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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規範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工作,確保疫情發生後醫療防疫應急物資有序按需保障供應到位,根據《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遵循企業承儲、政府補貼、品種控制、總量平衡、動態管理、有償調用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與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承擔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任務的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

縣衞生健康局負責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工作;結合全縣實際確定儲備目錄、儲備數量,儲備方式和儲備週期;負責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採購、調度、供應、發放和儲備。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監控、調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情況,提高我縣防疫防控物資生產保障能力;負責應急醫療防疫物資質量和價格執法等監管;落實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快速審批工作;負責制定醫藥商業流通領域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計劃,加強對市場的物資投放;形成商業儲備。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的資金預算管理,審核儲備補貼預算,落實儲備資金。會同縣衞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對儲備情況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 承儲企業

第四條 承儲企業,須是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通過GSP認證,供應及配送能力強的醫藥流通企業,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近三年無虧損情況。浙江省、杭州市應急承儲企業和具有資質的淳安縣生產企業優先考慮。

第五條 承儲企業根據企業管理水平、倉儲條件、供應能力、經營規模及效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意願等情況擇優選定。為有利於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醫藥承儲企業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 承儲企業須與縣衞生健康局簽訂承儲協議。

第三章 儲備規模和資金

第七條 根據疫情防控需求確定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年度儲備規模,儲備計劃暫定三年,2020-2021年儲備資金暫定615萬元。每年儲備計劃下達後,由承儲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衞生健康局審核後撥付。

第八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資金主要儲備疫情防控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具體儲備品種、數量由縣衞生健康局根據疫情、災情的需要與承儲企業商談後確定,並實行動態調整。

第九條 承儲企業對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資金的使用負責。

第四章 儲備管理

第十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實行品種控制、總量平衡的動態儲備。在保證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品種、質量、數量的前提下,承擔儲備任務的企業應根據具體藥品、醫療器械的有效期及質量要求,對儲備藥品、醫療器械進行適時輪換,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的庫存總量及分品種數量不得低於儲備資金餘額的60%。

第十一條 承儲企業要加強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入、出庫管理,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入、出庫實行復核簽字制。

第十二條 縣域醫共體統一向省市應急承儲企業購置儲備目錄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承儲企業應及時做好物資補充。儲備目錄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價格由縣衞生健康局組織縣域醫共體單位談判,原則上價格不高於省藥械採購中心或政採雲價格,並在省藥械採購中心或政採雲平台上採購。

第十三條 承儲企業要加強其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質量管理,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季檢制度,檢查工作參照GSP實施指南。

第十四條 承儲企業要制定物資儲備應急工作預案,切實做好所儲備藥品及醫療器械的應急準備工作。

第五章 調用管理

第十五條 需要動用應急醫療防疫儲備物資時,經縣衞生健康局確認後,由縣衞生健康局及時向承儲企業下達調用通知。承儲企業接到調用通知後,24小時內將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運送到指定地點,並對調出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質量負責。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積極為緊急調用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的運輸提供條件。

第十六條 情況緊急的,縣衞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儲企業先按要求發送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後補辦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應急醫療防疫儲備物資實行有償調用。提出啟用醫藥儲備申請的相關部門,事後要負責協調實際使用單位或相關單位及時支付貨款。儲備物資的價格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價格政策。

第十八條 縣衞生健康局做好儲備物資調用台賬,實時與承儲企業核實,確保帳實相符。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承儲企業對儲備物資要單獨設立台賬,並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實際儲備情況按要求向縣衞生健康局報送。

第二十條 承儲企業應加強對本單位執行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管理各項政策情況的自查,並將自查情況連同年度儲備工作情況,報縣衞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條 縣衞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對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及儲備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採取通報批評、追回補助資金、直至取消承儲資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縣衞生健康局可會同縣財政局調整或收回應急醫療防疫儲備資金:

1.企業不能按要求完成儲備或調運任務的;

2.由於經營保管不當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的;

3.管理混亂、賬目不清的;

