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精華】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華】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號:

甲方:

乙方:XX市創益專利事務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人代理商標註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並在《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加蓋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元(查詢時已付並開據發票)

2、註冊費:¥元

3、附加費用:超出商品共項,加收¥元(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項加收¥100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仟佰拾元角整小寫:¥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開始申請程序。

四、乙方確認在下述類別及商品上註冊上述商標:

商品/服務類別:

商品/服務名稱:

五、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內回覆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不予以返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地址:

郵編:電話:聯繫人:

甲方:(簽字)乙方: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代理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繫人:

委託方: 藝員: (簡稱乙方)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證件號碼:

現住址:

郵編:

主要聯繫電話:

因受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因參加演藝,經雙方友好協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關鄰接權而簽定經紀代理合同,甲、乙雙方完全一致達成如下具體內容:

一、 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

1.1 表演權

本條表演權,指乙方因甲方認可的通過演唱組合形式從事的表演活動,主要包括:聲樂表演、舞蹈表演、經乙方另外授權的影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從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組織的特定以演唱組的形式進行的表演活動。如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其他表演活動,如獨唱、獨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經乙方確認,其表演活動與表演權代理與1.1款內容和甲、乙雙方產生的經紀內容相同。

1.1.2 演唱組的組合內容不限定在某個特定組合,組合形式和組合內容,應包含甲方組織的所有歌舞演唱組合形式。即,乙方參加某個演唱組但不僅限於該演唱組,如果甲方因市場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參加另一個演唱組,或另一種形式的演唱組合,甲方的經紀代理權內容和乙方的表演權的許可與1.1條所約定的代理內容相同。

1.1.3 在1.1 條約定之外,乙方可以獨立享有影視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權利,但其他所有權利不得與1.1 條所約定的表演活動相牴觸,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權利不得與甲方正常經紀代理活動相沖突,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方面:表演時間;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該表演的廣告宣傳;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

1.2 著作權(版權)

本條版權指因演唱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獨立版權的構思、創意、商業計劃等一切智力勞動成果,含一切載體或非載體形式。

1.2.1 所有版權的權利依約定享有。但整體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權和依約定的財產權。甲方是唯一對該版權作品擁有獨立使用者,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獨立使用部分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對該版權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權益。

1.2.2 版權包括新的作品載體形式的所有版權內容。

1.3 肖像權

本條肖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藝員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的影象權。

1.3.1 甲方有權對乙方肖像進行商業和非商業使用,但甲方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條權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權益。甲、乙雙方特殊約定的除外。

1.3.2 乙方對非本合同約定的經紀代理活動的個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許可,不得獨立行使,但純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鄰接權

本條鄰接權,指因演唱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帶、電視、廣播等所有權和使用權。鄰接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約定的財產權。

1.5 商標和品牌權

因演唱組而形成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參與的演唱組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收益權。

1.6 相關權利

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演唱組的廣告權和其他商業活動產生的權益,乙方個人肖像權廣告(與演唱組相關或無關聯)使用權,行政事務代理(法律、經營、策劃、形象推廣等)。

1.6.1 所有演唱組的廣告的製作、使用、處分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廣告表演而產生的經濟權利。乙方個人獨立從事的與演唱組無關的廣告活動,其權益歸個人擁有,但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有任何與演唱組或甲方相關的文字、圖片、音樂、舞蹈等一切可以與甲方及演唱組產生聯想的形式和內容出現。

1.6.2 特殊約定: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演唱組形式等類似或相同的廣告活動。乙方行使獨立廣告活動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侵害甲方的商業利益和名譽。此條約定包括善意的個人廣告宣傳活動。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關於表演權、肖像權、鄰接權及相關權利全權委託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上述乙方的權利。

1.7.1依據上述權利轉讓,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甲方獨家擁有但不限於根據上述權利開展業務或通過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創作等製作所有音像製品(聲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種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體,具體包括磁帶、錄象帶、CD、VCD、DVD、、VOD等)、廣播、電視節目、演唱會、電影、話劇、廣告、攝影、畫冊、圖書等,其作品、複製、編輯、銷售、肖像及與之有關的使用、收益、處分等所有權利。

1.7.2 對於利用新的傳播媒體、傳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製作的新的音像製品,均依據1.7.1條約定進行。

