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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錦集十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勞動合同錦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杭州海雲台娛樂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住所:杭州市濱江區偉業路650-5號 性別 法定代表人:時蕾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楊鑫 號碼 聯繫人:周雲龍 户籍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15858160061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雙方在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試用期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或工種) 財務崗位 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為核單員或庫管

(1)正式錄用以後連續 3 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等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工作的;

(3)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連續 1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員工替換乙方原崗位,乙方重新到崗上班的;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5)績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6)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濟州島汗蒸休閒會所或濟州島汗蒸休閒會所分店。乙方同意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1)因公司業務收縮或變動、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原工作地點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2)公司業務拓展,增設新的辦公或經營地址,有與乙方原工作性質相同或近似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4000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4000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 15 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工商、税務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財務審批。

(二)會所內所有消費單據的審核。

(三)會所內各項流水均以報表的形式上報給會所負責人。

(四)會所內易耗品、外賣品、以及固有資產的庫存管理。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職業紀律:

1.應當熱愛本職工作,鑽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2.應熟悉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工作,保證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辦理會計事務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應熟悉本公司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財務信息,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服務。

6.應當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祕密,除法律規定或公司領導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無關人員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20xx 元以上或間接損失 20xx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或其他經濟損失在 20xx 元以上;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應徵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蹤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九、聲明與確認

(一)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二)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通信地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送達。

(三)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裏規定的錄用條件以及下列錄用條件:

1、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

2、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或者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範圍之內的;

6、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7、入職後不得拒絕購買社會保險或者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

8、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9、完成試用期的工作任務,考核達標 。

十、保密約定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支術密和經營信息。其中,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等;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二倍。

(二)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二倍。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勞動合同 篇2

內容摘要:勞動關係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正因為如此,我國非常注重有關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的制定。繼《勞動法》制定和實施之後,我國又適時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專門調整勞動合同關係。《勞動合同法》的內容體系比較完整,符合我國現階段勞動關係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的需要。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着《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係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與完善。作為選題,對《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與實踐之缺陷剖析,並嘗試就如何完善《勞動合同法》提出一些有益的見解。

關鍵字:勞動合同法;缺陷;完善

一、引言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勞動關係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關係的主體發生了改變,計劃經濟時期國家主導型的勞動關係已經不再適應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着《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係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可以説,《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一方面是為了。廢舊。,即廢除之前勞動力市場中的不正當行為和勞動合同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另一方面是為了。立新。,即重建勞資雙方博弈的新秩序。

從總體上看,《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既順應了勞動力市場形勢的變化,也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勞動合同法》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發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標誌着中國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同時,開始注

重對勞動力市場進行法律規制。

然而,由於《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時間不長,儘管學界對《勞動合同法》的研討充滿了熱情,但迄今為止,專門研究《勞動合同法》的論著並不多見。因此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為切入點,分析我國現有《勞動合同法》的部分不足之處,並試圖提出改進建議。從而,提高我國對勞動關係的法律保障,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提高勞動效率,提高企業的收益,提高勞動者的收益,促進國內消費水平的提高,帶動企業的長遠發展,達到勞動者與企業雙臝的目的。

(二)內容安排

本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闡釋《勞動合同法》的基本理論。首先論述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其次,闡釋了《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最後,闡述了《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第二部分,主要剖析了《勞動合同法》所存在的缺陷,客觀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訂立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履行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着缺陷;《勞動合同法》關於合同解除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也存在着問題;《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務派遣之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同樣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而存在諸多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者本身的原因,也有勞動關係本身的複雜多變方面的原因。

第三部分,主要針對第二部分所列缺陷,就如何完善我國《勞動合同法》提出自己的見解。具體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應當適應不斷髮展和變化的勞動關係的需要,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勞動者集體談判權、勞務派遣等方面逐一進行完善。

二、《勞動合同法》基本理論

(一)《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

任何法律的出台,都是為了適應一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調整某種特定的社會關係而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就是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中國國內的經濟體制改革這一特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而制定實施的。

