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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廣州市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廣州市 建築面積 平方米; ,

(二) 房屋有關證明見附件;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 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伍萬柒仟元正, ¥57000,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定於乙方交付房款後正式交付該房 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 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 售給乙方。

第六條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 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地價有關手續);在條件允許下,甲方 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 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後由乙方自 行承擔。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 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 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契約一式貳份。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 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證明。

附件二 馮管單位證明

附件三 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水 2、電 3、燃氣 4、有線電視

5、其他 屋內有關設施及傢俱無償交由乙方處理。

甲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簽約人: 聯繫電話: 證明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人: 聯繫電話: 證明人(簽章): 簽約日期:

廣州市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

1、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廣州市 區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户、税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廣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廣州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

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户,甲方自行還清銀行貸款贖出房產證無條件於2015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到乙方名下後,上述房地產成功辦理完權屬過户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物業後,30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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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户,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户,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 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雙方約定為:甲方自願授權乙方直接(或委託 )將上述購房定金及購樓首期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開户行: ,賬户名為: ,賬號/卡號為: 。。

第五條 產權過户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户的,甲方自行還清銀行貸款贖出房產證無條件於2015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到乙方名下,乙方應當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户或公積金貸款客户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或2015年11月30日前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户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數字電視、户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數字電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數字電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廣州市規定,在房產過户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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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户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備註(如備註條款與本合同前述條款有衝突的,與本備註條款為準)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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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號

鷂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賣方: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買方: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產座落於廣州市 區 路 街 巷 (裏、坊) 號 房,《 證》 證號 號,測量: 圖 幅 地號。

二、 該房地產結構 層,使用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 樓(棟) 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連同室內附着設施。

三、 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餘額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户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 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户手續,視為違約。

五、 簽訂合同後,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 本合同簽訂後,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後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後,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