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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法使用的案例

案例1:周女士在華龍區一家文印店工作3個月,沒有領到工資,生活困難,多次向老闆索要工資,老闆以3個月試用期未滿為由拒絕支付,勞動合同法解讀案例。周女士的工資問題該如何解決?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首先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這家文印店不支付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在試用期內,文印店應該每月支付周女士不低於該區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的薪酬。

關於勞動合同法使用的案例

案例2:某企業因生產經營不善,董事會研究決定裁減30%的員工。被裁減的員工以事先沒有告知為由,拒絕離開企業。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如果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雖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必須經過如下程序才能裁員:一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有關裁減人員原因、方案等情況,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解讀案例》。二是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三是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如果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下,且佔企業職工總數在10%以下的,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企業可進行裁員,無須其他程序。這家企業沒有按法定的程序裁員,應該撤銷董事會裁員30%的.決定。

案例3:我是一名到城裏來的打工者,在一餐館從事清潔工作。老闆多次“試用”我,給我“試用”工資,請問這 合法嗎?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有詳細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案例4:周女士在華龍區一家文印店工作3個月,沒有領到工資,生活困難,多次向老闆索要工資,老闆以3個月試用期未滿為由拒絕支付。周女士的工資問題該如何解決?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首先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這家文印店不支付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在試用期內,文印店應該每月支付周女士不低於該區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的薪酬。

案例5:某企業因生產經營不善,董事會研究決定裁減30%的員工。被裁減的員工以事先沒有告知為由,拒絕離開企業。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如果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雖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必須經過如下程序才能裁員:一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有關裁減人員原因、方案等情況。二是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三是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如果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下,且佔企業職工總數在10%以下的,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企業可進行裁員,無須其他程序。這家企業沒有按法定的程序裁員,應該撤銷董事會裁員30%的決定。

案例6:我是一名到城裏來的打工者,在一餐館從事清潔工作。老闆多次“試用”我,給我“試用”工資,請問這 合法嗎?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鈐敬波:《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有詳細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