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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的合同集合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融資租賃的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融資租賃的合同集合15篇

融資租賃的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 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 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 份分送 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融資租賃的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税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户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户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户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xx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xx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xx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xx份分送xx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融資租賃的合同4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xx

第二條:租賃期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元,按月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

第一期付xxx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清;

第二期付xx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清;

第三期付xxx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税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税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後,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税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税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税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借據

因我購買xx牌汽車,車架號xx,發動機號xxx,資金不足,借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大寫)元,月息xxx.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還款保證書

xx市運輸有限公司:

借款人因我購買牌汽車資金不足,向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借人民幣元,月息xxx.借款人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諾,自x年x月x日起保證償還本金x元,利息x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並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並再支付滯納金每日5‰,收車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上門一次催款費用,因還款人所產生的律師費、損失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產生的一切費用,都有欠款人承擔),並自願接受簽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融資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的購買

1.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憑藉自己的技能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製造廠家;

1.2、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技術條款由乙丙雙方商定;

1.3、價款及支付方式、交貨、驗收等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並憑藉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向丙方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1.5、設備的進口由丙方負責委託外貿公司辦理各種進口報關手續和商檢手續,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物名稱、數量、質量、配置及贈品

2.1、產品名稱:島津原裝進口全新1000_光高頻逆變式_光胃腸機系統

2.2、型號:_.

2.3、產品數量:一台。

2.4、設備質量:與標書承諾一致。

2.5、具體配置詳見清單。

2.6、丙方贈送甲方產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監視器;③島津或瓦里安管球一隻。上述贈品由津維修站免費安裝調試。

第三條租賃物價款及付款方式

3.1、整個設備配置總價格為148萬元。

3.2、首付定金15萬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該義務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履行;

3.3、安裝調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憑乙方出具的設備驗收收據,向丙方支付118萬元;

3.4、從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機器運行三個月無質量問題,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書面證明,將剩餘款項15萬元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設備運抵前,乙方必須按照丙方的要求將機房佈置完畢以備貨到後及時安裝。

4.2、交貨地點: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設備運抵交貨地點。

4.4、設備運抵後,由丙方工程師和河南省商檢部門及乙方人員共同開箱,並由商檢局出具設備進口渠道合法及質量合格的相關證明。

4.5、丙方免費負責整個設備的安裝、調試至設備開機正常驗收,從安裝合格之日起對整機免費保修一年,並終身負責維修,24小時內如不能到達現場維修,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6、設備運抵後,由丙方工程師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操作培訓,直至乙方人員能夠熟練操作為止。

4.7、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4.8、如果在3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5.1、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丙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丙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依據甲丙雙方之間買賣關係所享有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索賠費用及結果均由乙方承擔。

5.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六條租期計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從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當日開始計算;

6.2、租期為兩年,合同終止日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項之日起兩年後的對日。

6.3、本合同租金總額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兩期款項及按照農村信用社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總額為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_______元。

6.6、每月租金,乙方應於當月20日前支付。

6.7、租賃期內,國家調整利率時,甲方按照調整後的利率重新調整租金,乙方承認此種變更並按照變更後的租金標準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況暫時無力繳納租金時,必須在租金繳納期屆滿前向甲方書面報告情況;

6.9、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每日按照延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對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八條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8.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8.2、租期內租賃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8.3、租期內,租賃物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8.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和租賃物使用情況。

8.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以租賃物抵償債務。

第九條租賃期滿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賃物的處理

9.1、租賃期滿,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後,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9.2、租賃期內,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租賃物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0.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

10.2、為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的合同6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為了開展租賃業務,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委託受託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託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並協助劃轉租金。受託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為取得租賃物,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係指委託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以委託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託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係指受託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係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係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係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託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託人的義務或加重受託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託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託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託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託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託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並向受託人提交了受託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託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並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該資金帳户應主要用於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並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託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託人需要審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託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並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託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託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並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審查結果作為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核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託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並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

4.3委託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註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託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託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託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託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委託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為。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註所有權標誌,委託人(或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均不改變委託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説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説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説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委託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託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託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託指令提交受託人後,如委託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託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並由委託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託人按照委託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為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託人資金帳户劃轉至委託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户。

