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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合集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合集5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經簽署了一份動遷補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根據該協議,甲方將20xx年月日獲得動遷房一套。甲方是動遷協議規定的該動遷房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的權利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不得設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賃關係,也不得遷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產交付入住之日起,將房地產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續訂租賃合同,甲方應當簽訂。依次類推。

自甲方獲得房地產產權證,並且該房地產根據國家或者地方的動遷房政策,可以依法轉讓登記之日起,甲方應當將房地產轉讓給乙方(租賃合同相應自然終止)。甲方應當自可以轉讓之日三個工作日內,和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當時房地交易主管機關推薦的示範文本),並在此期間內和乙方一起赴房地產所在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者當時有權的類似組織)辦理房地產產權過户手續。

根據第二條第二款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不違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條件;買賣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條件構成買賣合同的一部分。

雙方可以另行簽署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不違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條件;沒有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條件構成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張不合理的買賣、租賃條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張的條件,在當時國家主管機關推薦的買賣、租賃示範文本(如果有)上沒有示範條款的約定的,或者屬於空白可以自由約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同意的,視為該方的主張不合理;雙方應當對該條件不再進行討論,也不做約定(雙方可以約定“未盡事宜,依法處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項。

1、 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整給甲方。

2、 乙方應當,自甲方將房地產交付乙方租賃使用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整給甲方。

3、 乙方應當,自房地產產權過户給乙方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整給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條第一款所述第3期價款時,乙方應當支付如下款項給甲方,其計算方式如下:

(人民幣萬元)X(自交付租賃使用之日起至房地產產權過户之日所跨的時間)X(同期人民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

四、無論在租賃期還是房地產轉讓時,應當由甲方支付給有關國家、公司、其他組織的維修基金、電話初裝費、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開通費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價款之內,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與乙方另行結算;但是,

1、租賃期間,水、電、煤、電話的使用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提供繳納費用的便利;

2、房地產轉讓時,甲方雙方應當共同完成以上各項的更名手續,更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無論在租賃期還是房地產轉讓時,該房地產內的附屬設施、設備以及裝修的價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之內,並由該房地產轉讓之時一併轉讓給乙方。

六、甲方承諾户口

七、自房地產交付給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沒有將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的,從交付給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權選擇: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價款(扣除第三條第二款所述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並解除合同;或者

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每遲延一日(從房地產交付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應當支付100元作為違約金。

在房地產交付給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沒有租賃房地產的,從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權選擇:

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價款(扣除第三條第二款所述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每遲延一日(從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計算),應當支付100元作為違約金。

乙方開始租賃使用之後,甲方單方解除租賃關係,或者拒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拒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的,乙方有權選擇:

要求甲方返還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並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價款(扣除第三條第二款所述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無權主張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開始租賃使用之後,乙方單方解除租賃關係,或者拒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拒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的,甲方有權選擇:

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價款(扣除第三條第二款所述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在扣除同期市場合理租金之後予以返還;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導致的損失。

八、合同可分

九、訴訟

十、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內容。

由於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未取得以甲方為權利人的該房地產之產權證,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較長,雙方確認對此情況有充分認識。雙方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索賠。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購買甲方位於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結構;

(3)商鋪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户至乙方的條件。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後 日內將此商鋪在當地國土所過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商鋪過户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併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賠償乙方雙倍定金的法律責任。如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定金。

第三條、商鋪的過户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由 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户為準,過户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户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於商鋪過户至乙方後 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電話: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19__年__月__日__為賣方和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

2.產 地:____

3.數 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fob____

6.包 裝: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 賣方:____

證人: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買賣合同 篇4

經長興縣教育局批准,由長興縣教育局招投標分中心對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國小進行單一來源採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樂器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樂器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甲方應對樂器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託國家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第四條 交付方式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國小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由 乙 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

乙方交貨後,經甲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價的100%。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工期,準時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罰金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款項,否則,每拖延一天,甲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罰金給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誤,屬於免責條件;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縣教育局招投標中心 壹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剷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購買剷車一台,致使在工作生產中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購買剷車一台,金額分配:甲方拿出資金: 元,乙方拿出資金 元。

三、分配利益

在利益分配中甲方應得利益的 %,乙方應得利益的 %。

四、退夥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甲乙雙方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