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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範文(通用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範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範文(通用6篇)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1

為了加強我校教師隊伍的管理,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指導,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班主任競爭上崗和班主任選擇科任教師的用人機制,競爭聘優,優勝劣汰,實現教育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構建和諧校園。

二、競聘任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編設崗,以崗定員,以職定責。

2、堅持擇優聘用,優化組合原則。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以政教處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為核心聘任科任教師。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方案、職數公開,聘任過程公開,聘任結果公開。

4、堅持雙向選擇的原則。

5、堅持教學第一線優先的原則。

6、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教職工的申請和特長,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長。

三、競聘對象

1、主要是本校具備相應資格的教職工;

2、下列人員可直接聘任:

(1)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或教齡男滿30年、女滿25年;

(2)市及以上骨幹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

3、學校在編中層以上幹部,按幹部聘任原則另行聘任。

4、免競聘人員

(1)經批准長期病休的

(2)經批准內部退養的;

(3)經批准外出交流的;

(4)經批准借調人員。

四、競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本職工作,履行職責,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

4、具有相關崗位的文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教師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普通話水平要達到相應學科要求。其它崗位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如無證書,要經考核,確有能勝任受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並能承擔滿工作量。

五、崗位設置

(一)編制情況

20xx年市教育局下達我校編制為49人.

(二)具體崗位設置情況

1、學校班子(6崗):校長1崗、書記1崗、工會主席1崗、教學副校長1崗、德育副校長1崗、後勤副校長1崗。

2、教務處(2崗):主任1崗、教務員1崗。

3、教科室、體衞藝處(1崗):主任1崗。

4、政教處:(1崗):主任1崗。

5、總務處:(1崗):主任1崗,會計1崗。

6、分校區(1崗):負責人1崗。

7、班主任(14崗):本部11崗,校區3崗。

8、教學人員(44崗):

9、後勤人員(3崗):採買1崗;維修1崗,車輛1崗。

六、競聘程序

1、制定《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公佈學校編制總數,學校崗位設置情況,崗位職責及崗位待遇。

2、教職工個人遞交應聘申請。

3、教職工競聘工作小組根據應聘對象的意向,層層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學崗人員;第三步,聘任其它崗位人員。

(1)我校實行教師上崗逐級聘任的辦法,召開教師競聘領導小組會議,根據個人申請,結合個人工作能力、實際教育教學水平、師德表現、考勤、工作量、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並根據班主任工作經歷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結合師德表現、考勤、教學成績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課教師。

(3)設崗分年級、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級、後中年級、再低年級的先後次序進行。

(4)評聘結果由聘任領導小組批准並備案。

(5)學校管理崗位由學區和校委員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競聘。

(6)學校領導必須參加教學崗位的競聘。

(7)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多人應聘,由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個人師德表現、工作能力、考勤、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崗位設置數量進行投票決定。

(8)如果出現崗位空缺無人應聘,由領導小組從所有應聘教師中擇優聘任。

(9)如果出現某一崗位的所有應聘教師都沒有被聘任,該崗位空缺,由聘任領導小組協調調劑或空崗另聘。

(xx)不服從應聘領導小組調劑者,一律不聘。

4、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張榜公佈。

5、安置處理落聘教職工。

七、受聘教師的管理和待遇

1、學校制定相關崗位的責任目標,受聘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教師的工作情況學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評優、評先、晉級、津貼掛勾。

2、受聘教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內部管理制度辦法,享受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等待遇。

八、落聘教師的安置和處理

對落聘教師學校要給予人文關懷,盡力在學校內部安排工勤服務崗位;對不服從安置的教師,按市區相關文件處理。對未能競聘到任何崗位的待崗教師,第一年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時間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二年仍未競聘到崗位,只發放基本工資,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三年還未競聘到崗位的,基本工資造冊發放,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學區進行業務學習,準備最後一次的競聘;第四年都未競聘到崗位的教師停發基本工資,上報到學區和市教育局處理。

九、聘任實施步驟

1、8月22日—8月23日:宣傳發動階段,學校管理崗位、班主任競聘;

2、8月24日:教職工填寫競聘意見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學崗位競聘;

4、8月27日:其它崗位應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師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報競聘上崗名單。

十、組織領導

組長:王xx

副組長:張xx李xx

組員:李x田x熊xx

十一、特別説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有權隨時予以解聘或待聘。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造成極壞影響的;

(2)出現重大教學和安全責任事故的;

(3)嚴重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計劃生育、或信訪受到處理的。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2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加大教育改革的步伐,解決國中師資相對富餘,國小師資相對匱乏的問題,根據上級教育部門相關文件精神,通過雙向選擇

合理配置資源,使人才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發揮效益。具體方案如下:

一、實施教職工聘任制的原則:

1、以編定崗、按需設崗、依法管理的原則。

根據中心學校核定的可聘數和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實行競聘上崗。

2、“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學校根椐教職工的思想、身體、業務素質以及工作表現等情況,重在“德、能、勤、績”的綜合考評,堅持合理組合、優勢互補。

