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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運輸合同範文錦集8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運輸合同範文錦集8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礦方)

乙方(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按照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二條線路運輸任務交給乙方車輛承運。

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24小時為乙方裝車、檢斤,絕對保證乙方每天正常運輸,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停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車輛所經路段、路政、交警、運管以及沿途收費站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為乙方協調提供(費用自理)生活、食宿、水電等駐地三通一場。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在運輸作業中必須服從礦上的統一配合和安排,不得無故停工,不得隨意亂倒所運輸的煤炭,不得隨意將運輸車輛調離,如運輸路線和距離變動,必須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處罰。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乙方車輛車主在運行中提出不幹或中途賣掉所運的煤炭,或裝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現以上現象,乙方必須負責追回車輛所裝卸的煤炭。並索賠經濟損失。

3、乙方司機與結算人員在未結算之前,必須保管好派車單、結算單,不得遺失或損壞。

4、乙方車輛進礦後,履行運輸期間如有車輛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虛作假、脱離現場,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調車補上。如因乙方給的車輛運輸價格低於正常運輸價格所造成的車輛走失,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必須在開工十天內將車輛到位,如車輛不按時到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期間內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自承擔,互不連帶責任。

五、單價、付款方式:

1火車站貨場每一噸到達火車站貨場單價 元人民幣。

2、乙方在當天的派車單、結算單由乙方的主管財務會計,集中結算單,到甲方財務結賬(不含税)。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都應給對方賠償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履行中,如發生單方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約定的責任,保證乙方車輛運輸,如果停運、停工,必須給停工司機每天、每台600元人民幣的停工補償費。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觀調控、煤礦停開、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負責任,不必付出罰款。

5、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原告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以上未盡事宜可另行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為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才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為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户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代運車輛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編號_____,船舶有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港運至______港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材料包括,每包體積_____立方米,重量____噸。 (或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元,由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完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元,全船運費__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一件水電設備由 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數量、起止地點及價格

2、運輸起止地點

起運地:

目的地:

啟運日期:

限定到貨日期:

二、運輸承包價

1)整批設備運送按總價承包的方式,合計總運費為:

2)上述運輸包含運輸工具、捆紮及材料費、含沿途各項路費,道路補償費用,超限運輸行政性收費及罰款(包含高速公路超限審批手續的辦理和超限賠償費用);

3、乙方必須在啟運前及時辦理完成公路運輸超限證,如因無法及時辦理超限證而導致無法駛入高速路段而延誤到貨日期,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如甲方報錯貨物尺寸和重量致使運輸路線發生改變,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已經提供貨物裝車及包裝前的照片給乙方參考,因車輛無法裝載,放空費由乙方承擔);

4) 上述運輸不包括起運地和目的裝卸貨物的費用;

三、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約定,費用結算方式為按件數結算;貨物運輸完成後2、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承擔所有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四、雙方責任

1)甲方需在發貨前三天以電話、書面、傳真或電郵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裝貨通知,乙方收到裝貨通知後安排車輛確保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裝貨地點。

2)乙方車輛到達裝貨地點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裝車作業(夜晚除外);裝車完畢後,乙方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沒有異議則在提貨單上簽收確認;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及時提出,與甲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方可啟運。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裝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放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3)乙方承諾車輛裝裁完貨物啟運後扎不牢固等)中途發生貨物損壞的或延誤到達日期的,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需在事發後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保護好現場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工作。

4)乙方車輛到達工地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卸車作業(夜晚上除外),並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即時提出,雙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如沒有異議則在送貨單上簽收確認後,甲乙雙方確認該車運輸任務完成。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卸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方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5)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制定路線,乙方需負責對所指定運輸路線的通行保證,同時確保不因運輸道路寬度等因素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扣押、滯停等情況的出現。如造成以上所述情況,乙方需自行解決,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後影響,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責任權利。