4.企業發生變故不具備藥品承儲企業條件的;

5.不能按時報送儲備情況季度報表及年度工作報告的;

6.發生其它不能履行儲備任務情況的。

第二十三條 承儲企業延誤救災防疫及突發事故急救藥品、醫療器械供應,弄虛作假騙取儲備資金,造成嚴重後果和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 藥品儲備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縣衞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2

為有效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以下簡稱為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及時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印發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第五版)的通知》(內防指發(2021)38號)、《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實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3號)、《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呼和浩特市現場工作專班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綜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7號)及《呼和浩特市衞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醫療防護物資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呼衞健字(2022)10號)的要求,經委領導研究,制定我委《醫療防護物資保障應急預案》。

一、工作與原則

1、統一領導,統籌管理。醫療防護物資由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調度,保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應對疫情相關醫療防護物資的應急保障工作。根據突發疫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工作實行統籌管理。

2、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完善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體系,提高疫情應急處理能力。在發生疫情時,迅速作出反應,採取果斷措施,保證醫療防護物資的及時充分供應。

3、預防為主,羣防羣控。加強防疫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建立健全醫療防護物資儲備清單。做好人員、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定期開展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演練,保證應對突發疫情時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的效率。

二、儲備規模

縣疾控中心現有防護物資儲備庫5間,儲備規模可暫時參照防護物資、消殺物資、檢測試劑等物資實物儲備量要至少滿足轄區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防護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含提取和擴增)實物儲備量要至少滿足轄區內一輪全員核酸檢測需要(10:1混樣檢測)、同時與供貨商書面協議約定儲備多輪物資,疫情突發時能夠緊急調購到位,確保物資庫存每天能至少持續兩輪全員核酸檢測。

縣醫院配備一個急救藥品庫和一個防疫物資儲備庫。急救藥品可滿足常規醫療救助需要,並根據救助需求動態調整藥品可隨時滿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資可滿足醫務人員一個月需求量,並依託現有醫藥儲備企業簽訂合同,24小時可進行及時補充。

三、調撥流程

1、縣疾控中心需保證在疫情出現時,全力配合縣委、縣政府的緊急調用程序,由專人負責,及時保證全縣物資調撥工作。

2、各單位需要申請調撥醫療防護物資,可向縣衞健委提出申請,醫療防護物資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資調撥單在縣疾控中心辦理出庫手續,到指定位置領取物資。

3、緊急情況下,準備好物資調撥車輛,隨時按照需求調撥物資,並且實時監控醫療防護物資配備情況,如出現短缺馬上補充解決,如縣域內不能及時補充緊缺物資,可向市級申請調用庫存物資及時補充。必要時可按照縣領導批示意見先領取物資後補手續。

四、加強數據統計

建立準確、清晰的儲備量、需求量等醫療防護物資數據報送工作流程,加強對儲備物資儲備數據的動態管理,健全完善醫療防護物資儲備台賬,及時補充更新相應物資,並及時變更報表,確保有緊急情況發生時,可按照數據報表準確調撥物資,為縣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五、其他事項

1、根據本機制要求,落實防疫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規加強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監管,繼續完善醫療防護物資應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儲備或使用醫療防護物資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3

為做好疫情期間的醫療救治管理工作,維持正常的診療秩序,合 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醫,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聯 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2〕6 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疫 情期間正常醫療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辦〔2022〕8 號)、 《自治區衞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正常 醫療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開展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項巡 查的緊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目標

貫徹落實《桂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開展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項巡查的緊急通知》有關工作要求,強化責任擔當, 把加強醫療服務作為與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統籌落實,有序促進日常醫療服務開展,滿足正常就醫需求,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下正常有序開展醫療服務,保障患者特別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時的醫療救治服務。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疫情期間醫療服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秦善春

副組長:陳文潮

組 員:白桂明、李長祥、鄔姜楓、段鈺玲及各臨牀、醫技科主任和護士長

(二)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工作職責

1、疫情期間醫療服務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疫情期間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領導和決策工作。

