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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運輸合同15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運輸合同15篇

代理運輸合同1

甲方(委託人):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五條、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文件。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

代理運輸合同2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諮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諮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託,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於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並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____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處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運輸合同3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鑑於: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託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託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並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託事項,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託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於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託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於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後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託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後的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範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代理運輸合同4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5

一 合同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 總則

1.甲方接收乙方委託並提供從中國 到 的鐵路運輸服務。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運輸代理服務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乙方提供的各項資料,代辦鐵路運輸計劃。

2.定期向乙方提供貨物狀況信息(如貨物位置,到達目的地時間等)。

3.發生貨物丟失、破損時,甲方協助乙方或收貨人取得鐵路事故地當局的原始商務記錄,及協助貨物權益人向鐵路當局辦理索賠事項。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運輸中各類突發事件。

5.若遇國家鐵路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並調整相關費率。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準確的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始發站、目的站、品名、數量、毛重等信息。

2.若乙方負責提供全套正確合法有效的相關單據,並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清單和所運貨物完全一致。

3.乙方應根據合同條款及時向甲方付款。

4.貨物在發運站與目的站的裝卸由乙方負責。

五 運輸費用確認:

運輸貨物為 ,數量為 萬噸,運輸代理費用: ¥ 元/車(人民幣 整)。

六 付款方式

乙方應付費用 元 ,運輸費用付給甲方指定賬户。

七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實際所運貨物不符所造成的滯留費和運期延誤等,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車滯留時,貨車滯留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可預見並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現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該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義務的程度。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須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

九 保險

乙方應在運輸前為其運輸貨物購買貨運保險。

十 傳遞方式

本協議中載明的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均為雙方認可的有效聯繫方式。傳真、電子郵件、特快專遞為本協議認可的書面方式。經由本協議載明的地址、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發給對方的函件,一經送達即視為發出方的真實意思並對發出方具有約束力,除非發出方在合理時間內對該函件予以撤回。在採用傳真、電子郵件方式的情況下,函件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在採用特快專遞的情況下,函件自發出3日後視為送達。

十一 爭議解決與使用法律

如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

十二 生效、修改及終止

1.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的內容經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約定的當票貨物運輸服務完成之日止。

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代理運輸合同6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_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信息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港口操作費(文件費:400元/提單。場站:200元/TEU,港雜:105元/TEU,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貨物運輸代理中的權利義務,維護貨物運輸代理合同雙方的權益,規範貨物運輸代理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貨物運輸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國的貨物運輸事項,乙方代理事項包括:

1、代為委託符合條件的司機承運貨物。

2、代為安排司機提取運輸的貨物。

3、代為安排司機交付運輸貨物給收貨人。

4、代為委託司機辦理收貨人簽收運輸單證並轉交給甲方。

5、根據甲方要求代為購買運輸貨物的保險。

二、貨物運輸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貨物運輸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每一單運輸前應將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書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轉告司機。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的要求。

3、甲方對於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應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機採取相應的運輸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車廂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如甲方需運輸的貨物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國家限運物品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林業手續的貨物,交運前,甲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明,並使運輸的貨物及其包裝適合公路運輸的要求。

5、甲方承擔貨物裝上運輸車輛前及卸下運輸車輛後的全部責任。

6、甲方應按照運輸貨物的實際價值委託乙方購買運輸貨物的保險,如貴司申報貨值與貨物實際價值不符時,貨物出險後的貨值的差額部分將無法獲得賠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將由貴司承擔。

7、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保持通訊暢通,在雙方約定的時限內準備接車收貨。甲方有權隨時瞭解運輸貨物在途情況。

8、甲方在乙方車輛出發後變更送貨目的地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及司機,並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9、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10、甲方委託的貨物必須是符合條件運輸的,不能有違禁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以及運輸貨物的實際情況,代為甲方委託符合運輸條件的司機及車輛。

2、乙方應要求司機: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取運輸的貨物,並對運輸的貨物的外包裝進行適當的檢查。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明顯不適合運輸時,應暫停提貨並告知甲方,甲方應儘快告知乙方及司機處理結果。在甲方確認對貨物進行運輸及該貨物外包裝適合進行運輸時,司機應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承運該貨物。

3、乙方應告知司機在裝車時應與甲方人員核實所裝貨物的品名、件數及包裝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司機辦理裝貨事宜。裝車完畢,甲方應將隨貨同行的有關票據,收貨人姓名、電話及詳細卸貨地址等資料一併交與司機,以便運輸途中備查和到達目的地後及時交貨、簽收。

4、乙方應要求司機在約定的期限內將甲方的貨物安全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5、司機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車輛本身機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駛時,應對貨物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如車輛完全失去運輸能力,乙方應另行代為委託車輛承運,將貨物完整無損的送到收貨地點,並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貨物運輸代理費用及結算

1、委託運輸費用,另行商議。

2、保險:甲方自行購買保險或委託乙方代購保險,保險費率另議。

3、結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對確認上個月的費用,乙方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30日內以轉賬支票或現金支付運費。

五、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乙方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由於司機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司機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

2、從貨物裝運上車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卸車交付完畢時止,司機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損壞負責,乙方協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對貨物損失進行索賠。

3、貨物錯運目的地,由司機無償運到約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

4、甲方錯報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甲方承擔相應增加的費用。

5、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不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要求的,或對於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貨物滅失、損壞的,乙方及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給乙方、司機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用、運費的,應承擔遲延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8

託運方:;(簡稱甲方)

委託代表人:;電話:;

地址:;

承運方:;(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電話;

地址::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説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年月日簽署。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9

____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於____天內集中於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代理運輸合同10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户;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税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説明,未作説明或者説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年月日

代理運輸合同11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託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託,在約定的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託運人或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託運書-----指託運人辦理貨物託運時填寫的書面文件,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註冊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託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託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範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託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託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為委託方填開按委託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託方定妥噸位、並按照委託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後,方可填開委託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託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託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託運人填寫貨物託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託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願意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及外經貿部批准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並且其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台直線電話和-台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於兩個保險櫃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託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櫃台,其中一個用於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於收款。

(2)有供託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託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託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範、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佈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4.委託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並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託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託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託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儘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願意正確執行委託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託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託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託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委託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後,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並按委託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託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託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並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託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於每次結算時向委託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櫃,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託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並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託方負責。

9.委託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託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託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託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於委託方的其它收入。

3.委託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調整後的費率。

4.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餘款以人民幣匯入委託方帳户,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託方。

(2)方式二:委託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託方收款後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託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託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託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託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户,專門並且只限存放代理委託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户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户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託方開户銀行的帳户。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方無權佔有、處理、使用。

3.委託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於結算期後五日內送交委託方。委託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委託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託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託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託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願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託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託方應提供代理方用於營業櫃枱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託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託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信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設備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設備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託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託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後,未通知委託方,致使委託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時,不論是委託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着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後工作。委託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後,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徵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願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託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託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託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託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委託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後,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後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文件,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佈的法令、法規相牴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後,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後,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於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託方;對屬於代理方印製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燬。

7.協議終止式失效後,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託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託方的所有款項,並退還剩餘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託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運輸合同1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13

購貨單位:xx(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xx

第三條驗收方法xxxx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xx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xx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xx

4、運輸費:xx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的罰金。

第七條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代理運輸合同1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貨運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裝貨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貨物到達地。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繫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餘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税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税金,雙方商議並註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託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託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並註明。

3、甲方未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後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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