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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合同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餐飲服務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服務合同6篇

餐飲服務合同 篇1

一、如果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管轄,採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首先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準;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仍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則按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況合同的履行地

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關於買賣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主要見於《合同法》第61、62、141條。其中,第61、62條是總則中的規定,第141條是分則中的規定。

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C、通過以上途徑仍不能確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規定處理:

(一)合同法總則規定: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則“買賣合同”一章中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該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協議管轄:必須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擇一選擇(即五選一)。

餐飲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共贏的原則,依法就有關乙方為甲方工作人員或客户提供餐飲或住宿服務事宜,經友好、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餐飲服務

1、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提供的用餐標準和包間類型,必要時可適當協商調整,乙方應盡力滿足甲方需求;

2、乙方須按照甲方選擇或確認的用餐標準和要求,提供優質的菜品和服務;

3、乙方給予甲方在餐飲消費菜金方面打_____折優惠。

二、住宿部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房如下:

房型_____門市價_____協議價_____

房型_____門市價_____協議價_____

商務標準間_____豪華大牀房_____

豪華標準間_____商務套房_____

商務單人間_____豪華套房_____

2、甲方預訂聯繫人需要客人入住前1天以電話或傳真或郵件形式通知乙方訂房聯繫人,乙方需在30分鐘內回覆是否可以安排;

3、甲方客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抵達並住宿的,甲方應及時知會;

4、經雙方確認的入住客房,甲方應確保安排預留,如出現工作失誤應安排本酒店更高一級房間或協調同檔次酒店客户,差價由乙方承擔。

5、甲方客人退房時可由12:00延長至下午14:00,超時加收半年房費,超過19:00加收全天房費。

三、會議部分

甲方經營過程中如需用到乙方會議室,乙方應在標準報價基礎上給予甲方_____折優惠,在此價格範圍內包含投影儀、間音響、話筒、茶水、鉛筆、紙,如需鮮花、果盤費用另計;甲方需至少提前三天確定會議時間和參會人數,以便乙方做好相關準備。

四、結算方式

1、甲方有權選擇現金或掛賬的方式結算;

2、以掛賬方式結算的必須由甲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

3、上月掛賬部分消費款項,在下月15日前,由根據乙方甲方具體要求開據發票後,甲方安排以現金或網銀、電匯等形式付款;

4、甲方授權簽字掛賬人員包括:

姓名_____職務_____

姓名_____職務_____

姓名_____職務_____

五、雙方對賬

甲方應及時核對乙主提供的賬單並按約定時間付款,如超出前述約定時間七個工作日未進行賬單核對及付款,視為甲方認可乙方提供的賬單,並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相關款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取消優惠。

六、未盡事宜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儘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確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泰安市高新區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此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與乙方達成的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

代表簽字:

蓋章:

餐飲服務合同 篇3

甲 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乙 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會所舉辦活動的事項,進行了友好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項目

1、餐飲:

(1)自助餐。

(2)圍桌。

2、會議場地:

(1)一樓西餐廳户外休閒咖啡座(______㎡)。

(2)二樓大廳(______㎡)。

(3)二樓多功能會議室(______㎡)。

(4)二樓包廂(______㎡)。

二、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三、收費標準

1、餐飲: 菜金標準:人民幣______元位,優惠價______元位。 保證預計人(桌)數:保證人數______人,如未達保證人數按保證人數收費, 超出保證人數按實際人數收費。

2、會議場地: 會議室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家門市價______元小時,優惠協議價______元小時。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餐飲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場地租賃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本次活動總金額: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付款方式: 乙方需提前_______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繳納本次活動預付款,預付款為總金額的_______%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本活動的定金。若活動取消,定金將不予退還。所有費用在活動結束後全部結清。甲方按乙方的消費金額向乙方提供有效發票。 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活動舉辦期間,乙方應服從會所工作人員安排,如對會所造成損壞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項目費用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該合同總額的________%。

六、不可抗力 由於無法預見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氣候,地震、罷工、或司法、政治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範圍的突發事件的發生,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執行本協議中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均可據此免除本協議項下責任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法律效力

1、對本協議的任何補充和修改,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補充協議後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協議期間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若因特殊情況確須終止的,須由提出方提前一個月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經對方簽署終止協議後方可終止。

八、法律的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2、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 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服務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餐廳,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協議:

  一、責任範圍

乙方承包甲方員工餐廳,含食品採購、加工、伙食供應、環境衞生管理、用餐秩序。

  二、人員管理

1、食堂人員(含廚師)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

2、人員工作服須統一服裝,並具備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3、乙方人員在服務時態度要熱情、和氣,嚴禁動作粗暴和惡語傷人,對員工提出的問題做到百問不煩,百挑不厭。