(2)建立醫院應急聯動機制,統一協調管理各種救治、防控資源。

(3)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4)第一時間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5)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各項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醫務科職責:

(1)負責組織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調配、管理各專業醫療人員。

(2)組織對報告的新冠肺炎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確認。

(3)對小組成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隊伍整體應急處 置能力。

3、醫院感染管理科職責:

(1)負責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離技術指導及監督執行。

(2)負責指導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物處 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對消毒和隔離工作進行檢查,嚴格落實各項消毒隔離措施。

4.護理部職責:

(1)負責執行有關疫情期間醫療服務保障應急救治護理工作。

(2)負責工作所需的人員臨時調配。

5.藥劑科:負責保障各類消毒劑及應急救治藥品的供應。

6.檢驗科:負責相關檢測工作的開展與聯繫。

7.總務科職責: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資的供給儲備。

(2)維持現場秩序。

(3)做好現場安保,阻止無關人員進入隔離區域,患者及可疑人員 未經批准不得離開隔離區域。

8.臨牀科室職責:上報突發應急救治事件給醫務科,並及時做好科內、院內、院前 應急救治工作,做好相關消毒隔離工作,協助調查和執行監測、控制 措施。

三、應急處置措施

(一)規範診療流程。

醫療機構要落實預檢分診、首診負責制,做好“六嚴格”、“三 詳細兩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停診、拒診或延誤治療。對來院 就診的門急診患者,應全部進行預檢分診,詳細問明病情與流行病學 史,對非高風險人羣按正常的診療程序就診,對於需門診或住院處置 的高風險人羣,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開展必要的檢驗檢查,對於需 轉運處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記,報告上級,轉運前就地隔離,嚴禁 疑似或確診等需要管控人員自行轉診。

(二)應急報告。

1.臨牀科室一旦發現高危患者需要應急手術時,立即上報醫務科科 長和醫院感染管理科科長。

2.醫院感染管理科和醫務科接到報告後應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調 查,將初步調查情況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報告。

3.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工作。

4.由醫務科向桂林市七星區衞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報告現場情況。

(三)應急處置。

應急領導小組應各司其職,遵循“邊救治、邊調查、邊控制、妥 善處置”的基本原則,在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同時採取醫院感染控制 措施,防止感染源傳播和感染範圍的擴大,同時根據調查情況,及時34調整控制措施。嚴格落實院感防控要求,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冠狀病 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三版)》要求,規範相應做好個人防 護,落實“三防”融合理念,確保患者和醫務人員安全,做到院內新 冠零感染。醫務人員根據暴露風險和開展的診療操作,正確合理使用 醫用外科和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手套、隔離衣或防護 服,做好醫用防護口罩適用性測試和密合性測試,做好個人防護。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在門診、住院區、手術室等區域設 置相對獨立的緩衝區或過度病房,用於流行病學史不明確並制定相關 應急預案,確保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的治療。

2、保障重點患者住院治療 設立病房緩衝區和過渡病房對孕產 婦、惡性腫瘤、急診手術等重症或特殊患者,按患者病情緊急程度妥 善安排住院

3、保障高危患者手術服務 根據本院實際情況進行手術風險評 估建立高危患者手術應急機制,對急需手術治療的患者,儘快評估手 術感染風險,通過設置負壓或感染手術間、緩衝病房、提升醫護人員 防護等級措施,及妥善做好應急救治工作。對超出本院實際醫療技術 水平的高危重患者,積極進行科內、院內及院前救治,及時轉診上級 醫療機構救治,

4、醫療救治活動後,對相關工作區域內診療用品、醫療設備、 環境 物表等進行終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陽性, 應立即上報七星區衞健委,並根據實際情況和調情防控要求封閉相關 病區、區域以至全院,做好相關人員的管控工作,積極配合做好後續 流行病學調查和核酸檢測工作。

四、預案終止

事件的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被消除,根據評估結果決定預案終止 響應。

五、責任與獎懲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 行為的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應 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和保障醫院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和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醫院穩定,促進醫院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威海市突發事件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院危險性分析制定本預案。

