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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合同貨值美元*%*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貨款T/T,%L/CAT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户,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兑付款至少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每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兑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兑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兑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税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江蘇省人事廳關於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關於開展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連政辦發【1998】47號),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二、 甲方的責任如下:

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有關的材料;

2、單位員工變動時,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欠款人進行欠款催收,並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託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對該債務在主張欠款依據人民幣(大寫) 元整債權的基礎上,允許乙方再讓步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範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二條、 催收範圍

具體欠款人及欠款金額以甲方提供的書面資料為準。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佣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並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佣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 %,大寫百分之 結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直接匯入甲乙雙方所書面指定的銀行賬户。匯兑費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擔,轉委託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但如該種轉委託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在每個案件結案後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結算代理費用,在回款進入甲方帳户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賬户內則乙方應在扣除代理佣金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存入甲方賬户。(節假日延順)。

4、 甲方支付人民幣¥ (大寫 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後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5、 本案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應對乙方催收事務給予必要協助。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5、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

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託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儘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繫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

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户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帳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 台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保證金帳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本,並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託權限

乙方的委託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閲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並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複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後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於在處理本協議委託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對本協議委託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