3、相對穩定的原則。

考慮到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實施聘任制時遵循“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本着“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的態度,遵循“認真負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擇崗原則,

二、教師任職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師德良好。

2、熱愛學校,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團結協作的精神。

3、具有正確的人才觀、教學觀、質量觀,能嚴格按照上級育人標準、教學標準、評價標準進行教育教學。

4、具有擬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與職業道德。

5、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能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交給的任務,並努力把它做得最好。

三、成立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樊曉民 副組長:黨勝凱

成員:馮金城、杜 鋒、王增戰、忽曉娜

四、崗位設置(共53人)

1、領導崗位:6人

2、專業技術崗位:40人

語文 8人 數學 7人 英語 8人 物理 3人 化學 2人 政治 2人 歷史 1人 地理 2人 生物 2人 體育 2人 音樂 1人 美術 1人 環境 1人

3、工勤崗位:7人

五、聘任的程序:

1、中心學校聘任小組根據中國小辦學規模核定可聘教師及各學校崗位數,提出初步設崗方案。

2、召開教職工大會,學習、宣傳本次聘任工作原則和方法。

3、公示聘任崗位,教職工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填寫《教師工作“雙向選擇”意向表》,聘任小組在教師自主選擇的基礎上進行初步定員。

(各老師填寫意向表時,選擇願承擔工作摺合課時應不低於國中教師平均周工作量12課時)

4、聘任小組根據教師師德、本學年每次考試的成績、平時的考勤、學生評價、以及平時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的完成情況,在校內擇優聘用。

5、在聘用時,當雙方選擇不一致,應相互協商,如教職工願意服從學校安排,應予聘用。在聘用期內,如確需要變更崗位時,必須經雙方同意。

當學校從有利於工作出發或因學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師變更崗位,原則上被聘用教職工應服從需要。

六、聘任時間及相關説明:

1、7月7日,學校公佈聘用結果,未聘用教師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工作。

2、本方案的解釋權為學校。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3

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為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優師優教,根據《##市推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xx市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及《##市教師退出教學崗位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學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競聘目標

通過競聘上崗,實施教師全員聘任制,優化師資結構,健全學校內部用人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實現“學有良教”的目標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

二、競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

2.堅持以德為先、能力為重、注重實績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三、競聘對象

塘下教育學區中國小、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競聘條件

(一)師德表現: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年度師德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

(二)教學業績: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能勝任崗位職責。年度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態度:團結同事,有協作精神,積極鑽研,主動完成學校的各項工作。專任教師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學歷。

五、組建機構

(一)學區成立“縣管校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本學區教師“縣管校聘”工作。

(二)各校成立競聘上崗領導小組和人事爭議仲裁小組。視學校規模由3-11人組成。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和人事爭議仲裁小組名單需經集體研究並徵求廣大教職工意見,在校內公示後報學區審核,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1、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本校行政領導、工會、教師代表若干名組成,負責審查競聘人的競聘資格和本校競聘組織實施工作。

2、人事爭議仲裁小組由本校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教師代表若干名組成,書記任組長,如書記和校長兼任的,一般由副書記或工會主席擔任組長。負責本校教職工意見的收集和反饋,依法監督程序的公開公正,對競聘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糾紛進行調解。

六、競聘方法

競聘以學校為單位,按照相關政策要求,採取分步推進、逐級競聘方式進行。

(一)首輪校(園)內競聘各學校按實際,分類公佈競聘崗位名稱、崗位數、崗位條件及崗位職責等,參與校內競聘的教職工填寫競聘意向表,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競聘。採用崗位匹配度展示(佔25%)、民主測評(佔25%)、業績考核(佔50%,包括職業道德、評先評優、學歷職稱、教科研成果及考勤等,業績時限為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業績考核具體細則由各校根據情況自行制定,也可參考xx教育學區縣管校聘業績量化考核評價標準)。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從高到低擇優聘任。缺編學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師比例一般不超過聘用崗位的98%(低於1人的學校按1人計算),同時不得低於聘用崗位的90%;

超編學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師的人數一般不超過編制數加上超編數50%的和,同時不得低於聘用崗位的90%。為了保證公平公正,競聘過程全程公開,學區派員現場監督。競聘結果報學區初審,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聘用。

(二)直接聘用和組織調動直接聘用對象指近3年內退休人員(20xx年適用對象為2022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員),經組織選派參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青)、上掛的教師,離崗退養教師,傷殘退伍軍人轉崗教師,交流歸隊教師,見習期內的新教師,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師。直聘對象可直接安排或競聘學校設置的直聘崗位,報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公佈,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

繼續實施教師、校長交流工作,依據資格條件、任教學科、個人申請和學校意見,確定校長、骨幹教師和普通教師交流名單,具體交流學校、崗位服從市教育局安排。尚未落實確定的流動、交流對象,需參加原單位競聘。

