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漁業船舶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1、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船寬:

船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建造年月:

2、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該輪的全部產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3、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

4、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户。

帳户如下:

户名:

開户行:

人民幣(或美元)帳號:

5、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交給甲方。

6、驗船

乙方已於---------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現狀接船。

7、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

交船期限: (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保後,必須在------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漂浮狀態,甲方按該輪現狀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8、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有的該輪的其他技術文件及時交給乙方。 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文件(如有)等應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文件不提供複印)。

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一、授權書;二、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

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一、營業執照複印件;二、授權書;三、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10、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11、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12、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煙囱標記。

13、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14、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17、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傳真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乙方擁有木質船漁網捕撈許可證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元整。

二、甲方擁有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實價人民幣 元整。

三、乙方擁有木質船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 米 壹艘與甲方對換現有的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千瓦, 乙方補償甲方差價人民幣

四、乙方如沒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個人自 理,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合同法 處理。

六、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雙 方各執一份,漁業主管部門收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3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 ”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

建造國/年月:中國 年 月 日

總長: 船寬: 船深:

滿載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參考載貨量: 總噸/淨噸:

貨艙/艙口: 散貨船

主機/功率/台數:

付機/台數: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人民幣制 ( )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 )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 ( ),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户,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註銷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註銷手續及相關過户手續。並將海事的註銷證明覆印和營運證註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註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 )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註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複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 年 月 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導航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説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海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海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 ”輪,所有權歸屬人為 。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包括傳真簽署)。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海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署於 。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賣方代表: 買方代表:

年 月 日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4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 ,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甲方:乙方:日期: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5

賣方:

買方:

買賣雙方就有關“ ”船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船舶

船名:

總噸:

船舶種類:

淨噸:

船籍:

總長:

船級:

型寬:

建造廠家:

型深:

建造年份:

載重量: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 ”船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並由賣方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完畢,所有船舶檔案移交給買方後,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看驗船

賣方應為買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並確定具體的看船時間和地點。賣方已於年月,為買方安排了看船時間。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地點進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簽訂交接協議後賣方應及時將船舶移至交船地點。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七、備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工屬具由賣方按船舶現狀移交給買方。船上氣脹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導設備歸買方所有。

八、債務

在交船時,由賣方向買方提供提供擔保書,擔保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九、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後,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十、 登記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一、買方違約責任

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10%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定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