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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為深刻吸取常州武進“10·25”商鋪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此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基層組織具體實施、羣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對全鎮“九小場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完善“九小場所”消防治理網絡,建立“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進軍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顧俊榮同志為副組長,鎮政法委員王忠健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鎮各消防安全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成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所長周劍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督導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科室、站所要成立相應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治理範圍、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

(一)治理範圍

主要包括小商店、國小校(含幼兒園、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娛樂場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小場所(單位)。

(二)治理內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電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煙分隔是否徹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現象;

5、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齊全,並保持完好有效;

6、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氣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是否安全合規;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是否固定設置並貫徹執行。

(三)治理標準

1、安全疏散設施:場所應按照標準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並保持暢通;場所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配置救生繩等逃生設施、器材;嚴禁在門窗上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應拆除。

2、用火用電用氣: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規範,無違章動火用電現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燃氣使用場所符合燃氣安裝、使用規定,應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線不得使用接線板多次串聯;油煙機應定期清理,保持整潔。

3、防火防煙分隔:相鄰場所之間和樓梯間應採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牆應採用實體牆進行分隔,樓梯段及圍護結構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輕鋼龍骨石膏板。

4、人員住宿: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設施和器材:場所內部裝修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場所應設置消防卷盤;所有場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推廣安裝簡易噴淋、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

6、裝修裝飾材料:場所內吊頂和隔牆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窗簾和地毯應採用難燃材料,嚴禁採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隔斷。

7、易燃易爆管理:嚴禁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電動自行車安全: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場所內,不得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電瓶不得入室充電。

9、消防宣傳培訓: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提示標識。從業人員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場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並嚴格貫徹執行。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和摸底階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開展治理行動,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屬於治理範圍內的“九小場所”開展拉網式逐家摸底,採集場所(單位)基礎信息。要認真組織“九小場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鋪的業主,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並逐家簽訂《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

(二)檢查和治理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位要組織對“九小場所”嚴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逐家開展檢查,現場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記錄表》(附件2)。對於不符合標準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業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對於限期整改到期後依然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場所”,由教育、民政科、環保科、村建科、文體衞、安全科、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法責令停業或予以取締。

(三)總結和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從治理部署開展情況、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經驗做法以及形成的長效機制等方面,形成工作總結報告並整理完善台賬資料。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成立工作組,採取明察與暗訪、街面走訪與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責令重新進行排查治理。對於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視此次“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落實本轄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

(二)明確分工,落實舉措。“九小場所”綜合治理要在古溪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場所”逐一錄入警務工作平台,落實“四個一”工作舉措,即對小場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職責和要求、發生火災的法律責任),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要求小場所(單位)“經營者作出一次承諾(承諾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要明確屬地監管機構、監管責任人和場所(單位)承諾責任人,並採取防損保護後固定在場所(單位)醒目部位。各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指導督促管理範圍內的場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紮實做好消防安全和宣傳工作。

(三)加強協作,從嚴治理。各相關科室、站所根據治理範圍和標準,對排查出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場所,要責令其當場或限期整改,同時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治理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實行綜合治理。對有人員住宿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證場所,要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對無證經營的場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門,由消防救援部門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請屬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由鎮政府牽頭實行聯合整治,確保消險除患。

(四)深化宣傳,提升意識。要充分發動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九小場所”綜合治理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理氛圍,曝光嚴重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與 “九小場所”經營業主講清當前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職責、管理要求和發生火災應承擔的法律和民事責任。針對“九小場所”火災特點,加強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升場所(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經營者和羣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請各相關科室、站所明確一名“九小場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負責人名單請11月10日下班前報古溪派出所社區民警辦公室。《“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登記表》《“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3,附件4)分別於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報送一次,治理結束時上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xx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xx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xx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羣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築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築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後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xx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範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於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範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xx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築外保温防護層破損開裂、脱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台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築嚴重問題;20xx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xx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xx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峯、建築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xx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xx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 20xx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範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户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xx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xx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xx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施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築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託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禦火災水平。20xx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 20xx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遊景區、醫療衞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築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業標杆示範單位;20xx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xx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xx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温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聯網。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xx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羣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xx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羣策羣力、羣防羣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裏、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並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彙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橋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採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範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複製、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範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於深刻汲取台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教訓切實加強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福建省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閩消安委辦〔20xx〕1號)、《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辦〔20xx〕14號)進一步全面提升我鎮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鎮部署開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全鎮高層民用建築基本情況,集中整治一批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難點、痛點問題,力爭實現高層建築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建築管理