孕期與哺乳期的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有關診斷材料,哺乳期為12個月(從孩子出生日計算)。

重病人員指患有現醫療條件下短時間內難以治癒的,原則上按規定程序須連續請假6個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療期的人員。重病人員須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報學區初審,並報市教育局審核確定。

由於工作原因,校級領導轉崗被聘任為責任區督學,編制由市教育局單獨劃給聘用學校,不再參與學校競聘。

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也可參加競聘上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崗位。組織調動的對象由教育局直接調配,不再參與當年度競聘。

(三)二輪學區內競聘二輪競聘對象為首輪競聘落聘人員。各學校空缺崗位由學區統一公佈後,競聘人向意向學校遞交申請,參加二輪競聘。二輪競聘只限報一個學校,但可報多個崗位,甚至服從調配。經考核聘用人員報學區初審,並報市教育局同意後聘用,已聘用人員不再參與二輪競聘。

(四)組織調劑市教育局根據兩輪競聘結果和實際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對待聘人員進行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對沒有競聘上崗且不服從組織統籌調劑安排工作的,原則上在上期聘用學校培訓或跟崗學習,待崗期間應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並由學校進行考核,待崗培訓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待崗期間,繼續在上期聘用學校享受待崗待遇。發給基本工資和不超過5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考勤獎部分可按實發放)。

(五)聘任錄用競聘工作結束後,學校將競聘結果上報學區初審,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聘用。

七、崗位競聘

(一)校級領導聘任學校校級領導根據管理權限由市教育局根據學校領導幹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相關規定考察任命。校級領導須面向全校教職工作就職演説。

(二)中層幹部競聘根據編委辦文件規定中層職數,設定中層崗位,按時公佈。中層幹部競聘可通過兩種方式進行:其一可參照《##市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試行)》(xx教人【20xx】270號)文件精神由學校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的相關程序確定;

其二可採用崗位匹配度展示、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根據考評總分從高到低擇優聘任。有意向參加中層競聘的教師(包括符合條件的原中層幹部),填寫《學校中層幹部競聘申請表》,在規定時間提交校長室。其他教職工也可聯名推薦。考評組由校級幹部、工會主席組成,校長任組長。聘任完畢後,如有空缺中層崗位,由學校考評組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的相關程序上報發文明確。工會等羣團負責人按規定確定後不再參與中層幹部競聘。

(三)班主任競聘公佈班主任崗位(凡申請教學崗位老師都有承擔班主任工作的義務)。班主任確定可通過兩種方式進行:其一可參照《##市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試行)》(xx教人【20xx】270號)文件精神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聘確定;

其二可由教師個人申請和崗位競聘領導小組推薦相結合產生候選人,填寫《學校教職工競聘申請表》。考評組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或相應人員)任組長,德育線為自然組員,其餘組員在崗位競聘領導小組中抽籤產生。可採用崗位匹配度展示、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總分從高到低擇優聘任,班主任自然聘任為相應的學科教師,未聘人員參加科任教師競聘。待聘任完畢後,如有空缺崗位,由考評組提名,提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討論研究通過。

(四)段長教研組長競聘公佈段長和教研組長崗位。段長和教研組長確定可通過兩種方式進行:其一可參照《##市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試行)》(##教人【20xx】270號)文件精神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選聘確定;

其二可由教職工自薦和教學副校長(或相應人員)提名相結合產生候選人(已聘任的班主任也可申報),填寫《學校教職工競聘申請表》。考評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中層幹部為組員。可採用教師崗位匹配度展示、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總分從高到低擇優聘用。待聘任完畢後,如有空缺崗位,由考評組提名,提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討論研究通過。

(五)學科教師競聘根據學校教師崗位設置總數,減去行政人員、班主任、段長、教研組長對應的學科崗位,公佈實際學科崗位。由教師個人申請,填寫《學校教職工競聘申請表》。考評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學線為自然成員,其餘組員在競聘領導小組中抽籤產生。採用崗位匹配度展示、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或由考評組和全體已經被聘任的班主任現場投票打分、業績考核量化結合的方式。分組、分學科按照崗位數聘任,根據總分由高到低分學科聘任。未聘人員可以申請教輔崗位的競聘。可能缺少的崗位由校內調劑、校間競聘或學區統籌安排。

(六)教輔崗位競聘學校公佈實際教輔崗位。由教職工個人申請和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推薦相結合產生候選人,填寫《學校教職工競聘申請表》。當崗位沒有專職應聘時,學校可由相關已聘人員兼任,兼任按一定的工作量計算。考評組由分管後勤的副校長任組長,組員由校辦、總務處為自然組員,其餘組員在競聘領導小組中抽籤產生。採用現場演講、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業績考核結合的方式。入聘人員具體工作崗位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統籌安排。