4.13委託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託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並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委託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帳户日為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於其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受託人為委託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營業税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税費,同時把剩餘的資金劃轉至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委託人承諾:基於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託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託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於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託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託人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託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衝抵最後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託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託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託人的資金帳户後將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接到通知後要按照受託人的要求,立刻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託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託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託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後,受託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託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託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託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託人或受託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並違反本款關於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託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併、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託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託人認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託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託人。承租人應當在委託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於承租人的資金帳户並通知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劃轉至委託人帳户。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承租人為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託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託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託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託人的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託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託人,並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託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託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註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承租人重複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委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託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委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託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託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託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委託人重複作出。委託人同時承認,受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託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託業務,不將受託事項轉委託;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託人處賬户的租金扣税後劃入委託人指定帳户,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託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託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託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並會同委託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託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託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併、重組、兼併,受託人將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並由變更後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託人的義務。

13.9受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受託人重複作出。受託人同時承認,委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託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託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託人應當在知道後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併採取如下措施,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後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託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託租賃本息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託人未能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託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託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託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託人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託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託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託人賠償。

14.5受託人因委託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託人或承租人求償的範圍應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受託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託人存在受託人的資金帳户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託人的帳户中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託人劃轉的;

(d)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託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託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託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作為債權人蔘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預先支付的受託人因協助委託人追索或協助委託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託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税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採用擔保□不採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採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採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採取保證方式,應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託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託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託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託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後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託人通知後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託人亦有義務在委託人的要求下,協助委託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於承租人針對委託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託人和受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託人在通知承租人後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後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颱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繫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閲讀和理解,且願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為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籤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的合同7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以融物為形式,以融資為內容。典型的融資租賃關係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和買賣合同兩個合同。租賃關係以買賣關係存在為前提的,買賣關係是租賃關係實現的保證。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除非租賃物是依出租人的技能確定或是經出租人干預選擇的。

2、對標的物承擔瑕疵擔保的義務。

(二)出租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租金收取權和請求返還權。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租賃期滿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2、出租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約定的價金的義務;保證租賃物由承租人佔有和使用的.義務;協助承租人對出賣人或直接對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的義務等。

(三)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承租人負有按約定交付租金,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以及對租賃物維修等義務。

融資租賃的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_____份。

6.貨到上海港後,承租人要委託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的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租賃的合同10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相加.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

承融資租賃

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賣人的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2、承租標的物之瑕疵擔保義務和損害賠償義務出租房。

(二)出租人的義務

相對於出賣人,出租人就是買受人,其主要義務有:

1、向出賣人支付標的物的價金;

2、在承租人向出賣人行使索賠權時,負有協助義務;

3、不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條款的不作為義務。

(三)承租人的義務

1、根據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物並擔負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3、依約定支付租金,並於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

編輯本段融資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並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佔有租賃

承租人

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融資租賃的合同1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台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xxxx

第二條:租賃期x個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x元,按月xx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xx元,應至x年x月x日前繳清。

第二期付x元,應至x年x月x日前繳清。

第三期付x元,應至x年x月x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税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税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後,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税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税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税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x年x月x日

附:

借據

因我購買xx牌汽車,車架號xxx,發動機號xxxx,資金不足,借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大寫)xxxx元,月息xxx .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xx年xx月xx日

還款 保證書

xx市運輸有限公司:

借款人因我購買牌汽車資金不足,向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借人民幣xx元,月息xxx.借款人向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諾,自x年x月x日起保證償還本金x元,利息x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並保證在年月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x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x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並再支付滯納金每日5‰,收車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上門一次催款費用,因還款人所產生的律師費、損失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產生的一切費用,都有欠款人承擔),並自願接受簽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x年x月x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廠房租賃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將位於濰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楊社區華疃一村房屋十二間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期限自xxx到xx。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期為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應於每年的11月6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資金問題拖欠租金,乙方須向甲方提前協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應按協議交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各類税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協議,對乙方不再作任何補償。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維護,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屋結構,裝修、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承擔裝修、維護等費用,乙方自行建設的房屋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廠房轉租。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租金,因市政動遷等原因所得的補償歸甲方所有。

2、廠房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其它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房租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的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3、廠房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房屋維修合同)

1、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等因素除外)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14

甲方(出租人):

聯繫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乙方(承租人):

聯繫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1.合同釋義

1.1.本合同為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即甲方與承租人即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1.2.本融資租賃合同以售後回租的方式進行,即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購買租賃物,並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1.3.定義

出租人(甲方):指出租給承租人(乙方)設備的所有權人。

承租人(乙方):指在租賃期內租賃設備的使用權人,亦即設備的原所有人。

租賃物:指由出租人(甲方)出租給承租人(乙方)使用的各種類型的租賃物,以及根據本合同在租賃物上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形成的能夠成為出租人財產的增加物、添加物、附屬物或替代物。