主要問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定期檢測、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未按規定組建微型消防站或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等問題。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行為,未規範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消防宣傳培訓落實不到位: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頻次定期開展對居住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層建築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或“樓長”制度,真正做到每棟高層建築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作用,落實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健全完善城市基層治理機制,落實村委會、居(村)管理責任,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居(村)委會常態化巡查檢查。明確並落實高層建築物業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檢查消除隱患、宣傳教育培訓、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四個能力”。

(二)建築防火

主要問題: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或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堆放雜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問題。

工作措施: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完好實用。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採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對1998年之前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噴淋、報警系統的老舊高層住宅建築,要推動在建築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結合老舊高層住宅改造工程推動安裝簡易噴淋設施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建築電氣、燃氣

主要問題: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範。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其他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等問題。

工作措施:供電公司和新奧燃氣要對高層建築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整改電氣、燃氣問題。高層建築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外牆保温材料

主要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牆保温材料的高層建築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點排查這期間我鎮建設的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組織制定改造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組織實施。外牆保温防護層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嚴、開裂、脱落、裸露的,業主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修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積極組織業主籌集資金。設有建築外牆外保温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築,管理單位應當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牆外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築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構件時明火作業;外牆上現有廣告牌、燈箱等易產生高温發熱的設備元件要組織拆除,清理老化電線。

(五)救援場地

主要問題: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户外廣告設施和佔用消防救援場地和車道等問題。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構築物、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

工作措施: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對消防救援場地區域的立體空間內有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户外廣告設施以及在建築救援面設立的户外廣告設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務分工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職責分工,務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形成合力。

(一)各村,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築安全險。加強與超高層建築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築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將本次綜合治理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

(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部門實際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村鎮辦負責高層建築施工工地(含建築外牆改造工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管理區域內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縣氣象局依職責協助做好高層建築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燃氣部門開展高層建築燃氣管道、設施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園林部門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佔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火災隱患問題;督促供水部門落實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根據消防部門要求改造高層建築周邊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設施。依法清理影響高層建築滅火救援的户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築之間影響消防車通行或設置在建築外牆封閉門窗影響滅火逃生以及設置在消防救援場地內及周邊影響消防雲梯車作業的户外廣告設施)。

供電公司負責排查整改不符合規範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築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户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並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公安派出所負責排查整治由其規劃設置在高層建築周邊影響建築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

消防站履行綜合監管職能,提供消防安全業務指導,對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築開展消防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築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對高層建築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訓。

教育、工信商、衞健、民政、文體旅、住建、鐵路派出所、郵政等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在職責範圍內做好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民用建築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並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三)村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村常態化巡查檢查。村委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網格力量要開展針對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道暢通。加強對高層建築業委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指導超高層建築業主或其委託的管理單位逐棟按標準要求補建微型消防站,組織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羣體,要上門入户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防自救常識宣傳提示,指導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鄰里守望、幫扶關愛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或鄰里在緊急情況下協助老弱病殘羣眾疏散逃生。

(四)高層建築業主、使用單位、管理單位要按照《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定,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鼓勵聘用符合相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履職,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火災疏散逃生演練。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推行“樓長”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經常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高層火災自防自救常識普及。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救援場地區域和消防車通道,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禁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進電梯、入家門。