6)乙方確保所提供車輛的合法性,並擁有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證件和已辦理相關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導致車輛扣押,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條款:

1)如因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按照事故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的程度,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或爭議的解決地點為中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的各項文件、單據、傳真、E-mail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協商後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本章共四節,三十四條。

在綜合各專門運輸法的規定和借鑑國際公約、各國運輸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經驗的基礎上,規定了本章的運輸合同。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一般規定。主要規定了運輸合同的一般規則;第二節客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客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三節貨運合同,主要規定了貨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四節多式聯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多式聯運合同的特殊內容。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釋義】本條是對運輸合同含義的規定。

運輸合同又稱運送合同。本條可以看作是對運輸合同的定義,這個定義參考了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鐵路法第十一條規定,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條規定,運送契約是指獲得對價的承運人負有將人或者貨物從一地運至另一地的義務協議。

運輸合同的定義包含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承運人和旅客、託運人。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或者票款權利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作為一方當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為數人,如在相繼運輸中承運人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在多式聯運合同中有多式聯運經營人和各區段承運人。承運人多為法人或者組織,但也可以是個人。託運人是指與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具有雙重身份,其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2.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有時就是收貨人,但是在多數情況下,另有收貨人,此時,收貨人不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外國和國際公約一般都規定,貨物送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有通知收貨人的義務,經收貨人請求交付後,取得託運人因運輸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在存在收貨人的情況下,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是為了收貨人的利益,承運人應當依照運輸合同向收貨人交付,但收貨人的權利產生於請求交付之時,而非運輸合同訂立時,收貨人是運輸合同的'第三人,也是運輸合同中重要的關係人。

3.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由此可見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承運人運送行為,不是貨物和旅客。

4.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義務是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權利是收票款或者運費;而旅客、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其對應,權利是要求承運人將其運輸到約定地點,義務是向承運人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這裏的票款是指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這裏的運費是指在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

在本章的立法過程中,對於是否規定運輸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我國對於各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已有專門法作了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已對鐵路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對航空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海上運輸合同作了規定,因此再在本法規定運輸合同就沒有多大意義,同時還會帶來適用上的麻煩,即在本法對運輸合同也作了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到底是適用本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還是適用各專門法中的規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另一種觀點認為,應當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本法採納了第二種觀點,這是基於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運輸合同除了鐵路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外,還存在公路運輸、內河運輸等運輸方式,對於這些運輸合同,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法律規範,而合同法的規定是要對所有運輸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規範。在本法中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就可以對公路等其他運輸方式運輸的合同作出規範。

2.隨着運輸業的極大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運輸方式,這當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聯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是一種特殊的運輸方式,這種運輸合同有許多不同於其他運輸合同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範圍太窄,只侷限於其中要有一種運輸方式是海運工具的運輸合同。本章在借鑑國際多式聯運公約的基礎上對多式聯運合同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這就可以補充我國以前規定的不足。

3.對於本章的規定與各專門法的關係問題,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只要各專門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有與本章的規定不一致的,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只有在特別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本章的規定。

4.我國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於運輸合同的規定詳略不一,有的還有不一致的規定。合同法總則以及本章的規定對三大運輸法起着補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條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釋義】本條是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運輸的規定。

什麼是公共運輸公共運輸包括班輪、班機和班車運輸,還包括其他以對外公佈的固定路線、固定時間、固定價格進行商業性運輸的運輸行為。公共運輸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在運輸中,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要比一般承運人的要求高些。在國外對公共運輸行為一般都有專門的行政性文件進行規範,這些行政性文件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都作了較為有利的保護。

2.公共運輸的承運人的運輸行為除了具有商業性的一面外,還由於其是面向社會大眾(包括廣大旅客和託運人)的運輸,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從事鐵路旅客運輸的承運人就是屬於公用事業單位。

3.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對自己的運輸制定了固定的路線、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價格,這是公共運輸最為顯著的特徵,從合同法的意義上講,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