經濟全球化無疑推動了全球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也無疑將資本主義中的資本和勞動的矛盾推向了全世界。資本和勞動的矛盾具體來説就是,生產資料被私人佔有,即社會大部分的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他們通過各種方式榨取勞動者的剩餘價值。因此導致了社會的兩級分化和勞資衝突。而經濟全球化,則將這種衝突推向了全球,導致世界範圍內的兩級分化、強資本弱勞工的格局日趨明顯,勞資衝突等社會矛盾不斷加劇。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矛盾和衝突,我國才適時出台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關係作為國內經濟體制的一部分,隨着國內經濟體制的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其本身也發生了諸多變化。而國內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所有制改革和工資分配製的改革,直接影響和決定了原有的勞動關係正不斷地向市場化的勞動關係轉型,且呈現出不斷髮展和變化的趨勢。

(二)《勞動合同法》的宗旨

在《勞動合同法》起草過程中,其立法宗旨是隻保護勞動者又稱。單保護。,還是保護雙方當事人又稱。雙保護。,一直是一個爭論的問題。筆者認為此爭論是沒有必要的。筆者認為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維護正義。正義是法律的一項很重要的價值。

目前中國的勞動者處於-種非常弱勢的地位,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信息的不對等,勞動力市場的供大於求,勞動關係的隸屬性等原因,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等各個環節上都處於弱勢的地位,那麼在分配中就應當傾向於保護他們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夠達到實體的正義。

(三)《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1、有利於確認和維護正常的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指的是,資方與勞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正常的勞資關係應當是勞方與資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達到平等,不僅要形式上平等,也要實質上平等。《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就有利於確認和維護這種正常的勞資關係。

2、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內部制定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並且在一些關係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及實施過程中貫徹民主協商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議原則。這就體現了《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集體

談判權的確認和維護。《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工資報酬的最低保護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權益進行了保護。

3、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將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這是因為其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勞動者自身素質的發展,而勞動者自身素質的提高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樣是有利的。同時,其也平衡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減少了勞動糾紛的產生,規範了勞動力市場,改善了投資環境,這也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勞動合同法》的缺陷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關於合同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於合同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一下幾方面:

1、關於合同訂立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分別是: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具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此條法律的缺陷在於,其並沒有對沒有約定勞動期限的合同作出規定。若訂立的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麼這種合同很明顯不屬於三種合同中的一種。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項規定的缺陷在於當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中的10年橫跨《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日期,連續工作10年中10年的起點存在着爭議。第一,此類合同是否能適用此條規定。第二,若能適用,十年的起算點是首次勞動合同的訂立之日,還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之日。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兩次1年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而依照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了 1次合同期限為9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其卻不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權利。兩者相比明顯對第二種情況中的勞動者不公平。

2、關於合同履行的缺陷

為了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問題,《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了以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制度由來已久,並不是《勞動合同法》首創,早在《民事訴訟法》中就對支付令進行了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此規定,只是將支付令制度應用到用人單位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上。可以這麼説欠薪支付令是支付令的一種。除了受《勞動合同法》第30條的約束,還受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約束。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有《民事訴訟法》,還有《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糾紛)若干問題的意見》。而正是這一原因,使得在有關欠薪支付令申請條件上的規定存在着缺陷。

3、關於合同解除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6項規定了,勞動者被依法追宄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一。筆者認為這一項規定存在缺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責任分為附加刑和主刑。其中附加刑被分為3個種類,分別是罰金、剝脱正是角力和沒收財產。主刑又被分為5個種類,分別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若按照39條的規定,則意味着被單處以主刑或者即處以主刑又處以附加刑或者單處以附加刑的勞動者,都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這存在不妥。筆者認為這樣規定,首先剝奪了承擔刑事責任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勞動權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勞動者的權利,只要是有勞動能力的人都享有勞動權。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主旨就是傾斜的保護勞動者,而39條的這一規定與這個立法主旨不符。

(二)《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者集體談判權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之規定方面。

《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第3款賦予了職工或者工會與用人單位就相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談判權。但是雖然賦予了集體談判權,並沒有規定若此項權利沒有得到實現,用人單位將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和工會的談判權很難得到實現。法律的一個基本特徵就是,法是由國家保證實施的社會規範。法所具有的國家強制性,既體現在違法行為被國家否定並且制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行政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乙方以甲方利益為本,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公司實行每天純工作8小時(不包括用餐及日間休息時間)的工作制度,但由於服務行業特殊性,可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相應的工作規範、管理規範及各項制度和標準,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北京市相關慣例,為乙方提供理想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環境。

