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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勞動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勞動合同模板合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不超過八小時),每週 (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2

Q1:哪些是簽訂勞動合同必備的條款?

答案: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Q2:哪些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答案:空白(留白)的勞動合同無效;無僱傭雙方的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須一式兩份,一份給單位留檔,一份供個人保存。

  Q3:英文版勞動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答案:國家沒有禁止簽署英文版本勞動合同。但如果既簽署了中文版勞動合同,又簽署了英文版勞動合同,兩者之間發生意思衝突的,在國內解決爭議時,以中文版本為準。

  Q4:勞動合同上的工作地點可以空白,或者寫“中國”嗎?

答案:《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約定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只寫“中國”,這是不明確的約定方式。遇見這種情況,如若發生相關勞動糾紛,可以默認以你實際履行合同的地點為你的工作地點。如公司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地點,屬於變更勞動合同,應該得到員工的同意。

  Q5:外國公司無代表處可以用工嗎?

答案: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必須設立常駐代表處;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營利性活動,必須在國內註冊外資公司。由於外國公司在中國依法設立的代表處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能力承擔經濟責任,我國不允許代表處直接招用中國員工在中國工作。代表處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機構使用中國員工。人才派遣機構作為中國員工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工作則由外國公司駐華人員安排。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也找人才派遣機構解決。(完)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

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户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畫押):

授權代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單位名稱):xxx有限責任公司 電話:

乙方(員工姓名):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 年月__日起至 年___月 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2、工作時間:,可全職,也可兼職。

3、乙方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付需提前通知乙方,無特殊原因,甲方不得延期支付工資。

2、乙方入職需繳納從甲方領取價值20xx元商品用於銷售展示和體驗。試用期結束,若乙方沒有銷售業績,雙方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次月財務結算日乙方可憑押金條到財務領取全額押金。

3、解除本合同後,乙方仍然可持有會員卡,享有終身免費喝茶等會員權利。

四、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 年 月___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乙方身份證號:

推薦人(介紹人): 推薦人聯繫方式: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這是一起關於社保費追訴時效的勞動爭議:張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辦事處的員工,19xx年入職,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於我國社保政策各地不統一的原因,張某公司無法為其繳納1996年—20xx年的社會保險費。20xx年之後,該公司委託成都一家機構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xx年3月張某離職。20xx年4月,張某要求該公司為其補繳20xx年之前的社保費用。在公司不同意補繳的情形下,該員工訴諸勞動爭議仲裁。而公司提出員工已經離職兩年以上,超過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所規定的一年的仲裁時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駁回員工的申訴請求。

隨着勞動立法的加強,員工的維權熱點也由以前追討工資轉化為現在的補繳社保費。這幾年社保爭議的劇增,也證明了這一點。而社保的追訴,涉及到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逐步建立的過程,儘管 《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是,應當繳納什麼險種的保險費,應當如何繳納,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關規定。直至1999年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出台,才統一規定了養老、醫療、失業三險的繳費方式,而各地落實三險的時間也不同,導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單位社保的參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麼,面對這樣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到底是怎樣的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費追繳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另一種是勞動爭議訴訟,不同的追繳途徑有不同的時效要求。

首先,就勞動保障監察的途徑來説,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為的追訴期為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為,除非該行為處於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本案中沒有繳納社保費的事實發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於該公司在20xx年之後其社保繳費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沒有繳費的違法行為是否可以理解為連續或者繼續?從漢語詞典來看,連續指的是 “一個接一個”;繼續指的是 “連下去;延長下去;不間斷”。因此,該公司社保繳費的方式第一不是連續的違法,第二也不是繼續的違法,因此,如果僅從《條例》的角度出發,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沒有權利要求該公司補繳社保費的。更何況,該員工離職兩年後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應當超過了勞動保障監察追訴的時效。

其次,從勞動爭議訴訟的途徑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沒有為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費,員工是知曉的,那麼其在20xx年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也屬於超過仲裁時效。

因此,如果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來談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就應當按照上述的理解來進行。但是,筆者認為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係在於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係。公法關係的權利義務,屬於強制性的權利義務,當事人沒有權利放棄。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是雙方的義務,而勞動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追繳社保費用屬於法定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社保繳費的追繳應當沒有時效限制。

勞動合同 篇6

聘方:

受聘方:

一、_________聘請_______籍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_________________、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定本合同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

四、受聘方的月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兑換外匯。

五、聘方的義務:

向受聘方介紹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條件和居住的條件。

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根據醫生的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條件;

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向另一方支付500~20xx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籤定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定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聘方(蓋章) 受聘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學歷:

職稱:

家庭住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備註:甲方在其簽定本勞動合同之前,應當由其出示提供合法用工主體資格證明,及真實的主體概況資料,年薪制勞動合同範本。不得對其人員數量、財務狀況、經營範圍進行不實陳述。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當由其提供學歷、履歷或職稱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憑證。不得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

上述雙方資料彼此給予認真審查,並做為本合同附件給予保存。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互相考察、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而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本條款的變更。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 個月。

(備註: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能單方面變更經工作地點、崗位、工種;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備註: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待遇,及相關政策福利。

(四)以下情況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合同範本《年薪制勞動合同範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________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勞動產品單價標準為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前。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相關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明確告之乙方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注意事項____________。

(二)同時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對甲方其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五)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先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為合同附件應向乙方提前公示,簽定本合同,視為乙方已閲讀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及其他所有勞動者或工會説明情況,聽取乙方及所有勞動者或工會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可以證明雙方間勞動關係的存在,並以書面形式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標準、工作時間等重要事項作出了明確約定。因此,勞動合同可謂是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基礎性證據”。正是基於勞動合同的上述重要意義並考慮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事實上的管理與被管理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對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作出了強制性的法律規定,第82條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設立了“二倍工資”的懲罰性規定。

