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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5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元

2.辦案費:元

3.備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説明,甲方對該合同説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XX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XX市律師協會印製)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XXX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_________網簽訂的易貨經紀協議,同時基於乙方已知悉和理解了《易貨交易卡章程》、《易貨交易規則》及_________網所發佈的各項《規則》及本協議文本,並自願接受甲方授權委託代理其易貨交易業務,接受甲方所承諾並提供的易貨交易服務條款,為更好地開展易貨貿易工作,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其易貨貿易業務,雙方以真實、信用、平等、互惠為原則,共同做好易貨貿易工作。

第二條 乙方通過認真考察和考核,並經過規定的審核程序,正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正式受理甲方所委託的易貨交易業務,並承擔有關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瞭解乙方的工作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要求充分享有乙方所承諾的服務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對乙方出現的過失,要求及時更正。

4、成為_________網會員之後,甲方享有_________網所給予的與易貨交易相關的一切權利。這些權利包括:

(1)發佈、查詢信息;

(2)幫助申請獲得易換額度;

(3)在_________網提供的易貨交易平台上進行各種形式的易貨交易;

(4)_________網絡中心提供的易貨結算及相關服務;

(5)乙方及_________網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易出易入貨物清單、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證書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企業最近連續三個月財務報表等。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瞭解甲方有關資信、財產、業績等方面的情況。

3、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易出商品的質量、品牌、生產能力、經濟效益、財務及企業和法人資信等相關情況調查。

4、為便於易貨交易工作順利開展,甲方的網站應由乙方負責開發、維護。網站建設費用、每年維護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有關甲方網絡宣傳平台建設事宜,按_________網會員上網合同執行。)

5、甲方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後,應自覺履行_________網所規定的義務。

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和管理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本協議所規定的所有甲方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申請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所執行的易換額度獲得程序。

2、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開展易貨交易工作。乙方所執行的易貨交易工作程序相關規則。

3、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諾的服務。

第六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1、甲乙雙方確認:本管理費派作乙方啟動、管理甲方所委託代理的業務的信息、資料等必要的開支。

2、管理費的支付: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的七日之內(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將以上管理費匯到乙方帳户。

3、在甲方支付以上管理費之日起,乙方即正式啟動甲方所委託代理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出現各項規則中所涉及的違規行為,經甲方警告、限期糾正後仍未奏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_________網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本協議自甲方終止之日起失效。

第八條 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為每購、售一筆貨物交易額的_________%,以貨幣資金或易換額度先支付給_________網,再由_________網按月通過銀行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甲方無需直接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第九條 委託代理協議的終止

凡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協議即終止:

1、在申請後未成功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和未獲得易換額度的,甲方主動退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

2、若乙方出現本協議第七條所載明的情形,則由甲方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已交納的度管理費不退。

3、若乙方已成為_________網並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提出退會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均視為違約。

1、若乙方違約,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2、若甲方違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退回甲方所交納的管理費。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執行國家的政府命令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可免除雙方違約責任,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遇到分歧和糾紛,應本着相互諒解,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2、若協商不成時,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協議附件含: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凡國家及_________網新頒佈的有關規定與本協議有衝突時,甲方應及時達知乙方,並會同乙方對本協議的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以後每批人選的推薦時間為___7__個工作日。

職位名稱 ______等職位

2. 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 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 服務費

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幣 叁千元整 )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計算所得低於 30,000rmb /人 ,則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税前薪水總額,此數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資、年終雙薪、獎金、補助、績效獎金等全年的收入總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個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匯款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一經收取,概不退還。

7. 乙方開户行

開 户 行:上海工行建國西路支行

户 名:上海荊氏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銀 行 帳號: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 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給甲方並由甲方聘用的人員,自其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如發生聘用終止,由乙方免費再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一次。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 服務限制

1)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薦。

2) 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員工。

11. 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13. 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兩種,雙方可任選一種,本合同選擇 a 類。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照本合同條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帳款全部結清日止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針對單一職位。

15.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的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