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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六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六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XX市衞生防疫站,衞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裏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衞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衞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衞生狀況符合XX市衞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於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於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於 個。

5、 膳食供應時間: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温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衞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衞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衞生整潔。

2、 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捨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衞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並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衞生管理、物流採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衞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後,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

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裏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衞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户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裏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xx-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衞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裏。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裏)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XX市環衞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託物訂閲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託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並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託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税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託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託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託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寄託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於寄託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託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託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寄託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託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於寄託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 營業場所的第一層和第二層,其中經營面積 平方米及簡易房屋 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為每天利潤的百分之三十,每月按時交清。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承包經營以外的經營場所(除第一層第二層外)由甲方自由支配,不必徵求乙方意見,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擔的義務。乙方有關財務方面問題全權由甲方派人負責處理。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承包經營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然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

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執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各自負擔。

3、合同履行期間,除上述已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外,雙方不得擅自終止,若違約擅自終止,另一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向對方索賠。

4、乙方做出有損害甲方資產及權利行為者委託評估部門評估損害程度,要求乙方賠償,必要時向法院提出終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付款期限,乙方超3天不能及時付清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並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_________。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企業經營者(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鎮中心南路的×××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承包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賓館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賓館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蓋具與賓館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説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説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户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為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原甲方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出租的位於南寧市三塘鎮 村的土地合計___200___畝 (土地範圍:詳見附圖)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給乙方,主要從事 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為50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應於20xx年6月1日之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定金10萬元交給甲方,,甲方則給予乙方半年的時間作為規劃時間(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該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時退還給乙方。至20xx年1月1日甲方將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2500元/年.畝,每年租金合計為: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當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總額。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與村委會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5.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租賃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5.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

5.4租賃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5尊重乙方的生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可予以協助,並幫助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及產權糾紛。

5.6甲方不得在租賃區域內取土,並不得私自對租賃區域內的土地進行再次開發。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將租賃土地再次流轉租賃。

5.8土地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9甲方不得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毀壞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配套設施。

5.10甲方原地塊中的經濟類作物果樹(棗樹、果樹等)應及時清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生產活動。

5.11土地租賃後,甲方依法享受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

5.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主、副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6.2維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進行設施建設,,不得未經許可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等不動產。

6.3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經營權流轉承包租金。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4土地租賃後,乙方依法享受除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外的所有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5租賃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

5.7乙方應教育工作人員與當地村民搞好團結關係,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做好租賃土地廢棄物的處置和搞好租賃區域內環境衞生。

5.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

7.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7.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7.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電力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7.4甲方因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農田配套設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照實際直接損失或財產原有價值負責賠償。

  八、其他約定

8.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出租方、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的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流轉。

8.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出租的,因租賃期間乙方為便於生產耕作,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租賃土地生產的,由乙方拆除或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租賃土地生產的,同時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則甲方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甲方不作補償。

8.3租賃期滿,若不繼續出租土地,乙方應協助村委會按户恢復承租土地地貌,並參與處理因恢復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糾紛。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法律公證後生效。

8.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備案一份,村委會存檔一份。

附件:1、流轉土地四至平面分佈圖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見證單位:南寧市三塘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