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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1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於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户,4000餘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羣測羣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並負責向社區居民公佈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佈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彙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範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羣眾撤離;負責及時嚮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

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願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徵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羣眾撤離,並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後,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採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後處理

災情發生後,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羣眾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羣眾,及時組織災區羣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於每一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並向社區居民公佈。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充分認識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艱鉅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範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並向社區居民公佈。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並由俞厚祥保管。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2

一、提高認識,成立組織,作好一切準備

地質災害和其它自然災害一樣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破壞,並且有突發性強,防範難度大的特點。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區別是有很大的隱蔽性,很多地質災害就發生在居民住地,由於沒有察覺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我們防治地質災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痺思想,要做好防大災,抗大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設施準備。因此,縣政府決定在我縣成立地質災害指揮系統的基礎上成立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將原縣200人的快速撲火隊變為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大隊,下設四個分隊,由縣政府地質災害指揮系統指揮。

各單位要保證本單位隊員在野外宿營的裝備和帶足三天食品給養,建立通訊方式保證快速集結、快速反應。

交通部門要對我縣現有車輛調查登記,接報警後調動30台車輛組成搶險車隊,保障縣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和搶險物資設備快速及時到達現場。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在裝備、通訊、車輛給養上做好準備。特別是每個村屯都要組織搶險隊伍,保障受威脅的居民安全撤離和搶險救助。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迅速建立聯防體制,各鄉鎮與鄉鎮之間,各村屯與村屯之間,各鄉鎮政府與本地企事業單位、駐軍、武警部隊建立聯防網絡,保障救援力量。縣政府也將與友鄰縣、林業局、駐軍、武警部隊取得聯繫,建立縣級聯防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二、災害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1、報警

地質災害發生後目擊公民都有報警的義務,誰先發現,誰向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有險情跡象的有地質災害巡視員,險情監測人員或看守值班人員發現情況立即報警。

報警人員在向當地受威脅人羣報警的同時向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巡護、監測、看守值班人員,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羣發出警報的同時向當地村委會、鄉鎮人民的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當地村委會接報警後,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羣發出警報的同時向鄉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鄉鎮政府接報警後,向縣政府報警。

縣政府接報警後視災情情況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警。

報警內容根據已知情況上報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並儘可能説明災害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

2、撤離

災難發生後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羣眾撤離、遠離危險區,有人力、物力條件的可同時組織、撤離和搶險。

村級搶險隊伍是在現場人員,接到報警後,除向上級報警外同時組織力量、組織羣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沒有地質災害發生跡象的沒有發放明白卡可視情況確定安全方向、路線、地點撤離。

鄉鎮快速反應、應急隊伍是距離最近、最早到達的搶險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羣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同時對地質災害進行調查,上報情況提出應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縣地質災害反應、應急大隊是重要的搶險救災力量,到達災區後本着先撤離後搶險原則,進行搶救工作。

3、搶救

地質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破壞,在確保受威脅的羣眾安全撤離的情況下,實施搶救。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首先搶救受害羣眾的生命安全,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都要把搶救受害羣眾的生命做為最重要的任務,盡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搶救傷員。

在特殊的情況下,現有人員、設備搶救不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專業人員、專門設備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

在保證搶救受傷人員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時搶救受災財產,在保證搶險隊員安全的情況下,最大努力搶救受災財產,減少受災損失。

三、有關單位任務

在地質災害發生有跡象的監測責任單位必須設立監測巡視、值班專用電話,設專人守機。郵電部門優先傳遞防災信息,為縣鄉及有關部門防災專用電話的安裝、維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為儘快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與蔓延,醫療衞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救護、傷員移送、接受住院治療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醫院建立醫療救護隊、建立有線、無線電話通訊網絡,並派專人值班,救護隊員在崗待命。做好藥品、設備各項準備,保障搶救、救治工作順利實施。

做好災區安全保衞工作。災情發生後,當地派出所要訊速到達現場,維護災區治安,公安部門要抽調足夠的警力,搞好安全保衞工作,要晝夜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保衞力量,防止壞人乘機搗亂和破壞。搞好交通疏導工作,保證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道路交通管制。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3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羣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髮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鄉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適用範圍

凡在楊米澗鄉地域範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乾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捲風、濃霧、高温、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於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台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鄉較大範圍羣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羣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鄉黨委書記白玉鵬擔任總指揮,鄉長鄭曉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鄉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鄉衞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鄉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後,會同鄉有關站所、鄉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鄉政府批准後,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鄉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屍體。

(二)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後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鄉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佈,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後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羣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羣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範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羣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後困難羣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後,負責做好善後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羣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並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羣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並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於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鄉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繫,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製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藉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楊米澗鄉根據《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託鄉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並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鄉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鄉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楊米澗鄉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鄉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鄉、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誌(牌)。鄉政府應當設定村、户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繫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範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鄉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鄉民政辦、鄉派出所、鄉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户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羣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後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後,在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鄉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並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並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範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鄉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並與鄉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並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後,鄉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鄉民政工作站會同鄉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户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鄉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羣眾一般採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徵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羣眾疏散轉移後,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並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鄉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並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於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後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後,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鄉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鄉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願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鄉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根據《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調整作相應的調整。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4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信息,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羣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羣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衞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温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信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温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發佈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短信、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組織人員入户進行發佈相關預警信息。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信息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衞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設備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5

一、適用範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單位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單位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單位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單位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彙總和收集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單位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單位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單位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單位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單位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單位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單位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單位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單位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單位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單位與工廠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單位一把手是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單位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防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6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羣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並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後,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後,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後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後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後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於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彙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佈,以便於突發性災害發生後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週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後,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並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繫,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羣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羣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羣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羣防羣策羣治的作用。

四、飲用水及應急食品供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