4、乙方應保證足夠的人力,以確保餐廳的正常運行。

5、乙方人嗣在甲方上班,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對蓄意破壞或鬧事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解僱處理。

  三、進貨渠道

1、足點採購,嚴格把好進貨關,杜絕腐爛、變質的食品,不採購假冒偽劣產品。

2、採購的蔬菜做到新鮮、無毒,時限不超過二十四小時,肉類、家禽、豆製品須具有檢疫證。

  四、食品加工

1、建立嚴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備消毒櫃,餐具要一洗、二蒸、三消毒,杜絕黴變、有菌食品。

2、蔬菜須浸泡2H以上再清洗加工。

3、熟食加工時須與生食品分開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4、廚師炒完菜以後,須把下餐的菜妥善保存,預防變質。

5、合理配備數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應。

6、經常瞭解員工口味,徵求員工用餐意見,做出營養與美味俱佳的菜餚。

  五、伙食安排

1、早餐:稀飯、豆漿、包子、油條、茶葉蛋等,標準為元/餐(視情況作調整)。

2、中、晚餐:一葷、二素、一湯、米飯,標準為元/餐(含調料、燃料、人工費、米飯)

3、夜餐(要比中晚餐好):標準為元/餐(含調料、燃料、人工費、米飯)。伙食費用視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作適當調整。

4、大葷用量:做到每人每份100克左右。蔬菜用量:做到每人每份300克左右(生菜)。米飯不限制份量,員工可根據自己的食量要求用量。

5、每週五列出下一週菜譜交甲方審核,並根據季節及行情的變化改變一週菜譜的內容。

  六、環境、衞生管理

1、食堂內部必須保持牆面、地面、灶具整潔衞生,做到每餐後一小掃,每天一清洗,每週一大掃,經常滅鼠、滅蠅、滅蚊。

2、食堂人員一律穿整潔工作服、工作鞋,個人衞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飾、不留長

發和鬍子,出售熟食時必須戴口罩。

3、食品加工用具使用過後及時清洗、歸位。

4、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異味。

5、工作區域以常通風,除異味,保證食堂空氣清新。

6、員工用餐結束後及時清理殘渣,保持用餐區的整齊乾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供應之伙食須每餐保管樣菜,以供甲方或衞生部門檢查。

2、乙方每日供應量根據甲方的用餐人數作安排,甲方於每週五提供下一週公司用餐人數,甲方變更用餐人數,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乙方若採購腐爛、變質、過期、假冒食品、副食品,造成甲方員工食物中毒及因用餐後造成員工不利,引起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爐灶所需燃油或燃氣由乙方自行採購,設備之電力、廚房照明電力由甲方負責。

5、甲方提供廚房設備、物品供乙方使用,若乙方無故遺失或非正常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提供設備、物品見附表)。

6、乙方結帳提供員工使用的餐券,於每月初5日前交甲方核對、記帳,並於次月取款。

7、乙方須根據甲方的時間供餐,甲方若調整作息時間,乙方應立即配合甲方調整供餐時間。

8、乙方應為甲方節約能源,餐後關好水、電,對乙方有意浪費能源現象者,甲方會對乙方做出罰款處理。

9、承包期內,甲方監督餐廳運作,乙方如不按本協議規定事項辦理,甲方評估後有權中止本協議。

10、本協議解釋權在甲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負責人:

日期:

乙方(章):

負責人:

日期:

餐飲服務合同 篇5

甲方(業主方):

乙方(提供諮詢顧問服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的“東昇餐飲”的籌建提供諮詢顧問服務事宜,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提供顧問服務的內容

1.1“東昇餐飲”籌備開業前的顧問服務

負責“東昇餐飲”管理系統、服務流程設計;

負責制訂“東昇餐飲”各項規章制度;

負責提供菜牌、菜譜內容的製做方案及設計;

負責員工工裝選樣的建議;

負責提供後廚菜品的設計及製做方法的傳授;

負責為“東昇餐飲”的裝飾裝修提供諮詢意見;

負責為“東昇餐飲”的後廚設備的採購提供諮詢意見及建議;

負責為“東昇餐飲”各功能區的設置提出設計方案;

協助甲方進行員工招聘工作;

負責確定“東昇餐飲”各崗位的設置及崗位職責的制訂;

負責為甲方制定營業方案及營銷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採購渠道供甲方選擇;

