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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護應急預案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防護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防護應急預案4篇

安全防護應急預案1

一、演習目的:

為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培養師生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的生存技能,讓學生掌握簡單震)常識和逃生知識,特舉行此次安全演練。

二、演習前準備:

1、各班主任要向學生講明安全的重要性,講明在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突發災難性事件、如;火災、地震等。

2、各班主任向學生詳細講解逃生技巧、逃生演習順序及要求。當第一時間發現有突發性災難事件:

a、教室前後門全部敞開,

b、教師指揮學生迅速、有順序離開教室

c、各班只允許從一個門口逃生

3、向學生講明逃生路線

路線保障:各上課教師負責在教室指揮;安全地(操場)由沈豔霞老師負責指揮。

安全地點:操場

4、向學生講明本次演習由學校統一發出信號。

三、人員分工

1、各班班主任負責本次演習教室內學生的指揮。

2、校長負責發出信號和疏散總調度。

3、其餘教師負責學生救護、場地維護。

4、門衞負責打開校門尋求支援。

四、演練程序:

1、學校統一發出疏散演練信號

2、各責任人聽到信號後迅速到達預定位置,指揮學生疏散

3、清點學生人數

4、校長進行演練情況總結

安全防護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醫院職業安全防護防範的能力,正確、有效、快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本預案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相關文件,結合醫院實際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xx]第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編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醫院職業安全防護系統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醫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各類危害。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增強憂患意識,防患於未然,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職業安全防護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醫院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開展職業安全防護應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措施有力。加強職業安全防護應急體系建設,健全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制度,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突發性事件應急演練,提升協調與配合的能力。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發揮醫院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加強宣傳和培訓,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第二章危險源分析

一、危險源

1、法定的`傳染病達39種(包括20xx年的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

2、醫院屬於人員高度密集場所,高壓氧、CT、加速器、中心製氧等各種高壓、放射設施,在滿足臨牀診療、方便就醫的同時,存在一定隱患。一旦發生上述事故發生,將對醫護員工生命身體造成威脅。

二、危害程度

各種突發事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導致人民羣眾的身體、醫護員工、醫院診療秩序遭受破壞,可能對當地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產生較大影響,職業安全防護極為重要。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機構及職責

(一)醫院設立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應急工作。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院領導擔任,成員由醫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各級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接受市委市政府的應急決策、部署和領導;接受市、區衞生局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研究建立和完善醫院應急體系;研究決定醫院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統一領導醫院應急工作;指揮醫院系統應急處置實施工作。

(二)醫院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以下均簡稱“應急辦”)。

醫院應急辦是一個綜合協調辦事機構,涉及業務管理部門(醫務部、護理部、感染管理科、門診部)、後勤保障部門(總務科、設備科、保衞科)、職能宣傳部門(辦公室、保健科等)三部分組成,各部門根據職責承擔相應應急工作。

應急辦的主要職責: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對各部門執行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職業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評估,承擔日常應急事務、協調工作。

二、應急專家組

醫院建立應急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組建應急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醫院各部門應急工作機構

醫院各部門相應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各自管理範圍內的應急工作。

現場指揮組:由醫院職業安全防護領導小組牽頭,辦公室、保衞科等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各工作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

醫療救治組:由醫務科牽頭,相關科室具體負責,主要職責是做好救護車輛、救護人員、救護場所的調配以及應急救援藥品、設施設備的儲備和調度,積極救護中毒人員,力爭將中毒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隨時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中毒人員救治情況和傷亡情況。

事故調查組:由應急辦牽頭,主要職責是採取現場控制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查明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危害程度,分析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和相應的具體措施,並在事故調查結束後形成調查報告,對事發單位實施行政處罰。

後勤保障組:由總務科牽頭,主要職責是做好各類應急物資、藥品、車輛、個人防護用品、現場檢測等統籌調配和有償調撥,確保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各類後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

安全防護應急預案3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打造平安校園,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中心校校長