間的合同的內容確定化了。這種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的,而是由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單方制定的,當然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對外公佈的固定的價格不是隨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收入狀況而制定的,並且還要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

4.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運輸合同的格式化產生的原因是由於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具有壟斷性質,以及運輸事務的頻繁發生。這就決定了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但是隻有公平合理的,並且依照法律的具體規定而產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為了防止公共運輸合同內容的不平等,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公共運輸合同一般都要經過國家運輸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所以一般來説對於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我國的國務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門都制定了行政法規或者行政規章等加以規範,例如我國的政府部門制定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都對公共運輸行為作了一定的規範。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的、合理的運輸要求。但在運輸工具已滿載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可以拒絕旅客的乘坐要求。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正常運輸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要求按時到達目的地的要求。本條強調的是不得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對這裏的“通常合理”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在不同情況下,其內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坐的是頭等艙,旅客要求提供空調服務就是“通常合理”,而對散艙的旅客來説,要求提供空調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斷是否為“通常合理”,不是依單個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最後,這裏的“通常合理”意味着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對旅客或者託運人實行差別待遇,例如同為乘坐普通艙位的旅客,承運人就不能對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費餐,而對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時間安全運輸的規定。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是承運人的一項主要義務。運輸合同是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就運輸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對運輸時間、到達地點和運輸的安全作了約定,承運人應當按合同中的約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要求承運人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的規定包含了三層意思:

1.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間內或者合理的期間內進行運輸。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或者合理的期間內,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如果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貨物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的,承運人就要承擔運輸遲延的違約責任。

2.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運輸行為是一項帶有危險性的活動,特別是航空運輸更是高風險的行業,它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因此強調運輸活動的安全性是運輸行業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運輸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則。安全運輸就是承運人要確保被運輸的旅客和貨物以及所使用的運輸設備完好無損。有關法律都有專門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等。

3.承運人應當將旅客、貨物運到約定的地點。正如前面所述,運輸合同實質上是旅客或者貨物從一個地點到另一個地點的位移,旅客或者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運人把旅客

或者貨物運到約定地點。如果承運人不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運輸,將旅客或者貨物錯運到另一個地點,如運輸合同中約定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上海,承運人卻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了南京,承運人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百九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按照約定或者通常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規定。

運輸合同是從起運地點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運人運輸時都要按照一定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在運輸中,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路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承運人應當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不得無故繞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往卸貨港。之所以要規定承運人要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主要是基於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1.承運人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規避一些危險。我們知道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多次運輸行為的檢驗,並被證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就有可能給運輸活動帶來危險,對於旅客或者貨物帶來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運輸中,航空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精心測航的,選擇的路線一般都是比較安全的(例如少風暴的發生、少強氣流的出現等惡劣天氣出現),在國際民用航空運輸中,通常的運輸一般還要經過航線所經國家的特別准許,如果民用航空運輸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就有可能對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來説,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還有可能造成運輸遲延,而運輸遲延可能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精神上、物質上造成損害。

在有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進行合理的繞行也是准許的,一般不按違約處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由於運輸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體的事由出現而發生的繞行。例如合同中明確約定,在出現風暴的情況下,航空承運人可以繞行。

(2)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承運人也可以繞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船舶在海上為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者其他合理繞航,不屬於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

3.在運輸中遇到危險,為了運輸工具、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承運人也可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進行繞行。即使這種危險是運輸前承運人沒有做到謹慎處理使運輸工具處於適運的狀態所致,承運人運輸必須繞行,這種繞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運人不能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合理繞行。

第二百九十二條 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規定。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的主要的義務。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義務一般是在購買旅客運輸票證時履行,旅客沒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運輸票證的。如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應當在運輸單證上載明,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託運人應

當按照約定向承運人支付運費。託運人與承運人可以約定運費由收貨人支付;但是,此項約定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載明。

