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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超市應急預案(合集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供超市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合集15篇)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

為及時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事件,確保商品供應穩定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需求,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界首市商務糧食局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相結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採取有效的應急處理措施,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市場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穩定市場,穩定物價,促進社會的'安定和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主要職責

在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指揮、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供應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報告制度

(一)認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工作。對生活必需品的購進、銷售、庫存、價格等情況實行定期監測報告制度,制定科學的市場運行綜合評價標準和預警標準。根據監測信息和評價標準進行分析預測,對整個市場運行做出準確判斷和評價,達到預警標準時及時發出預警信號,作為各級領導進行決策、採取措施的科學依據。

(二)對生活必需品實施監控,及時瞭解重點企業的商品購進、銷售、庫存等信息。研究制定應對市場異常波動的有效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應急狀態

(一)一級狀態(特急狀態):指緊急狀態持續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價格持續上漲100%以上,生活必需品供應極度緊張,市民恐慌,搶購現象嚴重,大部分地區出現生活必需品脱銷。

(二)二級狀態(緊急狀態):指緊張狀態持續10天,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50%,生活必需品供應緊張,市民搶購生活必需品並出現恐慌,部分區域出現生活必需品供應脱銷。

(三)三級狀態(緊張狀態):指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較為緊張,市場價格在一個月內持續上漲30%,市民爭購生活必需品,個別地區出現生活必需品搶購現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聯繫和儲備制度

為應對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波動,建立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建立聯繫和儲備制度。

(一)確定華聯、聯華、萬家福超市等數家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骨幹企業。應急保供骨幹企業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變化,認真做好儲備商品的收購管理、調撥運輸和市場供應,確保生活必需品儲得進、調得動、用得上,發揮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幹保供企業要積極拓寬供貨渠道,增加儲備居民生活必需品庫存,建立應急預案,確保一旦出現緊急突發情況,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避免出現商品短缺造成搶購等現象。

六、應急準備

(一)建立市場監測信息系統。在重點流通企業、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重點農貿市場設立生活必需品供應監測點,進行日常監控。

(二)定期進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動態分析。

(三)結合應急要求,落實應急條件下生活必需品運輸銷售,設立應急生活必需品投放點,確保市場供應。

七、相關保證工作

(一)確保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暢通。對運輸生活必需品的車輛開闢綠色通道,確保通行及停靠方便開闢綠色通道,確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和質量衞生安全。商務糧食局會同市場監管、發改委等部門,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確保正常的市場秩序。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穩定人心。對造謠、蠱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依法打擊。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2

防汛抗旱,事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做好我鎮防汛抗旱安全工作,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等重大災害的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安排,經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和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目標

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堅持防洪除澇並重,防汛抗旱兩手抓。做到有備無患,把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明紀律

1.加強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組織領導。各村(街)、鎮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降雨天氣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災害,切實加強領導,緊急動員,立即行動,迅速上崗到位,履行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職責。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進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搶險隊伍演練,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職責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各項防汛抗旱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

2.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全局防汛抗旱安全意識。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廣大幹部羣眾增強憂患意識,牢固樹立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思想,積極主動地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

3.嚴明紀律,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值班工作。各村(街)、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通報預警信息,科學合理調度,保障安全。及時主動蒐集掌握動態,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溝通銜接,及時準確上報信息,為防汛抗旱救災提供可靠依據。遇有暴雨洪水,發生重大情況的,及時向鎮政府防汛抗旱值班電話報告。一旦出現險情預警,所有鎮(村)幹部必須全部駐鎮(村),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手機要24小時開機,不能擅自離崗,凡未經許可擅自離崗並造成惡劣影響及損失的堅決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對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或指揮處置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加強學校、衞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場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對各村(街)的脱貧户、危房户等特殊羣體認真排查,及時消除防洪安全隱患,對於受洪澇災害威脅的村莊、學校等要制定防汛預案,逐一落實預警、避險和轉移等各項防禦措施,確保防洪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我鎮防汛抗旱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揮部,黨委書記樑本運任政委,黨委副書記、鎮長陳龍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王凱任副政委,黨委副書記楊歡任常務副指揮長,其餘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派出所、中心校、衞生院、供電所、電信所及鎮直各站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所,負責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楊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傳傑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劉志、王軍為信息員。

四、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一)衞生院負責組織衞生防疫和醫療急救隊伍,指導幫助羣眾開展醫療急救和衞生防疫工作,保證人員水、食品、藥品衞生安全。

(二)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傳送工作,統籌防汛救災的後勤保障工作。

(三)中心校負責汛期中國小校舍和學生的安全工作,抽調年輕力壯的教師參與應急搶險。

(四)派出所負責汛旱期的治安保衞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安全工程、盜竊防汛抗旱安全物資、盜割通信線路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防汛抗旱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農綜站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程建設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學調度,防止侵佔、破壞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為的發生;保證農業生產和抗旱需要;負責實施農業科技防災減災政策,指導全鎮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災區,幫助指導羣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並做好農業生產受災損失分析和統計上報,指導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六)應急所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全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洪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物資倉庫和搶險隊伍建設,負責防汛搶險救災物料的'儲備並協助指揮部統計上報有關災情。

(七)水管站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八)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接受、管理、分配救災物資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配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災物資和資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災區羣眾的生活。

(九)財政所負責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和監督,監督防汛抗旱設施設備及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十)文化站負責防汛抗旱宣傳工作,發掘防汛抗旱先進事蹟,根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協調、指導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十一)規劃辦負責在建房屋建築和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洪安全工作,嚴格執行防洪規劃和防洪標準。

(十二)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災羣眾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供電所負責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電力供應。

(十四)城管中隊、民兵組織及其他鎮直單位根據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到達救災現場,開展救援行動,配合做好人員、財產轉移,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十五)各村(街)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細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發生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五、應急救援

(一)信息報送、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受理各村(居)、單位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汛情或旱情的責任主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隱患、採取的措施、請求支援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汛情或旱情的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後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二)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實後,在尚未確定汛情或旱情級別之前,由事發地村(街)幹部在事發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4、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採取以上措施的同時,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分析評估,並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三)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事發地村(居)先期處置人員的報告後1小時內,根據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確定汛情或旱情的級別,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級次採取應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隊伍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疏散羣眾、醫療救護、衞生防疫等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應急結束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確認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得到指揮長的撤離指令後,統籌安排,撤離應急隊伍,解除預警和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軌道。

六、附則

(一)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鎮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1、及時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預報準確,並減少水旱災害造成損失的:

2、科學指揮協調,積極組織實施防洪抗旱減災行動,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

3、服從指揮,顧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務的;

(二)對本預案執行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主管人員和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報告汛旱災害信息或虛報、瞞報、假報災情,造成嚴重損失的;

2、有條件組織防汛抗旱而不作為,在防汛抗旱減災中領導不力、指揮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3、拒不服從防汛抗旱搶險統一指揮,拒不執行防汛抗旱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的;

4、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5、對如實反映情況和揭發違法違紀行為者進行打擊報復的;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如中途有單位人員變動情況,由單位變動後的人員接替原人員工作。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市場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商務部《全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雲南省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大理州商務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大理州地震應急預案》、《巍山縣地震應急預案》、《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巍山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因突然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和衞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導致價格異常波動或商品脱銷、滯銷的狀態(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狀態)。

第三條本預案規定的市場異常波動按照影響範圍大小,分為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全縣的大部分市場異常波動;二級市場異常波動是指1個鄉鎮較大範圍的市場異常波動。

第四條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做好預案、科學監測、及時反應、處置得力的原則。

第五條縣商務局應當建立嚴格的市場異常波動防範和處置責任制,加強市場異常波動信息交流和區域合作,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培訓,建立完善市場異常波動監測系統和必要的應急措施和手段,並保證經費。

第二章應急準備

第六條縣商務局負責制定全縣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縣商務局應按屬地管理原則,要求轄區內縣級應急保供企業制定與當地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相銜接的應急方案並向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縣商務局成立由局長擔任總指揮、全體副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的縣商務局應對市場異常波動指揮部,局辦公室、市場流通管理股為指揮部成員,成員股室根據職責分工,確定組成人員,明確工作職責,預案啟動後立即按照職責開展工作。成員股室及工作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綜合協調工作;傳達省、州商務廳、局、縣委、縣政府等關於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重要指示;協調工作經費,保障指揮部後勤供應,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場流通管理股:組織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在需動用商務所轄各級儲備商品穩定市場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建議。

協調成品油應急供應。

協調落實應急保供相關外援項目。

第八條編制完善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企業聯繫表,聯繫表應包含企業名稱、法人代表、聯繫人、聯繫方式等信息,商貿股負責指導轄區內相關儲備企業真實、準確地填報信息,並在企業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州商務局備案。

第九條縣商務局應建立健全以大型批發、零售企業為主體的應急設施、設備、生活必需品等物資投放網絡。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調運機制,確保運輸暢通。

第三章監測預警

第十條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實現信息共享。縣商務局應安排專人負責市場監測工作,並定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掌握市場總需求、總供給(現有庫存、本地生產能力、外地可採購能力)和銷售、價格變化情況;指導列入全州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範圍的樣本企業準確、及時填報信息。