1.8 署名和簽字權:甲方擁有乙方的姓名、藝名、身份證、肖像、筆跡(簽字)、刻印等用於合同所有權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權享有1.7 等條款相關的簽字代理權,即甲方非經乙方另外許可,可以就代理範圍內代理乙方簽署相關演藝活動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文件。

1.8.2 因演藝活動需要,甲方有權為乙方選擇藝名並可更改乙方現有藝名,乙方須以甲方認可的藝名對外進行演藝活動。

二、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

2.1.1 甲方有權變更演唱組合名稱,並對演唱組進行商業性開發和運用,享有因組建和投資而獲得的收益權。

2.1.2 甲方有權對演唱組的所有權進行出讓、變更,但本條權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對演唱組的表演內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終的決定權。

2.1.4 甲方享有對演唱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權,並在其代理權限和與之相連的權利內對乙方許可使用的權利獨立行使相關使用和獲得相應的權益。

2.1.5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決定乙方的經濟處罰、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調整和開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擁有乙方優先簽約權

2.2 甲方的義務

2.2.1 甲方行使權利過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權益。甲方所有經營和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應按約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約定的經濟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應限定在:為演唱組的廣告推廣活動;為演唱組的發展而對特定團體和機構進行的演出;為演唱組品牌推廣而從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於50場的機動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讓自己所有權益,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失,沒有執行完畢的合同內容應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權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約定的收益,並因演唱組知名度提高獲得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利益和推廣宣傳。

2.3.2 因演唱組的商業開發和演唱組為其他企業進行的廣告活動獲得應有的經濟收益。

2.3.3 在所有演員介紹中、演出和廣告宣傳、產品等享有署名權。雙方自動解約該署名權僅包含乙方參與的演出或宣傳,因違約、違法行為或因乙方的過錯甲方認為該署名可能影響演唱組的聲譽和不利因素,經與其他演唱組藝員通報,該署名權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表演權,並可通過獨立使用自行獲得相應的獨立權益。但本項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第一條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所含相關約定,也不得違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約定。

2.3.5 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經紀代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並有權提出對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員提出更換。有權參與演出和唱片策劃、製作、出版、銷售的相關活動。

2.3.6 合同期滿,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4 乙方的義務

2.4.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關於演唱組的各項規定製度。對甲方安排的演出、訓練、廣告宣傳、與演唱組相關的盈利和非盈利商業活動必須無條件服從,並認真履行個人在演唱組中應承擔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演唱組相同內容和形式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組織的演出和表演,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演唱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樂從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屬人員的言行,此條適用甲方所屬的其他企業或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三、關於演唱組的相關約定

3.1 演唱組採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藝員(B方)、製作(C方)三方構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體。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經理人,B方是藝員個體自然人或由藝員推舉的代表,C方由音樂、舞蹈、化粧、廣告宣傳等藝術創作個體自然人或推舉的代表。

3.2 A方負責演唱組的組織、藝員篩選和培訓、演唱組商業產品和唱片的製作、銷售、演出的談判和廣告宣傳的組織、資金的管理和分配。並按約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應得的其他約定收益。

3.3 乙方作為B方一員,必須符合甲方整體要求,當B方利益與A方和C方發生衝突或矛盾時,作為B方一員的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內容約定的內容要求。乙方必須服從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樂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獨立聯繫演唱組的表演和演出,但實施必須經過公司確認,並由甲方對外統一簽約,乙方無權以演唱組名義對外締結任何表演、演出、廣告和各類活動。乙方聯繫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業活動,依據本合同約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經濟收益。

3.5 演唱組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裝、道具、化粧品或其他一切相關用品,非經甲方許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聯絡人,如果聯絡人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將自己地址、電話、個人情況等的變化通知聯絡人。非聯絡人按規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藝活動或相關廣告、商業、行政等事務,所出現的任何違約或意外情況和過失,由乙方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並由乙方承擔相應違約和經濟、法律責任。

四、廣告及衍生商業權益

4.1 因參與演唱組乙方獲得的個人聲譽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收益,歸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1.6.1 款的約定。

4.2 與演唱組相關的一切廣告由甲方統一代理,此條幷包括甲方根據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單獨進行的廣告活動。

4.3 甲方的廣告包括廣告活動、演唱組表演和演出、各類媒體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業務的促銷活動。

4.4 甲方自己所屬廣告公司拍攝製作相應廣告,請乙方從事廣告表演,酬金應按公司內部定價支付。

五、影視表演、其他演藝活動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視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組合的音樂演出權。經甲方許可,在不影響演唱組演出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藝術表演和演出事務,並獨立享有相關權益。