如果在運輸單證中沒有載明應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收貨人一般可以拒絕支付運費。按運費的支付時間可以分為“運費預付”和“運費到付”兩種。“運費預付”是指承運人在簽發單據之前就已經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是受承運人歡迎的,因為他們無需承擔運費的風險,但不可抗力滅失的除外,“運費到付”就是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才能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對於承運人來講,承擔的風險比較大,但是這種支付方式在運輸中時常出現,例如海上的國際貨物運輸中,在FOB價格條件下,買方才是真正的託運人,所以就有可能採用運費到付的方式,但此時,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註明,運費由收貨人支付。

本條規定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有向承運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的義務,同時也規定,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合理路線運輸而增加票款或者運費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在日常的生活和經濟活動中,常常出現這樣一些情況,承運人不按照運輸合同中約定的運輸路線或者合理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貨物的託運人或者收貨人要求增加運費。承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照約定的路線或者合理的路線進行運輸,是其自己的過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沒有任何過錯,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

第二節 客運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條 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運輸合同的成立時間所作的規定。

旅客運輸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其訂立和成立與其他民事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運輸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時間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合同行為主體方面來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運輸部門一般具有獨佔的地位,製作併發布標準合同,其相對人是社會中不特定的大眾,任何人都可以按這些企業發佈的標準合同確立合同關係。但是旅客運輸領域中還有一個特殊情況的存在,即旅客運輸供求關係所造成的運力與運量的矛盾總是存在的。在運力大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應拒絕也不會拒絕旅客。如果在運力小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就可能滿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實踐中,如鐵路客運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車次的可售票的數量;班輪客運中承運人在營業地或者報紙上公告航次和艙位數量,承運人在此運量的範圍內才受拘束。

2.從運輸合同的內容來看,承運人所製作公佈的客票、價目表和班次時刻表等間接或者直接地構成合同內容,但是否構成合同的內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為界限,在旅客購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這些內容的性質僅在於説明承運人的運輸能力、運輸安排、價格等實際情況,對承運人法定資格、經營範圍、經營行為能力的公示,此時上述內容還不構成具體運輸合同的內容,只有在旅客向承運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後,合同才成立,上述內容也才成為運輸合同的內容。

3.旅客運輸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時,合同成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義務,即支付票款的義務。

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承運方(乙方):__...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噸。(或_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至_____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_________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週記

運輸合同 篇7

託運單位(簡稱甲方):

代運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刀壩鎮蘭克完小

為了鞏固校園衞生,確保校區、生活區環境潔淨,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甲方將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頭、樹枝等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託乙方運到垃圾處理場,經協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時間:自20xxXX年9月1日至20xxXX年1月31日止。

二、清運辦法:

1.甲方修垃圾池壹個,乙方每週清理一次。

2.每日垃圾由甲方直接送到垃圾池,再由乙方轉運到垃圾處理場。

三、甲方應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點裝入池內,乙方負責清運。否則可不運。

四、付款辦法:甲方應付給乙方清運費每學期950元,每學期到期一次性付款。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或另定協議。

六、本合同期滿後,垃圾量如無增減可順延,否則另定。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X

運輸合同 篇8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生產的產品的公路運輸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基於平等互惠互利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運輸的種類和特徵

1、貨物名稱:_______等產品

2、運輸種類:_______產品在公路汽車運輸以及吊卸

3、合作項目: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後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乙方用運輸車將產品按時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並安排吊車安全的卸到甲方客户工地人員指定位置堆放。

2)甲方廠內駁或裝船,以及運程在_______公里範圍內的運輸裝卸,統稱為駁樁。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特別安排車輛或吊機進行退樁或駁樁。

4、風險承擔:1)乙方車輛必須處在有效的保險期內,由於車輛行駛過程中(包括甲方廠內和甲方客户工地內)發生的交通意外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廠內貨物裝車完畢,物損風險即轉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並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起,物損風險即轉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簽收的回單期間,可視為物損風險依舊由乙方承擔。乙方物損風險承擔期間發生的物損,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裝載標準和貨物運輸驗收方式