第四條 工作報酬和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擔任 崗位職務並享受 元/月的薪金待遇。 其中 元為崗位工資, 元為福利待遇(含保險)。

2、乙方享受綠得金公司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3、甲方確定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日。無重大節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重大節日可順延。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懲和商業祕密

1、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有權依法制定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 和工作紀律。乙方違反工作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經營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資料交所在部門或隸屬部門歸檔。

4、乙方離開用人單位後任何時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及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可進行協商並以約定的具體內容為準。如協商不妥以原合同為準。

2、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辭職或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及不按公司規定正常上班的本合同自然終止。並且甲方有權追究合同期內的乙方法律責任;

(4)甲方依法被註銷或終止、解散;

(5) 乙方因病或自然死亡的。

4、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職務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8.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出現以下情況,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承擔甲方重大商業活動期間;

(2)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均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違反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薪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侵犯公司商業祕密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實際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經營信息與資料;

第八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甲方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1)《崗位職責》

(2)《承諾書》

(3)《責任書》

(4)《安全協議書》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內容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部門合併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取決於是否足以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新整合的部門職能仍是繼續之前的工作則整合並不屬於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第二,“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規定,“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並且排除《勞動法》第27條所列的客觀情況。

綜上所述,內部整合是企業發展中不可避免的過程,在這個階段應當以保持勞動關係平穩過渡、避免勞動糾紛為宗旨,以促成企業經營與人員管理的雙贏。如何經營,如何確定運作方針,企業可以自由行使自主權,但涉及到處分員工的勞動關係則不能脱離勞動法律、政策規定的諸多限制,《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即是如此,當合同具有不可履行的情形時,用人單位確實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但這些選擇都必須是建立在遵循該法對“客觀情況”所規定的範疇的前提下方可有效。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在實際中的具體情形

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以下情況造成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企業工廠的整體搬遷,從一個城市搬遷到另一個城市,員工因為路途遙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員工所在崗位或者部門因為客觀原因被取消,員工也不能夠調到其他部門的;還有企業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情況。

勞動合同 篇5

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 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前言:每年春節前總有一股民工討工資的熱潮,簽訂勞動合同的若干建議。在去年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中,也曾接待過很多這樣的案子,我們也很樂意幫助他們,可是有很多時候我們卻束手無策。因為我們知道,由於缺乏必要的證據,在法律上他們無論如何是無法要回工資的。看着許多辛苦工作一年卻連一分錢也拿不到的民工,看着他們那求助的眼神,我們感到很傷心也很無奈。現在春節過去了,新一輪的民工潮又要來了。再加上許多大學畢業生也將要加入到找工作的行列中去,為了這樣的悲劇不再出現,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加強一下自身有關的法律知識,預防受騙。當然,社會的複雜遠非我們所想象的,我只是盡一分薄力,希望對他們有所幫助。下面結合法援工作的經驗,談一下我個人對勞動者的幾點建議(注:本文指的勞動關係是廣義上使用的,不僅是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還包括僱傭或勞務關係):

一要到合法的勞動市場或職業介紹所找工作。

目前我國正處於轉軌時期,各項相關的勞動政策,社會保障機制以及再就業機制都沒有很好地建立健全,國家對勞動者難以提供足夠的保護。可以説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仍是相當的脆弱。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是很大。現在由於大量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城市還有大量下崗失業人員等待再就業,同時每年還有一大批的大中專畢業生加入找工作行列,這樣就業的壓力還是相當大的。在這樣的就業形勢下,在勞動力遠遠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是沒有選擇的餘地的,法學論文《簽訂勞動合同的若干建議》。我們遇到很多的農民朋友們,在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又無一技之長,只要有人願請什麼活都幹。可有的時候就是沒有人請。為了生計只有儘快地找到工作,為了儘快地找到工作,他們是顧不了別的什麼了。而目前有很多非法中介就是利用了他們的這種心裏。他們往往以老鄉名義騙取他們信任,説可以替他們找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然後逃之夭夭的。或是收取了高額的介紹費的,又或是進行非法勞工的介紹,介紹人員從事一些非法行業或工作。這樣的黑心中介在目前來説,不在少數。雖然國家勞動監察部門加強了檢查力度,無奈檢查過後,他們又如雨後春筍般復燃。所以最好是不要相信這些不規範的勞務或勞動中介。一般要找工作應該到正規的國家辦的勞動介紹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找工作比較可靠。或者就是直接上企業或單位去應聘。

