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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2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2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1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温變化,如遇氣温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户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並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並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並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羣眾,沿安全路線撤離,並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幹道路面,採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並用剷雪板、鐵鍬、鐵鏟剷除路面結冰,並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後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並及時聯繫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四、注意事項

1、正確對待暴風雪天氣,克服恐懼心理,避免出現大面積恐慌,影響救助工作。

2、加強日常應急演練,明確各項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應急技能

3、嚴格要求保潔公司,配備暴風雪天氣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風雪來臨之時出現工具不全的現象。

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延壽縣範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衞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佈。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採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禦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羣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範,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佈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範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窪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範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禦;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樑)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墒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佈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督促屬地文化旅遊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遊景區、酒店等採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遊客安全;指導受災旅遊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遊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遊者;指導旅遊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遊者做好解釋説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衞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衞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佈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佈;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佈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佈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並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並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遊、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佈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佈單位、發佈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防禦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佈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台、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佈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佈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佈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後,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採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採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禦、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後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後,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暴雪災害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區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遼寧省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錦州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淩河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淩河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暴風雪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佈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

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區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區政府成立淩河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相關副區長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區住建局、區行政執法局、區監察局、區直機關工委、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機關作風監督局、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安監局、區衞計局、區畜牧局、區市場監督局、公安淩河分局、淩河交警大隊、區消防大隊、區環衞局、區徵收辦、區物業處等單位及11個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全區暴風雪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彙報災情並決定請求市政府支援等。

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設立辦公室,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政府辦主任、區住建局局長、區應急辦副主任兼任。

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接收、彙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除雪責任,明確責任區域、時限和標準;負責組織發動“門前三包”責任單位做好除雪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動員社區居委會、社區志願者和廣大居民做好轄區範圍內的除雪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上報災情信息,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負責儘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受災農户、養殖户等實施有效救助安置,幫助災民重建家園;負責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指揮部報告。

區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區政府辦:承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應對暴風雪災害的應急值守、信息彙總、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處理有關問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區除雪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和城區除雪的綜合協調工作,迅速組織力量打通城區主要交通幹道,儘快恢復城區交通;會同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組織對危險樓房、施工現場(由區級核發施工許可的建築工地)臨時建築物及工地塔吊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執法局:負責督促落實“門前三包”工作,及廣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結合城市管理做好應對暴風雪的其他相關工作;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部隊參加全區除雪救災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和災後困難羣眾的生活救助,核查、彙總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開展救災工作,做好有關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參與災後恢復與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救災項目的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救災物資儲備等;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物價穩定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學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負責協調大、中學校除雪工作。

區人社局:負責對應對暴風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程序進行表獎。

區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負責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區安監局:負責所管理和監督範圍內相關高危企業等的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

區衞計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援和食品與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的管理工作。

區市場監督局: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根據上級工商部門和區指揮部的有關部署,協助各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實施暴風雪期間市場經營的各種緊急措施;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畜牧局: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户運送飼料;採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發現患病畜禽及時救治,對因災死亡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紫荊街道:負責制訂和實施農業雪災應急預案;及時瞭解和掌握農業受災情況,分析雪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户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及時報區政府。負責水利系統和水利設施應對暴風雪工作。

區直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安排機關各單位分派各街道開展除雪工作,並督促檢查各機關單位除雪工作落實情況。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對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

區機關作風監督局:負責對除雪工作中的作風拖沓,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進行查處。

區監察局:負責對除雪工作組織不力的單位和幹部進行查處。

公安淩河分局、淩河交警大隊:負責維護災區治安和交通秩序。

區消防大隊:根據區指揮部的指示參與搶險救援和除雪相關工作。

區環衞局:負責主次幹道、橋樑、橋洞、廣場的專業化除雪及運雪工作。並提前做好除雪設備的維護和物品儲備工作。

區徵收辦:負責與各街道督促、落實各徵拆施工現場及其對應的公共區域的`除雪工作。

區物業處:負責督促、落實各物業管理小區的除雪工作。

3.應急準備

3.1資金準備

區政府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2物資儲備

財政部門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為城區除雪和道路除雪購置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和專用除雪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民政部門應儲備棉帳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需要。

3.3預警發佈

與市級各相關部門密切聯繫,按相關規定及時發佈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3.4應急隊伍

公安、住建、行政執法、畜牧等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3.5應急聯絡

建立暴風雪災害應急聯絡機制。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信息報告制度、領導外出請假報備和重大暴風雪災害預警期領導在崗值守指揮等相關制度,確保聯絡暢通、指揮有力。區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明確應對暴風雪工作負責領導和具體聯絡員及聯繫方式,並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4.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方法》將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暴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佈後,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響應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佈後,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後,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雪災發生後,要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

各有關部門應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開展除雪救災工作,同時完成區政府和區指揮部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街道和各有關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

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播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廣泛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蹟,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正面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和動員羣眾參加除雪救災行動。

住建、行政執法等部門要組織力量,調動除雪資源,及時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幹道,保障城市道路暢通。

民政部門要迅速查災、核災,彙總和上報災情;及時向重災地區下撥救災款物,切實解決因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和對口申請專項救助物資和資金支持。

財政部門要及時彙總災害損失情況,根據區政府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發改部門要及時安排救災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並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維護災區物價穩定。

教育部門要加大對校園的風險隱患排查,及時對險房、危房進行除雪加固,確保在校人員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組織學校師生參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部署警力,加強災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維護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交警部門要加強城區幹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導工作,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向被困在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

畜牧部門要指導畜牧企業和養殖業户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災。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

紫荊街道農業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設施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組織力量深入農村指導農民開展生產自救,及時瞭解和掌握氣象預警信息,並及時提出氣象決策建議,按規定發佈預警和防範信息。

衞生部門要組織醫療救護力量,配備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救治受傷和凍傷人員。

駐軍部隊在區政府的請求下,按有關程序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國有、民營等各類企業要積極履行應盡的社會職責,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參與搶險救災。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要組織動員廣大羣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參加抗擊暴風雪行動。

5.4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責任報告和評估單位

各街道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民政、發改、教育、財政、住建、行政執法、衞計、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後,各街道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瞭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並跟蹤瞭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範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供電、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街道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後,各街道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7.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各街道要儘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户、養殖户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民政、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儘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經濟局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儘快恢復生產。

畜牧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户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採取有效措施,監測、預防、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衞生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衞生場所的恢復工作。

8.附則

8.1獎勵

(1)區政府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援工作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區政府指導暴風雪災害應對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各街道辦事處應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區政府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社區、村屯應當制定雪災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4)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