(三) 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內外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危及醫院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和性質,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火災災害、爆炸、大面積停水停電事件等。

3.醫療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醫療安全、食品安全,醫院感染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羣體性上訪事件,院內治安事件,醫療糾紛引發的病人及家屬過激行為事件等。

5.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附件1)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醫院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醫院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五)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服務職能,把保障職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醫院突發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醫院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廣大職工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醫院安全技術建設,採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1.醫院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醫院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醫院應對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用於指導醫院各類應急預案的建立和運行。

2.醫院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醫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3.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二、 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為了應對突發事件,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和4個專業應急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指揮部)成員:

組 長(總 指 揮):許德峯 谷源林

副組長(副總指揮): 王永 遲嶽峯 張黎明 王華媛 樑軍陽

成 員:龐玉棟 鍾羣 王海萍 姜建陽 呂淑敏 王紅梅 許同 戚紅建 劉豔 董心愛 羅利敏及各臨牀科室主任、副主任,護士長、副護士長(聯繫方式見附件6)

應急領導小組管理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姜建陽任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監督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據其影響,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分析和決策工作,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發言人,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傳遞工作。

5.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過程中,對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指揮調度、散佈謠言、擾亂醫療秩序、危害公眾健康等行為者,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溝通、協調全院各臨牀及行政科室(夜間及節假日由總值班負責聯絡),負責應急準備,事件發生時接受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科室的溝通協調。全院各科室要以大局為重,無條件服從並圓滿完成醫院的指令。

(二)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分別負責具體工作。

1.通訊聯絡組

組 長:王華媛

副組長:王海萍

成員: 阮凌雲 高飛 周雯

2.救護組

組 長:谷源林

副組長:遲嶽峯 張黎明

成員:龐玉棟 鍾羣 周東曉 張麗妍(護理) 王紅梅 董心愛 應急專家組成員,急診科醫護人員

醫務科:負責意外傷亡事件搶救的組織實施、疫情上報、轉診、全院參加應急的醫生調配及醫療質量管理、外派醫療隊等;

護理部:護理人員調配及護理工作管理;

感染控制科:負責全院公共場所、各科的常規消毒及發現傳染病後的特殊消毒及終末消毒。重點是發熱診區、急診科、放射科及檢驗科。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王 永

副組長:許 同 戚紅建

成 員:羅利敏 劉豔 呂淑敏 王洪濤 王麗麗

總務科:各種後勤物資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工作人員的飲食、休息;其它後勤工作;

醫療設備科:各種急救所需的醫療器械供應;

藥劑科:各種急救藥品的供應;

人事科:參加急救的醫務人員的調配;

預防保健科:員工保健及密切接觸者的管理;

財務科:各種捐獻物資的管理,一線工作人員的生活、慰問等;

4.安全保衞組

組 長:王永

副組長:姜建陽

成 員:王志剛 劉偉 趙偉童 保安隊員8人

保衞科:院內安全保衞工作。在應急工作的過程中保障醫院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員及醫院的安全。

三、運行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預警級別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附件2)

2.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報告人、科室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院內網、電話、微信、廣播、通信、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科通知等方式進行。

(二)應急處置

1、正常工作日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現突發事件的部門(個人)要根據相關預案的報告程序立即報告,同時通報有關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有關科室在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突發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醫院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或指導科室開展處置工作。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該突發事件的分管院長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現場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指揮工作。

(4)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相關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管。

(5)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

(6)調查與評估

要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7)信息發佈

1、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醫院新聞發言人一般由醫院醫療副院長擔當,如遇緊急特殊事件發生,可由院領導指定或事件處理的主要負責人擔當。

2、醫院新聞發佈會所要發佈的新聞稿應經院黨委會或院領導班子集體決議後確定,其內容應及時、真實、準確、客觀、全面,做到表述準確,且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會後應將新聞稿交黨委辦存檔。