二簽訂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是最好的保障。

導致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可能是由於國家對勞動力市場的監督管理不力,對用人單位的用人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力所致;而另一方面則是因勞動者本身不重視自身權益,不珍惜自己的勞動所致。事實上,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無論是社會、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是導致未籤勞動合同的重要原因。雖然,也有很多用人單位和用人者並不是存心欺騙勞動者或僱工。只不過一旦雙方出現問題爭吵起來的時候,他們總會站到自己的一邊説話而勞動者或僱工又空口無憑,沒有任何其它的證據(即使有對勞動者而言也是極難取證的),最終吃虧的是他們自己。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之徒就是專門利用他們的這一點來騙取他們的血汗錢。所以我們並不是要求他們嚴格依法律來行事(那也是不現實的),只是要求他們能夠在找工作的同時多一個心眼,,還是先簽合同為好。雖然這樣會不那麼的方便,也會導致有點麻煩,甚至會一時找不到工作,但總比付出辛苦的勞動之後得不到自己應得的報酬的境遇要好一點。這是其一。其二,簽訂合同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單位負責的一種表現。儘管勞動者是處於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沒有把雙方的勞動關係確定下來,對用人單位而言,也是一種潛在的危險。人力資源的流失問題逐漸受到了各大公司的重視。勞動者有了合同的保障也會更加的負責,盡忠盡職。其三,國家明文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一種非法勞動關係,是違法行為。對勞動者而言,得不到國家的保護,對單位而言,一旦被查處,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最後,。我國勞動法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特定僱傭關係為其主要調整對象的。現行《勞動法》第2條明確把“用人單位”限定於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五種組織。因此該法律只適用於僱傭關係中的單位僱傭關係、從屬性僱傭關係,而對個人僱用關係、非從屬性僱傭關係沒有作出調整,從而留下了法律調整的模糊區域。

由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比較小,更多的是由民法來調整,這樣更多的時候法院是以雙方的約定來處理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勞動者就無法獲得勞動法的保護。

勞動合同 篇7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申請提前解除與住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感謝公司五年多以來對我的培養,本人自xx年8月來公司以後,自認工作勤勤懇懇,積極努力,服從領導安排,但是五年來的工作未能夠得到領導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員,為此本人深感自責。

自本人成家以後,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維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壓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區,距離單位50餘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點出門坐車,晚上7點半才能到家,加之現崗位工作強度大,既要經常跑現場、查安全,又要審核設備資料、及時完成設備的登記備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實在是力不從心,加之睡眠不足,身體處於嚴重的亞健康狀態。

現本人的勞動合同即將於XX年8月6日到期,鑑於以上情況,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望領導能理解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准,萬分感謝。

希望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辭職報告

此致

敬禮

xxx

20xx.x.x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幼兒園教師。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聘期內主要工作任務為:擔任幼兒的教師(理論和實操)。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並根據工作需要、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可能條件為乙方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1、工作報酬的計算方式:按每天 學時計,理論課 元/天,實操 元/天。

2、工作報酬的結算時間:每個項目結束後 日內。

四、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及甲方的各項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五、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履歷、文憑和證書等證明材料均真實有效。

六、在聘期內,乙方的人事關係,養老、醫療等社保關係均不變,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在聘期內,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乙方所持證書應及時到甲方備案;甲方要按照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參加培訓,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協議,需退還相應的培養費用。

八、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條款:乙方必須遵守《寧波大學船員教育和培訓外聘教師管理規定》。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XXXX單位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XXXX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XXX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附近小商小販多,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户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户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户的滿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持下,工作之餘,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20xx年我在參加省農村XX職大大專班的學習後,又在家自學了電腦的基本知識。現在,五筆打字,ABIS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於胸,操作流利。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户時間的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廣東省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Page]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勞動合同 篇10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温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説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温勞社勞薪[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