第十一條縣商務局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生活消費需求的變化,及時調整需要監測的生活必需品品種。

第十二條監測預警工作應當根據市場異常波動的特點,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掌握市場運行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縣商務局應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州商務局做出預警報告,並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

第四章報告與信息發佈

第十三條建立全縣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和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系統。縣商務局監測到轄區範圍內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應當在1個小時之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商務局應當在接到報告30分鐘之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商務局報告:

(一)發生地震、泥石流、冰凍雨雪、洪水、乾旱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發生羣體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事件或動植物疫情,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三)戰爭、恐怖襲擊等引發公眾恐慌,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第十四條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及有關單位發現市場異常波動的,應當立即向縣商務局報告。

第十五條縣商務局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應當依照預案規定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確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第十六條縣商務局對發生的一級市場波動或影響較為嚴重的二級市場異常波動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和州商務局報告。

第十七條在市場異常波動消除之前,縣商務局均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市場異常波動信息,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全縣市場異常波動的信息發佈制度,縣商務局負責在請示縣政府同意後,通過電台、廣播、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全縣的市場異常波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縣商務局負責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異常波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第五章應急處置

第二十條應急處置採取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縣商務局對市場異常波動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市場異常波動的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的建議:在鄉鎮區域內發生二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縣市商務局報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縣商務局組織進行及時處置,並將市場異常波動情況上報州商務局;在全縣範圍內發生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縣商務局報縣政府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州商務局,請州商務局協助縣商務局組織進行及時處置。並將市場異常波動情況上州商務局。

第二十一條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後,縣商務局應當及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證應急處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產、運輸。

針對下列突發事件,縣商務局應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商品的市場供應:

(一)發生地震、泥石流等局部性地質類災害,要重點做好方便食品、瓶裝飲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帳篷、淨水器、衞生清潔用品等市場供應;

(二)發生冰凍雨雪、洪水、乾旱等大範圍氣象災害,要重點做好耐儲存蔬菜、糧食、肉類、雞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場供應;

(三)發生羣體性疾病、動物疫情等易擴散公共衞生事件,要重點做好衞生清潔用品、防護用品、糧食、食用油、食鹽、畜禽產品、方便食品等市場供應;

(四)發生事故災難,要重點做好糧食、食用油、食鹽、方便食品、瓶裝飲用水、防輻射用品的市場供應。

第二十二條針對生活必需品脱銷或價格大幅上漲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縣商務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可採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發佈市場信息,正確引導市場預期;

(二)督促流通企業組織貨源,通過企業供應鏈採購、動用商業庫存,增加市場供應;

(三)開展緊缺物資跨區域調運,進行異地生活必需品餘缺調劑;

(四)組織投放政府儲備物資,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先投放地方儲備物資,後投放省級和中央級儲備物資;

(五)當縣內生活必需品儲備量不足時,縣市商務局可報請州商務局,迅速組織物資調配;

(六)定量、限量銷售,或實行統一發放、分配;

(七)依法徵用,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條針對生活必需品中鮮活農產品滯銷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縣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可採取如下措施:

(一)及時發佈市場信息,引導生產經營;

(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活動;

(三)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擴大加工規模,增加採購數量;

(四)指導有儲存條件的企業增加商業庫存,必要時建立臨時性政府儲備;

鮮活農產品出現嚴重滯銷情形時,縣商務局可倡導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採取積極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的需要,縣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有權統一緊急徵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對組織企業調運投放物資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和進口商品企業的損失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第二十五條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商業網點嚴重損毀,影響市場供應的,縣商務局應迅速組織建立臨時性商業網點,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渠道暢通。

第二十六條市場異常波動消除後,縣商務局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停止執行依據本預案規定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並上報州商務局。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縣商務局應就本次突發事件對相關生活必需品中遠期市場供應的影響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並做好後續監測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縣商務局對全縣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各鄉鎮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條縣商務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保供企業預案制定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縣商務局建立全縣市場異常波動舉報制度,公佈報告、舉報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商務局報告市場異常波動隱患,有權舉報不履行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職責,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報告、舉報,應當立即組織對市場異常波動隱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置。對報告、舉報市場異常波動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可予以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縣商務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州商務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建議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市場異常波動的;

(二)未按照規定完成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商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

(三)未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監測職責的;

(四)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六)對上級商務主管部門的督察、指導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的。

第三十三條生活必需品銷售和儲運單位及其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根據情節,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警告;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市場異常波動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漏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監測資料的;

(三)購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

(四)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組織貨源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絕服從商務主管部門調遣的;

(六)拒絕、阻礙或者不配合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及監督檢查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預案是巍山縣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專項應急預案。

巍山縣商務局根據市場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

本預案由巍山縣商務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4

根據省政府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省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指南。

一、工作目標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則,切實做好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對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將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護企業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二、職責要求各企業應制定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

制定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制度,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

明確並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報告人。

認真落實單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項措施。

保障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須的物資、場所、人員與經費。

企業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應配合衞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處置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企業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

復工後要進一步強化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防止出現疫情,強化安全生產。

(一)復工前防控措施信息告知向職工發佈防控相關信息,湖北疫區的職工未經醫學觀察者禁止回廠工作。

組織動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組織體系,組成專兼職相結合的防控工作隊伍,責任落實到人,實現車間(科室)、班組和個人全覆蓋,制定防控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出現呼吸道症狀無發熱者應及時就醫。

健康排查

(1)開展全體職工休假期間的生活旅行情況登記,全面掌握職工是否離蘇及前往地點、身體狀況是否良好、是否與發熱病人有過密切接觸、是否接觸過野生動物等情況。

(2)對近兩週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返蘇職工,由企業登記並隨訪其健康情況,自有住房的應居家隔離,有集體宿舍的應由單位安排臨時單間宿舍隔離,觀察期限14天,每天2次彙報體温和其他身體狀況。

(3)排查發現發熱、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狀者,應指導其及時就醫,就醫時應佩戴醫用口罩。

物資準備加強口罩、温度計、消毒藥械等疫情應對物資準備,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配置必要的臨時隔離宿舍。

(二)復工後防控措施健康申報和晨檢建立健康申報和職工晨檢等制度,由專人負責對每位職工進行體温測量。有班車的企業,應在上班車前進行測量,發熱症狀者禁止乘坐班車或進入單位。對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職工,立即指導其到發熱門診就醫。

科學佩戴防護用品應為職工配備醫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職工禁止乘坐班車或進入企業人羣密集崗位。晨檢人員應佩戴醫用口罩。企業要指導職工正確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換和使用後口罩的正確處理。

洗手消毒各控制室、辦公室、食堂、衞生間等工作場所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和消毒用品,如無洗手設備,應配備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車、公務用車、接待室、辦公室、電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區域和物體表面應由專人負責進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個人衞生職工應加強個人衞生,打噴嚏和咳嗽時應用紙巾或手肘部位(不是雙手)遮蔽口鼻,將打噴嚏和咳嗽時使用過的紙巾放入有蓋的垃圾桶內,打噴嚏和咳嗽後應用肥皂或洗手液徹底清洗雙手。

健康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宣傳,積極倡導講衞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等不文明行為,營造“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圍,推廣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強身體抵抗力,提高職工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確認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環境衞生清理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對食堂、職工宿舍、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環境衞生清理和藥物消殺。

通風換氣加強職工工作和生活場所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減少使用空調,定期開窗通風、清洗空調;

對有迴風的集中式空調系統,要在迴風口設置低阻中效空氣過濾器,並加強新風口空氣過濾器的清潔和更換,保證人均新風量符合《企業設計衞生標準》GBZ1-2002的要求。

減少集體性室內活動停止職工非必要的出差,可採取遠程視頻會議、企業郵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減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內活動,以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飲食安全集體用餐的企業,應注意食物安全與衞生,並加強對餐具消毒及管理。

10.外來人員管理制定外來人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手部清潔、體温測量和口罩發放等工作。外來人員應由接待人員陪同到指定場所辦公、休息和就餐。

(三)發現病例後防控措施密切接觸者管理企業要積極配合衞生健康部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自有住房的應居家隔離,有集體宿舍的應由單位安排臨時單間宿舍隔離,隔離觀察期限14天,每天2次彙報體温和其他健康狀況。隔離觀察期間如岀現呼吸道症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者,則立即向當地的衞生健康部門報告,並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

加強消毒企業可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做好病例辦公室、會議室、宿舍等疫點的終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消毒,具體消毒方法見江蘇省衞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終末消毒技術指南(試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消毒技術指南(試行)》停工管理(必要時)企業應根據疫情波及的範圍、發展趨勢和當地人民政府決定,採取臨時停工或暫時關閉措施。停工的範圍應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則。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5

為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應對準備,指導和規範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羣眾生命安危、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聯防聯控。

切實履行政府部門負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的統一領導與指揮,密切配合衞生部門,共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學應對。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預案規定,規範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工作。充分發揮專業作用,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防控水平。

(三)預防為主,有效處置。

不斷健全全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體系和防控機制,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加強監測,及時研判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風險;適時預警,及早響應,快速處置。

(四)加強宣教,社會參與。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自我防護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積極組織、動員公眾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對準備和應急處置等活動。及時、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伴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衞生檢疫條例》、《國際衞生條例(2005)》。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發揮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機構效能,現成立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部,領導小組如下:

指揮長:XXX村第一書記

副指揮長:XXX村黨支部書記

XXXXX村民委員會主任

組員:XXXXX村黨支部副書記

XXX村團支部書記

XXX村扶貧信息員

XXX屯隊長

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片區內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另成立疫情報告組、疫情處置組、宣傳組等4個工作組。

1、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

全面領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參與制訂、修訂本組應急方案:確定事件級別:對應急準備提出建議,對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對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諮詢意見:制訂應急隊伍演練方案,參與演練的'檢查、指導和效果評價工作:負責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事件發生態勢判斷及對突發事件進行決策,負責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各防控組成員,部署防控處置工作。

2、疫情報告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各屯隊長

負責掌管疫情報告和審核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各屯上報的疫情信息進行統計和分析,並及時向防控指揮辦公室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向縣委、縣政府、縣衞計局、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等上級部門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動態;疫情事件的初始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的撰寫與報告;對村衞生院疫情網絡報告進行指導;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行動態監控,保證我村與上級疾控中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報告信息暢通,每日執行“兩報告”制度與零報告制度。

3、疫情處置組

組長:XXX

成員:各屯隊長

負責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時有效措施,對疫點或疫區進行隨時和終末消毒處理,對衞生院等醫療機構消毒處理,控制疫情進一步蔓延。負責疫情調查、危害評估等工作,根據防控工作的需要,負責及時提出需要儲備的藥品、消殺用品等應急物資用品,發現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時進行處置,轉至定點醫療機構醫治,並按醫療措施安排醫護人員跟蹤病情。

4、宣傳組

組長:XXX

成員:各屯隊長

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的.新聞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方案,指導村級小廣播、及相關部門做好疫情的信息發佈、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知識普及、心理危機干預及防控技術支持,消除公眾恐慌,維護社會穩定,以利於疫情的控制。

五、督導與評估

工作組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準備工作的自我評估與檢查,視情況派出工作組進行督導。

六、應急保障措施

各小組要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保障,快速反應能力。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確保應急期間村“兩委”幹部、各屯屯長通訊暢通,明確應急參與人員的通訊聯繫方式。

(二)交通運輸保障。重點是制定突發疫情期間的交通管制和線路通行、車輛調度等保障措施,保證應急物資和人員的優先運送。

(三)治安保障。明確安保人員及設備分佈情況。建立健全安保調度、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案和行動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線保障。重點是確保在應急狀態下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保證羣眾基本的用水、用氣、用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裴興鎮20xx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採取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羣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裴興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為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應急辦。當水旱災害發生時,啟動應急響應,鎮防指作為鎮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鎮防指指揮長:由鎮政府鎮長鬍超擔任,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全鎮防汛抗旱工作。

鎮防指副指揮長:由鎮宣統委員高建華擔任。

鎮防指成員單位:鎮黨政辦、宣傳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財政辦、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規劃建設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站、派出所、衞生院、國小等單位組成。

各村(居)委會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職工作人員,落實村社防汛抗旱信息員,在鎮防指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本村(居)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職責

鎮防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於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負責領導、組織全鎮防汛抗旱工作,擬定全鎮防汛抗旱政策與制度、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和向社會發布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和搶險救災信息,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做好洪水、應急供水調度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組織防汛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防辦:監督各村(居)委和鎮防指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於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情況。統籌協調全鎮洪旱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製定防汛抗旱規劃,編制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經費、物資的計劃、儲備、調配和管理。負責組織防汛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負責洪旱災害調查與評估。完成縣委、縣政府、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宣傳辦:負責組織相關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讀和成效宣傳;指導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洪旱災害及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開展防汛抗旱知識宣傳教育;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防災減災救災網絡輿情的引導處置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開展防汛抗旱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發揮防汛抗旱應急救援主力軍作用,組織參加洪旱災害搶險救援,做好人員搜救、被困人員轉移等工作。

經發辦:負責全鎮經信系統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負責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協調防汛抗旱信息的應急發佈。在緊急情況下,調度架設通訊線路和應急通訊設備,保證防汛抗旱指揮調度聯絡暢通;負責指導商業企業防洪搶險工作和組織協調商業企業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和協調鎮內跨地區應急生活物資供應,按程序動用鎮級儲備物資,穩定市場供應;協助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援相關物資;指導、督促、協調所屬單位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對重點水源、城鄉供水、污水處理、大河治理、地方水電、骨幹渠系工程、土地儲備及開發等設施防汛抗旱安全檢查,落實防汛抗旱安全措施,統計、核實、上報災情等;協助開展防汛抗旱與搶險救災的其他工作。

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負責支持引導社工等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救災捐贈等工作,督促指導各村(居)委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羣眾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做好因災遇難人員殯儀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調配應急隊伍搶救負傷人員;建立疫情報告制度,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性流行;加強生活飲用水衞生知識宣傳工作,確保災區羣眾飲水安全;及時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財政辦:負責編制全鎮防汛抗旱和救災經費預算並及時撥付,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和監督。

建環辦:牽頭全鎮因暴雨洪旱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的羣測羣防、監測預警,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依法組織、指導開展因災導致的交通基礎設施損毀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交通運輸保障;負責組織全鎮因洪旱災害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提出防止事態擴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議;負責做好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負責市政設施防汛抗旱安全。

應急辦:負責鎮防辦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全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負責組織、指導開展轄區內因洪水引發的水上險情的應急處置。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洪旱災害應急救援;組織指導重大洪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做出決定;協助黨委、政府指定負責同志組織重大洪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實施山洪災害防禦、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負責指導、督促相關村(居)抓好水庫蓄水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農業科技防禦洪水抗禦旱災方針政策,指導全鎮農業防汛抗旱防災減災技術服務體系,組織維修人員到災區幫助搶修農業機械,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災區,幫助指導羣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並做好農業生產受災和損失分析統計工作,指導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對影響汛情旱情的中長期天氣形勢做出分析和預測;汛期及時對全鎮及重點區域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做出及時預報及滾動監測預報;收集和核實氣象災害類別和等級;及時向鎮防辦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及時通報重要災害天氣信息。

文化服務中心:根據縣防指和縣氣象局等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災情和氣象等資料,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時向公眾發佈氣象、汛情、旱情、災情等信息;督促旅遊景區防洪及宣傳報道工作。

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維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受災地區正常的社會秩序,協助做好被洪水圍困羣眾的撤離工作;保護重要目標安全,解救、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學校:負責制定防汛抗旱教育工作方案並協助實施;負責教育系統防洪安保工作。

各村(居)委會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實施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宣傳方案和應急預案,全面指揮本行政區內的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建立本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關人員和設備設施,組織對本轄區內小型水庫、山坪塘、堤防、水閘、堰壩和抗旱供水等設施的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加強應急演練,組織羣眾轉移和安置,統計、核實、上報災情等。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3 乾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鎮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鎮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4.防汛應急響應

4.1 防禦方案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條例》的規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統一部署,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各搶險隊在隊長領導下,按現場指揮制定的搶險方案,分工合作圍繞搶險這一目標,進行有序的工作。

4.2 調度實施保障措施

搶險隊伍組織及分工:搶險隊伍以單位組成,領導由各單位指派,為了較好完成搶險任務,保持隊伍的穩定,下達給的搶險任務以隊伍為基礎,任務基礎上宜少不宜多。搶險隊執行一般搶險任務。

5.防汛搶險責任制、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及責任目標

5.1 搶險責任制

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儘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

5.2責任目標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遇設防標準洪水不出險,遇超標準洪水有對策。

6.抗旱應急響應

6.1 防範措施

基於旱災的特殊性及發展形勢,使我們認識到防災減災的重要性。首先要樹立與旱災作長期鬥爭的觀念。旱災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隨機性,要消滅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還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防禦措施和手段來避免或減輕災害。針對不同等級的乾旱,我鎮採取如下措施:

(1)輕度乾旱

主動到受旱區域查看現場,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並及時收集災情;

(2)中度乾旱

①加強到村一級的自我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變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況,收集災情並嚴格按照報旱制度統一歸口上報;

②採取具體行動,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③及時向上下級通報旱情的抗旱情況;

④按照旱情的變化趨勢,適時部署相應的抗旱工作。

(3)嚴重乾旱

①通報域內災情的抗旱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旱災的發展趨勢。

②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抗旱工作會議,並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發佈通知,進一步落實各部門的抗旱職責;

④啟動本抗旱預案;

6.2 抗旱主要措施

因水資源分佈不均,水土資源不協調,因此修建灌溉工程、發展灌溉農業仍是我鎮防旱減災的主要措施。

6.3 工作內容

(5)產業結構調整:

①因地制宜調整農業結構。

②科學培育抗旱優良品種,推廣高產抗旱、耐旱作物。

③精耕細作、增施有機肥保水。

④種植綠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⑤採用農田覆蓋栽培技術,減少蒸發、保持土壤濕度。

7.應急保障

7.1 應急支援保障

7.1.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7.1.2 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

(2)抗旱隊伍

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7.1.3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到防汛抗旱工作中。

8.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後,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8.1 救災

