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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荒山承包合同集錦六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荒山承包合同集錦六篇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範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範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羣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範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峯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閒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資的相關規定,甲方將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間的土地所有權不變。

二、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的荒山範圍為: ,具體位臵及面積以雙方移交時勘界位臵以及勘界範圍內的面積為準。

三、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進行任何形式的處臵,且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發包的荒山。

四、甲、乙雙方議定的荒山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承包費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標的物後,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承包經營户,甲方應讓乙方享受招商引資和荒山承包的各種優惠政策。

2、本合同簽訂之後,由甲方負責在簽字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變更登記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前,依法應辦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如由此影響承包合同效力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概由甲方賠償,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調處理與周邊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間的關係,出現爭議及時解決,並不得由此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5、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及時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辦理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路的連接、使用、鋪設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的事項。

6、乙方在承包期間,有權享受除承包費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經營户同等的待遇,有權使用甲方及所屬村民小組的公用水源、電力設施和其他公用設施。

7、承包期間,乙方有權選擇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進行承包經營。

8、承包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行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

9、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範圍內的投資概由乙方自負。承包期滿後,如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範圍內添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並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臵。合同終止時,乙方添附的所有財產由乙方在期滿後三個月內自行處臵,到期無法處臵的所有財產無償屬於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範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承包費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執,副本按管理和辦理手續之需分別予以報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為荒山,位於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後,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後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週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税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經濟集體的收入,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範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範圍: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

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四至範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

第二條:承包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費總計 元(大寫)。

合同簽字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費 元。待鄉鎮人民政府批准,並由縣區人民政府核發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將剩下承包費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上述承包費含地上附着物補償款。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並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一經確認本承包合同,即視為承包事宜通過民主議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證:

1、具有所有權,使用權並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

2、權屬沒有爭議;

3、土地權力的行使沒有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雜樹)連同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乙方有權自行處置,並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第六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再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暖、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範圍內有權自主進行規則、開發、利用、經營、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工、農、林、,牧、旅遊開發、項目建設,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經營行為不得影響甲方村民的生產、生活。

第八條: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後,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經營權抵押。

第九條:承包經營證或其它用地手續,由甲方辦理。

第十條:承包期間,因政府徵收承包範圍內的山、地、林等或統一規劃土地用途,各項補償、補助款及經營損失補償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再主張任何權利。如需要以甲方名義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具體事宜由乙方決定,甲方不得擅自處分乙方的權利,不得截留,佔用乙方的補償款。

第十一條:在承包年限內,如果承包標的物被徵為國有,乙方無論是通過議價還是竟拍取得承包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讓金或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

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三條:承包期滿,如果承包範圍內有乙方(或承包權流轉受讓人)投入的不少於一萬元的資產,乙方有權繼續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張收回承包權,應當對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同時對乙方20年的經營損失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以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七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九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經鎮政府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後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持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並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的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甲方:嵩明縣小新街鄉、古城村委會、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乙方:嵩明縣小新街鄉、小新街村委會、小路底村白雲波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範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徵佔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於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採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並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為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範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埇橋區符離鎮樑套村的西山,小地名為。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採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於:荒山綠化、栽植幹雜果、生態(農家樂)旅遊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於非林建設。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畝,畝/元。

2、荒坡地: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為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2、杏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3、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以上承包範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後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後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範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佔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係及承包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並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範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範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徵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餘未徵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後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後,甲方願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後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徵佔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佔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佔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佔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賃荒山荒地地形圖

2、甲乙雙方法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林權證複印件

3、其他重要證件的複印件(如營業執照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公證(鑑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