除上述職責外,超高層建築業主或其委託的管理單位按照《住建部應急部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強化超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結合超高層建築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築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託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管控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層消防安全管理作為城市安全發展的“紅線工程”,確保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體提升我鎮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對綜合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區分輕重緩急,在政策支持、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保障。將高層建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督辦任務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二)加強重點攻堅。要加大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層建築存在避難層和救援場地被佔用、擅自變更建築使用功能等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綜合施策,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運用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先進信息技術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總體效益。專項整治結束後,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高層建築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三)加強達標創建。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推動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高層建築管理單位、使用單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力度,督促所屬系統領域高層建築單位對照整治內容、措施和《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標準化檢查清單》(附件)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評,建立工作檔案。。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以及各類新媒體平台和高層建築、社區宣傳欄,發佈火災預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治理工作期間,要集中查處、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廣大羣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範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於懷亞嵇明來

成員:瀋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學校範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字【XX】24號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信息的蒐集、彙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範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幹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6

近期,平昌縣接連發生火災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提升大寨鎮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明確“政府領導、轄區主體、部門主責、消防指導、羣眾參與”的工作原則,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隱患,對標整改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方針,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7月7日-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一)社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社區消防通道雜物堆積;違規搭建的簡易棚、設置隔離欄杆阻礙消防通道通行、佔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等涉及火災隱患的建築;加強社區消防栓、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規範車輛停放,嚴禁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社區居民防滅火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實行 24 小時值班,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第一時間報告信息、第一時間處置火災。

(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市、醫院、學校、養老院、文化娛樂場所、旅館、火鍋店等消防重點單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齊全,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用火、用電、用氣管理是否規範,按要求設置消防控制室,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控制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煙花爆竹銷售營業點,各單位消防安全佈局、消防審批許可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查處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產經營場所。

(四)居民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居民住房建築物通道是否規範設計並保持暢通;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旅館消防栓、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管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增強居民防火意識和滅火能力,減少火災發生機率。

(五)校園及周邊環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規章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基礎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周邊消防安全隱患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情況,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確定工作成員

(名單見附件)

成 員:各村民委員會主任、鎮級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辦,由付良賢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安冬負責日常事務協調處理。

(二)開展業務培訓,摸底排查問題(7月8日-8月15日)

1.由安全辦牽頭組織,派出所對各轄區幹部和網格員進行消防檢查業務培訓,派出所準備相關培訓資料和公告,培訓內容務必科學實用,做到受訓人員熟知善用。

2.轄區主要領導牽頭,組織抽調專班人員和轄區幹部、網格員對所負責區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每日彙總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經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後,上報鎮安全辦,做到“日查日報、日報日清”。

3.鎮安全辦認真梳理各村(居)、單位上報排查的問題,分析歸納後提請召開工作協調會,組織各部門對排查問題進行會商研判。

4.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整改措施與建議上報鎮人民政府,鎮政府研究審定後再予印發具體整改實施方案。

(三)重點整治階段(8月16日-11月30日)

對第一階段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專項整治、集中整治和綜合整治”的工作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明確整改責任人,採取“一般隱患立即整改、較大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督辦整改”的方式進行重點整治,整治過程中各牽頭領導必須親自指揮、親自督辦、親自落實。

(四)督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再次對排查的問題和整改效果進行全面回頭看、回頭查,逐個檢查驗收、逐一複評銷號,認真總結先進做法和優秀經驗,及時歸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對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村(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組織2-3人業務骨幹參與專項整治,於7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報鎮安全辦,確保此次整治行動真查隱患實做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落實任務、迅速行動。各村(居)、各單位要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隱患管理台賬,落實治理清單、整改責任,到期驗收復查,在行動過程中要注重實際,不能弄虛作假,應付了事,搞形式主義。

(三)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村(居)、各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達到整治一片、見效一片、規範一片。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各村(居)、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驗收、考核問效。領導小組密切跟蹤關注整治開展情況,對工作作風不實、應付了事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依規依紀從嚴問責,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7