(七)待聘人員相應崗位競聘工作完畢後,若待聘人員較多,學校尚有空缺崗位,則通過全體教師民主測評,根據民主測評排名順序產生落聘人員。

(八)二輪學區內競聘第一階段校內競聘工作結束後,各校將空缺崗位及待聘人員上報學區。待學區統一公佈各校空缺崗位後,首輪落聘人員,填寫《教職工跨校競聘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參加二輪競聘,由各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要求,經考核量化現場演説打分,按需選定初步人選,報學區初審,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聘用。落聘人員由學區組織協調或報教育局統籌安排,不服從安排的視為待崗人員。

(九)競聘要求每一輪競聘中,在規定時間內,無特殊原因不提交個人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競聘資格。對已競聘上崗人員,由學校綜合協調,統籌安排,確定其具體工作崗位。教師競聘崗位填寫申請表時,須填寫一份承諾書,承諾以下內容:

1.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調配,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願意承擔滿工作量和適當的超工作量,熱愛學校。

3.按學科標準及要求履行工作職責,教書育人。

4.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為人師表。

八、時間安排

5月10日——15日:傳達上級相關文件;

成立學區縣管校聘工作領導小組。

5月21日——31日: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

6月1日——21日:公佈學區學校競聘方案、公示二個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教師縣管校聘管理宣傳工作。

6月22日——25日:完成業績考核和民主測評。

6月26日——7月1日:中層幹部競聘、段長教研組長競聘、班主任競聘、科任教師競聘、教輔崗位競聘、上報首輪落聘人員名單及空缺崗位。

7月2日——5日:學區公佈各校首輪競聘後空缺崗位、跨校競聘,學區協調安排。

7月6日——7日:上報競聘結果,簽訂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項

各校參照本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召開教師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後,制訂相應的競聘方案,報學區審批後再組織競聘。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4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職稱競聘工作,體現公平、公正、重能力業績,兼顧資歷的原則,根據市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競聘對象

具有國小教師任職資格的我校在職在崗的教師。

二、競聘原則

根據教育局下達我校實際名額,在注重能力與實績的原則下進行競聘,職稱競聘必須由教師個人申報,考核小組由校長室、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組成,考核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三、量化辦法

第一項:職務(不累計積分)校級班子成員6分,處室主任計4分,副主任、年級組長及其他行政財務管理人員計3分,教研、備課組長計2分(以上任職達三年計全分,不足三年的折半計分)。

第二項班主任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滿3年(2分),任現職以內1-2年(1分),申報職稱當年擔任班主任另加0.5分。

第三項教齡、資歷:教齡有一年計1分,專業技術職務每年計0.5分,

第四項學歷:中師2分,專科3分,本科4分,碩士5分。

第五項年度考核: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優秀的一年1分,此項最高2分。

第六項:榮譽稱號

1.任現職以來,被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獎勵的,如記功、嘉獎、名教師、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師德標兵、優秀輔導員、模範班主任等,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3分,鎮校級1分;教育和其他部門聯合表彰的單項獎積分順次減1計分。

2.任現職以來分管工作成績突出,受國家、省、市、縣、鎮(校)表彰的校級領導分別計5、4、3、2、1分,中層正職折半計分,中層副職三分之一計分。

3.被評為學科帶頭人:市級5分,縣級3分;教學能手:市級3分,縣級2分

第七項:教育科研

1.教育教學論文:

a、在縣級組織的論文評比中,一等獎的得1.5分,二等獎的得1分。

b、在市級論文評比中,一等獎的得3分,二等獎的得2分,。

c、在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評比中,一等獎分別加5分、4分;二等獎分別加4分、3分;三等獎分別加2分、1分。

d、在市級、省級、國家級教育類報刊發表論文,分別加4、5、6分。論文必須是教育正規刊物(不包含增刊、專題集、專刊、內刊和論文集),獲獎與發表論文必須經學校教科室審核確認,均以18分封頂,同一篇文章只記最高得分,不累計積分。

2.任現職以來,作為立項課題研究工作負責人的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課題未結題的減半計分,參與課題研究,有一定研究成果的按負責人標準減半計分。

3.任職期內,堅持以學生髮展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主動投身新課程實踐,教育教學效果好的加3分。積極參加校本教研,在學校、聯盟校組織的活動中開設講座或專題發言的沒參與一次計0.5分。(不超過3分)

第八項:工作業績

(一)指導的學生在正規報刊發表作品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准的各級各類競賽中獲獎(不含優秀獎),有多級獲獎或發表的,按該項最高標準計分,此項5分封頂。

國家級 省級 市級 縣級 鎮校級

等級獎

等級獎

不受等級的限制

不受等級的限制

不受等級限的制

2分/人次

1.5分/人次

1分/人次

0.5分/人次

0.1分/人次

(二)課堂教學

1、任現職以來,課堂教學競賽在市級以上獲等級獎的計5分,市級一二等獎的分別計4、3分,縣級一二等獎的分別計3、2分;公開課市級的3分,縣級2分。(同一課不重複計分)

