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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範文九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勞動合同範文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月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依法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就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_____年月日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依照國家規定按照乙方的本企業工齡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3、甲方將支付乙方工資至年月日;

4、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年月日止;

5、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將於年月日前按甲方的規定和程序完全移交工作和歸還屬於甲方的一切資料、物品、證件和借款等,並協助公司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

6、乙方在按甲方規定辦理好工作移交後,甲方同意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乙方的離職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後,甲方將補償金和離職結算工資在下一個薪資發放日一併付到乙方的工資賬户中;

7、乙方承諾在離職後不泄露公司的任何商業祕密,尤其是不泄露給公司的競爭對手,並且承諾乙方不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乙方理解並明白公司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運營模式、組織架構、財務資料、經營業績、價格體系、技術資料、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經營策略、工資水平、管理訣竅等等;

8、乙方保證在離職後自覺維護甲方利益,不散發對公司不利的消息,損害公司的聲譽;

9、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並且以後發生的與乙方相關的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

10、本協議所涉及的發放項目及金額,甲方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扣繳個人所得税,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放棄其他權益。

13、若乙方違反以上協議約定,願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傳真:

一、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税前月薪為人民幣元(不包括旅遊、交通、醫療等補助項目),試用期內税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後,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範,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後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並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後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佈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於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並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並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後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並且不妨礙對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後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序判決。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受聘方:

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勞動用工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位地址: 山西省長治市屯留縣漁澤鎮

乙方(勞動者)姓名家庭住址碼: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滿勤月工資為 元/月。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二)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

(三)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並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的勞動安全和保護設施,勞動防護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 甲主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工作場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衞生要求。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與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自覺尊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建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單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7條、

第38條、第39條、第40條和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三)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依據有關法律等規定等定出具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

準的,要在補足低於部分標準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鑑證人 (簽章)

合同鑑證時間: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繫電話:

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萬盛區鴻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20xx 年6月 13日起至萬盛新台之星商務樓工程基礎鑽孔樁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日,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萬盛新台之星工程從事基礎鑽孔樁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內容:從事施工現場土木建築相關工作;

(二)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質量要求: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驗收規範及標準並符合甲方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和勞動者協商後,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堅持職工自願和不損害職工健康的原則,且必須按規定發放足額的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資制度的除外。

(四)乙方在法定節假日不願加班的,應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其生產特點,本工程鑽孔樁工作為人工費承包制,每米包乾價為 元。

(二)乙方按雙方約定待樁基全部完工後由甲方應以貨幣形式一性支付乙方。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及建工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費,其他社會保險由因工作性質所決定甲方全部計入乙方工資中,如需交納相關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交。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如下:

(一)按合同約定所承建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或合同約定的時間到期,勞動合同終止。

(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死亡,勞動合同終止。

(三)乙方無書面請假證明,無故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合同終止。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多次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多次違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以及有嚴重違章作業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泄漏甲方商業祕密,造成重大影響或者經濟損失的;

5、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二)特殊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人員、從事保密工作人員、負責工程項目或者掌握公司(或廠)重要技術資料,關鍵工藝等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違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被行政處分(含記過)以上處分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失職或嚴重營私舞弊。

(四)乙方長期(或多次)不按工作內容或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視為不能勝任工作。

(五)乙方因公受傷參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若必須住院治療、住院期間所有補助為300元,住院期間護理由其家人或家屬負責、護理費為1500元(乙方家人或家屬不護理甲方將安排專人護理,護理費超支部份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補償5000元賠償金。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由乙方向甲方補償5000元賠償金,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技術工人,為甲方服務未滿合同規定期限的要索取培訓費,其費用按甲方實際支付情況確定,該費用可以從乙方本人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通過其它或法律途徑解決。

(二)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給甲方造成損失,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叁式兩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甲方註冊登記地址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

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無錫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一天 。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二)甲方於次月 30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元。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不低於無錫最低工資標準 。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乙方説明理由。

(四)乙方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五)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續訂或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按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可在本條中約定或者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等其他約定條款。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 上下班路徑與時間:居住地址: , 工作地點: ,路徑:由 至至 至 至。途中所需時間約:分鐘。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 乙方已認真學習企業員工守則/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已接受單位的安全、食品、品質、行為規範、業務技術、勞動紀律等的教育,並承諾嚴格遵守及履行甲方制定的員工守則/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法規定用工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 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相關知識

如何處理集體合同的爭議

應如何處理集體合同的爭議?和勞動合同爭議類似,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如果因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除了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以外,也同樣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集體合同爭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如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工會可以依法代表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集體合同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在《勞動法》中有更詳細的規定:“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年齡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基礎,達不到法定年齡不要説籤勞動合同,連參加工作都是不可能的。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避免用人單位招用未成年人。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施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

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

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

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