8.1.1 發生重大災情時,鎮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災害救助的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8.1.2鎮人民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8.2 水毀工程修復

8.2.1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8.2.2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8.3 災後重建

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9.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鎮人民政府表彰並向上級推薦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0.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加強新華西路辦事處轄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應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保障工作,落實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一般醫療防護物資、應急防寒(防暑)物資採購、儲備工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戰手冊》要求,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揮部118號文件》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高度重視、依法防控、積極應對、科學處置”的原則,結合《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戰手冊》,進一步提高專項應急處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傳播及蔓延,科學、規範、有序的做好轄區疫情應對及防控工作。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新華西路辦事處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應對防控物資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新華西路辦事處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從區物資保障組領取、發放物資,購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資。為被管控小區居民提供消殺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資(蔬菜、糧油、水果、肉類、蛋、奶等),為慢性病患者代買常用藥品。

三、物資調配

領取大件物品由辦事處130卡車去區應急庫房領取,領取後直接發給各核酸檢測點,小件物資由公車領取放回辦事處一樓玻璃房,領取人馬郝強,各監測點分別派人來辦事處領取,台帳記錄:丁娟,物資發放:

四、物資庫存情況:

工區庫房和四樓庫房清單附後。

社區常備物資喇叭、額温槍、消毒液、噴壺。

五、疫情防控緊急情況下物資保供方案。

疫情緊急狀態下,居民通過撥打電話或微信羣填報的'方式提出購買需求,社區工作人員記錄居民的需求,填寫採購單,統一報送至社區統計組長,再由社區統計組長將物資採購單通過微信發送給保供超市,超市為社區安排一名收銀員,隨同車輛將貨物配送至小區門口,統一完成收復款,再由社區工作人員將物資送到居民家中。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8

為堅實搞好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工作,並有效率確保不好市場供應,為市民羣眾提供更多安全、規範的購物環境,根據省應急指揮部第12號令及區政府工作部署,制訂全市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目標

強化全區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產銷量交會,確保市場供應,阻斷病毒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滿足用户人民羣眾生活須要,為贏下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更多勇敢確保。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於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在一定半封閉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具備一定規模、設施並提供更多服務,存有多個商品經營者入場設點,專門從事蔬菜、瓜果、水產品、糧油、豆製品、調味品、土特產等各類農產品和食品銷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場、超市、商場(農貿市場)。

三、工作職責

1.區商務局:會同全區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證全區生活必需品貨源充足,市場供應穩定,確保轄區內人民羣眾生活須要。

2.區市場監管局:維護疫情期間各超市市場穩定,依法打擊菜市場、超市、商場假冒偽劣、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行為。

3.區衞健委:指導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間防控工作,一旦辨認出體温異常的顧客或超市員工,立即展開用藥處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縮短營業時間,嚴格控制進出人流數量,不得超過1人/平米,避免人員集聚引發交叉感染。

2、菜市場、超市、商場管理人員、經營户和消費者必須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場、超市、商場。

3、每日不低於兩次對市場進行全面消毒殺菌,並據實登記消毒時間、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員,並張貼醒目的消毒提示;對扶手、門把手、衞生間、垃圾桶等公共場所及部位要進行經常性消毒(不得少於5次),並張貼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須時刻維持環境衞生潔淨,及時清掃垃圾,維持地面潮濕、潔淨,場內並無異味,嚴禁頒佈和擺攤經營。

5、要確保空氣流通,加大通風換氣頻次。

洗手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場交易,建議經營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賣野生動物。

7、菜市場、超市、商場只設一個人員和貨物出入口,並且要在入口處設置檢查點,配備體温檢測儀,對所有入場人員進行體温測量、佩戴口罩檢查、控制人流數量,對未佩戴口罩或體温大於等於37.3℃的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8、對於空間密封、通風功能高、不具備消毒殺菌條件、沒設置檢查站點等不合乎防疫建議的.菜市場、超市、商場一律暫停營業。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場、超市、商場開辦者和經營者必須積極主動拓寬發貨渠道,大力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平衡貨源,保證各類農產品不斷貨、不斷檔,確保人民羣眾日常生活市場需求。

2.不得哄抬物價,囤積居奇。

若出現各類農產品供應緊張、貨源不足、物流渠道不暢或採購價格異常波動現象,應及時上報商務部門及市場監管部門。

五、保障機制

1、按照“屬地管理+部門主管+單位協同+分級包保”的工作原則,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區商務局牽頭,區市場監管局、區衞健委配合,分級包保,聯防聯控,共同推進。

2、區商務局制訂《菜市場、超市、商場防控及度汛工作帶班聯繫機制》及《菜市場、超市、商場帶班工作聯繫表中》,對大型菜市場、超市、商場展開責任分工,全面落實至局領導、責任人員,同時實現“一對一”、“點對點”帶班聯繫,隨時掌控大型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動態及市場供應情況。

3、區商務局制定《菜市場、超市、商場督查情況表》,各督查責任人每日對大型菜市場、超市、商場進行督查,填寫督查情況表,報送市商務局業務科室彙總,做到每日一檢查,每日一彙總,每日一上報。

5、商務部門對督查中辨認出的問題,必須及時展開消解,保證問題及時自查妥當,不取隱患,阻塞風險。

6、區商務局將不定期聯合區直相關部門對各菜市場、超市、商場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進行督查,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菜市場、超市、商場,立即依法依規進行停業整頓,對造成不利影響或重大損失的相關單位,移交紀檢部門,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防汛應急機制,保證防汛防颱工作有序、有效進行,全面提高山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不死人、少傷人,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雲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和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氣象、地質等專項預案。

3.結合本鄉實際。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和防、避、搶、救相結合”的原則,把保障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及時預警和轉移人員。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分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組織分工和統一指揮,統籌線面,企事業單位、各行政村分頭負責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有效處置。按照發生災害時反應迅速、指揮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應急機制,落實防禦和應急措施。

二、基本情況

赤石鄉,位於雲和縣城西部,距縣城15公里,東與緊水灘鎮、雲和鎮接壤,南靠崇頭鎮,西鄰龍泉市,北與松陽縣接壤,總面積124平方公里,境內水域面積1.5萬畝,耕地面積3082畝,林地面積16.5萬畝,其中列入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9.1萬畝。下屬6個行政村,2021年户籍人口5539人,地質災害風險防範區1處。為了進一步提高防汛防颱指揮水平,把洪澇台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縣防汛指揮部地統一部署,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人員安全防禦任務

經分析,主要本鄉區域內隱患類型有四類:

一是地質災害隱患點與山洪災害易發點影響人員。

二是危房(包括臨時的、簡陋的屋棚)。

三是臨溪低窪易淹地區。

四是防洪工程出險的,主要是水庫、堤防。

防汛安全隱患以地質災害隱患點與山洪災害易發點影響的為主,其次為臨溪低窪地、山塘水庫下游和危房。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鄉防汛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組織

成立赤石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鄉長劉鑫任總指揮,宋志明任副指揮。

(1)總指揮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鄉防汛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根據汛情預警,發佈人員撤離命令;調集搶險物資和全鄉總動員;請示縣防辦和縣應急辦調用搶險隊伍及物資支援。

(2)副總指揮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防禦區域的監測巡查,掌握雨情、水情、災情、險情動態;落實組長髮布的防禦、搶險等命令;負責災前災後各種應急搶險、工程設施修復等工作。

2.應急工作組

鄉防汛指揮部設立5個應急工作小組,分別為監測預警組、搶險救災組、人員轉移組、宣傳報道組和後勤服務組。各組人員見附表。

(1)監測預警組職責

防汛緊急期,負責各防汛工作組的協調,負責彙總防汛防颱動態,發佈汛情、災情及有關信息。

(2)搶險救災組

負責搶險隊伍、物資的調配,根據險情、災情,組織搶險救援。

(3)人員轉移組

按照本級防指和上級指令,負責將危險區域羣眾按預案組織轉移到安全的避災場所,並做好安置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織宣傳報道防汛防颱工作動態、先進事蹟等,編髮簡報,接待新聞記者。

(5)後勤服務組

負責本級防指及各工作組的後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級防汛防颱工作組、慰問團等。

4.有關機制

(1)防汛安全乾部聯村機制

鄉鎮駐村幹部全面負責協助、督促各村落實包括防汛安全在內的各項工作。

(2)山塘水庫巡查制度和安全監管責任幹部掛鈎制度

山塘水庫落實巡查人員,明確巡查責任,實行考核管理。同時鄉機關幹部與水庫、山塘安全管理實行掛鈎制度,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山塘水庫巡查員及安全監管責任人見附表八。

(3)村級預警組織

明確村書記為村級預警責任人,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村級監測預警員,負責監測、預警工作。預警員見附表十二:

(4)河道巡查組織

制定河道日常巡查與報告制度,重點是及時巡查責任段河道是否存在泄洪安全隱患,做到及時勸離在行洪區活動的人員,必要時可報告鄉政府採取強制撤離措施。

(5)地質災害監測組織

制定汛期日常巡查與報告制度,落實報酬,明確職責。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監測人員,設立警示牌。

四、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

1.防汛信息監測內容。一是雨情;二是水情,即水庫、河道;三是地質隱患與山洪易發區情況;四是工程險情,主要是山塘、水庫、堤防等防洪水利工程情況;五是其它險情信息,如危房、危橋和其它設施安全情況。

