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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房屋租賃合同(餐飲)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商業房屋租賃合同(餐飲)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開辦餐廳一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有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租賃房屋狀況

1、地址:

2、計租建築面積: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屆時雙方可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確認。

三、租金交付

1、場地租金:年租金為 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計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有保證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建築結構完好的義務,並應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場地的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場地後,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進場裝修和營

業後涉及甲方需配合協作的工作。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場地轉租給他人。如果本協議系由甲方租賃他人另行轉租乙方,甲方必須向乙方披露原租賃協議原件,並交乙方複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為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更換或賠償。

2、乙方自行負責經營場所內的物業管理和租賃場地內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如需對場地內部裝修進行維護、改造、更新、結構改變,必須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4、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將其租賃場地及附屬設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裝飾物,甲方對未拆除的裝飾物不予補償,但乙方自行購置的傢俱、餐廚具、空調、冰櫃等設施設備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並搬出租賃場地。

六、特別約定:

1、乙方若拖欠水、電、物管等費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費用為止。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或其它有效證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如乙方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還租金,乙方還應承擔2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房屋租賃合同(餐飲) [篇2]

租賃(餐飲)NO.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 證件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商户)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租賃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位 路 號的 區 號店面的商鋪(以下

簡稱該商鋪)租賃與乙方經營,租賃場所的具體範圍見《場地位臵圖》

(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該商鋪建築面積(含公攤)為 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承諾該商鋪僅作為經營 的用途,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乙方超範圍經營屬違約行為(詳見本合同第十三條)。假冒

偽劣產品不得上櫃,如出現商品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四條:該商鋪免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該商鋪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在租賃期滿後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優先權。如一方

無意在租賃期滿後繼續與對方合作,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

方,如雙方無以上行為,租賃行為繼續生效,直至雙方重新訂立新合同。

第三部分 租金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 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商

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該商

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商鋪每月

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該店面

租金不含税費。

第八條:租金按 繳付;乙方應於每次繳租 日前以 方式

(A、現金支付;B、銀行轉帳;C、其它 )一次性將 租

金繳付與甲方,第一次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第四條訂立的.起始日後七日內。

第九條:若乙方由於自身原因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乙

方支付的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還需另外支付兩個月的租金給甲方

作為違約賠償金;如乙方逾期繳付租金達15天以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

本合同,乙方支付的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還需另外支付兩個月的

租金給甲方作為違約賠償金。

第四部分 合同保證金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大寫)

(¥ ),作為乙方切實履行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金。

甲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五部分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商鋪正常營業的需要,制訂商鋪的統一管理

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乙方經營的產品質

不符合有關標準,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提出處理意見或決定,

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意見或決定。

第十三條: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

2、乙方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經營性質、範圍。

3、乙方擅自將該商鋪轉租、分租、轉讓。

4、乙方嚴重違反商鋪的其它有關管理規定,致使甲方或第三人的權益受到嚴重

侵害,經甲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

5、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逾期達三十天以上未對外營業(裝

修期除外),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所支付的保證

金,並收回商鋪。

6、乙方門面裝修設計方案,須呈送甲方備案,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裝修,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入住商業步行街,要合法經營,以及要遵守本社區經營管理公司及物業

公司對商業步行街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甲方應確保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要的水、電、照明及其它必要的條件

和設施,水量為不少於 噸/日,電量不少於 千瓦。但如乙方的

實際使用量(經實際運營情況衡量)與以上設定出入在±35%,承租

人應承擔相應的增容費用或與之相關的處罰金。出租人應為承租人提

供排污、排水、排煙、空調設施安放的合理位臵,並保證乙方安放上

述設施不受他人干涉。

第十五條:乙方租賃該房屋需要自行承擔水、電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為

接到甲方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

用。

第十六條:乙方在該商鋪租賃期間應依照有關規定按時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按該房屋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乙方租賃該房屋 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 元/月。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商鋪外部的治安、消防及清潔衞生。

