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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彙編10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勞動合同彙編10篇

勞動合同 篇1

1.續簽勞動合同對象系我校在編在職勞動合同制工人,續簽勞動合同程序。

2.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人才交流中心向單位通知續簽勞動合同人員名單,領取《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3.個人填寫《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4.單位審核個人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1)審核個人填寫的基本情況和合同期內個人工作總結是否屬實;

(2)在“單位意見”欄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後加蓋公章。

(3)在“單位考核意見”欄對個人合同期內各方面的表現作出綜合評價。

5.單位通知個人持《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到人才交流中心簽訂勞動合同。

6.個人將《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送交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復核,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對個人拒籤勞動合同或無故逾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才交流中心向其送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辦理離校手續;單位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單位寫出書面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經調解無效時,按照接收待聘人員工作程序,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7.《勞動合同書》送交校長辦公室加蓋法人印章和學校公章。

8.《勞動合同書》由個人、人才交流中心各保存一份。

第五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公司行政部按員工管理權限徵求意見後,提前30天將《續簽(終止)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同意其續簽的,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辦理續簽手續,續簽期限仍為1年。

第五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終止,勞動關係自然解除,雙方簽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五十八條 發生勞動爭議,員工可以通過公司內部調節,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要求仲裁的,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九條 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或國家有新規定頒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2

常見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我要向廣大企業説明的是,如果存在第七種情形又存在第四種情形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答案是可以的,這是維護用人單合法權益的條款,用人單位重點看一下。

勞動合同 篇3

本單位與職工______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送達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單位章)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

用工登記證編號: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員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發放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應按不低於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乙方。

四、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地區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期終結,經專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2、乙方被宣告死亡的;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的;

5、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的。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除試用期內或員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 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時,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地: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學歷: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體聲明如下:

(一)甲方聲明: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負責完全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聲明:

1、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户籍證明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2、乙方保證其應聘時未患有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法律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條 雙方自願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乙方另行訂立協議,特別約定服務期。如該服務期超過本合同的固定期限,則視為對本條款的變更,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至服務期期滿為止。

(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三條 試用期約定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 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以下情形出現,即視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1、乙方自身的實際條件與甲方招聘簡章、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要求不相符的;

2、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累計超過 天的;

3、乙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者隱瞞應當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的;

4、乙方未通過試用期績效考核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職務,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該臨時性調整不視為對乙方工作內容的變更。

第六條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七條 乙方不能通過甲方的績效考核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第八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制度的規定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 乙方若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內,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定時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

2、不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二條 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經甲方書面的要求或確認,否則視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三條 甲方定期將乙方的通勤記錄(含加班記錄)彙總成表,並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記錄以該通勤記錄表的記載為準。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該勞動報酬由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實際業績考核情況核定。乙方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基本工資為準。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具體數額由甲方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制度的規定並結合乙方的表現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進行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遵守的勞動紀律以法律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為準。本合同簽訂時,對於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乙方均已詳細閲讀,並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章 保密條款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視為對本合同相關內容的變更。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並履行甲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中的約束甲方和/或甲方員工的保密義務。

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二)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業祕密構成要件的信息。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對外泄露本章節所約定的及與甲方簽訂專項合同所約定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業祕密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章 競業限制

第二十七條 根據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簽訂《競業禁止協議》。該《競業禁止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視為對本合同相關內容的變更。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甲方協商一致的,無權要求甲方給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給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 元以上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詐、脅迫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或變更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達到所在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達到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與甲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工作交接;

(二)交還自己所領用或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文件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三)完成甲方制度所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以下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一)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聯繫電話為:

(二)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聯繫電話為: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下列“緊急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緊急聯繫人姓名: ,

聯繫地址: , 聯繫電話: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自信息變化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勞動合同 篇7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解釋】本條是關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義務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結束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結束,但是原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仍應履行有關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反映,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有的用人單位刁難勞動者,不開具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扣押勞動者檔案,對社會保險問題含糊其辭等。有的意見提出,實踐中有的勞動者不辭而別,有的則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導致用人單位有關工作陷人混亂,影響正常的生產活動。有的意見認為,在很多勞動爭議案件中,由於勞動合同文本的缺失,導致了勞動關係難以確認,勞動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很難證明,案件難以處理,建議做出相應規定。本條主要是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而規定的。

一、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依法責令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的時間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主要是考慮便於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1999年國務院頒佈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九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人單位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義務

在實踐中,用人單位扣留勞動者檔案,不明確告知勞動者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比較普遍,因此勞動合同法做了專門規定。首先是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其次為有關手續辦理規定了時間限制,必須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按每一名勞動者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草案曾規定:用人單位在三十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在修改過程中,考慮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還要等上三十天才能辦好檔案和社會保險手續,這對導地就業的勞動者而言,成本過高。同時也考慮到辦理有關手續有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改為了十五日,值得一提的是,這裏的“日”不是指工作日,但最後一天是節假日的,將有關規定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勞動者有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不能一走了之,還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即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之所以規定勞動者有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主要是考慮到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了保持用人單位相關工作的有序、順利進行,不至於因為勞動者換人後有關工作前後銜接不上,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財產物品的返還、資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單位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

在勞動者辦理交接手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二條規定,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對於用人單位不及時發給經濟補償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了法律責任: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五、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的義務

實踐中,發生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後的一些勞動爭議,往往因為時過境遷,勞動合同文本滅失,導致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無從查證,法院難以判明事實,有時對勞動者極其不利。勞動合同文本也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考慮到勞動合同文本是記載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文件,用人單位有保留相關檔案的義務,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的義務。

勞動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説 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9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

2、發動機號____

3、顏色___

4、車型__

5、vin代碼/車架號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長沙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季節)工。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臨時性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四、工資、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雙方根據《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商定,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形式(日工資、月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百元含量包乾等),工資金額為____________;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應按日付給乙方待工費;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按《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執行。

4.乙方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醫療期為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整頓期間的。

(二)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勞動紀律和獎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保證完成生產任務。對國家、企業作出貢獻或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令,甲方依《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規章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七、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