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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承包合同範文彙編10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承包合同範文彙編10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更好地對生產模具車間開料組管理,提高生產效率,提高板材利用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將開料組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於甲方的生產模具車間開料組承包給乙方為甲方代加工。承包期內,甲方提供場地,設備及生產線;一切開支包括原材料、設備、耗材、輔材、水費、電費、設備維修費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只承擔人工工資。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產品價格

每月裁板_____,保底______元,超出平方數,按每平方____元支付。 四、甲方權限: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衞生、安全等。禁止在模具車間內吸煙,避免火災的發生,如因此造成事故,由乙方包賠一切損失。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環境、勞動保護進行監督,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有權終止合同或給予經濟制裁。

3、甲方每天給乙方下達生產任務,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因延誤交貨進行經濟處罰,影響生產進度的每延誤一次扣乙方_____元,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在生產經營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時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進行生產。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進行定期保養、維護,對設備出現異常應儘早彙報,由於乙方操作失誤造成設備損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將每天的生產報表數據提供給甲方,由甲方核算部根據乙方的產量進行核算加工費。乙方不得私自承接外單位的貨源,一經發現,每次扣罰_____元。

4、乙方開料組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如發生意外,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將模具車間轉包他人。六、結算及發放方式

1、結算方式:當月乙方將生產報表交給甲方核算部,由甲方核算部核算好交給甲方財務。 2、發放時間:當月加工費在第三個月的10號發放到乙方卡上(如3月份加工費,在5月10日發放),若遇到週末,延期到上班時間發放

3、合作保證金:加工費發放時,扣除當月加工費的10%作為合作保證金,合作保證金每半年發一次,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後,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

2、承包期滿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

3、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提出訴訟。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並執行。

甲方(蓋章):**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行簽訂如下合同。

甲方在冷水灘區上嶺橋鎮衞東村何家組新建住房一棟,建築面積約750平方米,由乙方主承包施工。建築面積以最後完工實際測量為準。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沙、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水電。

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腳手架用材、機械、碼釘、模板、撐樹、鐵釘、扎絲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注:一樓層高3.5米,二樓層高 米)。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地基建設、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抬裝預製板、現澆混凝土、一層地面混凝土及地面、外牆四周散水、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外牆四面貼瓷磚、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及屋頂琉璃瓦鋪設完工等房屋建築工程的所有施工工序。

  三、承包價格

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95元(大寫壹佰玖拾伍元),建築面積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計算規則為依據,按實際完成的建築面積計算。

  四、付款方式

主體工程每層抬板完工付總工程費的70%,室內粉刷按進度付款,外牆瓷磚等其它項目按承建要求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再付總工程費的20%,剩餘總工程費用的10%作為質量檢驗保證金(應對自然天氣等),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經歷大雨兩次,房屋無漏水等質量問題後,一次付清總工程費用的10%,基礎完工預付肆仟圓整。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七、注意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等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施工造成他人、財物的損傷、損失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3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4月1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名稱:有限公司圍牆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全面負責經營承包,自負盈虧。人員組織、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均由乙方負責實施,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如遇村民對圍牆施工時鬧事,發包方應予以調解平息,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

北側、西側圍牆,不含鐵藝欄杆的安裝及油漆和挖土方等項目。具體施工範圍以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附圖)為準。

由於部分圍牆土質為回填土,土壤承載力不足,如圍牆砌築完工後發生沉降或傾倒乙方概不負責。

五、價格及結算方法:

1、定價:北側圍牆(無鋼筋砼基礎)價格為300元/米,北側圍牆(有鋼筋砼基礎)價格為370元/米;西側圍牆(不含鐵藝欄杆)價格為350元/米。另按總造價上浮8%(含税金)結算。如圍牆牆面抹灰局部取消抹灰,取消部分按實際8元/平方米扣除。