1、方樁運輸需按照甲方公司技術部門的方樁裝載要求進行裝載支點加工及擱置,裝載支點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運輸方樁到達工地卸樁時,所卸方樁堆放不允許超過二層。(如遇特殊情況工地無法堆放時要經工地簽收人同意後方可堆放超過二層)

4、每車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三、發運量及到達地點期限

1、甲方當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發運量數據。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並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結合乙方意願。

2、乙方必須次日九點前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時間要求時,按雙方確定時間要求內送至工地)。逾期的發運單必須退回甲方。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損失,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方本生產基地的設計生產能力________萬米/年,按照平均比重約計________噸。其中需要汽車運輸的比例約佔____%,即大概的運輸量在________噸左右。該數量同時受市場因素影響,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情況,甲方本生產基地生產需要汽車運輸的貨物,均由乙方承運;但如乙方服務無法滿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運能力不足,甲方有權選擇新的承運商和乙方一起承運甚至終止本合同。

4、當日發運單回執(指定人簽收的發運聯),在簽收後,必須於次日____之前送至甲方指定人員,並做好籤收工作。

四、運輸單價以及零星附加作業結算單價

1、輸運區域名稱及單價結算(下表)

注:

1)上表單價包含吊機費用____元/噸,如甲方客户工地自備吊機,則針對該工地上表單價下浮____元/噸。

2)上表所列單價中已包括:過路、過橋、油費、卸樁、税金、過(省)境、保險及運輸過程中必然或偶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在運輸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運損失或延誤發貨,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額外支付費用。

3)新增區域運價依據表一相關公里數雙方協商具體確定,並以書面形式作為上表的增加。

2、運輸重量的結算按(《________》或者《________》二者選一)圖集(公開發行)內各規格型號方樁的理論重量計算,隨車附屬品如樁尖,接樁材料及工具等不計重量。甲方保證乙方每車運輸量不低於____噸,低於____噸按____噸結算,乙方對____噸以上貨物不得推託不裝。有貨情況下,乙方裝貨數量在____噸以下的,甲方不予上述補助(白天發車、出境除外)。

3、工地有退樁要求時,按____噸(含)為基準,不足則不予任何補貼,超出予以半價補貼;如屬必須派空車至工地運回退樁的,甲方按正常運輸予以結算。如本可避免但由於乙方未配合造成的必須出空車運退樁,則甲方不予該類補貼,相應退樁數量記入該項目退樁總數量。退樁須辦理《工地轉運(退回)確認單》手續,並以該單據為依據。

4、非乙方原因,工地有駁樁要求時,乙方接到甲方調度駁樁指令後進行駁樁,同時涉及到吊車和車輛的使用,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車補貼(包括裝卸和運輸),光涉及到車輛的甲方給與乙方____元/車補貼。光用吊車的甲方不做補貼;但如所駁樁非乙方承運的,且光用吊車駁樁的,甲方給與乙方____元/噸的補貼,但單次駁樁數量在____節之內的甲方不予補貼。每次駁樁工作完畢後需補辦《工地轉運(退回)確認單》手續,並以該單據為依據。

5、甲方廠內短駁、裝船以及運距在____公里範圍內的非運至施工工地的運輸費用不包卸按____元/噸結算;包卸按____元/噸結算。運距超過____公里非運至施工工地的運輸費用,雙方協商運價並書面確定。

6、若一天內單個工地發貨數量為一車的,又需吊卸的,並且吊機由乙方負責的,甲方額外給予乙方____元/車補貼(發試樁和最後一次貨除外)。二車以上含二車不做補貼。

五、甲方義務

1、每個項目運樁前,甲方必須將該施工工地的地點,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簽收人及聯繫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須派員隨同乙方至工地瞭解實際情況,並介紹乙方和施工工地相關人員如負責人,簽收人等認識,以方便後續乙方的業務操作。每次運樁前告知乙方運輸產品的規格,長度,數量以及裝貨地點。通知方式以短信或傳真為準。