2.防汛信息掌握方式。一是查詢與觀測,即靠人工雨量監測點、河道(水庫)水位監測點的觀測報告和轄區水雨情觀測站點、防汛部門、氣象部門查詢來獲取雨情、水情信息;二是巡查排查,即依靠庫塘巡查、河道巡查、地質巡查和危房排查來獲取險情信息;三是監聽監視,即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網絡來獲取預(測)報和實時信息;四是上下級傳遞,即通過電話、短信、傳真來獲取上下級的信息。在汛期,鄉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確保上下信息暢通。加強巡查排查,及時掌握工程設施險情隱患情況,及時發出通知要求各村做好監測準備和開展巡查、排查工作。加強觀測查詢,第一時間掌握雨水情信息。

3.明確防汛信息報告人。災害預警員、預警責任人,山塘水庫、河道巡查員和地質災害監測員,雨量、水位監測人員以及發現災害徵兆和險情的單位、個人為防汛信息報告人。

(二)預警

1.預警標準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鄉政府向事發地及鄰近區域發佈預警信息。

(1)1小時降雨超過30毫米,2小時降雨超過50毫米,3小時降雨超過65毫米,6小時降雨超過95毫米,12小時降雨超過120毫米,24小時降雨超過130毫米或接到轄區內已發生局地性、突發性特大暴雨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報告。

(2)山塘、水庫、防洪堤、橋樑、道路等工程或設施以及地質隱患點任何一項發生險情時(含山塘、水庫水位超高危及安全的情景)。

2.預警信息發佈類型及預警形式

根據防汛信息的危急程度,預警信息分三類:

第一類:告知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向鄉領導、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告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通(告)知單或短信、電話。本鄉認為需要引起關注,做好防禦準備,加強值守或巡查、監測,無需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2)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預報性通(告)知單或短信、電話。

(3)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雖已達到預警標準,目前無災情報告也無需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未來雨勢和天氣不夠明朗,但須引起關注,做好防禦準備,加強值守或巡查、監測的。告知性預警,可以採用電話、短信、傳真等形式。告知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第二類:警戒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請示,並根據值班領導的意見迅速向鄉主要領導、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發出預警通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加急)通知單或電話,建議啟動人員轉移或撤離方案的。

(2)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已超預警標準,雨勢仍然較強,有必要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

(3)本鄉監測到的水情指標值已到預警標準,水位漲勢仍然較強,有必要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

(4)本鄉觀測到的工程(設施)或地質隱患已較明顯的擴大,險情增大趨勢較快,有必要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警戒性預警,可以採用先短信,後電話、傳真、高音喇叭、銅鑼等形式,採用短信、傳真的,必須確認收達。警戒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户組長、轉移責任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其他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第三類:緊急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鄉主要領導報告,同時立即向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發出緊急預警通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加急)通知單或電話。要求緊急啟動人員轉移或撤離方案的。

(2)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連續超預警標準,雨勢仍然較強,有必要迅速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3)本鄉監測到的水情指標值已到預警標準,水位漲勢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4)本鄉觀測到的工程或地質隱患擴大速度較快,險情增大趨勢較快,有必要迅速採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緊急性預警,可以採用電話、傳真、高音喇叭、銅鑼等形式,採用傳真的,必須確認收達。緊急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户組長、户主、轉移責任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其他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3.預警流程

鄉(值班人員)接到縣防指的預警信息或監測到險情時,向事發區域村(户)或單位發出預警。一般情況是逐級預警,即鄉預警→村預警(預警員或村負責人)→組預警(負責人)→户;緊急情況可以直接預警,即鄉預警→組或户,情況危急時也可以同時要求村採取廣播、銅鑼預警或通知各轉移責任人上門預警,採取多種預警形式,確保預警到户。信息監測預警網絡流程見附圖。

4.其它事項。汛前,將各類各層面防汛工作人員、被防禦人員的名單和聯繫方式輸入電腦,做好微機短信羣發管理工作。

五、應急響應

根據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災害或險情的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一)特大汛情(Ⅰ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一級響應。

(2)縣氣象台發出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轄區內較大範圍24小時雨量超過150毫米,並且縣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或者連續三小時最大實時降雨量達到12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250毫米。

(4)縣防指發出緊急性防汛預警信號,轄區內發生緊急或危急情況。

2.應急響應行動

黨政班子、全體幹部進崗,嚴肅防汛紀律,按照預案和縣防指的部署與要求,緊急動員,全力指揮,全面落實各項防禦工作,全力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應急響應措施

(1)加強宣傳,全面動員,發動民眾自防自救。

(2)當發生重大險情、災情時,利用電話、短信、“村村響”廣播、上門通知等方式,將預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關注,嚴密監測汛情險情動態,實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5)強化人員轉移,做好受災人員的搶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確保人員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6)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及時上報防禦動態信息,深入宣傳先進事蹟。

(二)重大汛情(Ⅱ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二級響應。

(2)縣氣象台發出橙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轄區內較大範圍24小時降雨量超過120毫米,並且縣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或者連續三小時最大實時降雨量達到10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200毫米。

(4)縣防指發出緊急性防汛預警信號,轄區內防汛形勢臨界於或趨於緊急狀態。

2.應急響應行動

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聯繫村領導進崗,二分之一干部到崗,強化防汛責任,按照預案和縣防指的部署與要求,全面落實各項防禦工作,各應急工作組全面開展工作。

3.應急響應措施

(1)採取多種形式預警,確保預警信息到村(單位)到户到人。

(2)應急搶險隊員集合待命,隨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按人員轉移方案,組織開展危險區人員梯度轉移,並加強避災場所管理。

(4)24小時不間斷排查、巡查,對危險地段實行嚴密監控。必要時,幼兒園、學校停課,企業停產,旅遊景點停業。

(5)加強信息報送,定時上報人員轉移、險情、災情和防禦工作等信息。

(三)較大汛情(Ⅲ級響應)

1.應急響應行動

啟動預案,分管領導、防汛辦主任進崗,研判防汛形勢,提出防禦措施,落實防禦工作。

2.應急響應措施

(1)通知外出的負責人隨時準備返回。

(2)貫徹落實上級防指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3)聯村、聯企幹部督促各村各單位開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員履職和防汛物資準備情況。

(4)加強防汛宣傳,播報汛情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到村到單位。

(5)加強排查、巡查,做好人員(包括流動人員)轉移安置和鄉級防汛搶險物資調度準備。

(四)一般汛情(Ⅳ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四級響應。

(2)縣氣象台發出藍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預報轄區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5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100毫米。

(4)縣防指發出告知性預警信號,且轄區內防汛形勢可能趨於險化。

2.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辦主任進崗,根據縣防指要求,部署各項防禦措施。

3.應急響應措施

(1)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氣象、汛情動態,確保信息暢通。

(2)在外地的機關、重要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村主要領導要及時通知本單位做好防禦準備。

(3)巡查、監測、預警等人員進崗履職;會商系統管理人員進行設備調試。

(4)通知各村各單位進行排查、檢查,及時落實隱患整改措施。重點是山塘水庫、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點、危舊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築、臨時工棚、外來人居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類生產活動,落實防範措施。

(五)應急結束

根據降雨、地質次生災害、災情等對轄區的影響程度,或者上級防汛部門宣佈應急結束,鄉政府作出宣佈全鄉或部分行政村應急結束。

六、災後工作

(一)搶險救災

1.鄉政府及時召開搶險救災工作會議,部署災後救災工作。

2.鄉政府成立臨時救災工作組,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恢復災區供水、供電、交通、通訊、主要水毀工程及水毀田地,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等工作。

(二)善後工作

鄉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慰問受災羣眾;協助做好衞生防疫、治安維護、救災捐贈等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恢復生產工作,以及災情核實統計上報等工作。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建立防汛組織,組建鄉應急搶險隊伍,明確山塘水庫巡查員、河道巡查員、地質災害隱患監測員、山洪災害預警員、防汛值班員、氣象協理員、防汛會商系統管理員和其他防汛責任人,開展培訓和防汛宣傳。

(二)物資保障

鄉政府在汛前落實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搶險物資,防汛任務較重的村也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物資,並掌握社會上可調用的抗洪搶險機械設備資源,以備應急調用。鄉物資儲備詳見附表。

(三)預案制度保障

編制防汛預案,完善應急工作程序,制定各類搶險技術方案,開展防汛演練;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水工程、地質災害日常巡查監測制度和防汛專項檢查制度等;建立預案調整更新制度。

(四)工程保障

對防汛有安全隱患的工程(設施)進行除險加固。

(五)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根據《浙江省防禦洪澇台災人員避險轉移辦法》,編制完善《赤石鄉防汛安全隱患人員轉移安置方案》。人員轉移應按照《方案》,根據不同汛情進行梯度轉移。各類應轉移人員在可能致災前3小時轉移完畢,若預報夜間致災的,提前在當日18時前轉移完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政府負責解釋。每年汛期來臨前更新。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0

一、發生停電事項:

發生停電現象時,工作人員馬上取出應急照明設備進行照明,在應急照明開啟前,停止一切檔期活動及業務辦理工作,堅守崗位,保證財物安全。與直屬上級領導聯繫,瞭解情況後,做好顧客解釋工作,穩定顧客情緒。

應急照明設備負責人:

停電修復聯繫負責人:

電工名單:

二、擁擠現象

禮貌提示:

您好,請您遵守公共秩序,排隊參加活動。

您好,麻煩您站進隊列裏,謝謝您的配合。

做好活動區、服務枱的客流疏導工作。

負責人:

三、員工遇見刁蠻顧客時

立即停止交談,請顧客稍坐休息

為顧客倒上一杯水

緩解顧客情緒

惹還無法解決

立即通知店長出面給予調解,帶至二樓辦公室處理,如我們有一定責任,可考慮贈送一定金額優惠券。

贈券審批權:

四、顧客之間的衝突

1、如何預防顧客之間發生衝突

客流高峯期時,保持通道的順暢,公平、合理的服務於每一位顧客,協調好擁擠時的正常排隊工作。

2、顧客衝突時的處理

1)一般性爭吵

目擊員工或管理人員要立即上前詢問原因,根據當時實際情況作出靈活處理,合理勸解顧客,評論孰是孰非,不可偏袒。

2)發生動手事件時目擊員工應第一時間通知杜經理和墨香項目保安協助處理,。不可袖手旁觀。把衝突雙方勸開,在此過程中,不可評論孰是孰非,不可偏袒。注意自身安全,兩名以上同事一起上前勸阻,儘可能將雙方分開,並疏散圍觀顧客。儘量留住雙方顧客,平息怒氣,尤其當有一方受傷時,更不能讓另一方顧客離開。由保安人員到場進行處理。

五、員工和顧客之間發生衝突

1、如何預防員工和顧客之間發生衝突

所有員工應接受顧客服務培訓,提高員工服務意識。各崗位按照服務標準,做到快捷、準確、規範。保持通道的順暢、高峯時做好客流疏導。對顧客的詢問及所提要求,應耐心解答,儘量提供所需幫助。遇到無理的顧客,應保持冷靜和耐心,不與其爭執,更不可動手。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工作,處理突發事件。對於棘手問題,員工應立即上報管理層處理。

2、員工與顧客間衝突的處理

1)一般性爭吵

目擊員工或管理層應立即上前,無論哪一方有錯,本着“顧客永遠是對的”服務原則,向顧客致以歉意;詢問原因,傾聽顧客訴説,分析判斷。

一般情況下,將此員工帶到一邊,瞭解情況。

合理勸解顧客,必要時請顧客到辦公室解決。

2)發生動手事件

目擊員工立即將衝突雙方拉開,不應袖手旁觀,不可偏袒我方同事,不應指責顧客。

第一時間通知店長店長助理趕至現場,由店長根據當時情況作出靈活處理。

如一方或雙方受傷,要首先緊急處理,並由管理人員決定是否就醫。

六、搶劫事件的處理程序

1、如何預防搶劫事件的發生

要注意在店內漫無目的閒逛且多次進出店內的人定時做安全廣播,店內設安全提示牌。

2、搶劫事件的處理

目擊者聽到顧客喊搶劫時,員工立即詢問情況,如:搶劫者的身高、年齡、膚色、衣服樣式顏色、頭髮、眼睛顏色,協助顧客攔截搶劫者(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呼叫同事,或跑到小區出/入口請求保安協助,可協助顧客到派出所報案。

注意事項:我們應表現出積極協助的態度,如顧客提出索賠,及時報告店長,如顧客的物品被搶劫者拿去利用可造成更大的'損失,應提醒顧客儘快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如:信用卡和身份證、汽車鑰匙和行駛證、住宅鑰匙等。

七、物品丟失事件的處理程序:

1、如何預防丟失事件的發生

店內員工對有疏忽的顧客及時巧妙的做出提醒,管理人員加強巡視,醒目標牌提示。

2、丟失事件發生的處理

1)顧客當時發現財物被偷竊,且清楚記得偷竊之人,員工應及時與店長聯繫,詢問偷竊者的詳細特徵;根據顧客的描述,協助顧客攔截可疑之人;如攔截到可疑人,有顧客指正,應立即報警,由店長調取監控;

2)顧客不知何時丟失財物

員工可安撫並詢問“物品放在何處,有無留意到周圍有可疑之人”帶失竊顧客到辦公室做好登記;如有員工在店內發現無人認領的包或物品,應立即送到收銀台,不得單獨翻看;如有必要根據顧客要求協助其到派出所報案;顧客索要賠償,員工不可做出任何賠償承諾,遇有任何疑問及時聯繫店長。

3)目擊小偷偷竊顧客財物

第一時間告訴受害者,以挽回損失協助抓小偷並注意自身安全,抓小偷時應大聲制止,爭取周圍員工和顧客的幫助和支持。抓住小偷後一定要留住顧客作為證人,否則我們會很被動。如果顧客不願作證,我們將不必採取行動,證據充分,把小偷送往公安機關。

注意事項:

我們應表現出積極協助的態度,如有金額索賠,及時報告店長,如顧客的物品被小偷拿去利用可造成更大的損失,應提醒顧客儘快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如:信用卡和身份證、汽車鑰匙和行駛證、住宅鑰匙等。

八、市調情況的處理程序

1、處理程序

當看到有人可能為市調人員時,員工應上前禮貌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如屬不知情的顧客,則耐心解釋相關政策並提供幫助。如屬競爭對手,則禮貌告知並繼續觀察,如對方態度強硬,繼續拍照或做其他事項,可通知店長給予協助處理。

2、注意事項

無論哪種情況,均應用三米微笑原則及禮貌語言,避免投訴,尤其不能身體接觸顧客或沒收他的東西。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鄉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防範和處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及時,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鄉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雲南省防汛抗旱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保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結合瓦馬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變單一抗旱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並舉,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屬地為主,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

1.4適用範圍

1.4.1本預案適用於瓦馬鄉範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乾旱災害、山洪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等災害或重大險情。

1.5組織實施

瓦馬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鄉水旱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瓦馬鄉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鄉防指),負責組織領導全鄉的防汛抗旱工作。鄉防指下設辦公室在瓦馬水利工作站,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鄉防指由鄉長任指揮長,分管水利的副鄉長任常務副指揮長,鄉武裝部部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瓦馬鄉水利工作站、農業服務中心、派出所、財政所、自然資源所、林業服務中心、民政辦、綜治辦、衞生院、安監站、電信所、移動機站、瓦馬供電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鄉防指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鄉水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組織制定鄉內江河流域防禦洪水方案。負責組織全鄉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鄉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鄉重要江河、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鄉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瓦馬鄉水利工作站:正確把握全鄉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

2.瓦馬派出所、鄉綜治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3.瓦馬鄉民政辦:組織、協調洪旱災後救助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4.瓦馬鄉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鄉防汛抗旱等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委會提出的申請,會同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經費,並監督使用。

5.瓦馬自然資源所: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指導並監督全鄉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組織、指導集鎮的防洪排澇工作。

6.瓦馬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鄉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鄉防洪排澇和抗旱工程的建設和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各鄉鎮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監測預報,負責全鄉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柴油、農藥等物資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

7.瓦馬鄉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水電站、礦山、尾礦壩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檢查。組織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負責清除公路、水運礙洪建築設施,配合水利部門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協調運力運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員、物資及設備。

8.瓦馬林業服務中心: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

9.瓦馬衞生院、汶上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後,及時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衞生部門和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0.瓦馬電信所、移動機站:指導全鄉電信運營企業進行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通訊的平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積極保障防洪抗旱搶險救災通訊暢通,完成上級交予應急搶險任務,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按照《雲南省戰備應急通信保障預案》指揮調度通信設施。

11.瓦馬供電所:負責所轄供電設施的安全度汛,協調統調水電廠執行防汛抗旱指揮部門下達的防汛調度命令,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搶險,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抗旱、救災及災後恢復的電力供應。

12.瓦馬鄉武裝部:遵照上級的指示和命令,負責抗洪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抗旱救災等任務,協助地方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幫助指導地方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建設,若遇重大災情,武裝部負責協調所轄民兵參加當地防汛抗旱、搶險救災。

13.瓦馬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全鄉防汛抗旱工作,承辦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對全鄉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鄉重要江河實施統一監控和調度;組織對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參與其它自然災害的抗災救災工作。

2.2組織體系

各村委會應設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在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鄉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兩委班子成員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短期、短歷時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水情預報信息。鄉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及時掌握氣象部門及水文部門發佈的氣象水文信息,為災害預警提供依據。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險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可能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採取的措施。

2.水庫工程信息

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進行調度。當水庫出現險情可能導致次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須立即採取措施處置險情,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須加強工程監測,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而可能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須迅速組織搶險,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工情信息。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和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市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墒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

3.1.5各村委會防汛指揮機構應與本預案對應的相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鄉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全鄉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禦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全鄉應急供水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種類。

6.通信準備。保證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3.2.2洪水預警

根據江河水文預報、水庫適時工情及洪水調度,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向社會發布。

3.2.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落實值班巡邏制度。每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乾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乾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禦洪水方案