為其他與“東昇餐飲”開業有關的事宜提供諮詢意見。

1.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

1、在“東昇餐飲”開業後一年內,由乙方負責為“東昇餐飲”經營提供經營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乙方應不定期到“東昇餐飲”進行巡視,並對“東昇餐飲”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對於甲方提出的諮詢要求應立即予以解決。

2、幫助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問題、技術問題及經營問題,對經營方式提供建議。

第二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2.1雙方約定,正式營業前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六萬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管理諮詢顧問服務費用80%,計肆萬八千元整;餘款壹萬兩千元在“東昇餐飲”開業日後三日內支付。

2..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費用的計算方式如下:“東昇餐飲”開業日至次年的該日的淨利潤的10%。該項服務費應在開業日之次日(依據雙方確認可行性財務預算報告淨利潤5%)支付給乙方,餘留淨利潤5%以當年度雙方確認財務報告為依據,報告出台後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及保證

3.1甲方保證如期支付款項。

3.2乙方保證盡期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工作,並保證在收到甲方的諮詢請求後48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和相應的諮詢意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法院仲裁解決。

第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餐飲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就接受甲方委託承包甲方的員工餐廳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後,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條件

1.甲方的員工餐廳為甲方所屬,是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的福利餐廳。員工工作餐是指早餐、午餐、晚餐等

2.甲方負責提供員工餐的製作場地、洗刷間和員工就餐場地

3.甲方提供的餐廳應具備上下水、供電、消防等系統,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

4.甲方提供的餐廳運營所需的部分專用設備設施(主要指廚房設備、餐枱、餐具、餐椅及工具等。具體設備詳見雙方的設備交接明細單)。

5.乙方負責該餐廳經營管理所需全部流動資金的籌措,包括但不限於原材料採購、人工費及其它管理費用等。

6.乙方應被允許使用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並設置一部可供乙方使用的外線電話。

7.除本合同特別約定外,乙方將全面負責在該餐廳內的經營管理業務,甲方將不參與有關經營活動,但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應獨自並承擔甲方和政府職能部門對員工餐廳所要求的衞生、環保、安全等管理責任和達標要求。

9.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並且在有效期內的衞生許可證,如未能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衞生許可證,本合同無效。

10.如果甲方人員因為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現人身傷害或疾病等意外,對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當在事發後立刻全額賠付,無需等待衞生檢疫部門的化驗報告,如果事後證明乙方提供食物沒有問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壹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均未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簽,本合同將在到期後自動延續壹年。

第三條餐廳的經營要求

1.餐廳營業日

乙方應保證餐廳在甲方工作日內正常營業。在非營業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餐。

工作餐用餐時間:

a)早餐時間:6:30-8:30

b)午餐時間:11:00-13:00

c)晚餐時間:17:30-19:00

d)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求在其他時間供應工作餐,應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 成本和費用的處理

1.合同期內甲方無償提供的配餐設備、設施,水、電、燃氣,此部分費用不計入餐飲成本。

2.員工工作餐標準為 元/人/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管理費用為 元/人/餐。乙方應提供符合每餐標準的員工工作餐,具體用餐標準如下:

a)餐廳提供員工選擇的食品種類至少包括,但不限於此:

1種主葷菜;

3種素菜;

花樣麪食;

風味小吃套餐;

1種湯或米粥;

主食;

b)用餐標準

*套餐 6元,包括:1份主葷菜(150克/份)、1份素菜(150克/份)、1份素菜(120克)、米飯(不限量)、湯粥(不限量);

*風味小吃套餐6元/份,包括:蓋澆飯(肉80克/份、菜150克/份、米飯500克/份)、牛肉麪(肉80克/份、菜100克/份、面500克/份)、包子(600克/份)等(每日根據菜譜提供1到2樣)。

員工可根據自己的口味和飲食習慣選擇自己的用餐品種。

c)特殊餐飲服務:

乙方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增加特殊餐飲服務,包括:8元餐、10元餐、回民餐、節日加餐等。

第五條 收銀與結算方式

1.甲方負責向屬於本公司的員工發放用於就餐的餐卡。乙方憑藉用餐人員所持甲方的用餐餐卡向用餐人員提供員工工作餐。

2.用餐餐卡的製作及系統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負擔。

3.乙方每日根據每餐刷卡的人數和特殊餐飲餐票統計甲方每日的用餐人數,並將用餐人數填寫(每日用餐人數統計表)交與甲方進行簽字確認。

4.甲方每天上午9:00將當天大概用餐人數提供乙方,並在每週五下午15:00前,將週末用餐人數提供給乙方,根據該人數準備供餐,當人員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相應調整。如用餐人數超出或不足甲方提供數據時,乙方可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對應。

標籤:餐飲 合同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