2、甲方每天點之前出具發貨計劃給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當日的運輸車輛。發貨量在甲方必須提前一天通知;沒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擔運力不足的責任。

3、當乙方在具體業務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現場人員溝通時,甲方應當積極和工地現場人員取得聯繫,並協助乙方人員進行溝通。

4、甲方儘量提供場地供乙方停車、提供辦公室、提供乙方駕駛員以及乙方其他人員休息以及工作,並提供該辦公室的使用規則,供乙方遵循。如乙方未遵循,甲方可隨時收回。

5、甲方針對乙方的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提供施工工地以及其他單位針對車隊的反饋意見,供乙方改善,並作書面記錄,供乙方查詢。

6、每次運輸款結算,甲方只針對乙方指定人員結算;相關貨款只支付到乙方帳户。

7、乙方在合同期內工作出色,甲方將在年終給予乙方適當獎勵,並優先考慮續簽合同。

8、在運輸過程中由於第三方造成的原因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六、乙方服務承諾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務到位”的理念,為甲方做好產品託運服務工作:

1、乙方運輸前針對每個項目都去工地熟悉路線和地形,便於運輸。同時應與甲方、現場調度人員及現場甲方指定簽收回單人員相互熟悉。由於工地內道路問題造成駁運樁所產生的費用,不要求甲方補貼。特殊情況,可向甲方協商。

2、乙方每天的承運能力在車以上,乙方運輸車輛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必須按時到達指定裝貨地點,按甲方現場要求進行裝貨,並對貨物進行必要的安全處理。乙方必須達到甲方每天出車計劃數量的____%以上,低於____%,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車的罰金給甲方。

3、乙方用運輸車輛將貨物運送到卸貨地點後,吊機必須及時到位,並按現場施工人員指定位置堆放,操作時一定要服從現場施工人員或甲方現場管理員的指揮。貨到裝卸地點後,乙方吊機需在____小時內抵達,如超過____小時並引起甲方客户投訴,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

4、乙方進入甲方客户施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聽從工地工作人員指揮,不聽從指揮、野蠻作業的,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款給甲方,如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被甲方人員發現或被甲方客户投訴,在施工現場沒有戴安全帽或者穿拖鞋作業,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款給甲方。不按甲方要求作業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所有人員無條件服從總調度的運輸計劃安排,在任何情況下不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且不與施工現場人員進行溝通、協商發貨數量及時間的安排,不與工地的工作人員爭吵、漫罵、打架等有損於甲方企業形象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違反本條,乙方自願承擔罰款____元/次給甲方,並賠償相關損失,涉及法律法規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6、如遇退樁情況的,由甲方調度提出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必須在當天無條件退回,把退貨回單帶回公司同時辦理好退樁手續,若未及時帶回。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金給甲方(如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退回的經甲方調度同意後另安排時間退回)。

7、如果甲方調度室下達駁樁指令後,未完成駁樁任務的,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金給甲方。

8、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送貨司機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餘部分。

9、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甲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後根據工地的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籤認後必須在____小時內交回發貨單位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保存作為結算依據。如延期交回的,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金給甲方。

10、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範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若發生乙方人員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費用等有損害甲方商譽的事件,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罰金給甲方。

12、乙方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貨進度延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處理該事項的費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違約金及其各項損失

13、乙方人員不在施工現有設施上以及甲方場內現有設施上亂塗亂寫,如發生類似現象,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乙方人員不隨處大小便,如有類似現象,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

14、乙方保障甲方要求隨車帶給甲方客户工地的接樁材料、樁尖等安全如數的交給指定人員,中途如被乙方人員遺失變賣的,乙方負責按照貨值賠償,並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