2、近二年所任班級所教學科(指語文、數學、英語)在每學期期末調研成績居本年級上游的得20分,中游的得15分,下游的得10分。其他學科或非檢測到的學科的人員,根據任教學科的相關工作目標要求,由考核領導小組按A、B、C三等進行評分納入計算。

(三)工作量:任職期內周課時量低年級達16節,中年級達14節,高年級達12節,其他學科達14-16節為滿負荷計10分。經主管部門任命的學校幹部按規定計算課時,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減4課時計算工作量,課時不足的,每少一課時扣0.5分。任現職以來,任教畢業班主要學科3年(含3年)以上的加3分,不足3年的加1分;任職以前任教畢業班主要學科5年以上的'加2分。

第九項:支教得分:到岡小工作以後(任現職以來)必須要有一年到偏遠薄弱學校支教或村小任教的經歷,支教一年的得5分,校級幹部和特殊崗位人員不列入支教對象的可享受支教同等得積分。

第十項:繼續教育:任現職以來,參加學校或教育局組織的各類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且獲得相關合格證書或結業證書的,縣級得0.5分,市級得1分,省級得1.5分,國家級得2分。

第十一項:男教師55週歲以上(含55週歲),女教師50週歲以上(含50週歲)或患重大疾病的人員,不受積分限制,在硬件符合的情況下經考核組通過後可照顧直接參加競聘。

五、其他説明

1、任現職以來,沒有在校級以上範圍開設過公開課、示範課、觀摩課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競聘。

2、任職以來因從事有償家教、考試作弊並查實的,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造成一定影響的不得參加競聘。

2、任職以來在市、縣局以上部門組織的各類檢查視導中被通報批評並未改正的不得參加競聘。

3、拒不服從領導分工,工作嚴重失誤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曠職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工作達一年以上的不得參加競聘;

4、按積分高低和學科比例確定申報人員職數。在競聘同分的情況下,依次看教齡,時間長者優先;如競聘積分、教齡相同,專業技術任職年限長者優先。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5

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資源,實現人員結構優化,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根據陽人社發(20xx)1號文《關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制訂範海中學教師崗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崗位競聘的原則

1、按需設崗原則。根據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結合學校現有教職工數量,科學合理設置管理、教學、教輔、工勤崗位。按崗聘任,按崗定責,按責考核。

2、雙向選擇原則。聘任遵循學校和教職工“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學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職工可以應聘或拒聘。

3、優化組合原則。堅持合理組合、優勢互補,提高整體效益,崗位競聘要有利於學校教學循環制的實施。

4、陽光操作原則。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規範操作,實施方案經教師大會討論通過並報縣教育局批准。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公開編制、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任務、崗位聘任條件、聘任程序、聘任結果,對申報崗位人員擇優聘任。

5、統籌兼顧原則。既任用年富力強的中年教師,又重視培養使用青年教師,同時維護老年教師的權益。

6、循序漸進原則。按照縣教育局《意見》精神,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穩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為崗位競聘工作深度實施積累經驗。

二、崗位設置與聘任

校級幹部由教育局等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聘任管理,中層幹部由學校聘任管理,年級主任由校長聘任管理,班主任、語數英學科教師經雙向選擇由年級主任實施聘任管理,技能科專職教師由教務處聘任,委託綜合組教研組長管理,教輔後勤經雙向選擇由總務處實施聘任管理,教研組長由教務處實施聘任管理。

(一)行政及管理人員:

校級幹部由上級主管部門聘任管理,中層幹部由學校聘任管理,任期三年。

(二)年級主任:

1、年級主任由校長聘任管理,任期兩年。

2、崗位設置:3人,三個年級主任各1人;

(三)班主任:

1、雙向選擇,由年級主任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崗位設置:12人;其中每年級4人。

(四)學科教師:

1、雙向選擇,由年級主任、教務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崗位設置:32人

語文:8人 數學:8人英語:6人體育:3人音樂:1人 美術:2人 科學:2人 勞技:1人 信息:1人

(五)教輔、後勤:

1、雙向選擇,由總務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崗位設置:6人

圖書室管理員:1人 檔案資料、文印:1人 門衞;2人 衞生管理:2人

三、工作量:

(一) 語數英每課時折基礎課時1.2;其他學科每課時折基礎課時1.0

(二)其他輔助崗位折算成工作量

衞生室:3課時;心理諮詢室:4課時;體育器材室:2課時;科學室:2課時;多媒體室:1課時; 勞技室:1課時;美術室:1;課時音樂室:1課時;電腦、網絡、網站維護:2課時;資產管理:1課時。

(三)其他崗位的工作量待績效工資方案出台後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制訂,全體教師會通過後實施。

四、崗位職責、聘任條件

㈠競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忠誠熱愛教育事業,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承擔規定的法律責任。

