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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勞動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 個月是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並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具體的休息休假的條件、程序和需要辦理的手續,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來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一)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 元(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後乙方的工資是 元(含加班工資),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具體如下: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加班工資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被安排補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時間的確定及加班的程序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發薪日期

甲方每月 15 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調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和工作內容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調整的工資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同意購買社會保險,並主動向甲方提供購買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辦理購買社會保險的,屬於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簽訂書面的《培訓與服務協議》,如果約定的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後到期的為準。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還是在離職後,乙方都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經濟補償的數額、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違約責任等。

八、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離職程序辦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後,甲方才與乙方結算所有的債務(包括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等),併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賠償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甲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南京市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全稱;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聯繫部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居民身份證號;勞動保障卡號;户 籍; 所 在 地;郵編;實 際 居 住 地 ;郵編;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聯繫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並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 .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Z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 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 ,競業限制期限為 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2)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甲乙雙方因繳存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糾紛,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接受投訴、舉報,並按國家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依法調解和查處。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户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在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的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在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 ,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必須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住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負責 。(工作職責、權限範圍、崗位承包責任書另行訂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具體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並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應獲得縣級以上醫院對其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並證明其健康狀況良好。

三、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實行每週 天工作制,每天 小時制。

(二)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規定工作的情況,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核發乙方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經雙方協商乙方工資定為人民幣 元/月。

(三)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已包括甲方支付乙方的保密費用及競業期間的補償費用。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

(二)乙方應遵守相關的工作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維護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祕密,不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關於甲方產品生產、開發、公司管理方法、營銷計劃、客户名單、不動產及財務情況、有關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關聯公司的經營情況、其他保密資料),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係解除(終止)後5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仍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同意在受僱於甲方期間及終止僱用關係後6個月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甲方所從事業務有競爭關係的任何業務活動或受僱於類似業務。

(四)乙方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必須歸還甲方所有的物品、資料(包括書面資料和電子形式的數據資料)、材料等,交結相關工作並結清相關債務。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特別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已包括各類社會保險,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購買各類保險)。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 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 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崗位,雙方繼續保留勞動關係的;

4、 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已修改,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另一方不得強迫。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6、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7、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9、 乙方患傳染性疾病如乙肝、精神性疾病等;

10、乙方不服從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工作或安排待崗。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4、 經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職業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法和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責任。

2、乙方違反勞動法和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工作職責、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它事項

(一)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存在與其他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情況。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中有關本人身份情況(住址、電話等)屬實,如有變化,需立即告知甲方。因住址、電話等發生變化,導致甲方無法聯繫,其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訂立。

(四)本勞動合同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編號: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市縣(區)鄉(鎮)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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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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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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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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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