交付日:就任一租賃物,指承租人無條件接收該項租賃物並開始租賃的日期。

保證金: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為促使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所有義務、防止承租人違約而要求其在租賃合同生效後提交的、由出租人持有的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

1.4.本合同由主合同與以下8個附件組成:

附件1:《xxx》

附件2:《xxx》

附件3:《xxx》

附件4:《xxx》

附件5:《xxx》

附件6:《xxx》

附件7:《xxx》

附件8:《xxx》

 2.租賃物

2.1.租賃物是指在《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中載明的租賃物及附隨於該租賃物的零件、附件、軟件、附加服務、許可證明等附屬物。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參數詳見《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均由乙方提供並認可,乙方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將附着於此租賃物上的替代物、替換件、修理物等,均屬於本合同所稱的租賃物。

 3.租賃物的購買

3.1.甲方與乙方簽訂《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向乙方購買租賃物,履行完全的付款義務。從《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生效之日起租賃物所有權即由乙方轉移到甲方,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一份格式如本合同《所有權轉移證明書(致出租人)》(附件3)的文件。

3.2.《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項下出賣以作租賃的租賃物由乙方自主選擇決定,未受到甲方干預或依賴甲方技能或信息。

3.3.甲方根據乙方的書面指示和要求與乙方簽訂《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向乙方購買租賃物,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

 4.租賃物所有權

4.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保證所交付的租賃物不被第三方提出任何權利或要求,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4.2.本合同項下租賃物,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可轉租賃外,乙方不得采取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對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如果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乙方破產,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乙方的第三方債權人無權要求以租賃物抵償。乙方有義務對第三人侵害甲方所有權的行為加以制止並及時通知甲方。

4.3.在不影響乙方佔有和使用租賃物的條件下,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而將租賃合同規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權利轉讓或質押給第三方,或將租賃物抵押給第三方,但抵押權的期限不超過抵押權設定之時到本租賃合同屆滿之時的時間段。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與第三方抵押合同的影響。甲方轉讓債權應通知乙方。

5.租賃物的質量

5.1.乙方不依賴於甲方的技能,不受甲方影響,自主選擇租賃物。甲方對於租賃物的質量瑕疵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租賃物的質量瑕疵為由拒付或延遲支付租金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當承擔的義務。

6.租賃期限

6.1.本合同中的租賃期限為《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載明的租賃物使用期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租賃物購買價款之日起計算租期。

6.2.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

 7.租金與利息

7.1.本合同項下的租金是指乙方租用租賃物而向甲方定期支付的款項。

7.2.本合同項下的租金和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由《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予以載明。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支付租金時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3.若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上述支付義務,則應從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之日起至實際恢復履行支付義務之日止,以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為基數,依據《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的約定,按每日____分之____的利率計算應付款項的罰息。由於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

7.4.租金支付之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延後至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7.5.乙方支付的每期租金是浮動的,《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所規定的每期租金數額均為概算金額,當實際本金與概算本金不符,或市場利率變化導致實際成本發生變化,或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發生變動時,甲方向乙方發出《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相應調整租金,乙方支付的租金金額以《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為準。

 8.税金和其他費用

8.1.本合同簽訂及與租賃物購買相關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支付。如甲方墊付,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墊付的費用。

8.2.如租賃物為進口租賃物,則租賃物的相關海關關税、進口增值税以及其他與租賃物進口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在辦理租賃物進口手續過程中因乙方的行為違反了海關監管法規致使甲方受到任何處罰或墊付該罰金,乙方應予賠償。

8.3.運輸費用、銀行手續費以及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税收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4.上述8.1、8.2、8.3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9.租賃物的交付、使用與維修

9.1.租賃物的交付及使用

9.1.1.租賃物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即被視為在完整、無任何瑕疵的狀態下由甲方向乙方交付。乙方自起租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租金及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他義務。

9.1.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租賃物的佔有及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根據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賃物,亦不得擅自取回租賃物,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

9.1.3.乙方應取得使用租賃物全部必要的登記、許可和批准,且應符合與租賃物佔有、存儲、使用和維修相關的全部有效法律、法規或政策,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1.4.為了防止租賃物被更換或與乙方自有設備產生混淆,乙方瞭解並同意甲方在租賃物上進行所有權標識,包括但不限於安裝定位系統(GPS)、控制系統、添加租賃物為甲方所有的標識銘牌等方式。

9.1.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實施如下行為:

(1)不適當地、疏忽地、不安全地或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為乙方經營業務之外的目的或未按照租賃物的預期用途而使用、操作、維護或保管租賃物;

(2)拋棄租賃物;

(3)對租賃物進行任何的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如果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其原來預期的功能、用途或降低其價值或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不可拆除或不可逆轉;

(4)將租賃物添加於其他動產或不動產;

(5)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租賃物、以租賃物向第三方提供擔保、允許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該租賃物;

(6)摘除或損壞附設在租賃物上標明甲方所有權的標識以及其他對租賃物所有權有影響的一切行為。

9.2.租賃物的維修

9.2.1.乙方負責對租賃物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及按規定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於與原製造廠簽訂對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合同,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9.2.2.乙方平時應嚴格遵守制造商提供的租賃物使用説明書中的操作規定使用租賃物,並對租賃物進行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應使用租賃物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如需更換非租賃物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的,必須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進行上述行為不得損壞租賃物,不得阻礙或改變租賃物原來的用途和功能。由於乙方未能按約定使用或維修保養租賃物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2.3.租賃期間,因維修和保養而在租賃設備上更換、添附的零部件、裝置和服務,自動成為租賃物的有機組成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保證無任何第三人的他項權利。

9.2.4.乙方應定期或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租賃物使用、損壞、維修等狀況説明,便於甲方瞭解真實狀況。甲方及其代理人有權用通訊或現場檢查的辦法,檢查租賃物的狀態和租賃物維護記錄,並觀察租賃物的使用,包括租賃物的存放位置和運轉情況等。如果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存在疏忽或錯誤使用租賃物的情況,甲方可以進行完整的租賃物檢查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和協助。

9.2.5.因乙方設置、保管、使用、維修、保養租賃物等行為,致使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因上述原因產生任何賠償責任或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就此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2.6.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税金和費用由乙方負擔。

9.2.7.上述9.2.5.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0.租賃物的毀損、丟失和滅失風險

10.1.租賃物的風險在租賃物的所有權依據《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轉移到甲方之時即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租賃物在風險移轉到乙方承擔後遺失或損壞的,乙方支付租金的義務並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於甲方的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

如果租賃物毀損、丟失或滅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復原或修理租賃物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同等價值或狀態、性能的租賃物。

10.2.非因甲方原因致租賃物丟失或因滅失、毀損達到無法修理的程度時,甲方有權宣佈合同加速到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支付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應付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租賃物在租賃期限屆滿並處於良好條件和操作狀況時的留購價(如留購)。甲方收到上述款項後,將租賃物(以其現狀)或形式所有權轉交給乙方,本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11.索賠權的獨立行使

11.1.由於租賃物系由乙方出賣給甲方,因此,甲方不對租賃物的質量、性能及售後服務承擔責任,一旦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服務缺陷而導致損失的,由乙方直接向租賃物的供應商等責任方索賠,並獨立承擔索賠後果。

11.2.雙方約定,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後,乙方仍享有獨立的向租賃物的生產商就租賃物的質量、性能及售後服務等事宜進行交涉及進行索賠的權利。

11.3.甲方作為租賃物的所有權人,在必要時應協助乙方進行索賠,因索賠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或由乙方自行與租賃物的生產商協商解決。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或費用,乙方應給予全額賠償。

11.4.乙方向租賃物的供應商索賠,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和繼續履行,不論索賠結果如何,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12.擔保

12.1.經甲方要求,乙方或乙方的擔保人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格式,就乙方在相應本合同項下租金及其他款項的支付義務和其他義務,與甲方簽署《保證金合同》(附件6)和《抵押合同》(附件7),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若乙方或乙方保證人的信用度下降、擔保物價值下降或其他導致甲方需合理保護其權利的事件發生,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其他擔保作為上述擔保的補充或替代。

 13.承諾與保證

13.1.甲方就本款以下內容做出承諾與保證:

13.1.1.甲方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賃期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13.1.2.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得到有關機構及主管部門的批准、授權或同意;

13.1.3.本合同項下的售後回租賃業務未超出甲方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許可的範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符合行業交易習慣;

13.1.4.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並未與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簽訂、履行的任何協議或文件造成衝突或矛盾。

13.2.乙方就本款以下內容做出承諾與保證:

13.2.1.乙方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賃期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有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

13.2.2.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得到有關機構及主管部門的批准、授權或同意;

13.2.3.本合同項下的售後回租賃業務未超出乙方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許可的範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符合行業交易習慣;

13.2.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並未與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簽訂、履行的任何協議或文件造成衝突或矛盾;