2、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3、取得國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具備相應崗位職務所要求的學歷、工作能力、專業知識水平。顧全大局,團結同志,服從分配,認真履職,能完成崗位職責和任務。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能承擔並完成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5、20xx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㈡年級主任職責與競聘條件

1、年級主任職責

學校實行年級負責制。年級主任是年級師生的領導者,是本年級教育教學的組織者。其工作應向校長負責,接受教務處、政教處、團委等部門對教育教學工作的組織指導。

⑴全面負責並具體貫徹執行本年級師生、教育教學管理與各項活動,團結帶領年級師生、使年級具有凝聚力,爭取年級整體進步和均衡發展。

⑵根據學校工作計劃, 結合本年級的特點,制定年級工作計劃.使全年級師生有目的、有步驟地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和年級的管理工作。

⑶督促本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及時做好各項計劃,總結,按時上交有關材料,並負責檢查各項工作實施情況。

⑷參加學校行政例會,按月主動向學校有關處室彙報本年級工作情況,負責處理年級日常事務。

⑸組織開好每學期的年級段家長會,督促班主任、任課教師開展家訪與家長溝通工作。⑹協助教務處,協調教研組,做好教學教研工作,配合抓好師生教學常規,配合做好課務協調、學籍管理等工作,維護本年級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⑺協助團委抓好學生的學習與日常常規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風和學風, 組織、開展年級有意義的集體活動,配合做好學生獎懲、考評等工作。

⑻重視年級內師生安全法制教育與管理,協助處理年級學生中的突發事件。

⑼協助學校做好年級教師考核考績、評優等工作,對任課教師、班主任考評提出意見。 ⑽關心年級全體教師的工作和生活,真誠傾聽教師的意見,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努力成為溝通學校領導、處室主任與教師的橋樑。

2、年級主任任職條件:

⑴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愛崗敬業,有奉獻精神,責任感強,敢挑重擔,勇於創新。⑵知識面寬,業務能力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具有縣以上骨幹教師稱號或受到縣以上表彰者優先。

⑶身體健康,熱愛並善於做教師和學生的管理工作,有部門工作管理經驗、教研組長經歷或班主任工作經驗者優先,所帶教研組或班級有較好的績效。

3、年級主任待遇與權力

(1)享受學校中層副職待遇,並定期參加學校行政會。

(2)年級主任負責並主持本年級的全面工作,對本年級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有指揮權。(3年級主任對學校行政管理和涉及本年級的學校安排的工作有建議權和協調權。

(4)由年級主任組建本年級的教師隊伍,對所屬年級的教師有選擇權。

(5)學校中層幹部競聘,優秀年級主任可優先考慮,年級主任在評職、評優等活動中,享有與班主任同等的優先待遇。

4、年級主任業績考核

⑴年級主任每學年需要做全年級工作總結,組織召開年級總結大會。

⑵按規定,年級主任兩年一聘,但每學年均需述職,採用全年級教師民意測驗,學校相關部門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年級主任工作實績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不同的等級。校務會根據考核結果並參考年級主任聘任條件決定是否繼續聘任該年級主任。㈢班主任職責與競聘條件

1、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職責是帶好班級、管好學生,主要職責參照學校教師管理考核細則和班級綜合評估辦法。

2、班主任競聘條件

⑴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質,豐富的科學文化素質,良好的身體素質,健康的心理素質。⑵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做到依法執教。愛崗敬業,嚴於律己,為人師表。

⑶有積極、自覺、主動的工作態度,能夠關心學生、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嚴格要求學生。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⑷考慮學科課時分配與人力資源有效利用,鼓勵語文、英語、數學、綜合各學科教師競聘班主任崗位,

⑸為保證專任教師的班主任經歷,鼓勵並優先考慮年輕教師、晉級晉優教師競聘班主任;

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競聘班主任: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者;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有亂收費、亂推銷行為者。上一學年班主任工作不稱職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⑴經考核,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學期發放學期考核獎。

⑵按學年評選優秀班主任,另行獎勵。

⑶班主任在晉級評優等方面優先考慮。

⑷其他按照政策和學校規定應有的待遇和權利。

⑸考核辦法另見《範海中學班級創優考核辦法》。

4、如班主任崗位經競聘未滿,崗位競聘領導小組可以從未申報班主任崗位教師中,根據班主任競聘條件,通過領導小組表決確定符合崗位需要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如符合條件的教師拒絕崗位應聘,在晉級評優中不予考慮。

㈣學科教師職責與競聘條件

1、學科教師職責

執行《教師法》中對教師提出的各項要求,主要職責參照學校綜合考評考核辦法。

2、學科教師競聘條件

⑴學科教師應具有相應的學歷、學科教學法知識,學科教學經驗;

⑵語數外學科教師要勝任學科教學,具有一定的教學教研能力、教學評價能力,能按照教學五認真要求認真實施教育教學工作;保證教學質量,優先聘任教學質量高的教師。⑶音樂、體育、美術、科學與信息專職教師要具備專業技能素質,勝任學科教學;