15、乙方車輛在現場(廠區)裝貨時聽從甲方調度(發貨員)的統一安排。司機無權要求自己想要裝載樁的型號規格以及運輸地點,如因此造成發樁延時的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裝車完畢後,在接到調度(發貨員)的發貨指令後,乙方承諾及時出車,不借故延誤發車時間。如延誤發車超過____小時,則乙方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

16、乙方從甲方場內出車以及從甲方客户施工工地回程,不私自攜帶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並自願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門衞的檢查。如有私自攜帶物件,同意甲方視作偷盜行為,並接受甲方扣除運費甚至移交司法機關。

17、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如出現拋錨及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運往工地的樁,乙方駕駛員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在甲方與客户協商允許推遲到貨時間的可以不用駁運;但甲方與客户協商不通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車進行駁運,不得拖延時間,以免影響供樁造成不良反映;並由乙方承擔相關駁運費用。如乙方在接到電話通知後一小時內沒有出車的,將自願承擔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

18、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裏以及施工工地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裏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鬥毆,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願承擔,且視情節的輕重乙方自願承擔____元~____元/次的罰金給甲方,並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七、運輸費用的結算以及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交辦的運輸任務。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指定的賬户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萬元。雙方在不存在任何遺留問題的情況下,此履約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的兩個月內甲方退還給乙方,如甲方逾期不退還,則每日按履約保證金總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在運輸過程中,價格按表一約定的價格執行,如因油價調整則按照新的雙方確認的單價執行。

3、每月運輸量月底結算,次月第____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將上月結算報表及原始運輸憑證(即指定人簽收的運輸聯)送於甲方簽收,甲方簽收後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否則視為默認。甲方針對疑問處可要求乙方提供證明,審核時限順延,乙方未能提供佐證的甲方可作相應扣減。運輸結算以甲方指定的甲方客户人員簽收的運輸聯為依據,附加作業結算依據雙方確定的《工地轉運(退回)確認單》雙方確定結算金額。

4、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所記的罰金、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於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中扣除的,可在後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供乙方簽收,乙方應在簽收後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否則視為默認。

5、乙方必須開票自身抬頭的正式的有效的運輸專用發票,甲方可指定運輸發票的收貨單位並提供開票資料;甲方未指定收貨單位的,乙方將發票開具給甲方。開具發票時間,由甲方指定,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開具。如運輸合同終止後____個月內,餘留的應開未開票發票可全額開具給甲方。

6、付款以按月滾動方式支付:選擇1)截止到上個月運費的結算總欠款的____%,在當月付清,並以此類推。2)墊資____個月,即第____個月內支付清第____個月的運輸結算款,並以此類推。以上兩項二選一,塗改無效,未作選擇的默認為2)。3)自定的付款條件情況________,其運價調整比例為________。

7、若甲方未能按付款方式條款支付的,每遲延一天,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到期支付金額的千分之____。

八、解決糾紛方式和違約責任以及變更解除本合同

1、對於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些爭議,雙方同意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調解裁決。

2、雙方合同簽訂後即生效不得反悔,違約方承擔違約金總運輸額的____%(合同明確規定的狀況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情況發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訴超過____次以上,甲方有權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於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保證一個月內的運力和服務滿足甲方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運輸款項。

5、由於乙方未能提供良好的服務或違反第八款第3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尋找第三方提供給甲方更好的服務,或與乙方再次協商本合同條款加以變更。雙方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動解除。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個月內按照本合同要求繼續承運,但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

6、雙方合同終止後並不在續簽,雙方可協商尾款的支付方式。建議在____個月內按計劃分月支付清。

九、其他

1、乙方用於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複印件交由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車輛證件以及駕駛員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該情況運輸批次的結算款。

2、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於乙方公司行為,甲方不存在於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執行本合同條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