由總指揮宣佈本次緊急疏散演練結束後,各班學生有序列隊回教室。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部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羣眾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這裏包括火災、羣毆、被盜、暴雨洪水、擁擠、地震。

一、組織機構

成立後勤物業保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小組

(1)突發事件指揮部

由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組成;現場總指揮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如組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如正、副組長都不在則由現場值班領導擔任。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2)聯絡協調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上下溝通、及時報告、對外聯繫;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編定緊急情況下的廣播詞備用。

(3)緊急機動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按照指揮部的要求,貫徹處置意見,迅速深入現場,安撫情緒,切斷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隱患的電源、水源、火源,按照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摸清情況,及時報告,控制現場,等待支援,並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4)疏散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4)警戒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並放置隔離墩、警戒帶等。

三、各種傷害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人遇到火警後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交通大學某區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準確報告起火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同時,派出人員到就近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疏散引導員、義務消防員、火災搜救員迅速趕赴現場,並按職責義務進行搶救,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使用工具:室內外消防栓、滅火器、水浸的棉被等。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2、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是保護人員的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的方法(略)。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羣毆突發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或得知羣毆情況時,都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並迅速報告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2、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閲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裏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加強學生飲水衞生,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預防飲用水突發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飲用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蔣雲山(校長) 副組長:佟學雙(副校長)

組 員:張立存(德育主任)、李召付(總務主任)、各班主任

二、事故防範制度

1、成立預防及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工,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教育處)

2、重視宣傳教育

(1)應普及衞生知識,利用黑板報、廣播、牆報等各種形式做好飲水衞生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校刊組)

(2)組織機構內的'各組員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根據學校飲用水的衞生要求,依法對飲用水進行衞生監督。(辦公室)

3、衞生室落實監控制度

(1)督促有關人員持證上崗,同時要加強飲水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體檢。(責任水管員:李鐵)

(2)嚴格消毒制度,定期對飲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間、飲水機等嚴格消毒。(總務處)

(3)班主任每天要認真做好學生的晨檢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異常及時報告學校飲用水領導小組,並與家長取得聯繫。如發現發熱病人及時隔離,並與班主任、家長聯繫送醫院就診。(年級組)

三、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一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師生中毒故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突事件應急機制,學校和相關部門應做好以下應急處臵工作:

1.即刻向當地政府報告,通知當地和鄰近的醫療單位,在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必要的救護工作。同時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衞生執法監督所和教育局相關股室報告飲用水染被污染情況、學生中毒情況、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主要症狀、中毒的學生人數等。

2.通知有關供水企業或自備管理相關人員,迅速採取控制措施和臨時供水措施,並通過多種媒體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飲用被污染的水。

3.當水質污染嚴重,學校調整水處理工藝後仍不能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要求時,如系化學性污染,供水區範圍內沒有發現《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人羣身體不適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向學生通告,不能飲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於沖洗衞生間、澆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應立即暫停供水,同時,採取應急供水措施,運送安全衞生的生活飲用水。

4.當生活飲用水受到強毒物質(如氰化物)污染時,應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飲用。另找水源,保證師生飲水需求。同時,採取措施,儘快使水源水質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的要求。

5.積極協助衞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或責任水管員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飲用水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衞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衞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設備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繫學校領導和門衞。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衞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台、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繫,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繫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脱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蘇州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預案》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學校的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範圍

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教職工、學生人員重傷、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校園的各種火災事故;

3、師生髮生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4、師生髮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意外事故;

6、學生在實驗室操作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7、校園內學生溺水事故;

8、校園內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張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

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長為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責任人。

四、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A)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B)具體分工

1: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指揮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具體分管學生體育活動安全、交通安全、實驗室安全。

3:具體分管學生飲食安全、校舍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

4:負責高二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5:負責門衞的管理,及學校車輛的安全工作。

6:負責高三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及實驗室藥品的安全工作。

7:負責學校所有建築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負責學生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一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10:負責學生的食品、飲食安全工作。