縣各中國小、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防火安全委員會“12。10”電視電話會議和xx《關於印發〈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蕪縣防字〔XX〕9號)文件精神,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紮實做好校園冬季防火工作,為“兩節”“兩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紮實有效開展,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建科,辦公室主任為麻繼忠,成員為楊佳懷、奚家興,具體負責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收集反饋工作。

二、實施步驟

專項治理按動員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和驗收總結階段3個步驟進行,時間從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全面部署;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職責量化任務。同時,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兒園根據專項整治要求,開展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要認真填寫“學校消防安全狀況摸底登記表”,並按時上報。自查整改工作必須在12月21日前完成,並形成自查報告,報縣教育局基建科。

2、組織實施。

(1)各校、幼兒園要緊密聯繫學生家庭,建立預防火災體系,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活動的開展,充分調動學生家長預防火災的積極性。

(2)各校、幼兒園要加強師生預防火災的教育,利用校園宣傳欄、廣播站、黑板報等創設氛圍,大力宣傳冬季放火;利用校會、班會等對師生進行教育。

(3)各校、幼兒園要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積極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兒園要對校園(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同時,縣教育局將配合縣政府做好督查驗收,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各校、幼兒園要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與XX年3月15前報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校、幼兒園要結合校園及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組織,切實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縣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全縣各學校、幼兒園的自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自查整改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將依法依紀處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責令學校、幼兒園限期整改。

(二)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專人,明確責任,認真仔細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難的,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縣相關部門支持,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校、幼兒園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為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逃生、自救、滅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嚴肅紀律,依法辦事。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辦事,切實履行職責。對於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除及時整改外,並通報批評;對於工作不力、失職的學校領導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四、治理重點

(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狀況。

(三)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況。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的設置、應急照明燈的安裝。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學生集體宿舍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

(六)按規定應設而未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或系統不能保證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築物周圍違法亂搭建,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築物周圍有影響消防車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8

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築抗禦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xx—20xx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紮實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緊盯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築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築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範措施,由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與屬地鄉鎮(街道)、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築,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採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由區縣政府掛牌,推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鄉鎮(街道)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區縣政府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結合民生實事工程實施,完成4100處高層建築電氣隱患整治。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範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採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範停放。

(二)鞏固“四項機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改防範機制。落實區縣政府屬地管理和市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築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xx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築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範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築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20xx年4月底前,各區縣按照“單位自查、鎮街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築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並建立完善新的基礎台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於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後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並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後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築,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採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後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各區縣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佔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三)提升“三項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築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築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築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範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並在顯著位置公示。鼓勵超高層建築聘用註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區縣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鄉鎮(街道)依法開展委託執法和賦權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各區縣選取超高層建築或典型高層建築打造消防管理示範標杆,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築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築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範疇。依託“全民消防安全學習雲平台”,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築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建築密集區布點建設小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築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出台《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範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重慶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源頭管控機制,確保與救援能力相匹配。編制運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市20xx年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築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區縣政府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範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三)強化督導問效。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督促指導。市、區縣兩級督查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台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築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各區縣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9

一、工作目標

對轄煙花爆竹6家銷售店,1家加油站,1家液化氣零售店,2家傢俬廠,5個村山林進行摸底排查,如對火災隱患和消防有隱患的企業進行定和不定的方法進行明察暗訪,並進行長效機制,提高管理能力。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鄉長,分管領導,村、企業所屬單位一把手,消防責任人為領導機構,安辦派出所為相關人員的領導辦公室,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安監所,電話:.