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重點對沙地水庫、瓦馬集鎮、汶上集鎮、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孫足河流域進行洪水防禦方案修訂和完善,主動應對洪澇災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本轄區洪水調度方案,視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調度的具體措施。

3.各類防禦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並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3.3.3抗旱預案

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2.各村的各類抗旱預案由鄉人民政府批准、並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村應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發生水旱災害後,要按照相關信息要求內容迅速進行核實,特別重大級、重大級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較大、一般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4.1.3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沙地水庫、瓦馬集鎮、汶上集鎮、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孫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調度,督促指導各村、各相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各村委會負責。

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及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向鄉黨委、鄉政府報告情況,並及時與本級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以及協調配合做好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4.1.4水旱災害發生後,由鄉人民政府及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臨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鄉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2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2.1山洪災害

1.當發生山洪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立即通知相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發生山洪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儘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2.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出現前期徵兆時,工程管理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儘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立即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羣眾轉移,要儘可能減少損失。

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和水閘垮塌時全力採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塌時間,為下游羣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4.2.3乾旱災害

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鄉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乾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並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幹旱

(1)指揮機構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確保鄉村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啟動相關抗旱預案,並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宣佈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

(3)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4)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2.嚴重乾旱

(1)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組織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行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2)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並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部門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適當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3.中度、輕度乾旱

(1)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2)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加強節約用水管理。

(3)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4.3.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4指揮和調度

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現場情況,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5搶險救災

4.5.1出現水旱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4.5.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鄉黨委、政府上級指揮決策。

4.5.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救援。

4.5.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4.6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6.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備隨時應用。

4.6.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時,應採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本級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4.6.5出現水旱災害後,鄉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1出現水旱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區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7.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江河堤防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實施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並滿足搶險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3)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當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武警參加的,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軍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軍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軍隊、武警可邊行動邊報告,地方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4)嚴禁組織中國小生參加防汛搶險工作。

2.抗旱隊伍

(1)在抗旱期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減災工作。

(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幫助進行緊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儲備,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徵集。

(2)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區級防汛物資,主要用於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物資的補助,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

(3)鄉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於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急需的搶險物料,用於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羣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於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村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定額,根據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由各村因地制宜確定。

(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乾旱頻繁發生村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

2.物資管理調撥。鄉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由村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進行調撥。

5.2.8資金保障

鄉財政或上級部門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費,用於補助遭受重大級以上水旱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復。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2.防汛抗旱期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發佈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會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搞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儘快建立鄉內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鎮的洪水預報、防洪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區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

5.4.1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後,可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5.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防汛搶險相關知識。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後,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救災善後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災民,作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問題。

6.1.2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6.1.3當地政府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鄉村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防防汛抗旱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五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鄉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相關人員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鄉政府批准執行。

各類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禦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城市應急供水方案,經管理單位編制,報鄉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區防指備案後,作為上一級預案的支撐預案。

7.2獎勵與處罰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鄉防指將聯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雲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7.4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實施。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2

一、適用範圍

批發市場、菜市場和商超賣場等(以下簡稱“有關市場”)。

二、落實責任

有關市場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根據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各區政府要履行好屬地管理責任,督促轄區內有關市場落實落細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商務部門加強行業指導,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三、場所管理

1、有關市場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交易場所風險排查和環境衞生整治,按照有關衞生規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週至少1次對交易場所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對操作枱面、垃圾桶、下水道、衞生間、通道、客貨梯、運輸車輛、肉類及水產等區域和部位實施重點消殺,及時清運市場垃圾,清除衞生死角。市場內辦公區及交易區要保持通風換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通風設備以加強空氣流動。

2、衞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有關市場交易場所和生鮮商品等的主動監測。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第一時間會同相關部門落實相應控制處置措施。

四、人員管理

1、有關市場應加強對市場管理者、市場經營者、進場交易者、運輸車輛司機等重點人羣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嚴格落實人員登記、體温測量、口罩佩戴等措施,並提醒消費者佩戴口罩,引導人員保持合理安全距離。

2、有關市場要嚴防疫情輸入,按照要求做好場內市場管理者、市場經營者等工作人員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發現5月30日(含5月30日)以來來自或曾到過中高風險地區的,立即報告所在區衞生健康部門或疾控中心,並配合落實集中隔離健康觀察等措施。

3、有關市場要加強進場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或14天內曾去過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工作人員,落實為期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進行核酸檢測;對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或14天內曾去過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的工作人員,按照要求實施為期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進行核酸檢測。

4、有關市場應加強日常巡查,對口罩佩戴、日常體温進行檢查抽查。督促場內管理和經營人員勤洗手、勤換口罩,確保防護效果。發現有發熱(37.3℃以上)、咳嗽等症狀的',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並儘快安排到定點醫院就醫,一旦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立即啟動應對預案予以妥善處理。

5、有關市場在防疫期間要儘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保持室內聚集場所空氣流通,有食堂的市場加強人員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潔消毒。

6、鼓勵有關市場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相關管理和經營人員,向所在區申請進行核酸檢測,各區要積極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1、海關等部門加大對進口食品,尤其是肉類、水產品、果蔬等冷鮮進口食品抽樣檢驗檢疫力度,查驗相關的進口憑證。

2、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原料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責任。督促生鮮、冷凍水產品和畜禽肉類及其製品為主要經營品種的食品經營單位嚴格查驗採購的水產品、畜禽肉及其製品的合格證明、交易憑證等票證和相關台賬記錄。禁止採購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製品。禁止在食品經營場所內飼養和宰殺活畜禽等動物。

六、應急管理

有關市場主體應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場保供應急預案,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工作職責。疫情防控要根據防控態勢採取不同響應措施,落實場所管理、人員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確保發現疑似症狀人員時能及時送院診治。市場保供要提前做好貨源組織方案和臨時交易場地方案,確保市場供應。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3

為防禦可能出現的大洪水,切實做好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浦北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本鎮的防汛抗洪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項防守準備,並在洪水到來時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鎮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區內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主要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定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浦北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洪水、暴雨漬澇、颱風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二、洪澇災害預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監測制度

負責洪澇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洪澇災害預防預警的有關數據資料和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洪澇監測、預防、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源的共享,不斷提高監測質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實行24小時值班;凡逢暴雨時,雙人值班,領導帶班;當發生洪澇時,根據鎮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值班,認真接聽本轄區內的雨情、汛情、險情、災情報告,並按規定報告、轉達、處理預警信號。

3、速報制度

各村委(社區)、村民小組發現洪澇災害險情和災情後,應迅速報鎮人民政府和鎮防汛辦。

洪澇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洪澇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洪澇災害類型、洪澇災害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發展趨勢和受威脅的人員與財產等,同時提出採取的對策與措施。發現洪澇災害險情或者災情有新的變化時,必須及時續報。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接受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4、預警信號

預警信號一般採取廣播、小喇叭、電話等形式,在發生災害後,村委(社區)相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發出預警信號。在鎮人員趕赴現場前,鎮水利站須將預警信號再次進行通告。

(二)應急響應等級

按突發性自然災害嚴重程度和波及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根據縣減辦的訊號,來開展工作。

Ⅰ級響應行動

當發生符合啟動Ⅰ級響應行動條件時,鎮防汛辦宣佈啟動Ⅰ級響應行動;同時將汛情災情和啟動應急響應的級別上報縣防汛辦。

①指揮到位。總指揮主持召開緊急辦公會,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聽取汛情險情彙報,分析當前氣象、水文形勢,對天氣形勢和洪水趨勢進行預測,安排部署防汛救災工作。

②進駐現場。根據汛情發展,相關工作組30分鐘內出發,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必要時在15分鐘內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到一線加強技術指導,與鎮、村居組成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搶險應急隊伍進場:搶險隊伍指揮部通知進入危險區段,進行搶險;對應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員實行強制疏散。

後勤保障工作組:做好搶險物資調用、搬運;組織人員對物資情況進行嚴密看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水、電、氣等應急搶險,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緊急避難安置受災羣眾,強化安置區管理。

鎮防汛辦公室:保障防汛通訊暢通、準確及時、優先傳遞防汛信息和水情電文;按指揮部要求及時播報相關通告、通知、命令,公佈相關信息;攝錄洪澇影像資料。

醫療保障工作組:對傷病員及時進行救護;做好災後全面消毒、巡迴醫療的準備。

③各村居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根據鎮防汛指揮部要求,立即組織防汛隊伍進入一線。村四職幹部第一時間趕赴險情最嚴重地區進行現場指揮。防汛指揮機構、搶險隊伍等人員迅速到崗。派出巡查組,及時掌握實時情況。密切注視所轄區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每30分鐘向鎮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水調度方案和應急響應動態。出現嚴重險情和災情,涉及人員安全,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Ⅱ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預警和啟動Ⅱ級防汛應急響應,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指揮到位。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原則上在鎮防汛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及成員在各部門指揮,必要時,按照鎮防汛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進駐現場。按照防汛指揮部安排,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在1小時內出發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需要,在30分鐘內派出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村組成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③下達命令。根據災區現場情況需要,及時由防汛指揮部發布相關命令。

