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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集錦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勞動合同範文集錦9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為 個月,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應於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户口所在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限期

(一)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2、 無固定年限:從___年__月__日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變化的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可以變更本合同,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假。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及遵守勞動紀律。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 勞動報酬

(一)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元∕月; 試用期滿工資為____元∕月(____元∕日)。

2、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

3、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甲方應按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甲方復工、復產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於每月___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相關休息休假權利。

(四)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另行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省(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及《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通知15日內(含15日)以書面形式答覆;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6、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甲方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換後結清乙方全部工資。乙方未提前30日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或存在其他約定擅自離職情形的,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支付賠償金。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背指揮、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 合同期限屆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或更高勞動條件續簽達成一致意見;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5、 甲方依法宣告破產、或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和本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部分,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效力

案情簡介

20xx年8月,劉某應聘了上海某廣告公司銷售經理一職。面試結束後,公司認為劉某的條件符合公司的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來報到,併發出了聘書,聘書對劉某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

20xx年9月,劉某正式到公司報到,但雙方一直都未簽訂勞動合同。劉某曾經向公司提出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公司卻表示,對於經理這個崗位,公司一直都是發聘書的。20 11年1月底,劉某在工作中因為與公司領導意見有分歧而提出辭職。辭職時,劉某再次提出公司應與其補籤勞動合同,但公司拒絕了他的要求。

離職後,劉某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爭議焦點

公司認為,對於經理崗位,公司規定一律只發聘書,不簽訂勞動合同。聘書中對於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都做了明確的書面約定,且也加蓋了公司的公章,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故對劉某所提出的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無支付義務。

劉某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其入職後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雖然發了聘書,但與勞動合同的性質是不同的,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因此不具備勞動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卻一再拒絕,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

仲裁結果

仲裁庭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公司向勞動者發了聘書,但其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並不能視作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仲裁庭最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

律師點評

OFFER、聘書、勞動合同,一直都是許多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文書。

從本案分析,首先,公司發出的聘書,從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當於我們平常所説的OFFE R,只是一個要約,並不代表勞動關係當然成立。勞動合同的成立需經過要約、承諾、簽約三個步驟。本案中的“聘書”只是公司單方發出的要約,是否真正建立勞動關係,還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並真正履行合同,勞動關係才成立。《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關係從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説,即便公司發出了聘書,如果勞動者沒來上班,勞動關係仍然沒有建立。

其次,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本案在裁決中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看該聘書是否具備勞動合同的關鍵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在實際生活中,勞動合同的範疇是比較廣泛的,能規範雙方勞動關係的文件應該都是勞動合同。如果聘書的條款具備了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者也簽署了聘書並反饋給單位,説明雙方對勞動關係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且實際履行,那麼該聘書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反之,若聘書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則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對劉某所發出的聘書只對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單方蓋章,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故不能視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故公司應當支付劉某20 10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唐律)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兩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週日休息,如遇特殊情況則調休。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六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1500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乙方轉正之後,甲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簡稱五險。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即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基本制度&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個人原因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協商一致解除:□單位原因

單位名稱(蓋章) 月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先生/女士:

基於您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的離職通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具體情況,您與公司的

勞動合同將在 年 月 日終止,請接到本通知後,在 年月日前到所屬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公司

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員工確認書:

本人已知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簽名:

年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雙方同意按以下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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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9

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跆拳道興趣班項目,甲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房租費用以及水電費用,乙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費用。

第二條

該項目運營以後,所有相關器材破損以及器材的第二次購買等產生的費用按甲50%

、乙50%比例承擔。

第三條 項目的盈餘按照以下細則分配,利潤按月結算。

1、跆拳道學費。雙方按學費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裝費、雙截棍等相關器材費。雙方按除成本價所得盈餘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條

項目中涉及的安全問題 上課期間因學員意外受傷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與家長協商後的醫藥費用總額甲50%、乙50%比例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

第六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以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和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 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作人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情況。

4 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問題以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作人

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