⑷學科教師能勝任學科興趣小組、競賽輔導。

⑸嚴格遵守學校工作紀律,對嚴重違反“三要八不準”等師德要求與教育教學行為規範、不遵守校紀校規、家長有效投訴3次以上的教師不予聘任。

⑹身心健康,熱愛學生,為人師表。

五、競崗程序

1、成立學校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通過教師大會選舉產生學校行政代表3名、教師代表4名,組成20xx年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與崗位聘任工作的實施。

2、學校領導小組根據核定的編制,結合工作實際科學設置崗位,制訂崗位職責、待遇、聘任條件等。

3、向外公佈所設崗位、職責、競聘條件、待遇和競聘辦法。由教職工權衡個人工作能力,自願申報1--2個工作崗位,並提出申報理由和達到的預期目標等,也可在其他實行崗位競聘的學校申報崗位。

4、學校根據個人申請和校內各學科的崗位數額、工作量、聘任條件和競聘者的實際情況,按照一管理二教學三教輔後、勤的順序組織競爭上崗。

(1)校長聘任年級主任。(2)年級主任聘任班主任、語數英學科教師。(3)技能科專職教師由教務處聘任。(4)總務處聘任教輔後勤人員。(5)教務處聘任教研組長。

5、 上崗人員名單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6、若前輪未聘滿,學校可視情況組織空缺崗位下輪續聘。

7、落聘人員按(意見)文件精神調整為臨時崗位。

六、聘期合同簽訂

1、班主任、教學崗位聘期為一年,由校長委託年級主任簽訂,技能科專職教師由校長委託教務處主任簽訂。教輔後勤崗位由校長委託總務處主任簽訂。年級主任崗位聘期原則上為三年,由校長與年級主任簽訂。

2、應聘者與學校簽訂聘任合同後,在聘期內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教職工違背聘任合同有關規定者,學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員也可以辭聘。

3、崗位聘任期滿,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考核與機制。

⑴建立完善教師崗位履責與績效評價制度(另見《範海中學教師管理考核細則》),每學年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調資、晉級、獎懲的主要依據。

⑵完善、調整學校各項績效考核與獎勵機制,形成工作過程考核與學期績效考核相結合、個人奮鬥進取與年級團隊和諧共進相結合的一套科學完善的教師評價體系,進一步提大學聯考核管理的功效,發揮機制導向作用,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學校組織文化。

2、分配。

具體分配方案待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出台後,根據新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精神,由領導小組研究制訂並經全體教師大會通過,報教育局批准後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分配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合理拉開崗位待遇檔次,體現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

八、對落聘人員的處理

在本校的落聘人員可參與其他實行聘任制的學校的競聘,也可申請教育主管部門調整到其他缺編學校任教。不願意參加學校競爭上崗、不願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陽人社發(20xx)1號文《關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九、人事爭議處理

學校成立由行政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負責調解和處理人事爭議,做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處理,切實維護學校和教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校內調解無效的,向縣教育主管部門(人事科、教育工會)申請調解。

十、其他

1、本方案經教師大會討論通過並報縣教育局審查批准後實施。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陽人社發(20xx)1號文《關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及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本方案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解釋。

各位老師對以上方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校長室,自公示之日起兩日內有效。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6

根據《寶坻區教育局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財政局關於推進中國小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寶教[20xx]20號)文件精神和《寶坻區教育局關於推進中國小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競聘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

1.學校領導班子。班子成員:校長馬振峯、副校長王軍、副校長李德剛、教務主任田子新、德育主任李文平、總務主任杜志紅、教務副主任劉民、德育副主任銀寶剛、總務副主任郭金振。

職責:全面安排部署學校區管校聘工作。

2.“區管校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馬振峯(職務:校長)

成員:王軍(職務:副校長)、李德剛(職務:副校長)、田子新(職務:教務主任)、李文平(職務:德育主任)

侯振雲(中共黨員)、田子金(教師代表)、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區管校聘工作。

3.競聘工作小組。

組長:馬振峯(職務:校長)

成員:王軍、李德剛(職務:副校長)、田子新(職務:教務主任)、李文平(職務:德育主任)、劉民(職務:教務副主任)、銀寶剛(職務:德育副主任)

何豔萍(中共黨員)、管慶建(教師代表)、郭英傑(教師代表)

職責:負責制定學校區管校聘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教師開展競聘。

4.爭議調解小組

組長:馬振峯(職務:校長),

成員:杜志紅(職務:總務主任)郭金振(職務:總務副主任)

職責:負責調解學校區管校聘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和矛盾,做好教師的思想工作。

二、設置工作崗位

1、學校基本情況:全校共有在編教職工72人,16個教學班,823名學生,借出9人,借入1人。

2、職稱情況:全校共有高級教師27人,一級教師36人,二級教師3人,職員(沒職稱新教師)6人。

3.崗位設置

全校共設77崗,包括:

(1)管理崗位9人:校長1人,副校長2人,教務主任1人,德育主任1人,總務主任1人,教務副主任1人,德育副主任1人,總務副主任1人。

(2)教學崗位:語文10人,數學13人,英語12人,物理6人,化學4人,生物3人,政治5人,歷史3人,地理3人,音樂1人,體育6人,美術2人,信息技術2人,科學1人,地方2人,校本1人,勞技3人。

三、組織教師競聘

1、個人申請

學校教職工填寫《寶坻區教育系統教職工競聘申請表》,正式在編人員填寫,交流輪崗人員,借調人員、直聘人員不用填寫。其中申請直接續聘的須經學校審核同意,並由學校報教育局審批。規定時間內無特殊原因不提交個人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競聘資格,自動放棄競聘的直接列入待崗培訓人員。競聘人的競聘資格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直接聘用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直接聘用:當年孕期、哺乳期、重病治療期間、三年內退休人員(不含未滿55週歲女高級職稱人員)、新招聘入職人員、交流輪崗人員、支教結束當年回原學校的教師、經教育局批准的人員、組織調動的人員(指區教育局擬定作為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的人選)、學校管理崗位成員。

3、校內崗位競聘

組織所有教職工在本學校內競聘上崗,學校聘用上週期教師比例控制在不低於聘用崗位的90%。學校分類公佈競聘崗位名稱、崗位數、崗位條件及崗位職責等,參與校內競聘的教職工填寫競聘意向,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競聘。

競聘方式:

第一步完成直聘教師崗位聘任。

第二步向全體教師公佈餘下現有崗位。

第三步上交個人意向申請及資格查驗審核;

第四步根據教師個人申請,校“區管校聘”競聘工作小組組織競聘,競聘人員向競聘小組進行述職申請。

(1)報名人數大於競爭崗位數,那麼競聘小組可按照思想政治和教學業績綜合打分按照高低進行聘用,由高到低聘用。

(2)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競爭崗位數,由競聘小組投票決定,同意的票數達到三分之二,此崗位競聘成功。

第五步第一次校內競聘如有空崗,“區管校聘”工作小組組織落聘教師二次競聘,按照第一次競聘方式再次對空崗組織教師進行第二次申請,直至滿崗。

第六步競聘小組對校內崗位再次審核,審核沒問題,然後表決通過,最後競聘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4、區內跨校、跨鎮(街)競聘

參照區教育局實施方案進行,區教育局統一公佈校內競聘(鎮域內跨校競聘)競聘後各學校的空缺崗位,落聘人員向意向學校遞交申請,參加跨校競聘。競聘範圍要求:教師在所屬學區片的各學校競聘;跨校競聘只限報一所學校,但可以多個崗位,或服從學校分配,高學段教師可到低學段學校競聘。跨校競聘由各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要求,按需選定初步人選,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聘用。

5、統籌調劑

對經過兩輪競聘後仍未上崗的教師,區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一次性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

6、待崗培訓

對沒有競聘上崗且不服從組織統籌調劑安排工作的,由教師進修學校牽頭組織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不超過12個月。

7、辦理手續

各類聘用人員在聘用學校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辦理人事調動和聘用手續,崗位變動情況經區教育局審核後,報區人社局備案。

8、有關人員

(1)關於孕期哺乳期人員

孕期、哺乳期人員須提供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出生證明和有關診斷材料。

(2)關於重病人員

重病人員指患有現醫療條件下短時間內難以治癒的,原則上按規定程序須連續請假6個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療期的人員。重病人員須提供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原始病歷、病假期間的所有處方、發票等材料。重病人員須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教育局審核確定。

(3)關於待崗人員

沒有競聘上崗且不服從組織統籌調劑安排工作的,進行待崗培訓,以6個月為一週期進行考核,培訓考核合格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工作,培訓考核不合格的,繼續培訓。考核合格不服從組織統籌調劑和兩個週期考核均不合格的人員,待崗培訓時間滿12個月後,教育系統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辭退手續。待崗培訓期內,只發放基本工資和5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工作性津貼。超過6個月未上崗的,不參加年度考核,取消年度評優晉級的資格,不享受正常增加薪級待遇。待崗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1、嚴格規範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程序規範,陽光操作,充分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學校要完善《學校章程》,制定的教職工崗位競聘方案,要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全體教師大會審議通過。

2、完善維權保障機制。區教育局要健全教職工維權服務機制,學校要建立教職工申訴制度,暢通教職工充分表達訴求的渠道,對學校與法律法規不符的人事管理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3、落實保障政策待遇。健全教師績效考評與分配體系,對鄉村教師給予適當政策傾斜,按照不超過現行績效工資水平的10%增加績效工資總量,按照標準核定分配;落實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現行工資水平,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落實“200+”鄉鎮工作補貼,推動鄉村教育振興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