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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協議書(15篇)

現如今,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婚姻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婚姻協議書(15篇)

婚姻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願結成婚姻關係,並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財產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於 房屋內財產均為甲方所有;位於 房屋內財產均為乙方所有。並以法律公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於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第二條 費用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的除外。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由於單方原因需採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 擔。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孩子的一切撫養事項。(此事項依據《形婚後孩子的生育撫養協議》執行。) 如單方選擇領養方式,有關事宜應參照前款。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四)結婚期間費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議分攤。

第三條 債務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 繼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諾自願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於婚姻關係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第五條 行為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干涉。婚後,雙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門鑰匙,以避免無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五)由乙方主觀原因或乙方無故主動提出造成離婚,乙方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不低於30%。同時享有一週至少一次的探望權利。

(六)非乙方主觀原因造成離婚,或由甲方無故提出離婚的,甲方需按需負責孩子撫養費用不少於85%。並享有至少一週一次的探望權利。

第六條 補充條列

(一)結婚的初衷,雙方任何時候都必須保密,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告知對方家長及讓對方家長知曉。如為某一方泄密而導致婚姻失敗不得不離婚的,該方應無條件賠償對方名譽損失50000元人民幣。如因單方的泄密導致對方家長精神大受打擊而導致身體狀況發生較大的不良影響的,泄密方負有一半的醫療責任。

(二)如平時過年過節雙方在對方家中做客或探親時所收受的紅包,因金額較少,不歸還對方屬合情合理。其中一方探望對方家長或親戚時的來回車費及住宿問題,應獨自承擔,而送給對方家人的禮物,原則上一兩百的由送禮方獨自承擔則可,但如超五百元以上的,則應由雙方分攤。而跟對方家長見面交代時,為照顧彼此面子,應説禮物是對方準備的,不能説是自己準備的。

(三)有關婚禮,原則上一切從簡。婚紗照及男方家裏的訂婚酒席可免,蜜月旅遊可免。但男方應按照女方當地的習俗交付一定金額的禮金給予女方/女方家長。具體數額,雙方協議解決。

(四)婚後居住問題,經協商: 不可以無辜打攪對方生活。

(五)雙方老人的贍養,主要經濟責任歸各自處理,夫妻雙方均有責任以及義務在適當而必要的(日子)時期或者特別的節假日與對方一起探望對方的家人,尤其 對方的父母。平均一年最少3次。雙方都應本着孝敬老人的思想盡力為對方以及父母做出應有的貢獻,如探望以及照顧。

(六)如婚後其中一方本人或其家人出現意外的疾病或事故需要對方的經濟上的支援的,對方應盡力所能及的經濟支援或物質支援以及必要且應該的慰問及安撫(如對方親屬生病住院時的探望)。此類別的問題為道德倫理上該盡的責任,而非義務。(因為雙方協議同意通過醫學方式共同擁有孩子。)

(七)形式婚姻後,雙方不受婚姻法條列的任何管束,只本有互助的原則,一方不可以持《婚姻法》要挾對方,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八)形式婚姻後,夫妻雙方應互尊互助,和諧平等地相處。

第七條 其他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着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形婚後孩子的生育撫養協議》約定應遵從該約定,無約定的條款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婚姻協議書2

首先、財產約定協議書必須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二、財產約定協議書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協議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力。

第三、財產約定協議書就財產歸屬的約定必須明確、且不得分割他人財產。

第四、在財產約定協議簽定以後,必須嚴格的執行,如果個人的行為對財產的歸屬進行了改變,則原來的財產約定協議書的內容就可能會因為個人的行為發生改變。

第五、不僅要約定財產的歸屬,還應當約定相應的債務承當。

第六、應當明確夫妻對財產及債務權屬的約定,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則對第三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最後還要明確的是由於財產約定協議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在約定財產歸屬時必須考慮清楚,千萬不要感情衝動。