三、專項治理範圍

易燃,易爆和有火災發生的所屬單位,即加油站,液化氣,木材廠,山林。

四、整治步驟

時間從20xx年1月——12月底分2個階段

第一家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第二個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五、措施

執法整治,掛牌,整改體系,監督完善。

六、要求

各村、各企業、各業主統一思想,認清形勢,齊抓共管,責任追究。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0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雲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範》(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並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紮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幹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佔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於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1

為加強城鎮公共區域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進一步提升城鎮公共服務質量,減少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存量,強化城市抗禦火災能力,提升城鎮公共區域環境品質,依據省政府督查室《轉辦通知》(甘政督轉字〔20xx〕676號)文件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行業部門配合,按照“邊查、邊清、邊改”的原則,重點開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管理制度制定、輿論引導宣傳4方面的工作內容,短期內有效解決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電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充電和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實現消防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淨化。建章立制,進一步提升基層末端火災防控能力,形成電動車充電停放、消防車道消防設施管理、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在全社會形成不佔用疏散通道、按規定停放電動車、時刻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社會共識,基本形成物業服務企業自覺自律、街道社區有效監管、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人民羣眾自覺遵守的管理機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潔的城市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張掖市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機構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部署推進、抽查驗收等工作,抽查驗收工作另組成專班,人員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選派。

三、整治內容

全市範圍內的城鎮居民集中住宅小區(包括拆遷安置小區)、農村居民居住小區、建城區內公共建築、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住宅小區、公共建築、城鄉結合部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連廊、安全出口,損壞、挪用、遮擋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違章建築佔用防火間距,電動車違規停放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重點解決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維護、車輛秩序管理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深入自查自改,落實隱患自除。各縣區要廣泛宣傳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號召居民自查自改身邊隱患,重點查改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電動車亂停亂放;超負荷使用電熱毯、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違規充裝、儲存、傾倒液化氣等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網格管理員”對居民住宅樓、公共建築、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公共區域進行逐棟排查,清理樓道內堆放的廢舊家居、自行車等生活用品,打通疏散通道。要督促居民樓清理陽台內堆放的可燃物品,及時消除佔用、封閉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要開展一次居民用電安全大普查活動。規範敷設電氣線路,及時維修、更換老化電氣線路,定期進行電氣檢測;要嚴查隨意改電、接電、超負荷用電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物業服務企業要拆除永久性隔離樁、收費亭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在消防車通道畫定黃色警示線標識;加強對小區業主私家車的管理,規範車輛停放,堅決制止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在已專門設置電動車充電及存放場所的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築的公共部位、首層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隨意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的,要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立即改正。

(二)全面排查摸底,嚴懲違法行為。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充分發動社區村組、公安派出所、應急所等基層網格管理力量,逐個住宅小區、公共建築及城鄉結合部開展檢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狀況,建立排查底冊和台賬。公安派出所要履行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督促整改。對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等違法行為,各級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嚴厲實施行政處罰。

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等維修費用較大的,物業管理企業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問題可以緊急啟動維修基金的政策規定,按照程序啟動維修基金儘快修復。各級政府要主動作為,公安、城管執法、住建、消防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用足用好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臨時查封等剛性執法措施,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隱患問題。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制定整改方案,並落實臨時性防範措施。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要提請政府統籌解決、掛牌督辦。

(三)強化源頭把關,完善基礎設施。所有住宅小區必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對已投入使用、未設置集中停放電動車和充電裝置的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築,物業管理單位要立即規劃集中停車區、新增充電樁。對擬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區、公共建築,要將配建電動車庫(棚)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集中充電設施等內容納入規劃設計及工程驗收環節。對消防設施、集中充電設施配置不到位的老舊住宅小區和城鄉結合部公共區域,鄉鎮街道要全面排查摸底,提請政府將其納入政府改造工程,列出計劃儘快補建到位。要強化住宅小區消防車道和滅火救援場地、登高場地管理,劃定黃線區域,設置警示標識;對確實存在停車難的老舊小區,可以通過綠地調整等措施增設停車場地,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勵、推動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以及居民家庭增設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燃氣泄露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增強本質安全性。