第十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房屋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乙方或乙方顧客原因而損壞由甲方負責進行維 修並承擔費用。如因乙方或乙方顧客原因損壞的,由乙方進行維修並承擔 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則乙方應作相應的經濟補償;乙方裝修改建 部分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2、水以水錶為界,靠該房屋一側的管路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水錶以外(含水錶)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3、電以電錶及控制箱為界,靠該房屋一側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電錶及控制箱以外(含電錶及控制箱)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4、污水管道到該房屋外第一個窖井前(含該窖井)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第一個窖井後管路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5、乙方設臵的隔油池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隔油池靠該房屋側的管路由乙

方維修並承擔費用,隔油池外側管路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6、煤氣由乙方與供氣方約定相互責任;

7、弱電系統以該房屋控制箱為界,控制箱靠該房屋側管路由乙方維修並承擔

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8、該房屋內部消防設施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乙方自行改建設施由乙方維

修並承擔費用。

第十九條:乙方須提供有效的資信證件,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

經營許可證、食品衞生許可證及經營有關的文件和資料等。

第二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

正常經營活動,乙方有權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無需

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部分 裝飾裝修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在不影響商鋪建築結構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其經

營需要,對該商鋪及設施進行內部裝修、布臵和改造,乙方應提前

將裝修方案送甲方審批。經甲方批准方案後,乙方方可依相關法規

(如《消防法》等)進行申報及裝修。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自行裝修該房屋(包括道具、照明設備及其他

用品用具),經乙方裝修後該房屋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後,除經甲

方同意外,其處臵權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三條:乙方同意支付裝修施工押金 元(含水、電押金)並於施工

開始前支付給甲方。裝修完畢,經甲方檢驗合格,退還押金。

第七部分 物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該商鋪擁有使用權,經甲方同意,乙方

可以進行轉租、分租、轉讓(包括無償轉借給第三方使用),但經

營範圍應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其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並

遵守甲方制訂的有關商鋪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保持該商鋪及各項設施設備清潔完好,在租賃期滿時,將其

以完好狀態(正常磨損除外)交還甲方。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該商鋪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

險物品,亦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該商鋪內放臵超過樓層設計載荷

的物品,或裝設可能引起震動、噪音、干擾的機具。

第二十八條:乙方自行負責所經營場貨物、物品及其他設施的安全,包括對自然

災害的保險及治安防盜等,並應對在其經營場地範圍內發生的人身

傷害負責。

第二十九條:甲方應為乙方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並經協商

有償為乙方提供在該房屋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

牌、指示牌的合理位臵。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由於自身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

面方式通知對方。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無意繼續租賃,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方式通

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合同終止時,乙方保證依照甲方通知的時間,七日內撤離現場,辦

妥該商鋪移交手續。逾期視同乙方放棄權益,甲方有權清理該場地

及貨物,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八部分 不可抗力規定

第三十三條: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或雖可預見但無法控制或避免其發生的事

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戰爭等。由於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

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無法正常履行時,其履行可以減免或延遲,直

至影響其正常履行的因素消失;如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

繼續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甲方如無故自行終止合同,構成違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為給乙方

造成的經濟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開始後,如甲方不能按期將該商鋪交付乙方

使用,甲方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乙方預定交付場地

時間,推遲期間累計不超過九十日。如九十日後甲方仍未能將經營

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以補償甲方

因乙方違約而受到的損害。此外甲方還可按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

並要求乙方賠償保證金不足的部分。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乙方過錯所造成的該商鋪及設備設施的損壞,

及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如雙方無爭議,乙方應

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

第三十八條:違約金、賠償金應於明確責任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給對方。 第十部分 其它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法律管

轄,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

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四十條: 依本合同所發出的任何通告及其它文件,均須為書面方式,若通告

及其他文件以派送、掛號郵件或圖文傳真,需按雙方已簽訂的地址

或圖文傳真號碼發送;如有變更,其中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按變

更後之地址或傳真號碼發送,即被視為正式發送之文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訂立補充協議,附件和補充

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商業房屋租賃合同(餐飲) [篇3]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為:

二、租用面積: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 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

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 元整。期滿退場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衞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税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為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