5.2 非經乙方許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從事5.1 方面內容的表演和演出,並可獨立簽定相關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簽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執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內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與其他演出單位或影視機構簽定的演出或影視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內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樂演出和製作的影視節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內容。

5.2.2 乙方可以全權委託甲方從事乙方影視、所有音樂表演及其他藝術表演的經紀代理事務。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定協議,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執行。

5.3 乙方可以委託甲方從事演唱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務,甲方在行使同類服務和代理過程中,比照同業收取最優惠的佣金或服務費,甲、乙雙方也可以單獨就本款所列服務和代理另行簽定相應協定確認。

5.4 甲、乙雙方特殊約定:乙方在從事5.1 款活動時,可以按照甲方的統一口徑,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對甲方和演唱組進行有利的宣傳,甲方在其他演藝活動中應優先考慮乙方的使用和宣傳。

六、藝人個人情況

6.1 乙方必須向甲方如實反映家庭情況和個人簡歷,同時及時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聯絡人通報個人聯繫方式和行動,按公司要求及時反映自己出現的任何可能影響排練和演出的情況。

6.2 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結婚,也不得因戀愛等個人原因影響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時不得因個人言行給演唱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響。

6.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發佈演唱組情況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藝員的個人情況。

6.4 乙方在非演藝活動時也應該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對外形象,不得因個人言行影響演唱組聲譽。

七、權益和經濟分配

7.1 乙方因參加演藝活動享受相應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參加演唱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組合廣告收益和獨立廣告活動形成的廣告收益;因唱片銷售而產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藝活動而形成的商業收益;其他雙方約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為三種:演藝活動和廣告、商業收益;參加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約定而產生的利潤分成。

7.1.3 甲方因投資演唱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對演唱組的所有權並因其獲得投資回報。甲方投資製作的唱片因其銷售和使用獲得約定的經濟收益。

7.1.4 因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藝活動按照約定收取相應佣金。

7.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進行分配和獲取經濟利益。

7.2.1 甲方投資演唱組人員的所有費用。甲方通過但不限於演唱組的演出收回投資並獲得利潤,但在回收投資和創造利潤的過程中應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約定的酬金。本條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組名義進行的一切組合或個人的廣告、組合的其他表演活動。

7.2.2 乙方經甲方許可從事的以演唱組名義個人獨立的演藝活動,甲方從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獲取約定的佣金。此款演藝活動僅限於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廣告和其他商業活動。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產品

計量

總金

交售時間

數量

品種

數量單價

名稱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帳 號: 開户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有效期限:XX年02月08日 至 XX年02月08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版權登記事宜,共件;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代理人辦理下述事務,如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委託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甲方委託的事務,直至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為止。

二、甲方應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紹所涉及事項的全部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相關資料及源代碼或或原始資料,以及按照乙方的要求填寫相關資料,以配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

三、乙方本着對甲方負責的態度開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隨時進行詢問,乙方負有隨時詳細告之的義務。

四、委託項目:

□作品著作權登記

計算機軟件登記

□技術合同版權

□電子出版物版權

□海關版權登記

□其他

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元

2、登記費:¥元

3、源程序附加費:¥元

3、其他費用: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4、付款方式:

五、甲方提供的委託項目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版權登記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開始申請登記。由於申請需要,需要公證的,由甲方完成,也可以由乙方代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在版權登記過程中,如果出現補正、修改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補充和修改。

七、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不得在2天內接受與甲方同行業相近似的版權登記委託事項。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託事務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商業祕密外泄的,乙方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不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來往的傳真件、甲方提供的源代碼及雙方協商決議(書面形式)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違約條款:乙方不按規定的程序申報及違反以上職責,則屬於違約;甲方不提供真實的信息及按時付款,則同屬於違約;違約方承擔20xx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電傳或郵發均有效),自該商標的最終商標局審查書面意見轉交給甲方後止。

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方基於對彬縣房地產市場狀況和對“某樓盤”的營銷策略調整的需要,決定根據《“某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第九條合同的終止與變更,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協商同意以下具體終止條款:

一、協議終止時間

從20xx年9月1日起雙方予以終止簽署期限為20xx年3月19日至“某樓盤”項目結束止的策劃銷售代理,乙方不再履行代理事宜,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互不追究。

