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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運輸合同模板集錦7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運輸合同模板集錦7篇

運輸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日照萬方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號WTY20xx-001

承運方(乙方);濱海縣阜東運輸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及《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關係,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鋼卷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對貨物丟失,短缺,損壞,雨淋,生鏽等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

2;甲方委託乙方於20xx年 月 日起,開始運輸如下地區的貨物(每次以實際交貨地點為準)

始 發 地 目的地 數量(噸) 運價(噸/元) 説 明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常州 103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張家港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無錫 108 其它江蘇各地

3;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現金結算,如需開具發票雙方協商決定。

4;乙方作為甲方指定的汽運物流公司,須具備國家認可運輸資格,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5;為保證發出貨物的安全,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將5萬元保證金交給甲方,乙方在承運貨物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規定賠償,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賠償損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權追索。

6;乙方必須按甲方約定的時間路線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須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若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損失由乙方陪償,過期到達貨物每過期一天按20元/噸對乙方處罰。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貨物運到非指定地點,造成卸錯貨的一經核實,對其按200元/噸處罰。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10;合同生效後,承運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的一個工作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運輸車輛的車牌號,車型,司機姓名,駕駛證號及聯繫方式等。

日照萬方物流有限公司 濱海縣阜東運輸有限公司

委託方代表人(甲方); 承運方代表人(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元整,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租用乙方車輛運輸貨物,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 甲方向乙方租用車輛運輸貨物。甲方提前一天將運輸計劃口頭或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承諾有足夠的車輛資源供甲方租用。

2. 乙方保證租用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正常營運上路。

3. 租用車輛的司機由乙方指派,租用車輛的行車安全 技術操作也由乙方全面負責。

4.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貨物安全,準時地送到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非正常損傷 損毀 遺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5. 租車運輸費用由甲方根據路程遠近等實際情況制定,運輸費費用外,甲方不負擔其他任何相關費用。

6. 乙方按______結算並提供_____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_____天內支付運費。

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備查。

8.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9. 本合同有效期_____,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執行,期滿後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及合同期限

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

貨物運輸期限為日,乙方須於 年 月日到 年 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 運輸價格, 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 )元每噸(不含税),運輸方式為( )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並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 )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 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並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並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並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附件-貨物清單)。

第二條、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

第三條、貨物的起運地點: ,承運日期: 。

第四條、貨物的到達地點: ,運到期限: 。

第五條、運輸費用: , 結算方式: 。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託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須在貨物末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的費用。

2、託運方義務:按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取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運方權利: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對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承運方應當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規定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的到達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所發生的一切違章、安全等事故與託運方無關,承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要求配車或末在規定的期限內送到貨,應付違約金 元。

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壞、短少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與合同規定條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 託運方與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自行終止。

託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重點工程的保供需要,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的水泥運輸業務。為規範運輸管理,保證甲方水泥運輸業務正常、有序開展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兩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發貨廠家、品種、包裝輸、交貨地點、運費 、數量:。 注:1.以上價格已包含税票、運輸費及到工地的卸車費;

2. 如因國家規定的油價或公路規費浮動超過±15%波動時,兩方協商進行運輸費用調整,經兩方確認後,按新的價格執行 合同總金額約:

二、收貨單位:

三、運輸要求:

1、乙方每日安排足夠的運輸車輛負責甲方貨物運輸,運輸車輛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8個小時內運到甲方 工地,甲方應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2、乙方提貨時保證嚴格遵守供方水泥發貨之規定,履行各項發貨手續,供方( )的發貨數量因乙方運輸途中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加強與沿途運管部門的日常協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運輸通暢;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計量與驗收:

計量方法及合理損耗:交貨驗收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及指定的地點,由專人驗收(姓名:)並籤具收貨回單方能有效。計量以水泥廠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按3‰的標準執行,袋裝水泥合理損耗按2‰的標準執行;甲方可現場抽查復磅,若散裝水泥磅差在±3‰以內,袋裝水泥磅差在±2‰以內均屬於正常,該批貨物結算數量以水泥廠過磅,數量為準,若磅差超過3‰(散裝),2‰(袋裝),按甲方地磅稱重數量實收,所缺差額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有異議,可到兩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數量,並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費由責任方負責;每車次所載水泥加空車的重量不得超過一百噸,若超過規定噸數,需到第三方地磅過磅,磅費由乙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

供方貨物發票結算週期為月

結,每月及水泥廠發貨磅碼單(工地簽收)等結算單據交於甲方,甲方將運費在5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六、違約責任:

1、為確保甲方的貨物及時、安全、全部送達指定地點,乙方須支付給甲方運輸履約保證金元,此款在第一次運輸費中扣除,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予以無息退還。

2、在乙方承運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濕損、短少、破包現象,乙方須按甲方工廠當期銷售價格加運費予以如數賠償;若發生貨物流失及倒買倒賣現象,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處以乙方十倍的違約貨款的罰款。

3、乙方應保證24小時服務。若乙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1‰(因廠家未能及時出貨而影響乙方供貨時間除外);若乙方私自退出運輸,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總價款的10%進行賠償。

4、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乙方運費,甲方無故逾期兩日(法定節假日順延)未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拒絕運輸,甲方承擔運輸費10%的違約金,並於未支付運費及保證金的總金額按5‰/日計起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運費及保證金給乙方。

七、解決糾紛的方式:

若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爭議,兩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一、本協議一式 肆 份,兩方各執 貳 份,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章): 主辦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年 月日

運輸合同 篇6

託運人 (甲方) :

承運人(乙方):

甲、 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有關化學危險品運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運輸貨物名稱:汽油(柴油)

二、 運輸方式:槽罐車汽運。

三、 貨物計量及入罐、出罐驗收方式:以裝車入罐數量為準,入罐後由雙方取樣封存,運輸中的合理耗損標準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四、 貨物安全保障:

1、 甲方在合同簽訂的同時必須向乙方提供所運輸化學危險品的準確名稱、運輸物為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乙方説明採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術資料,甲方履行了告知義務後,由於乙方過失或對事故處理不當,造成貨物損失或環境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後果責任,與甲方無關。

2、

3、 貨物在途中的保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保障貨物的質量,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出現問題的由乙方按出廠價承擔全部責任。

4、 除外責任:由於惡劣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違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雙方由於天災(如颱風、大風、大霧、地震等)、火災、戰爭以及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限制,導致無法或延遲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但應及時告知對方。

五、 運費結算:

卸車後無異議,打卡結賬,不開發票。

六、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

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