(四)創新工作舉措,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探索實用舉措,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模式。推動每個小區建立一個微型消防站。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由鄉鎮街道、社區及村(居)委會幫助指導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組建或引進物業服務企業入駐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綜合採取增補車位、建設立體車庫、周邊單位閒置車位停放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解決停車難問題。所有住宅小區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固化整治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探索出台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五)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輿論氛圍。各縣區、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户外視頻、LED電子顯示欄、社區櫥窗等宣傳載體和媒介,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發動,,鼓勵市民羣眾自查自改身邊火災隱患,切實增強業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絡、微博、微信等載體,大力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消防通道違法停車的危害後果、法律責任,正確引導廣大羣眾及社會力量支持,共同參與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全員共同參與居民住宅區消防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11月29日)。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公共建築每棟樓單元門口張貼《通告》,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劃定消防車通道。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棄管的、企事業和產權單位自管或產權界定不清楚的住宅小區、公共建築及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由鄉鎮街道或企事業和產權單位分別負責開展以上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30日-20xx年5月31日)。鄉鎮街道成立專班組織專門力量對住宅小區、公共建築、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方面的隱患問題建立台賬,責令改正。隱患整改完畢,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要立即申報復驗,由鄉鎮(街道)組織複查,複查合格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確定責任人,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隱患反彈或新增。對拒絕改正或整改不徹底的,要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並報上一級政府綜合整治。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督促物業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三)鞏固驗收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將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成效納入縣區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市政府將每半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每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並在全市範圍通報。對專項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未按時完成整治工作任務的,將嚴肅追責。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落實相關責任,規範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強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擔負起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組織機構,精準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以革命鬥爭精神善於解決問題,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指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增強工作主動性、前瞻性和實效性,毫不鬆懈地抓好當前火災防控工作,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結合專項行動要求,健全定期會商、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協調配合,強化隱患防控和應急聯動,合力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跟蹤問效,狠抓落實。專項行動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考核內容。各縣區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要強化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及時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連續發生火災事故且影響重大或者火災造成惡劣影響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並對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2

為進一步做好金峯地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嚴防“9.23”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做到“舉一反三”,徹底消除消防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結合我鎮舊屋區消防安全工作實際,決定在轄區內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和目標

本着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狠抓舊屋毗連區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地區安定穩定。

領導機構

成立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許敏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金峯派出所所長、司法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鎮黨辦、綜治辦、安辦、電信支局、金峯供電所、金峯工商所、金峯有限電視台、城管中隊、自來水公司、義務消防隊及各村(社區)主幹等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雲俤兼任,工作人員等組成。

專項整治的重點

1、舊屋區的居民住宅區、商業店面;

2、舊屋區的木屋毗連區。

專項整治內容:

1、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宣傳工作,組織制定村間防火公約。

2、進行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採取強有力措施將“二合一”、“三合一”及舊屋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商業店面人員搬離。

4、關停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內商業店面,凡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舊屋區內亂搭電線現象,落實好舊屋區電線及其他線路整改工作。

6、嚴禁將舊屋房租賃給他人居住,落實好村(社區)防火巡視等制度。

7、做好舊屋區以及無物業小區的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專項整治要求及責任領導

1、金峯村、金峯社區分別負責轄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居民搬離工作,對特困户、五保户、二女結紮户等名單進行張榜公佈,上述對象中經公佈無異議的,由鎮政府審核批准後,每月給予50元補貼。

時間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2、金峯供電所負責對舊屋區住户所有連接到每户電錶內外線路進行改造,由柯寶水主席負責牽頭協調電力部門,陳木珠副書記、鄭學鬆副鎮長及兩村居主幹負責落實到户(舊屋區每間房屋內的老化電線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確屬困難户的,經所在村(社區)和鎮政府審核把關確認後,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補貼)。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3、對舊鎮區木屋房屋外的電力、電信、廣電等各種廢棄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項工作由柯寶水主席牽頭電力、電信、廣電等部門分別進行落實(有用的整理清楚,無用的一律剪除)。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4、對舊鎮區房內的商業店面進行逐一排查,對不具備營業條件的,立即責令其關閉;對拒不服從的,組織職能部門採取強制措施,公安部門主動介入。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收集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所有材料,並上傳下達,各村(社區)負責發放到户,並在顯要位置張貼。