2、付款方式:主體完工後完成部分除抹灰造價外,其餘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春節前主體全部完工,如有時間則完成所有的粉刷工程。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驗收結清款項後失效。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人(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xxx年 月日

承包人(簽字):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承包在 村委, 村(小地名 )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於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於 ,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佔 %,甲方佔 %。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後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村委 份,鎮政府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權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説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承包合同 篇6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於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託其開户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錶或電錶,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並於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的發票台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税發[20xx]40號和 國税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申請退税。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發票台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並與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於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築勞務的一種建築工程現象。由於“甲供材”分為建築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築業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築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築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税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併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税。由於“甲供材”中的建築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築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後把購買的建築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於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税。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鑑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築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築業的營業税,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税的税收風險,為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於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築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併入施工方的計税營業額徵收營業税,否則存在漏報建築業營業税的税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税風險.比如,一份建築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築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税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税依據的營業税.

(2)企業所得税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由於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税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税。由於“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於營業税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築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税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於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儘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複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税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複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税。基於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税風險較大。

2、建築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税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然後只對建築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税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如果甲方不願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

其次,建築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採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採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採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後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採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託甲方把材料採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託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後,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後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於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裏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於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築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營業税納税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税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後,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税,並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築業發票給甲方,並繳納營業税。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並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説甲方沒有建築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築材料的經營範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税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税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築業營業税?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税。”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税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築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築業”營業税並開具建築業發票。在建築業徵管中,由於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築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築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税。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税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税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築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1、税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後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税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税,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税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税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税,存在重複納税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税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於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户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税,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併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税。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問題,必須採取以下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一)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於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築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税,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築業”的營業税發票,否則是漏税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税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税?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兑收益等。”基於此規定,那麼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併入當期應納税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税率計徵企業所得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築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於《企業所得税法》、《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耕地,乙方願意承包。經甲與乙方研究協商,特定出以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把村南片的南坡地租給乙方,總面積為xx畝,租期四年(即從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底止)。每畝每年租金x元,共計人民幣x元(一次性交清)。

二、甲方所承包給乙方的耕地不準開採、種樹及種植香附經濟作物,只限於種植農作物,如番薯、水稻、甘蔗、花生等。

三、甲方所承包給乙方的耕地期滿後要保持耕地的原狀交付給甲方。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因地權糾紛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五、乙方因承包期滿後農作物不及時收穫,甲方應酌情延長租期一個月以內,不收租地金。

六、乙方所在租地的一切設施在租期滿後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七、乙方租期滿後,甲方若要把耕地承包給他方,同等條件,應優先給乙方承包。

八、在租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如提前終止承包,按使用年限賠償給乙方經濟損失。

九、在租期內,此塊耕地若被政府徵用,甲方要給乙方退回剩餘時間相應的租金。

十、甲乙雙方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研究再做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協商,甲方將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簽定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於甲方的**泡沫加工廠承包給乙方自產自銷經營。承包期內,一切經營資金由乙方自籌;一切開支包括廠房租金、水、電費、税收費、衞生管理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概不負責。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一年,從xx年8月日起至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滿後,如甲乙雙方願意,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用為1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年。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交承包款8300元,尾數在最後一個月結清;第一次繳交承包款時間為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繳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超過20日未繳交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安全責任

乙方應為工廠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合同期內,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向甲方交納30000元保證金。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後,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lOcalHoSt

2、甲方將原購買的其他廠的廢泡沫(包括蜆華、福星、等)移交給乙方購買,但乙方不得自行與廠家重新洽談價格或簽訂合同,如有價格等因素變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前去與廠家處理解決,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3、甲方以前購買的廠貨廢泡沫,如受價格變動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導致一些廠貨不能再繼續購買的,甲方不負責任,不減少承包費。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有新找到的廢泡沫貨源和購買的廢泡沫廠貨,在合同期滿後,必須連同以前的廢泡沫廠貨全部移交給甲方購買,並且乙方二年內不得在甲方工廠周圍方圓30公里範圍內開設廢泡沫加工廠。

