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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貨物買賣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合集)貨物買賣合同

貨物買賣合同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

貨物買賣合同3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4

甲方夫妻:(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 130多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圓整(¥ 34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暫先一次性付叁拾萬圓 ¥ 300,000,餘肆萬圓年底辦房產證過户時付清。

第四條 乙方支付甲方叁拾萬圓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協商)。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 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所繳納的税費(具體情況可協商)

一、賣房人(甲方)應繳納税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税: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乙方願承擔一半)。

3、 個人所得税: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 買房人(乙方)應繳納税費: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第六條 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5%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約日期:

貨物買賣合同5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地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_天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貨物買賣合同6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乙方向甲方供貨名稱:。

2、乙方向甲方供貨品種:。

3、貨品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貨品質量,按下列方式執行: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供應貨品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乙方向甲方供應貨品數量:。

2、貨品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以及在運送途中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

2、交貨地點:_。

3、運輸方式:(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五條驗收

1、貨物驗收時間:_;

2、貨物驗收方法:_;

3、貨物具體驗收標準: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單價:人民幣_元;總價:人民幣(大寫)_(¥元)

2、貨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作為預付款。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貨物和甲方認可的增值税發票以及由最終用户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後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的貨款。

(3)合同金額的_%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如貨物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質保金。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賣方出售的貨物不符合規定的,應對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賣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或買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貨款,應每日按遲延部分貨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簽署時間:簽署時間:

貨物買賣合同7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鎮。法定代表人:某某,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王某某,男,19 年2月19日出生,漢族,住某某市某某縣某某鎮中心村,系某革某縣某某建築模板廠業主。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

2、請求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3、裁令被上訴人承擔上訴費用。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上訴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應由有管轄權的某某人民法院審理。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認為該院具有管轄權,駁回了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管轄權異議只對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進行審理,屬於程序審查,不進行實體審理,未經雙方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而一審法院依據被上訴人提供的“發貨銷售單”的內容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顯然對未經上訴人質證的證據進行了審理,違反了程序審查的規定,認定的事實依據不足。

其次,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四條中約定“模板質量及驗收:貨到現場,由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驗收確認。若發現模板有脱膠、起殼等質量問題,請在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及時協商解決”。説明被上訴人提供的.作為雙方收發貨物憑證的發貨銷售單僅僅是證明了客户已經收到價值多少人民幣的貨物的收據,且貨到現場時上訴人履行的是合同約定的驗收確認模板質量的權利,並不涉及對被上訴人約定中的“本公司如與客户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的承認。

再次,一審法院依據“發貨銷售單”的格式條款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而一審法院依據的此格式條款的內容“本公司如與客户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此款內容顯然限制了上訴人的自由,排除了上訴人的主要權利,且在收發貨物時被上訴人未對此款內容向上訴人進行合理的提示和説明。因此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格式條款無效。

第四,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

中第七條約定“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訴訟”。合同中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應尊重約定。因此有管轄權的法院應該是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貴院依法審查,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8

編號:

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茲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買下列貨物:

1關於進口傢俱、油畫等貨物的具體信息:

品名

規格

質量

數量

金額

傢俱

油畫

1.原產地:意大利

2包裝:用結實的木箱包裝,應適宜長途(海上)運輸,。

3裝運期限:

4裝運口岸:

5目的口岸:

6保險:由賣方負責投保_____至_____為止的_____險,費用由____方承擔。

7運輸:由賣方負責訂船並將貨物裝船,貨物運至中國______港,賣方負責辦理相應的.運輸手續,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條件: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船隻、裝船日期及時通知買方。

9付款情況:買方已經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貨物貨款共計______(元)支付給賣方,買方已經先行履行了付款義務。

10單據:在賣方將貨物裝船後,應將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辦理報關手續的文件及時郵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貨物質保期為____年。

12品質與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載。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貨物買賣合同9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解釋如下: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議。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説,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於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説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於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於×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説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定複驗權和複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範圍及法律後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説明履行合同出現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説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於簡化交易程序,節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後,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在這裏,買方要注意,根據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且該術語只能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複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託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兩類,而跟單託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兑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説,承兑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説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於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並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於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議適用該公約。

貨物買賣合同10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投保____的保險費。

××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按本合同第×××條和×××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貨物買賣合同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表達關於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賣方: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單位:_____數量:____

單價:_____總價:_____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險:______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1)小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1)f.o.b.條款: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並未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超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敬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買方: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貨物買賣合同12

甲方: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東林食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20xx-3-11 根據供需雙方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下購銷合同內容:

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此合同內容和條款經雙方簽定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 生產要求:1.材料為身,底,蓋,內蓋全部為0.23MM馬口鐵;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50*128MM製作。2.印刷為:罐身,外面白磁+4色+2專+光油(含激凸);外蓋,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內蓋部分:雙面光油(含激凸); 3.大貨鬆緊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劃痕,刮花,污漬,生鏽,凹凸不平等質量問題。5.所有產品的細節處需與確認的樣板保持一致。

二、 質量要求:甲方應嚴格控制產品質量,質量標準參考行業生產標準和客户確認樣.

三、 包裝要求:每個罐子入膠袋,平卡分層,再入B=B外箱。100個/每外箱;

四、 付款:確認合同後,乙方支付模具費13500元和樣板費2500元,確認樣品後支付大貨(正方罐含內蓋)款30%作為定金,退回部分樣板費1000元(可從定金中扣除),大貨(正方罐含內蓋)出貨前支付餘款。

五、 樣板確認以雙方郵件為準:甲方: 乙方:

六、 貨款收取:乙方將貨款直接銀行轉賬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帳帳號;甲方帳號如下:

開户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塘廈支行營業部 公司名稱: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税務識別號:441900692431361 基本帳號:190010190010031525

七, 交期:模具和樣板的交期為在收到模具費及樣板費日起15天內交樣板,剩餘訂單交期為收到30%訂金和樣品確認後 16 天內貨送工廠,由於甲方交貨延期或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 此報價為含税17%的增值税,所有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 保密要求:甲乙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個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關內容。甲方擁有對印刷品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將設計內容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知識產權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須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簽訂後不得隨意取消. 經雙方約定,若乙方單方面取消訂單,則需支付甲方為訂單已支付的全部相關費用

十一. 執行合同若發生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解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今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 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 6月 30日

十五. 樣板收貨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江路106號201室;正貨收貨地址:杭州市臨安市龍崗鎮龍都街888號

請甲方簽字蓋章確認請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説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説明商品質量。

a.憑規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標準作為説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d.憑説明書買賣:以説明書並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據來説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於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於低值商品。

(2)淨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後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於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徵税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並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於各種危險品的標誌,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

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於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

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

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於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

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

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

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

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

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裝運回後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

買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

買方應於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即期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4)託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於(委託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託收-承兑交單(d/a)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兑。買方應於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兑,並於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

買方應於: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後______天內;____提單日後____天內,以____電匯,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户。

3.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並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託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並註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託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託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後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後,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後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後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並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户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後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户的所在地後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並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

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後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衞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並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後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後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後不遲於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覆。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税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根據生效的税收法律徵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徵收的所有税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4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貨物買賣合同15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