婚姻協議書3

1.協議雙方通過簽署本協議以規範婚姻家庭諮詢的過程,保證婚姻家庭諮詢的有效進行。

2.協議雙方議定,諮詢費用的收取是以諮詢時間計算的。

3.諮詢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計算,諮詢地點網絡與當面雙方約定。每次諮詢____分鐘,每週諮詢___次。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來訪者諮詢預付款______元,可以諮詢____次。如果中途來訪者提出退出諮詢,那麼已經發生的諮詢每次按每次_____元收費,剩餘費用可以退回。特殊情況下的費用,由協議雙方協商。

5.來訪者須在每次諮詢或諮詢後,預約下次諮詢(治療)時間並預付諮詢費。來訪者請準時在預約時間到達諮詢室接受諮詢或治療。

6.來訪者如果要改變或取消已經預約好的諮詢時間,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否則該次諮詢時間將按標準收費。

7.來訪者如果在未取消預約時間的情況下遲到,諮詢師可以不相應延長諮詢時間,該次諮詢仍按標準收費。費用按預先約定的時間起計算。諮詢師如果要改變或取消已經預約好的諮詢時間,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來訪者,否則免收來訪者一次諮詢費用。

8.在諮詢途中來訪者和諮詢師,其中任何一方認為諮詢可以停止,就可以終止諮詢協議。剩餘費用按第4條規定退回。

來訪者簽字:婚姻家庭 諮詢師簽字:

______年__月__日

婚姻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雙方協商自願訂下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婚後財產(如家庭內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屬雙方共同擁有。婚前購買的資產或有一方姓名的資產均不屬雙方共同財產。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婚後家庭建設費用。

3、雙方婚後應相敬如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體貼、坦誠相對,且尊重和愛護對方父母及親人。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隱瞞任何相關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項(家庭內部有重大決策之行為由雙方協商而定)。

4、在婚後的日常生活中,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務,各展所長為家庭作貢獻。

5、結婚滿一年後,如甲乙雙方相處不和,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則不能拒絕。

6、如雙方育有子女的,甲乙雙方每月應抽3天時間,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帶子女到外面遊玩(特殊情況的,需徵得對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親友,如有一方的家族親友有宴席或聚會,另一方必須參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應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拒絕參加。

8、婚姻存續期間,除向家族親人公佈兩人的婚姻關係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紹兩人的'婚姻關係。

9、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尊重對方的私隱權,不能隨意查看、撕毀、刪除對方的信件、手機信息及各類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續期間,甲方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預。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帶有曖昧關係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的任何異性建立曖昧或戀愛或同居的關係。

12、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對方身體受到傷害)及隱形暴力(言語傷害、精神折磨)。

13、雙方如有一方違反上述任一款,違反次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上述過錯方被視為自動放棄共有財產分割權,且一次性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________圓整(自簽訂之日起,每年增加________元)。

14、離婚時如雙方育有子女,子女撫養權歸乙方,甲方則擁有正常的子女監護權。甲方及其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爭奪子女的撫養權,除乙方自願放棄。

15、如雙方育有子女,在離婚後,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________元以上直至子女________週歲,另外如子女有學業,則每年另加金額為子女年學業所需的________%的人民幣,並直至子女學業完成。

16、婚姻存續期不超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贍養費(除子女扶養費)及甲方名下的財產。

17、婚姻存續期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甲方還需每月支付乙方贍養費________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續期________年以上,離婚時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財產。(例行此條款,不用例行第17條款)

19、無論婚前或婚後,任何一方負有的債權、債務,均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不予承擔其債權、債務。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議。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姻協議書5

甲方(男方):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美國國籍,護照號碼:XXXXXX

乙方(女方):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上海浦東新區XX路XX弄XXX號XXXX室。身份證號:XXXX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

(略)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

(略)

三、基金

(略)

四、股票

(略)

五、期貨

六、存款:

婚姻協議書6

甲方: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職業

乙方: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職業:

甲、乙雙方於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的財產和結婚以後所得財產歸屬及債務的承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不屬(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元,為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或共同承當),另一方不負(或共同)清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婚後如購買房屋,則購房款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產權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五、甲、乙雙方婚後所需的傢俱、電器、房屋裝修等支出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財產清單:(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姻協議書7

甲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職業

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職業

甲、乙雙方於___年_月_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的財產和結婚以後所得財產歸屬及債務的承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不屬(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元,為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或共同承當),另一方不負(或共同)清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婚後如購買房屋,則購房款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產權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五、甲、乙雙方婚後所需的傢俱、電器、房屋裝修等支出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財產清單:(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年__月__日

婚姻協議書8

男方: 身份證:

女方: 身份證:

為了保障家庭的安定,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杜絕婚外情情況的發生,經男女雙方商定,在婚姻關係存在期間,如果夫妻任何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婚外情或與其他異性存在超正常友誼的情感問題,(出現以上情況的一方在協議中稱為“過錯方”),另一方(以下稱“受害方”)享受以下協議規定:

1、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過錯方享有,關於家庭的所有財產(存款、房產、車)歸受害方所有,過錯方淨身出户。

2、 離婚時,只承認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債務或欠條, 其餘欠條誰簽字由誰負責償還。

3、 離婚後,受害方可自己決定給孩子改名,過錯方應無條件同意和配合。 以上協議作為因婚外情情況而離婚時的夫妻雙方財產分割憑證,以上協議內容由夫妻雙方共同擬定,自願簽字,一經簽字即生效!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姻協議書9

甲方:項 信

乙方:陳茜茜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相親相愛、誓做地球模範夫妻的基本原則,為保證雙方感情持續昇華,修成正果,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並最終執子之手、與子皆老,現訂立如下條款,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從相識第一天開始到一起奔往火星,雙方必須對神聖的愛情與婚姻保持絕對的忠誠,不得有身體及心靈出軌;婚後雙方要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坦誠相待;甲方要保持並加強浪漫、體貼、上進、孝順之特點,乙方要保持並加強善良、美麗、可愛、孝順之本色。雙方有責任和義務為這份婚姻和愛情保駕護航。

二、婚後雙方要創造生活的小浪漫。碰到對方生日、情人節及其它雙方共同的節日,一方要給對方送禮物,同時在該特殊節日內,對方擁有“夢幻公主/王子”之權利;另,乙方生日當天甲方必須為乙方寫一首情詩。

三、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當面或者電話以温柔、甜蜜的方式叫醒乙方起牀的責任,甲乙雙方提前一天提出免叫醒申請並獲得對方同意的除外;睡覺前雙方必須以當面、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互道晚安,甲方有責任在兩萬個日子裏哄乙方入睡。乙方隨時享有甲方當前狀態之信息知情權,甲方不能讓乙方持續感受到被冷落的情緒。

四、甲乙雙方不斷加強溝通交流,以最終達到情深契露之境界;如一方對另一方有任何怨氣,均須在當日發泄完畢,不得冷戰至隔日;同時交流要注意方式,如需向對方認錯、説對不起則應以擁抱的方式代替。溝通交流中不得口是心非,輕易承諾。

五、婚後甲方不得吸煙、酗酒、吸毒、等不良行為,更不能使用任何冷熱暴力;雙方均擁有相對獨立的社會交往自由,在不傷害對方的前提下,可以擁有獨立的社交圈,但雙方均不得對任何其他異性搞曖昧。

六、雙方對待長輩要極盡孝順;雙方不得當着親戚、朋友尤其是孩子的面吵架。雙方有義務在各自長輩面前給足另一半面子,幫助伴侶在對方長輩面前樹立良好形象,有利於促進兩家家庭和諧。

七、雙方不得強迫對方或者間接給予對方精神壓力,迫使對方按照自己的世界觀和行為準則行事,要求同存異,認同對方的世界觀和行為準則。

八、雙方本着平等以及能者多勞、閒者多勞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配家務及孩子撫養照顧。