5、甲方負責提供一台泡沫拉絲機給乙方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其它物品由甲乙雙方在接交時簽訂清單,合同期滿後乙方按清單將物品交給甲方,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價賠償。

6、合同期內,如因現廠房不能繼續租用或政府有關部門干涉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生產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關係或另外租廠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廠租標準支付廠房租金;因搬廠房造成停工期間按270元/日扣減承包費。如甲方不能協調好關係,無法讓乙方繼續開工,則雙方按終止合同處理並進行結算,此種情況不按違約處理。

7、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順德地區提出訴訟。

8、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順德市**鎮**泡沫加工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畜牧業,為城鄉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為發展農業生產提供生產畜,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二條、承包牧畜數量

甲方將____(牧畜)發包給乙方飼養,共____頭(只)。其中,種母畜____頭(只),種公畜____頭(只)肉畜____頭(只)……。

  第三條、承包的任務量與獲益分配

1、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的第____年____月以前,向國家交售肉畜____頭,規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頭,規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方必須保證有存欄數____頭,其中,種母畜____頭,種公畜____頭,幼肉畜____頭。

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規格交售給國家的____(牲畜)的價金,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乙方超額完成國家交售任務和上交甲方任務以外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欄圈____間、牧場____畝(如果有),提供給乙方飼料地____畝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內,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時間是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價商品糧____,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須合理分配國家扶持畜牧業的物資和貸款指標,不得截留國家獎勵乙方完成派購牲畜任務的糧食、化肥等指標。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保持欄圈的清潔衞生,防止疾病傳染。牲畜染病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飼養、牧放的牲畜不得損害山林、樹木、莊稼。

3、乙方必須愛護欄圈。合同期滿時,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欄圈、飼料地、牧場、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欄圈內的糞肥____%歸甲方,____%歸乙方。

4、乙方飼養的生產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牲畜轉包給他人飼養。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欄圈、牧場、飼料地、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使乙方不能進行正常飼養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時間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糧,應向乙方償付所欠草料、商品糧價值____%的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甲方如不及時向乙方分配國家發放的貸款和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如果截留國家獎勵乙方的糧食、化肥等指標,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完成對國家、集體的任務,每逾期一天,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超過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務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外,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牧畜重新發包給他人。

2.合同期滿,甲方提供的欄圈、工具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修復或賠償;乙方飼養、牧養的牧畜如損壞國家、集體的山林、樹木或集體、個人的莊稼等,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將所承包飼養的生產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頭生產用畜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飼養的牧畜損失,應根據損失的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原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2、合同執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有堰塘一口位於本村、社,為了更好的加強堰塘管理,發展農業生產,做到集體和個人增加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堰塘的水主要是以農業生產為重,在確保農業秧苗用水的前提下,兼顧乙方的養殖用水,在天旱年間,根據政府的水源可供來源,在現有堰塘水位線的基礎上,保證旱糧用水。

二、乙方承包本堰塘用於養殖或其他水生養殖,乙方保重甲方種小秧苗時的用水,甲方栽身時及後期用水水費由甲方自己負責。

三、乙方必須管好水,做到關水時必須關水,排洪時必須排,做到排洪口不堵塞。

四、如果乙方對本堰塘在關水和放水等與養殖相關的問題時如與村民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負責協商處理,若協商解決未果,因一方過錯造成損害後果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五、本堰塘乙方承包時,由乙方對堰塘進行整治,整治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部分資金和乙方本人支付部分。

六、本堰塘承億期限為 年,承包費由乙方整治該堰塘時所用的費用抵扣。

七、承包時間從乙方整治好堰塘時算起,即從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

八、本合同在承包期內,不議村社領導如何變動調整,本合同正常有效期直至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延期承包權。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生效,望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者一切後果由違約者負責。

甲方:

乙方:

第三方(村民代表):

二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