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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購買共計為27台的監控攝像機產品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購貨清單及合同總額:

合同總金額:(大寫:圓整)

二、設備交付:

1、合同設備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的三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

三、支付條款:

1、甲方須預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大寫:圓整。

2、乙方若沒有收到全額貨款,有權拒絕交付合同設備。

四、質量承保:

1、乙方保證自交貨之日起12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在此期間如設備本身發生質量問題,根據甲方的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應在72小時內提供免費的技術諮詢、支持和維修

2、因非人為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3、由於人為因為造成產品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4、應甲方要求本批次產品為貼牌產品,因品牌造成的糾紛由甲方解決。

五、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b)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c)合同的修改應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蓋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d)在執行本合同期內,雙方的所有通知應用可靠的傳真、信函和電子郵件方式。

六、附註:

(a)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團結合作之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訴訟,訴訟管轄地為各自所在地法院。

(c)風險承擔問題:本合同所確認的貨物,自交付買方之控制時,損害風險的承擔由買方負擔。

(d)爭端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以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當地法院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在 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 。

型號規格 。

數量 。

單價(元) 。

合計(元) 。

總金額(大寫)

第二條包裝為: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交貨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 天。

第四條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為: 。

2.交貨方式為: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 %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 ,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 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 %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為:(蓋章) 乙方為:(蓋章)

授權代表為: 授權代表為:

法定代表人為: 法定代表人為:

通訊地址為: 通訊地址為:

電話為: 電話為:

傳真為: 傳真為:

開户銀行為: 開户銀行為:

賬號為: 賬號為: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的

品 種

計 量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第二條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旅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共同發展。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遵義市“119”指揮中心,培訓基地,戰勤保障大隊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遵義市新浦新區

3、承包範圍:圍牆工程材料及運輸供應

二、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三、結算與付款方式

從材料進場開始,兩個月付一個次款,並留一個月材料墊款,如甲方不需材料時,半月內按實際收方量全部結清。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乙方將所有車輛的信息包括車主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交甲方處備案,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內,把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現場,如乙方有不配合或不服從甲方正常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乙方的權利;按約定時間憑合同、發票、收方單向甲方收取材料款項。

3.甲方的義務;按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材料費。

4.乙方的義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保證材料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工作服從甲方正常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運水泥及標磚必須無償提供出廠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給甲方,如因乙方未盡到以上義務導致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五、違約責任一乙方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以短信回覆確認購買內容4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如逾期到場地材料,甲方有權拒收

2.當乙方貨到後,甲方收料員清點驗收後,如發現貨物缺量短少,甲方有權將該車所差量在所有未結算的車次上每車都扣減短缺數量結算。

3.乙方不得無理阻礙工地材料正常運輸,由此而發生的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應負責協調好運輸帶來的一切干擾。

5.如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意外和車輛故障及違法違規現象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以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履行義務發生錯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7.甲方如到期不付款,乙方有權阻擋甲方施工。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有關部門進行仲裁。

六、其他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補充或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字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雙方方因為拓展市場,充分調動乙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實現企業增效、個人增收的目標,現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是平等主體的甲、乙雙方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及其他任何人事隸屬關係。

二、雙方商定,合作為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雙方可協商續訂。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銷售業務,甲方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必要時,甲方以其掌握的商業信息與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乙方取得的銷售收入,扣除税收、、等企業必要開支後的淨利潤,按甲方65%、乙方35%的比例分配。

上述利益分配的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可另行協商,但每一協議年度應對雙方各自收益結算一次,乙方對其拓展的銷售業務,應進行後續跟蹤,包括安排生產、監督生產、監督發貨以及貨款全額回收等。

五、乙方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支出的差旅費、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接業務前,應對客户的資信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調查,在確定對方有履行能力和誠意的情況下,方可與其發生業務往來。乙方承接的所有業務,擬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特別是有關質量要求、價格、交期、付款方式、期限進度等條款)均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正式與客户簽約。合同應由甲方與客户簽訂。

七、售後服務由甲方指定的部門或人員負責,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貨物(定作物)發出後,客户就質量、數量、交期等方面提出異議的,乙方按甲方的指示進行處理,乙方不能自行與客户簽訂賠償協議或任何類似的合同、承諾、聲明等,否則,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及時將客户的意見向甲方反映,由甲方進行調查核實,如確需退貨、換貨或賠償損失的,由甲方書面委託的人員與客户談妥解決方案後簽訂處理協議。處理上述爭議過程中所需的差旅費、招待費、賠償金等,作為經營成本。

八、凡乙方拓展的業務,乙方應負責按甲方與客户簽訂的合同所約定的收款期限及時把業務款收回並交至甲方。逾期未收回,該款暫列為虧損,在結算雙方受益分配時從純利潤中扣除,待收回後另行按約定進行分配。

在收款過程中,應請客户一律以銀行匯票、支票、電匯等方式把款項直接打入甲方銀行帳户,不得收取現金。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收取現金的,必須在收款後三日內交(匯)給甲方。聘期屆滿,若雙方未達成續聘協議的,乙方仍應按前述約定將其經手的業務款全部收回甲方。嚴禁以任何形式、理由挪用或侵佔業務款,否則,一經發現,甲方除可依法追回該款項外,還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協議,情節嚴重的,還可請求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甲方或乙方如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向對方遞交書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或本協議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乙方必須將自己所經辦的業務款全部收回,並將自己經辦的其他事宜向甲方辦妥移交手續。乙方向甲方付款後,該業務應收款債權轉讓給乙方,並通知有關債務人。

十、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以及解除合作關係後兩年內,必須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銷售渠道、銷售策略等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轉讓或許可其他單位、個人使用。具體事宜,由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確定。

十一、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