近年來,隨着勞動合同法的日漸普及,入職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經日漸成為職場中的“常識性”法律規定。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在眾多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引發的訴訟中,有不少勞動者對於“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法律規定存有一定程度的誤讀。那麼,是不是隻要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就可以獲得“未籤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呢?下面,北京市海淀法院的法官就將以案説法,對“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解讀。

從未簽訂勞動合同,最長能主張11個月的二倍工資

小林於20xx年1月1日入職某科技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工作。科技公司以小李需要通過試用期、公司剛剛起步人事管理尚不完善為由一直未與小李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6月30日,小林離職並提起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最終,經過仲裁機構及法院經審理,生效的判決書認定科技公司應依法向小李支付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並駁回了小李關於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訴訟請求。

【法官釋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4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案中,小李於20xx年1月1日入職,科技公司一直未與小李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科技公司應依法向小李支付20xx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至於20xx年1月1日後,小李與科技公司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卻也依法視為雙方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在此情況下,小李可以主張要求確認雙方間屬於無固定期間勞動合同關係,而無法再主張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

小張於20xx年1月1日入職某文化公司,從事圖書編輯工作。文化公司一直未與小張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6月30日,小張離職。20xx年7月1日,小張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文化公司向其支付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在仲裁及訴訟階段,文化公司均提出明確的時效抗辯。最終,法院判決,認定文化公司的時效抗辯成立,僅需向小張支付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法官釋法】:

訴訟時效制度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及時行使權利,將失去勝訴權的一項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本文中所討論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屬於懲罰性賠償,不屬於勞動報酬範疇,因此適用此一年的仲裁時效,即時效從主張權益之日起向前計算一年。本案中,小張於20xx年7月1日提起勞動仲裁、主張權利,文化公司明確提出了時效抗辯,因此,小張訴請要求的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就因超過一年的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補籤”勞動合同,不能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小劉於20xx年1月1日入職某廣告公司,從事文案策劃工作。入職後,廣告公司未與小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7月1日,文化公司與小劉協商後達成一致,於當日補簽了書面勞動合同,日期補籤至20xx年1月1日。此後,小劉以要求廣告公司向其支付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間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訴訟,但小劉的主張沒有得到勞動仲裁機構及法院的支持。

【法官釋法】:

勞動關係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亦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本案中,廣告公司在小劉入職後未及時與小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確有不當。但需要指出的是,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一定時間後,廣告公司與小劉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勞動合同,將日期補籤至實際用工之日的行為,已經構成雙方間的“合意”。在此情況下,小劉再次訴請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就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員工個人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主張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小王於20xx年1月入職某物業公司,從事維修工作。20xx年7月,小王自公司離職,並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物業公司向其支付20xx年1月至7月期間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案件審理過程中,物業公司主張,公司曾多次與小王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事宜,但小王一直以種種理由推諉,物業公司並就此提交了公司工作人員與小王的談話錄音等證據材料。最終,經過仲裁機構裁決及法院審理,小王主張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未得到法律支持。

【法官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82條中雖規定了在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是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所應承擔的懲罰性法律責任,因此其適用前提條件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雙方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本案中,雖客觀上小王與物業公司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物業公司提交了充分的證據材料證明是小王多次推諉、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小王在此情況下,主張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原件遺失,法院綜合認定勞動者主張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訴請

小錢原系某醫藥公司員工,離職後,其以醫藥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起勞動仲裁及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醫藥公司主張,雙方間簽訂有書面勞動合同,只是因公司管理不慎,保存在公司的勞動合同原件已經遺失,無法向法院提交,因此只能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為證,且雙方間的勞動合同曾在有關部門進行過備案並保存有複印件。小錢對雙方間曾簽訂過勞動合同一節不予認可,主張既然醫藥公司無法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就應該承擔不利的舉證責任,向其支付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但最終,經過法院審理,生效的法律文書判決駁回了小錢的訴訟請求。

【法官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書證應提交原件。那麼,是否只要用人單位無法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員工就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呢?依據《民事訴訟法》中“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確實對其所主張雙方間簽訂有書面勞動合同承擔舉證責任,且應提供書證原件。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單位提交書證確有困難,如案例中勞動合同原件被遺失的情況下,法院仍然可以結合其他的證據材料及查明的案件事實,審查判定勞動合同複印件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本案中,小錢與醫藥公司的勞動合同曾在相關部門進行過備案並在該有關部門留存有複印件,且經核對,備案留存的複印件與醫藥公司提交的複印件內容一致。因此,即使醫藥公司沒能提交勞動合同原件,法院也可依法認定小錢與醫藥公司間曾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據此駁回小錢的訴訟請求。

結語:“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作為一項懲罰性規定,其立法目的是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及時以書面形式對雙方間權利義務的約定進行固定。因此,勞動在據此主張權益時,既要注意關於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又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避免出現對法律的誤讀

勞動合同 篇9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XXXXXXXXXXXX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 XXX 性別: X 民族: XX

家庭住址: 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 XXXXXXXX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 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工種 工,工作時間折算係數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鑑於甲方系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築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並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託用工單位採取現金髮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係,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後的 3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

乙方委託甲方代x辦x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乾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衞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採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範、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並辦理變更手續。

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後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後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繫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覆,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於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 其他

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後自行終止。

二)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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