3、參加醫院新聞發佈會的記者應遵守國家及的相關規章制度,會前應填寫《採訪申請表》(附件5)並向黨委辦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及採訪提綱和提問綱要。

(8)應急啟動程序

2、總值班應急處置(夜間、節假日)

為進一步明確總值班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的職責,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反應速度,保證處理措施準確到位,特制定《威海衞人民醫院總值班應急管理職責和流程》,望各相關部門及人員嚴格遵照執行。在處理應急過程中,各臨牀、醫技、行政及後勤科室應密切配合,及時貫徹落實醫院及相關業務科室下達的指令。

(1)總值班應急管理工作職責

1.總值班由院領導、職能科室幹部參加,實行24小時負責制,節假日照常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明確應急管理工作的性質、任務,嚴格執行總值班工作流程。

2.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臨時去向及時告訴有關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3.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值班書面記錄,認真交接班,做到每班職責分明,有據可查。

(1)發生突發事件時,總值班按流程應立即向當日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再由值班領導向院長和黨委書記進行彙報。

(2)總值班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突發事件現場,按院領導指示進行協調、溝通,處理相關具體事務並完成領導交辦工作。

(3)總值班按院領導要求負責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到突發事件現場,按職責分工處理:

①主管醫療和護理業務副院長:審定突發醫療事件患者救治方案,立即啟動患者救治綠色通道。

②醫務科:負責成立突發醫療事件搶救領導小組,協調各相關科室醫生會同專家討論並制定救治方案,進行救治會議全程記錄,落實病情彙報制度,並按規定及時向衞生廳應急辦公室彙報。

③公共衞生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電話、書面及網上直報等形式,及時向各級CDC或其它相關衞生主管部門彙報,並做好登記工作。

④護理部:負責突發事件搶救小組護理人員的調配,協調安排病房牀位等。

⑤辦公室:及時、準確、快速安排突發事件救治全過程的媒體溝通協調和宣傳報道工作。

⑥保衞科:及時將突發事件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安排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的工作安全與秩序穩定。

⑦後勤服務、保障部門:及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後勤物資準備及保障工作。

⑧車隊:值班人員在接到總值班通知後應隨時待命。

(4)總值班在完成當日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後,應按要求填寫《威海衞人民醫院突發事件處理情況報告表》(附件4)並報院應急辦。

(2)總值班應急處置流程圖

四、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醫療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人力資源

在出現災害及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時,我院人員的應急調配由人力資源辦、醫務科及護理部共同負責。

1.根據任務的性質確定並選擇應急人員;

2.確定、審核醫療隊名單及聯繫方式;

3. 通知醫療隊隊員按規定時間內趕赴醫院。

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增進科室間的交流與合作。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保衞科是處置突發事件的骨幹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二)財力保障

保證所需災害及突發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做好對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的監管和評估工作。

(三)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物資儲備見附件3)

(四)醫療保障

組建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五)交通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七)人員防護

指定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確保人員安全。

(八)通信保障

完善和建立有線和無線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九)後勤設施

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電、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十)科技支撐

要加大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裝備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安全應急技術平台,提高我院安全科技水平。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本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二)宣傳和培訓

通過院報、微信平台、版報、橫幅、標語、電子屏、網絡、各種會議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職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急技能。

(三)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則

預案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由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醫院後勤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通用5篇)5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切實發揮應急救災物資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並在應對突發疫情防控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強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預案編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生命重於泰山。依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用於疫情防控工作救災物資管理使用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20〕18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應急物資調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20〕21號)《寧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甬防辦〔2020〕99號)《寧波市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操作指引》(甬防辦〔2021〕4號)《關於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甬減災〔2020〕9號)要求,以建立統一指揮、綜合協調、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的應急物資保障儲運體系,提高救災物資調運中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為目標,制定本預案。