(C)領導小組的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着,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六、工作目標

1、通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範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衝出樓房,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衝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牀單撕開並打濕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衝,然後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縮小高度,並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儘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九、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校長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電話:xxx)

2、由校長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3、在24小時內由校長將事件書面報告給教育局。

4、事件的報告內容:

(1)事件的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事件報告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衞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衞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衞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衞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衞生、事故災難、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羣體預防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台,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佈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佈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佈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並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衞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衞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 長:z

副組長:z

成 員:z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z,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z,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閲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z,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 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 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裏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一)預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宿舍管理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選擇思想品質好、身心健康、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管理宿舍,並保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3、宿舍管理人員應當做好住宿學生的建檔工作,做到定室、定牀管理;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學生私自調換寢室和牀位,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4、宿舍樓門應當按時開關,管理人員每天晚上應當按時查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

5、建立嚴格的住宿學生請假制度。住宿學生請假須經家長核實及學校相關部門批准登記後方能離校。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生宿舍安全事故時必須迅速報告校醫,並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根據現場情況,由通訊組及時向119、110、120報警請求援助。

3、如發生火災,宿舍管理人員應敞開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門,沉着、冷靜,立即組織學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場集中。

4、如發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處,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委派班主任與家長進行聯繫。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根據事件發生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學校領導應在迅速判斷、正確處置的同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繫。

2、救護組迅速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搶救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班主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對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攜帶管制刀具的,嚴肅處理。

2、在宿舍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安全處報告,並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3、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

4、採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縣教育局,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 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 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 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 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 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彙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幹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衞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幹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説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准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並立即向衞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後,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衞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並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當前,學校政治穩定,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正常,改革發展不斷深化,呈現出一派新的景象,但仍然存有不安定的政治因素,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政治突發事件,維護學校政治穩定製訂本預案。

一、不安全不安定的政治因素

1、敵對勢力對我實行"西化"、"分化"的戰略圖謀沒有改變;

2、流亡海外的"民運"組織和國內外敵對分子仍然不斷向學校投寄"心戰品";

3、一些外國機構借學術交流、座談會和研討會之名,對我方人員進行拉攏引誘;

4、境外某些宗教勢力對我區進行政治滲透的活動愈演愈烈;

5、國內反動分子也沒有甘心失敗,xxx組織有反彈現象;

6、隨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事業的發展,產生了不少新的矛盾和新的問題。如:"學校後勤服務工作社會化","學校基建項目的增多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外來工大量增加,有些人趁機在校內作案","招生分配製度的深化,一部分學生思想和心理難以適應,導致各種反帶行為",這些矛盾和問題處理不好,容易轉化為新的不利因素。

7、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如企業工人下崗問題、社會治安問題、黨內腐敗問題會對高校穩定工作產生較大的影響。

二、政治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理

1、組織機構切實履行已成立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在組長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園政治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2、一旦發生政治突發事件,要做到快速反應,及時向學校黨政一把手呈報,並積極向主管部門呈報,按領導的指示和部署,講究策略和方法,妥善解決。

3、充分發揮學校職能部門的作用,如黨、保衞科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及時採取果斷措施,維護學校政治穩定。

4、做好重點人員的監控和敏感時期防護工作,及時掌握已轉化和尚未徹底轉化的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充分發揮各方面和有關單位的作用,落實責任。

5、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思想動態,特別是政治敏感時期,領導小組和成員要及時與師生勾通,多方化解心理壓力和各種矛盾,消除不良因素和鬧事苗頭。

6、徹底做好情報信息工作,獲取深層次、內幕性,預警性的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暢通。

7、如遇犯罪分子的破壞而造成的惡性案件和事故,應立即報警,同時控制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犯罪分子。

總之,要將不安定因素,政治突發事件控制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衝突、平息事態、維護學校的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