13.2.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與簽訂本合同後,向甲方所提供的數據、文本、報表等資料均真實有效。

13.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所做出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對本合同所載條款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對本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係清楚並自願遵守合同約定。

14.租賃物的保險

14.1.在租賃期限,由乙方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指定險種且指定被保險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辦該保險事宜。乙方同意因減少費用支出而自願放棄購置保險或放棄購置部分險種,出現保險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承保的保險公司,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一切必要相關資料,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因乙方過失而貽誤定損檢驗和理賠,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4.3.出賣人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後,若租賃物受到除正常損耗外的部分毀損,乙方應繼續按照《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所述向甲方支付租金,且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交涉,並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處置:

(1)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性能的租賃物。

如果理賠保險金不足以彌補本條中兩種處置方式所需費用的,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4.4.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首先繼續按照《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所述向甲方支付租金,且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交涉,乙方可要求甲方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置:

(1)甲方領取的保險金加上租賃保證金後的總額直接衝抵《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中所載損失賠償金,充抵後不足部分,承租方應立即補足;如有餘額,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本合同同時自動終止。

(2)甲方用保險金重新購買租賃物,領取的理賠保險金不足以支付租賃物的重置價格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此時,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14.5.如租賃物發生保險範圍以外的滅失和損害,乙方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行修復租賃物並繼續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租金或者在提前支付完畢應付租金及其他款項後終止本合同。

14.6.因保險事故發生而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使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影響租金的按期支付。

14.7.如果乙方有違反本合同14條中約定的行為,保險賠償金應當優先用於償付本合同項下除14條外其他條款中約定的應由乙方支付的款項。

14.8.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要求增加保費的,如果沒有其他保險公司能夠提供與原保險合同同等的條件,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新增加的保費。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拒絕繼續承保或保險合同終止、被解除、被撤銷、被認定無效的,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保險公司投保與原保險合同相同(或儘量一致)的保險;由此新增加保費的,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該新增加的保費。

14.9.租賃期間,發生租賃物無有效保險保障情形的,無須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租金、其他應付款和各項費用以終止本合同。

15.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理

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後,以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租賃物:

15.1.留購

15.1.1.如果合同期限屆滿,且乙方履行了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則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留購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賃物,留購價為___元。如果乙方選擇留購,則應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留購價。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結清後,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15.1.2.如果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行使留購權,乙方必須在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在乙方已經根據本合同第15.2條續租的情況下,在當前續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15.1.3.如果乙方未依據前述約定發出書面通知,則甲方有權推定乙方放棄行使留購權,且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租賃物應依據本合同第15.3條的規定歸還給甲方。

15.2.續租

15.2.1.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前____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15.2.2.如果乙方依據上述續租條款行使續租權,乙方必須在租賃物上一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5.2.3.對於首次續租的,應為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日,對於其後各續租租賃期限,應為上一續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依據前述續租條款發出書面通知,則應當推定乙方選擇放棄行使續租權(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1條行使留購權),在這種情況下,租賃物應當依據本合同第15.3條的規定歸還甲方。

15.3.退租

15.3.1.若租賃期滿,乙方尚未留購租賃物且支付留購價;或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新協議;或租賃期滿前由其它原因引起租賃合同終止的,乙方應當將租賃物歸還給甲方,除正常磨損外,租賃物應與當初交付時處於相同狀況。

15.3.2.租賃合同終止,甲方收回租賃物前,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自負費用將租賃物交由甲方確定的承運人裝運運往甲方指定的地點,歸還給甲方。

15.3.3.乙方應同時將與租賃物有關的所有許可證、執照、登記證、保險單、保險憑證及其他資料交付甲方。如不交付或交付不全導致甲方使用、處分或再租賃租賃物受影響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5.3.4.在甲方收回租賃物時,乙方所欠租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乙方應付違約金等應當全部付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6.登記、通知與送達

16.1.登記

16.1.1.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權利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包括税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登記時,需要乙方共同辦理或給予配合的,乙方應及時履行此義務。

16.1.2.本合同終止後,為乙方的權利、利益需要而辦理的登記,包括税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6.2.通知與送達

16.2.1.所有通知、催款函、法律文書和訴訟或仲裁文書等都可以通過掛號信、快遞和傳真方式向另一方在合同首頁所述的通信地址發送,採取任一方式送達成功即視為已送達,即使上述通信地址有所改變,不影響送達的法律效力,雙方應當負責該通信地址的有效性,並承擔上述通信地址無法正常送達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16.2.2.任何發送至合同相對方的通知或其它函件應按下列規定被視為已送達:

(1)使用傳真發送的,在發出後視為送達;

(2)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後視為送達;

(3)使用快遞發出的國內快遞,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後視為送達;

(4)使用電傳形式發送的,在發出並收到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

任何一方之傳真號碼或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於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16.2.3.在租賃期間,如果合同一方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應在變更發生後____日內將變更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外一方。

 17.信息披露、保密義務及例外

17.1.乙方信息披露義務

17.1.1.乙方確保提交給甲方的任何材料以及承諾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合法的。

17.1.2.乙方(法人)發生名稱、地址、重大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註冊資金等變更或被關閉、停業、歇業、停產、重組、合併、分立、重大虧損、重要訴訟等情況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天內通知甲方。

17.1.3.乙方(自然人)發生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婚姻狀況、健康狀況、重大經營活動、訴訟等重大事項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天內通知甲方。特殊情況下,由法定代理人通知甲方。

17.1.4.乙方應將一切有損於甲方對租賃物所有權和其他利益的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17.1.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法律意見、決議、政府許可文件和其他相關信息和文件。

17.1.6.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的'事項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到甲方披露的地址或傳真。

17.2.保密義務及例外

17.2.1.本合同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合同的全部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乙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租賃方案等商業機密;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提交的所有租賃審查材料。但因甲方加入國家、地方或者行業相關征信系統的,乙方同意將其相關信息通過甲方納入相關的徵信系統的除外。

17.2.2.乙方同意甲方向以下機構和人員披露或登記本合同上的相關信息:

(1)金融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機構;

(2)甲方的關聯公司;

(3)甲方或其關聯公司聘請、委託的審計員、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4)信用徵信系統管理機構;

(5)對本合同項下乙方的義務提供擔保或承擔責任的人。

18.合同的解除

18.1.單方解除合同的禁止

在租賃期間,除出現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與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確定替代物;

(3)因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18.3.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乙方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18.4.乙方或其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適當的擔保,乙方未能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15.3執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18.5.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佔有、使用租賃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8.6.本合同因租賃物交付乙方後意外損毀、滅失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而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參照《租賃物殘值計算表》(附件8)給予補償。

19.違約救濟

19.1.甲方的違約責任

19.1.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買賣合同,導致出賣人延遲交付租賃物,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由此對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甲方應當賠償。

19.1.2.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對租賃物進行佔有和使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也可以要求順延租賃期限。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19.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1)無正當理由收回租賃物;

(2)無正當理由妨礙、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3)因甲方的原因導致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

(4)不當影響乙方對租賃物佔有、使用的其他情形。

19.2.乙方的違約責任

19.2.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應付款項,應按照本合同第7.3條支付罰息。

19.2.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明確向甲方表示將不履行本合同,或者甲方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乙方又未能補充提供必要的履約擔保或補充提供的履約擔保不足以保證本合同履行的,視為乙方預期違約。

19.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

(1)乙方連續___期或累計_____期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向甲方在本合同中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中作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真實、不全面;

(3)乙方在與第三方的合同履行中出現重大違約行為;

(4)乙方破產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5)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6)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

(7)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出租人在租賃物上的標識實施任何改動、拆除、拆卸、毀損或者破壞;

(8)乙方有其他嚴重損害租賃物和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19.2.4.若乙方發生預期違約或根本違約,甲方除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選擇以下方式之一種:

(1)加速合同到期,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到期未付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應付款項;或

(2)宣佈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賠償損失。

20.合同的修改和效力

20.1.合同修改

20.1.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應經合同各方另行協商,並就修改、變更事項共同簽署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文件,該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表、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1.2.雙方經過協商可以對本合同文本進行修改,並簽訂新的書面合同或者補充合同,《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確定的租金由於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變更而由甲方單方變更的情況除外。

20.2.合同的效力

20.2.1.本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於《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或委託代理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乙方進行本租賃交易需要取得相關部門之批准,則本合同從乙方獲得該批准之日起生效。若乙方為本合同項下的租賃交易提供了擔保,則本合同從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上述生效日期發生衝突的,以最後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

20.2.2.本合同的乙方如果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均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並互相承擔連帶責任。

21.爭議解決及其他

2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21.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21.3.本條效力及於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附件。

21.4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持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內容)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的合同15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機_______台。

二、本設備僅限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設備配備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設備的租賃費按噸位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設備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_______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税號:税號:

標籤:租賃 合同 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