(3)教育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3)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4)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校長。

(5)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縣教體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衞生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觸。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1)學校校長。

(2)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向縣教體局和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

(2)接報後,學校管理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傳染病預防與控制應急預案見傳染病應急預案。

(五)人員擁擠發生踩踏的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生在經過路口擁擠而發生踩踏的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切斷後面學生的通行、搶扶被壓倒的學生。

(2)對受傷學生進行逐個瞭解情況,一般傷情,學校應立即把所受傷的學生送到醫院檢查治療,有嚴重受傷者,學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重傷學生送到醫院救治。

(3)學校立即通知受傷學生的監護人,並派專人護送、照顧,直到受傷學生監護人趕到為止。

(4)學校要做好其它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解除他們的恐怖心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3、注意事項

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教育學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生。

(六)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處置措施

(1)學生髮生交通事故後,應迅速將傷者送到就近醫院進行搶救,嚴重者立即撥打“120”求助,將重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

(2)迅速報告縣教體局和其它有關職能部門。

(3)組織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受傷者監護人。

(4)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及後續工作。

2、注意事項

(1)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

(2)堅持班會課以班級為單位對學生進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學時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誡。

(七)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必須立即向縣教體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啟動災難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難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難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2)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3)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4)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八)學校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校園暴力、校園惡性傷害、敲詐勒索案件、嚴重毆打突發事件等。

2、組織領導:學校領導、班主任

3、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根據需要由校長確定向縣教體局和相關部門報告

4、處置措施

(1)學校一旦發生緊急事態,知情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校長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或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車。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師生。

(4)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按規定程序報告上級,告知學生監護人及教職工家屬。

(7)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8)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九)學生急性傷病處置預案

1、組織領導: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

2、報告程序:

(1)學校教導處

(2)學校校長

3、處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強化對學生的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異常、高燒咳嗽、噁心嘔吐、胃痛、肚痛、神情異常、顫抖、無力站立、煩躁不安、趴在課桌、流鼻血、皮膚異常、意外傷害等),要及時巡問,查明原因,並及時救治因病因傷學生和報告學校教導處。

(2)如果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休克、昏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教師一邊及時送學生去醫院救治,一邊及時報告學校校長。

(3)如果學生的傷病不宜由學校教師護送者,教師要及時向醫院報告,請求立即趕往現場救治。

(4)任何教職工發現或接到學生傷病報告,都要毫不猶豫迅速將傷病學生送到醫院救治。在救治學生的同時,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同時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

(5)如果情況危急,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並按照校長指令撥打“120”救護。

(6)在救護學生的同時,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並要求家長及時趕到醫院。

(7)如果學生傷情特別危急,由醫院決定是否轉院救治。

(8)如果醫院要求先繳納救治傷病學生的醫療費用,由教師請求醫院先救治後付醫療費用,或由教師先予以墊付醫療費用,待家長到達後予以核計費用。

(9)教師帶領學生救治前,必須及時向其他教師進行班級工作移交。

4、注意事項: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2)加強安全衞生工作宣傳教育。

(3)加強校內日常巡視和護導工作

(十)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組織領導:學校領導

2、處置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相關部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十一)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班主任、科任教師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根據事件需要,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報告縣教體局領導。

3、處置措施

(1)如發現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學校校長、向縣教體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初查工作。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善後事宜。諸如,醫療費賠付、保險費賠付等。

安全防護應急預案4

為切實保護我校師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強突發性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以保證迅速正確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電安全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用電安全和應急疏散領導小組組成員名單。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學校其他成員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職責

(1)平時指導全校處理用電安全事故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

(2)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災情控制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有關專業人員開展各項工作;

(3)經常檢查學校線路、開關、插座是否安全。對安全有隱患的及時更換或修理。

二、防範預案

1、組織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3、學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電源的用電設備。

4、定期檢查學校用電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三、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脱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時向學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四、應急救援通訊錄

應急電話:火災:119

報警:110

緊急救護:120

標籤: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