Ⅲ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發佈預警和啟動Ⅲ級防汛應急響應建議,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指揮到位。鎮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在鎮防汛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及成員在各部門指揮,必要時,按照鎮防汛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召開會商會

a.申請上級氣象部門提供實時天氣情況和災害天氣預測。

b.由已經或可能發生險情的村彙報(直接或電話)當前汛情和險情。

c.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抗洪搶險實施方案。

③進駐現場。按照防汛指揮部安排,相關部門在2小時內到達災區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根據需要,在1小時內派出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鄉鎮組成現場臨時防汛救災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相關工作組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掌握天氣形勢及雨情、災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資儲備和救援準備,開展水、電、氣等應急搶險,保障正常供應。辦公室準確及時、優先傳遞防汛信息和水情電文;按要求播報相關信息;攝錄洪澇影像資料。

④巡查。鎮防汛指揮部視情況組織巡查組到防洪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提出相應的應急建議。

⑤汛情上報。鎮防汛指揮部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和縣防汛指揮部報告。

Ⅳ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預警和啟動Ⅳ級防汛應急響應,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鎮防汛辦及時向有關鄉鎮、單位通報汛情、災情,同時上報縣、鎮防汛指揮部。相關村必須立即召集防汛搶險小組成員待命。

②會商:由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分析防汛形勢,作出相應工作安排。

③必要時,經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同意,組織鎮工作人員在6小時內到達一線指導防汛工作,根據需要,在3小時內派出鎮防指技術組到一線加強技術指導。

三、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一)衞生院、市監所、農業農村中心:負責組織衞生防疫和醫療急救隊伍,指導幫助羣眾開展醫療急救和衞生防疫工作,保證人畜飲水和食品藥品衞生安全。

(二)供電所:負責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電力供應。

(三)中學、國小。負責汛期中國小校舍和學生的安全工作,抽調年富力強的教師參與防汛應急搶險。

(四)派出所。負責汛期的治安保衞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防汛工程、盜竊防汛物資、盜割通信線路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防洪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信用社:嚴密防汛,嚴格執勤,保證金庫安全,保障羣眾資金提取暢通。

各位領導幹部都要恪盡職守,兢兢業業,認真觀察,及時排查,動作迅速,防患於未然。各村主要負責人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明確認識,加強領導,落實羣測羣防工作責任,查清災害點及隱患點,夯實工作基礎,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羣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四、善後處理

洪澇災害災情和險情發生後,發生地應做好災區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羣眾情緒,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治理或者避讓搬遷。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質、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4

一、工作機構

成立xx企業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組長:建議由企業法人擔任

副組長:建議由各副總擔任

成員:建議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

下設隔離組、消殺組、防護用品保障組、維護穩定組等工作組,具體負責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二、職責分工

(一)隔離組

組長: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對需對觀察隔離的員工設置專門的隔離區,並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負責定時向區防疫指揮部報告每日情況。

(二)消殺組

組長: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按照相關規定對企業內部各類場所開展環衞保潔、開窗通風、專業消殺等工作。

(三)防護用品保障組

組長: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採購、儲備應急物資和防護用品。

(四)維護穩定組

組長: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廠區、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離區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做好人員情緒穩定工作,開展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引導。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企業做好疫情報告,同時配合各相關部門做好預防、控制等應急處理工作,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四、應急處置措施

企業一旦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疫情報告

員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症狀人員或疑似人員時都應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縣級衞生疾控部門報告。

(二)疫情處置

1.當發現體温超過37.3℃,並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的人員時,應第一時間就地實行隔離,做好詳細信息登記,由當地衞生院按要求轉運至定點醫院進行篩查、診治。

2.企業在接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確診通告後,應立即全面停止生產活動,禁止人員外出或外來人員進入。

3.配合衞健、疾控等相關部門,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登記、建檔,並在指定隔離區進行醫學觀察14天,每天早、晚監測2次體温;其他人員加強體温監測,每天測温不少於2次。未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不得解除隔離。

(三)疫情管控

1.對確診或疑似人員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應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封存,由區疾控部門負責檢測、消殺、處理。其他人員應儘可能不進入確診或疑似人員發病地點,以防傳染。

2.每天按要求進行消殺,消殺範圍包括辦公、廠房、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地面、物體表面,及隔離人員排泄物與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後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離人員的生活必須品的配給。

2.組織排查對必須的防護用品庫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採購、合理庫存。

保供超市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水產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或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商品脱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1.3.2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因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大量市民短期內沒有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供應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由事發地所在的市(縣)區、鄉鎮、街道分級負責組織處置工作。

1.4.2明確職責,分工合作。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等應急準備工作,根據事件分類協同合作,參與指導、協助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1.4.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事件情況下市場供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科學處置能力。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

成立營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商務局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局、市氣象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為成員。

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由市商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根據事件處置需要,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若干工作組,開展各項應對工作。

2.2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職責

2.2.1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處置行動,研究解決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重大問題,總結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辦理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2.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組織執行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的決策指令,編制實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計劃,收集、分析和發佈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信息,受理、處理市場異常波動的預警信息,協調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完善監測網絡體系,加強信息發佈;建立健全應急商品投放網絡,疏通供應渠道;做好蛋糕、麪包、榨菜、礦泉水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應急商品的進口,負責向市政府和市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申請。

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公安局保障應急商品的公路暢通,負責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維護供應場所治安秩序,打擊造謠、擾亂市場、蠱惑人心、破壞社會穩定等不法行為。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資金和市場供應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的合理安排和及時撥付。

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糧油企業做好加工銷售工作,負責全市糧食、蔬菜種植,畜禽養殖生產指導,穩定糧食、蔬菜、肉類產量,做好生豬屠宰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市儲備糧、油的投放和市場供應,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穩定應急工作。

市市場局:負責應急食品安全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期間天氣情況的預警預報工作。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制訂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預案;負責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平抑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轄區相關企業對其他地區的應急援助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3.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預警信息監測體系,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預警監測工作,及時交流和發佈有關監測信息。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3.2.1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範圍的樣本企業和應急商品數據庫重點聯繫企業應準確、及時填報生活必需品價格、銷售量等相關信息;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在較大範圍內價格異常波動或商品脱銷等情況,應立即向市商務局報告;市商務局負責開展市場調查,及時掌握情況,對接報和掌握的市場異常波動預警信息,按規定報告市政府和上級商務主管部門,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3.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商務局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

(1)發生地震、泥石流、冰凍雨雪、洪水、乾旱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羣體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衞生事件或動植物疫情,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3)戰爭、恐怖襲擊等引發公眾恐慌,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4)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出現搶購,導致生活必需品價格一週內上漲50%以上或出現脱銷斷檔現象;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糧食主管部門發現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

3.2.3報送信息的內容包括:報送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繫方式、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採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下一步應採取的措施及建議等。

3.3預警分級和發佈

3.3.1預警級別

根據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三級)、橙色(二級)和紅色(一級)標識。

3.3.2可能發生三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應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由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藍色預警。

3.3.3可能發生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應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屬於二級、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市商務局報請省商務廳發佈橙色、紅色預警。

3.3.4預警取消按照“誰發佈、誰取消”的原則執行。

4.應急響應

4.1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按照事件影響範圍、強度和發展趨勢,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分為三級,本市發生的,根據發展趨勢不會波及其他城市的市場異常波動為三級;二級、一級由市政府確定。

4.2分級響應

4.2.1三級市場異常波動由市商務局啟動應急響應,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4.2.2可能發生二、一級市場異常波動報送市政府,由政府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並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市商務局服從市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調配。

4.3應急處置措施

4.3.1引導輿論。迅速採取協調新聞媒體、發送手機信息等措施發佈市場供求狀況,消除公眾恐慌心理,正面引導生產經營和市場預期。

4.3.2保障供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針對生活必需品脱銷或價格大幅上漲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可採取如下措施:

(l)企業供應鏈採購。督促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增加市場供應。

(2)區域間調劑。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穩定市場供應。

(3)動用儲備。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先投放地方儲備物資,後依次申請投放市級、省級、中央儲備物資。

(4)申請組織進出口。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迅速組織進口或按照國家貿易管制政策規定限制出口。

(5)定量或限量銷售。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

(6)依法徵用。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徵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4應急信息發佈

各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會同新聞宣傳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5.應急保障

5.1經費保障

對於按照各級政府指令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發生的`各項費用,各級財政應合理補助。

5.2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和交警部門應加大交通運輸方面的協調,建立應急商品“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5.3治安維護

公安、市場、商務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農業、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食品衞生監管,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6.後期處置

6.1應急結束

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有關單位做好評估、總結工作。

6.2獎勵與責任

依照有關法規對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履行應急處置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予以行政處罰和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3徵用物資的補償

市場異常波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市(縣)區、鄉鎮、街道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後工作。對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產生的費用,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有關規定申報給予補助或補償。

7.監督管理

7.1宣傳

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對造謠、蠱惑人心者,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7.2監督檢查

市商務局、市應急局會同市有關單位(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名詞術語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水產品、食鹽、食糖和飲用水等商品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脱銷等狀態。

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範圍的樣本企業是指本地從事生活必需品經營,且有穩定的數據報送和信息員聯絡隊伍的企業,包括超市、農貿市場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8.2預案修訂與更新

市商務局應根據情況變化修訂和完善生活必需品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市商務局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對本預案提出修改意見。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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