二、響應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結合疫情防控發展態勢和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情況,並根據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控領導小組”)的指令,本市範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疫情防控期間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出現短缺時,在市減災辦的指令下啟動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健全制度,科學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是應急管理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市減災辦日常管理工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提供製度性保障,切實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應急響應保障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調撥使用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明確責任人及調撥權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常備不懈,依法規範。及時做好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的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儲備物資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及時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映靈敏、快速有效,保證非醫療應急救災儲備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四、組織保障

在市減災辦領導下,成立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組(以下簡稱“保障工作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指揮中心、協調處、防汛處、火災防治處、地質地震救援處、信息中心處室負責人為副組長,處室相關人員為聯絡員。保障工作組設辦公室,辦公室職責由應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擔。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相關議事機構成員單位應急物資調撥使用工作,以及相關方面人員、運力、財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組職責:

1、提出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2、提出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的調動、嚴重緊缺物資的計劃採購、物資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處置措施;

3、協調發改委、財政、交通、公安、商務等相關部門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計劃採購、運力保障和物資供應工作;

4、提出對外新聞發佈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項。

(二)辦公室職責:

1、執行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決定,及相關協調工作,確保保障工作落實;

2、組織信息收集、傳達、通報、發佈工作;

3、檢查督導相關物資儲備部門和物資使用管理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

4、對應急救災物資的調動、使用效果進行總結,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5、完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員組成:

組 長:

許武松 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

張仁義 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範靜傑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朱 茗 市應急管理局協調處處長

俞 炯 市應急管理局防汛減災處處長

王倫吉 市應急管理局火災防治處處長

蘭擁軍 市應急管理局地質地震救援處處長

王 挺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聯絡員:

戴亭肖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幹部

莊水彬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四級主任科員

楊靖超市應急管理局協調處幹部

陳達潔 市應急管理局防汛減災處三級調研員

酈 炎 市應急管理局火災防治處副處長

李志海 市應急管理局地質地震救援處幹部

邵 輝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幹部

五、應急物資準備

(一)加強應急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清查,協調市發改委做好應急保障準備,協調交通、公安、商務做好應急救災物資運輸保障和供應。精準做好賬篷、棉大衣、應急生活包、行軍(摺疊)牀等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的統籌調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資使用效率。統計彙總各區縣(市)應急物資準備情況,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儲備物資盤查、清點,對過期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

(二)加強社會力量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經營庫存,進一步整合物資儲備。對本市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市外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從本市外調入所需物資。

(三)健全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利用省減災救災管理系統,建立健全物資儲備體系,加強與各相關部門協商,做好物資儲備數據庫的維護工作,並根據應急情況變化及時調整物資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更新年限等,切實保障所需應急儲備物資的及時供應。

六、響應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應急救災物資監測。建立應急救災物資監測機制,各區縣(市)、鄉鎮(街道)作為監測點,加強對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監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預測需情,並及時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建議。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重點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採樣點、臨時隔離區、臨時救護區等功能區,以及一線執勤人員及醫務人員需要。

(二)做好應急救災物資調撥配送。本預案啟動後,保障工作組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在第一時間內報送,保持物資儲備信息網的通暢。加強與相關單位、部門的聯繫,掌握物資流動狀況,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情況,確保物資按要求安全送達。

(三)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管理。應急救災物資調撥嚴格按照《浙江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寧波市應急管理局 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物資調撥使用規程(試行)》相關規定逐級申請,首先使用本級儲備應急救災物資,在本級物資全部使用仍無法滿足應急需要時,申請調撥上一級物資,並及時向市發改委、市財政協商,有針對性進行緊急採購,跟進補充緊缺物資。緊急情況下,根據疫情重點地區的需求,及時統籌調度下一級應急救災物資進行調撥支援。及時掌握使用動態,做好應急救災物資回收管理,嚴禁救災物資損壞、流失。

(四)應急救災物資響應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指令後,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運,準確及時地將救災物資安全運送到災區。確保調出物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確保足額調出救災物資,市內調運在4小時內送達受災地,市外調運12小時送達。

保障工作組嚴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紀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市減災辦的統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七、附則

本預案由寧波市應急管理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