二、解除內容

1、終止“某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約定所有條款及內容;

2、“某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其一切相應的附件同時終止。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因自20xx年3月19日簽署代理合同起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乙方已經實際開始前期與銷售有關的各項準備工作,且所有前期費用皆由乙方墊付;

甲方需根據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前期墊付所有綜合費用:元( 元)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20xx年9月1日前按"交接資料清單"(詳見附件)要求提交項目銷售資料;

2、乙方在20xx年9月1日前按照領用登記歸還所有甲方物品;

3、乙方所有人員在20xx年9月1日前撤離“某樓盤”售樓部,並由乙方結清乙方銷售人員費用。

4、甲方按揭專員、房管所協調專員未到位前乙方需繼續協助甲方辦理前

期甲方與按揭銀行、及房管所的對接協調工作;

五、其他

1、甲方需於協議解除當日按約定全額支付給乙方前期墊付費用;

2、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附件:交接資料清單

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

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西石門鐵礦、浙江正宇礦業有限公 司、浙江正宇礦業有限公司盛龍項目部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勞動仲裁或訴訟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韓學謙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甲方支付仲裁費、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乙方不墊付任何費用。甲方應付乙方的代理費按勞動仲裁決定書或調解書確定的數額的5%給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調解數額5%付給乙方。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七、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參照第五條約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50%的違約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師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__________”產品在乙方區域經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條件

1-1、經營者須具有合法的經營場所,良好的經營理念和商業信譽,能與我公司達成共識。

1-2、具有優秀的專業銷售服務團隊、推廣產品與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證代理銷售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區域

三、代理期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雙方簽定的銷售任務年進貨量______萬元(含首批),雙方另行續約。(特殊情況可雙方協商解決!)

四、代理價格:甲方採用全國統一零售價______折供給乙方(不含税價)

五、首期進貨與銷售指標

5-1、乙方首期進貨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進貨額_____%的定金。

5-2、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導入期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個月內,第_____月每月需有進貨及返單。

六、結算及運輸

6-1、甲方採用款到發貨的結算方式,乙方將訂單和匯款憑證一同傳真到甲方;甲方確認乙方貨款到賬後,以乙方訂貨單為準_____個工作日內貨從廣州發出。

6-2、甲方根據乙方的訂貨安排發貨,廣州市以外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指定收貨單位/個人______(先生/女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七、產品質量及換貨

7-1、若產品出現質量或數量短缺問題,乙方應在收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説明,經甲方查實後予以換補。

7-2、因運輸或其他環節所造成的丟失、殘缺或殘損等問題,應向相關部門索賠。

7-3、乙方自進貨之日起_____日內可調換_____%的產品,所要調換的產品必須包裝完好、內容物完整,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調貨,調換產品所產生的往返運費由乙方承擔。(注:參加活動產品、特價產品、特殊支持產品不設調換)

八、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保證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其它單位供貨。如有發現違規行為甲方需向乙方賠償乙方首批進貨金額的全款作為違約金,如情節嚴重乙方擁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並要求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退還所有庫存貨品。

2、甲方有義務與乙方共同承擔打擊代理區域內市場竄貨問題。如有發現外區竄貨至乙方所代理的區域,甲方有義務出面進行解決。否則乙方將根據乙方當地加盟店的_____個月的平均進貨額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_____折所得利潤×甲方實際解決問題的時間所得金額要求甲方賠償其損失。

3、乙方可以在其網絡平台上銷售甲方的護理項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許下在其網絡平台上銷售甲方的產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仍然銷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其所有損失。同時甲方必須嚴格杜絕甲方產品在網絡上的銷售,如有發生乙方顧客持有甲方網絡銷售的產品及有顧客因甲方產品網絡銷售所產生的退款及退貨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其產品及項目的_____倍賠償!情節嚴重乙方有權利實時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退還所有庫存貨品。

4、甲方有義務參加乙方舉行的統一活動及教育培訓。

5、甲方有義務遵守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不得隨意調價。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如有糾紛可在雙方進行調解磋商,如不能解決可在雙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 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 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X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XX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XX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並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X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X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範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X產品,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户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製或銷售仿製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XX類:

XX類:

第四條 產品價格

XX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範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説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請保留此標記貨物後應當面立即驗收並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於同廠家交涉解決。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兑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XX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 月 日為對帳日,每 月日為兑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兑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後仍未兑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後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 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