九、雙方自結婚之日起應致力於培養共同的愛好,尋求共同的偶像,建立共同的信仰,並積極鍛鍊身體、陶冶情操,以為實現百年好合之共同目標創造基本條件。

十、雙方若因工作需要出差,應時刻與對方保持聯繫,不得以忘記帶手機、手機沒電、停機等為藉口。

十一、甲方負有努力工作為家庭創造必要物資條件的義務,同時應盡一切條件保護乙方,避免乙方遭受別人傷害。同時,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創造“家是避風的港灣”之條件。

十二、甲方不得私設小金庫,甲方可以負責保管雙方共同資產,乙方享有家庭財產知情權、使用參與權。

十三、遇有問題、分歧,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吵架的,不得提及離婚威脅,不得惡語傷害對方,晚上9點之後不得再跑出家門,無特殊原因不得夜不歸宿。

十四、雙方每年要抽出時間去旅行,放鬆壓力和負擔,同時培養夫妻感情。雙方要共同花時間陪孩子一起成長,維持家庭温暖有愛。

十五、鑑於乙方的情緒特質,甲方有義務當乙方的情緒垃圾桶,當個稱職的聽眾。雙方有責任幫助對方疏導生活中產生的不良情緒,在愛情的基礎上成為對方不可或缺的知己朋友。

十六、甲乙雙方共同誓言:天為憑、地為證,一生一世只愛對方一人直到海枯石爛,此生此世,絕無二心。

協議人:xxxx

xx年xx月xx日

婚姻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因家庭所事、生活習慣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導致矛盾升化,經**司法所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不能無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説話傷害乙方自尊心。

二、 乙方必須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亂打罵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 乙方上班所得工資交給甲方保管,有家庭經濟往來

支出雙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額大小。

四、 乙方必須承擔家庭發展計劃,勇於承擔男人責任。

五、 任何一方不遵守協議,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年月日

婚姻協議書11

協議人:(以下簡稱女方),女,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以下簡稱男方),男,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在登記結婚。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確定並認可夫妻分居從雙方實際分居日到20xx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三子女由女方承擔撫養費用。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撘蚋星椴緩頭志勇兩年??民事證據,對方對此無異議。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協議人(男方):

婚姻協議書12

__________人民法院

離婚調解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 )民 字第 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___________(寫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或不公開)進行了審理。(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簡要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判員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書記員___________

注:

1.本樣式供人民法院在當事人一方要求調解而達成調解協議時製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時使用。

2.“協議內容”,是指當事人自願達成解決爭訟的協議條款。“訴訟費用的負擔”,如果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的,可以作為調解協議的最後一項內容予以寫明;如果訴訟費用是由人民法院決定的,應當在協議內容之後另起一行寫明。

3.;離婚調解書經書記員核對無異後,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章。

婚姻協議書13

婚姻協議書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協議只要是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約定財產製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

約定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後,約定的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財產的權屬關係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就財產關係所作的書面約定及無爭議的口頭約定,除規避法律的外,均為有效約定,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一方有不忠行為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牀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即關於婚姻關係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於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為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協議書14

男方:__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_族,工作單位:___,現住址:___ .

女方:__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_族,工作單位:___,現住址:___ .

雙方於_年_月_日在_市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與女方___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 、雙方於_年_月_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___,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元,在每月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 、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 、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_路_號_小區_棟_單元_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税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_路_號_小區_棟_單元_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_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税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內付清。

2 、機動車輛:_年_月_日購有_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內付清。

3 、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4 、債權與債務:(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5 、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

女方住:______

  五、其他協議事項: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___(簽章)女方:___(簽章)

_年_月_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婚姻協議書1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因家庭所事、生活習慣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導致矛盾升化,經**司法所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不能無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説話傷害乙方自尊心。

二、 乙方必須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亂打罵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 乙方上班所得工資交給甲方保管,有家庭經濟往來支出雙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額大小。

四、 乙方必須承擔家庭發展計劃,勇於承擔男人責任。

五、 任何一方不遵守協議,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二0一*年*月*日

標籤:協議書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