時間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6、其他村(社區)參照金峯村、金峯社區的做法,分別由包片黨政領導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認真落實,對所管轄的村(社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整治,並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上報到辦公室,對經查存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上報,並納入鎮專項整治重點範圍。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各包片領導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有“安全責任大於天”的意識,要把握好隱患排查整改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的時間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整改要實。各黨政領導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面對問題不迴避、整改落實不走形式,對安全問題發現一起,解決一起,對經努力確定無法整改的以書面形式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上報的文件要交由責任領導簽字,要做到文件存檔、照片留底、錄像存盤、有檔可查。

3、力度要大。各黨政分管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時保證完成各自任務。辦公室要根據上述各項工作的具體要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抓好落實,並及時將瞭解掌握到的情況上報給鎮主要領導,對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員,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依法予以查辦。

4、驗收要到位。待隱患排查整改結束後,於11月初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對整改區域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形成彙報材料,上報主要領導,存檔備案。由鄭允輝副書記、陳潤官副鎮長負責落實。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整改落實好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對仍存有安全隱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點進行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較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3

按照省公安廳、建設廳、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轉發公安部等六部局關於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確定自20xx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範圍及重點

這次專項治理的範圍為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

治理的重點包括:

(一)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採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在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中商業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二、各部門職責

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排查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掌握彙總全市專項治理開展情況。

市經貿委:調查掌握行業內商場、超市、市場等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積極督促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嚴防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市規劃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將欠缺部分納入規劃,列出建設計劃,並負責新建消火栓的定點、定位工作。

市建設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給水管網,確保消防用水;對現階段確有困難無法保證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對搭建違章建築佔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責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負責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完整好用。

市安監局:督促各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協調重大火災隱患整改。

市工商局:調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機關注冊登記的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數量,對未登記註冊擅自開業的依法予以取締;對已經登記註冊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責令其限期變更、註銷或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市人防辦:指導、督促本系統內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職責、弄虛作假和拒絕整改的,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行政、紀律處分,並督促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消防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各縣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保障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名),負責全市治理工作的實施。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人員和責任,加強組織領導。7月10日前,各縣區要組織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轄區內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深入調查摸底,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基礎台帳。各縣區要針對這次專項治理的範圍,認真開展調查,切實摸清商場、市場的基本情況,並逐一登記在案,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台帳。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場市場底數清。對轄區內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商場、市場要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單位基本情況清。單位的建成投用時間,建審驗收及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及單位的規模、員工數量等情況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狀況清。每個單位存在的突出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要登記在案。公安消防部門對商場、市場的歷次檢查情況、依法採取的督改措施等情況也要逐一登記清楚;四是具體整改措施清。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當地政府採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情況要有詳細記錄。調查摸底工作要於7月20日前完成。

(三)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營造濃厚專項治理氛圍。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治理的內容、要求和重要性,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濃厚氛圍。要繼續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凡未經培訓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人員要全部培訓一遍。

(四)堅持聯合執法,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各縣區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部門要按照國家六部局的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責任,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積極的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年底前徹底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商場、市場,不能保證消防安全的,要堅決責令其停業整改,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事故。

(五)嚴格督導檢查,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治理工作中,各縣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嚴格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確保治理成效。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專項治理活動結束後,各縣區要將本地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於9月5日前分別報市公安局、建設局、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提升“331”長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動落實區鎮兩級機制辦建設工作,根據蘇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蘇府辦〔20xx〕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向好,牢固樹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標追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科學處理查隱患與抓整改、治已病與防未病、立當下與促長遠的關係,全面提升“331”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全力推動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統領與多元協同相結合。堅持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建立完善全層級貫通的組織體系,形成黨政發動、專班推動、條塊聯動、羣眾互動強大合力,走出符合太倉實際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堅持以人為本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以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標準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實現基層消防安全長效常治。

(三)堅持傳統手段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融合行政、經濟、法律等傳統手段,創新數據賦能、智能應用、網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適應形勢任務新變化,不斷為“331”治理注入新動力、實現新增長。

三、主要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

1.明確治理範圍。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攻堅解決什麼問題,將治理重點繼續聚焦出租房(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場所和電動自行車等四個領域,集中資源力量一體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2.完善標準規範。針對性完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三張清單”,提優升級系列安全整治標準,進一步解決好乾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等問題,做到防住明火、控住闇火、兜牢底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

3.強化高位統籌。市級層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地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實體化運行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辦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主任)擔任,日常負責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擔任。

4.調優運行體系。市機制辦統籌負責定標準、給政策、強保障、嚴督導、抓考核等職能任務。根據蘇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撤併調整原有“331”機制辦常駐部門,現常駐部門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務中心)、資規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消防救援大隊等9個部門。市機制辦內設7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羣租房)工作組、“三合一”工作組、小餐飲工作組、電動自行車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其中,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羣租房)組和2個督查組由市公安局派員牽頭負責;“三合一”組、小餐飲組、電動自行車組分別由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派員牽頭負責;其他常駐部門分別派員參加相關工作組。市機制辦調優後常駐人員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務中心)、市應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氣辦)2人、市消防救援大隊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駐部門各1人。

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雙組長”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街道、開發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運行工作。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市級模式,設置綜合組和若干整治業務組,人員按照“選調+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職進駐,也可與安監辦、消安辦合署辦公,原則上鎮(街道、開發區)機制辦常駐人員應配備10人以上。駐辦人員考核考評、工作績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鎮區、街道“331”機制辦負責。

(三)壓實安全責任

5.完善責任體系。堅持“屬地主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原則,“331”機制辦更好發揮協調推動作用,牽頭完善會議、通報、督查、約談、報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

6.落實屬地責任。高標準建強用好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331”機制辦,以鎮(街道、開發區)為基本責任單元、村(社區)為最小治理單位落實落細治理要求。

7.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職責法定”原則,切實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執法優勢、技術優勢,履行好主管職能。

8.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制度規範,督促單位主管、場所業主“當好第一責任人”,強化管理措施和宣傳教育,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級治理方式

9.強化科技賦能。大力應用“331”治理機制大平台,全量匯聚基層消防業務數據,集成形勢分析、質態監測、指令傳遞等多維功能;強化“331”智能場景開發應用,積極推廣物防技防設施,提升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預防能力;全面推進“331”分級分類管理,精準評估監管對象安全等級,差異化開展監督檢查和安全管控,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向高風險對象。

10.規範執法查處。深入研究出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力、燃氣等法律條例適應場景,強化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高效對接,形成高質量執法範本,強化法律震懾效應。

11.提標示範創建。高標推進老舊小區、商業街區、村(社區)三項示範創建活動,一體抓好既有示範點“回頭看”和新增示範點“打磨精塑”,完善評審制度,嚴格驗收標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着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範集羣。

12.做實共治格局。充分發揮“331”治理積累的民意基礎優勢,深化火災隱患網格化社會治理,完善受理舉報、快速處置、辦結反饋閉環鏈條,調動市民羣眾參與火災隱患治理的積極性。探索自主申報、自主檢查、自主整改的現實場景,倒逼企業和業主落實主體責任。

(五)夯實配套保障

13.完善輪崗制度。9個市級常駐部門挑選精兵強將全脱產進駐市機制辦,內設工作組負責人須選派在職幹部,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每1年輪換1次,必要時經市機制辦和派駐單位負責人批准可視情延長。

14.規範內部考評。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機制辦建立完善內部考評制度,嚴格常駐人員借調期間的考核評估,考評結果作為常駐人員在原單位職務職級晉升、優秀公務員評選、個人評優等重要依據。

15.加大經費保障。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將“331”治理機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基礎建設、人才培養、平台開發、宣傳教育等支撐力度,做到足額保障、規範管理、科學使用。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